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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全集-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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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
   
     我记得我不停的点头。
   
     于是,话题第二转,转到十八岁。绅士向大家解释说,十八岁是人生的高潮,好像打梭哈时派到四张艾氏一样,简直是无法再高的了。他又进一步向大家解释,十八岁是对抗原子弹的唯一秘密武器。说到这里,绅士汹涌的灌下一杯五加皮,再打一个嗝。继续说,在马林可芙博士的报告中,曾提到当年广岛的十八岁年轻人,竟没有一个受到伤害。
   
     「我怎么知道的这样多呢?」末了,绅士顿了一顿,用眼睛向全桌人扫射,然后画龙点睛说,「这都是克明,邓克明──告诉我的。」
   
     我记得我是最先肃然起敬的,全桌人跟着也肃然起敬,可是我旁边坐着的那个其貌不扬的糟老头,却一脸困惑,想开口说什么。
   
     「我和邓克明是老朋友,」绅士显然的因为那糟老头的奇异表情而大大的不高兴了,但他仍照常和颜悦色,「我和克明从小同学,」绅士声明说,他不再转话题了,只在盘子里拣了一块肥大的鱼肚,呼噜一声吸进喉咙,「昨天,克明到我家吃饭,我以为他在外国多年,恐怕不会用筷子了,谁知道他用得却真俐落,一大碗饺子,希利花拉吃个净光。当时,我就取笑他说:『看样子,你好像监狱里刚放出来的囚犯呢。』克明也真可怜,摸摸肚子说:『虽然不是囚犯,可是在美国跟囚犯差不多呀。』你们知道,老邓是美国最高科学院里唯一中国籍研究员,后来参加人造心脏、人造婴儿,和人造内分泌的研究工作,全都是军事秘密,跟那些美国高级科学家们一同集中在马林贝贝基地,有吃的,有用的,有玩的,就是没有──就是没有自由。克明每天看到的尽是些黄头发蓝眼睛的人,整天吃的尽是些半生不熟的牛排,怎会不想念他的祖国呢。他这次回来,任何宴会都不参加,他只肯到舍下,和老朋友无拘无束、海阔天空的谈谈。」
   
     我记得我身边那个糟老头,又要开口,被我怒目的把他瞪回去,这个家伙真不知趣。
   
     「克明这个人,」绅士向我笑笑,我得意的坐不住,「他现在是阔起来了,」绅士放下筷子,手指颤动得像几条小蛇,「到处有人巴结,尤其是一些无耻之徒,不认识的硬装认识,没有关系的硬拉关系,喊他『克公』,喊他『克老』,真是肉麻透顶。我,我还是叫他的小名──狗妞。」
   
     我记得我咽唾沫。
   
     「我只是在没有人地方才叫他狗妞的呀,」绅士的筷子又在盘子里搅,他说,「克明的绰号叫『三眼狗』,我们老同学见面都这样叫……」
   
     我记得我一把没拉住,身边那个糟老头站起来了。
   
     「先生,对不起,」糟老头结结巴巴问,「贵姓是……」
   
     刷的一声,绅士的名片递过来,我是多么的惊羡啊,绅士动作是如此的熟练、迅速,好像崑仑派侠客向敌人发动奇袭时,轻松而骄傲地拔剑出鞘一样。随后是,绅士用同样的手法,发出同样的声音,把糟老头的名片插进口袋──连一眼都没看。糟老头脸红了,那可怜的灰白面色,显出他准有神经病,我就拚命拉他坐下,拉得他踉跄的几乎从椅背上翻过去。
   
     「我和克明可以说是两小无猜,」绅士仍继续他的话题说,「克明小的时候很淘气,」绅士咽一口酒,「初中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们到河边玩,我说:『三眼狗,来一个!』他瞎逞能,扑通跳下,差点儿没淹死,」绅士被过去的趣事逗得哈哈大笑起来,「原来他根本不会游泳,害得我死拖活拖,好容易才把他掇弄上岸。」
   
     我紧张得细胞都在跳。
   
     「克明对中国旧文学也很有根柢呢,」绅士顺手抓个馒头,仔细剥着皮说,「他在美国二十年,公余之暇,还作诗自娱。要说什么洋文,什么科学,我甘拜下风。要说诗,那他可差得远啦。所以他总是把诗寄给我,求我修改。我这个人就是有这么一点怪脾气,不奉承,不拍马,不吹牛,有一说一,有二说二,我毫不客气的指出他什么地方失粘,什么地方平仄不调。而克明的伟大处也就在这里,他真虚心,所以进步也快,记得他有一首『原子工厂观成』的诗,作得真好。」
   
     「念出来,好吗?」我低声说,陪着笑容。
   
     「等一等,那是一首七言绝句,」绅士伸脖子咽下一口馒头,眼泪几乎挤出来,然后,他说,「诗是这样的:『广岛初击天下惊,万家灯火哭苍生;乾坤一掷尔夫球,历史重写白雪轻。』我真傻,当时我不懂『尔夫球』的意义,后来他来信告诉我,原来原子弹只有高尔夫球大小,我才明白。你看,克明的天才真不可思议,他能够把新时代的东西,天衣无缝的揉到旧形式里去,深得杜工部的余韵。」
   
     我因为嘴巴张得太久的缘故,涎水开始往下流。
   
     「我曾经步原韵和他一首,我那诗是:『尔夫球落梦魂惊,巨魔竟自海外生;回头万事已非昨,人民生命一毛轻。』这两首诗都在报上发表过,一时唱和的人很多,而且还选进了中学国文课本,传为文坛佳话哩。」
   
     我着实闭了一回眼睛,击节赞叹。
   
     「克明原籍阳城,」绅士舐嘴唇说,「他母亲今年要是活着──我算算看,」他用优美的姿势算了一会儿,「今年整整九十六岁了,性情再温和没有。她五十大庆的时候,我们几个把兄弟,嘿,我和克明,还有王之振,三个换帖兄弟,磕过头哩!现在年轻人当然说我们落伍啦,可是,我们这一套是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文化呀,我们一齐去拜寿,你猜,」绅士用脑袋在半空划出圈圈,「克明的母亲是一个麻子呢,可是麻得不太厉害,只在耳根下稍有几点,不仔细看就看不出,俗话说:『麻俏,麻俏。』老太太年轻的时候,狠狠风流过一阵呢……」
   
     我如醉如痴的呓语着:「啊!啊!」我是多么荣幸啊,绅士的眼睛老看着我。
   
     可是,万万料不到,一个声音从身旁响起,我霍然惊醒,并且立刻发现那个该死的糟老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跳出座位,把他那瘦长的身躯,直逼到我们绅士的脸上。我灵机一动,知道上帝赐给我向绅士表演忠贞的机会到了,于是我也跳出座位,抓住糟老头的肩膀,准备痛痛快快骂他一顿。──可是,我记得我那只抓住他肩膀的手,却再也抽不回来了,我相信我是死定了。
   
     「先生,」我听见那糟老头说,「你太没有礼貌!」
   
     「没有礼貌?」绅士从青蛙似的眼睛中射出一线基于神圣原因的轻蔑,「你是干什么的?你在什么单位做事?」
   
     「中华最高科学研究会……」糟老头结巴的说。
   
     「好了,」绅士大怒说,「我得告诉邓克明,他是你们的主任委员,我不相信他会容忍像你这样的莽汉,你,」绅士越说越气,「你叫什么名字,告诉我……」
   
     「我吗,」那糟老头用枯干的手再掏出一张名片,「我──我叫,我就叫邓克明。」三刹那间喜堂寂静成坟场。
   
     我们的绅士猛地直起身子,伸出摇晃的手臂,幻想着逃避这惨重的一击。他的嘴唇像兔子样的掀动,两颊不停抽搐,似乎枪弹刚洞穿他的心脏……
   
     不过,最可怜的还是我,我没有绅士那样的好教养,也没有他那样的好耐性,所以我一发现大局逆转,尤其是一发现全体客人都咧开大嘴,隔岸观火般的欣赏我和绅士的精彩窘相,我竟怎么都制止不住浑身颤抖了。
   
     故事到这里为止,因为幸亏有两个好心肠的客人,把我架上计程车,送我回家。在浑浑噩噩中,彷佛觉得天下已经太平。所以,以后的事,像我们的绅士用什么方法来结束他的谠论,而那个真正是邓克明的糟老头,用什么方法来对付我们的绅士等等,我都不知道了。
   
     有妻徒刑
   
     星期六,中午。
   
     屈指计算,从现在起,我将有一天半的时间,可以不必欣赏上司那副铁青而难看的嘴脸了。我麻雀一样的跳出办公室,踏着轻松的步伐,奔回我的伊甸园──甜蜜的家。
   
     妻正在厨房弄得震天响,我知道她快要把午饭准备好了,写意的,我歪到沙发上,顺手抓起报纸,一面看标题,一面计划着如何消遣这可爱的周末。首先,我打算,午饭后要痛快的睡一大觉;其次,洗洗澡,洗洗头,刮刮胡子;第三,把朋友们的来信覆一下;第四,浇花;第五,收听贝多芬的交响乐;最后,华灯初上,和妻在院中对坐赏月。
   
     这是多么合理而诗意啊,感谢上帝,赐给我这么好的脑筋。
   
     「又看报?吃饭!」
   
     一声吆喝,妻满面通红的冲出厨房,我飞快的移动视线,希望尽快的把报纸看个大概,可是偏不凑巧,今天报纸上竟真有消息,像越南的战事打得正厉害啦,美国的黑人和白人平等啦……另外,电影广告也真诱人,《情劫火焰山》《蛇发美人》《骑兵肉搏战》……香艳、悲惨、武打、神奇、恸绝、紧张、狂满……都是天下第一巨片。
   
     呼──的一声,惊险镜头出现了,饭碗从我耳边擦过,流星似的撞到墙壁上,发出刺耳的怪响,地板上撒满了米粒和碎瓷片。我大大的吓了一跳,定神一看,原来这碗饭是妻「祭」出来的,她正柳眉倒竖的站在门口,嘴里还念念有词。
   
     我一下子就明白她发脾气的原因了,慌忙七手八脚,把地板上的东西捡净,跑进饭厅──「我问你,」妻把脚翘到我的椅子上,不准我坐,「叫了你七八遍,为什么理都不理?你陞了什么官,在家里也端架子?」
   
     我赶紧叫屈。
   
     「要教我相信,赌个咒!」
   
     「唉,」我没奈何说,「我要是听见了不答应,教我来世变狗。」
   
     「太轻。」
   
     「变猪。」
   
     「太轻。」
   
     「我,」我急了,口不择言说,「我要是听见了不答应,教我变,教我变,教我来世还当一个既穷又小的公务员。」
   
     妻点点头,把脚收回,我坐下来尽快的稀哩哗啦扒了三大碗。
   
     「你看,」我鼓起勇气说,「今天,我总该休息一天了吧。」
   
     「废话。」
   
     「什么事都得公平呀。」
   
     「一百个废话。」妻挽起头发去吹电扇。
   
     我只好到厨房洗碗,这工作真腻人,我想哼点小调来调剂一下,也哼不出,眼皮既涩且重,头好像马上就要掉下来。从窗口望去,妻正安静的品着咖啡,两条腿舒服的伸到沙发的另一端,彷佛不知道她那可怜的丈夫在厨房里受活罪似的。
   
     洗过碗,已累得发昏十一章,我踉跄的跑回房子,燃上一支纸烟,刚拿起报纸,想休息休息,麻烦却又来了。
   
     「姓郑的,」妻叫,她总是叫我的姓的,「我上午买了十只小鸭。」
   
     「好呀。」我支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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