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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相约 作者:陈鲁豫-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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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拙劣喜剧片的套路,这里该来个定格:所有人大张着嘴,做惊愕状,目光定在我身上,我则露出窘笑,任“剧终”的字幕从我身上滚过。
          结婚记
        我们13岁相识,18岁相爱,21岁分开。
  9年后,我们重又相遇,终于明白,什么都不曾改变。
  我们之间没有求婚的过程,因为没有必要。
  我甚至觉得办结婚手续都多余。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要向别人申请,要盖章,我觉得别扭,而且,极不浪漫。
  可是,我们还是要结婚。
  那是2002年6月的一天,我在香港,他在北京,终身大事在长途电话中不到一分钟就定了下来。
  我不想惊动太多的人,只把要结婚的事告诉了高雁,她兴奋不已:“你们什么时候办婚礼?婚礼内容我早就策划好了。主持人是文涛和许戈辉,地点在中国大饭店,舞台两侧设两块大屏幕,播放社会各界的贺词还有你们俩面对镜头袒露恋爱经过,初步定20桌,你们的亲朋好友,同事、广告客户……”
  “怎么还有广告客户啊?”
  “这么大的活动,起码200个来宾,没有广告,费用从哪来?”
  我忘了这个茬。
  在凤凰,高雁负责所有娱乐类的节目和大型晚会。她要按照电视晚会的标准来操办我的婚礼。
  “我还没说完呢。”高雁两眼放光,像是在竞标春节晚会似的,“大厅里要铺上红地毯,你不是喜欢普京在就职典礼上走过长长的红地毯吗?咱们就铺一条比他还长的,你们俩穿着礼服款款地走上舞台。因为是婚礼,就不安排太多的文艺表演了,但歌手要有一、两个。你喜欢谁?”
  “Celine Dion。”
  “请外国歌手有难度,但通过唱片公司也不是没可能,只是费用太高了,不如考虑F4吧,他们可比Celine Dion红多了。”高雁两只手在那儿比比划划,一定是在算出场费。
  “唉,你是在办我的婚礼吗?非弄成F4的歌友会不可。我的终身大事,风头不能让别人抢去。”
  “对对对,F4一到,场面不好控制。那请谁呢?”
  我被高雁煽呼得也开始认真琢磨起婚礼仪式了:“请羽泉吧,他们唱的《最美》,我们在车上老听,有纪念意义。”
  “好,歌手定了,剩下的就是广告了。”高雁一脸轻松。
  “广告好卖吗?”我有些担心。
  “当然好卖。”高雁斩钉截铁,“光一个冠名权就能卖好几百万呢。”
  “那得挑个好名字,我喜欢名表、首饰什么的,所以最好叫卡地亚、蒂芬尼、百达翡力或者江诗丹顿特约之《鲁豫婚礼》。”我竟然开始对这个空中楼阁心驰神往了。
  “你先选个日子吧。”高雁这一提醒,我才想起来,我的婚事,八字还没一撇呢。
  “你帮我打听打听,在香港结婚该找谁啊?我们想结婚了,可不知道该怎么结。”我说。
  “那你的婚礼办不办哪?”高雁不依不饶,“可不能浪费了我这么好的创意。”
  “我得和他商量商量。他特别害羞,一见大场面就晕。”
  果然,在电话里一听说又是红地毯又是200人的大场面,他就已经紧张得结结巴巴了:
  “那,那我走路一定会顺拐的,不如让我扛台摄像机边走边拍吧?!”
  他是摄像,习惯于躲在镜头后面。
  “不行!”我对着话筒大叫,“从现在开始,你要练习走红地毯。”
  我豁出去了,婚礼看来是躲不过的。既然要办,索性就往大了办,照着奥斯卡的规模。
  高雁很快打听到了在香港登记结婚的程序:“你们俩带着证件去红棉道婚姻注册中心就行了。”
  听起来简单,其实很复杂。
  首先,要公证我俩的单身证明,然后,他要办赴港签证。
  想想真郁闷,香港回归都5年了,可内地居民过罗湖口岸依然不比去美国容易多少。最简单的方法要算跟旅行团赴港旅游。
  中旅的北京—香港线分7天团和14天团,每星期五出发。以往他都跟7天团来看我,这次他选了14天的,然后打当天第101个电话向我汇报进展。
  “老婆,都办好了。11月22日到香港。”
  2002年11月22日中午,我一做完直播节目《凤凰午间特快》,就急着往家赶。他已经到了。临出化妆室之前,发型师阿Ray随口问了一句:
  “今天是星期五了,周末有什么计划?”
  “没什么特别的,(只是去结婚而已。)”我咽下了后半句话,可脸还是红了。
  气喘吁吁跑回家,老公正聚精会神地看着重播的《午间特快》。
  “老婆,今天我们旅行团的人问我来香港看谁,我说看老婆,老婆在电视台工作,他们立刻问,是凤凰卫视吗?”
  “他们没问你老婆是谁?”
  “问了,我没好意思说是你。”
  “这有什么,下次别人再问,你就说是小莉呗。”
  话还没说完,我的屁股上就挨了一脚:“还不快去卸装。”
  我认认真真地卸了装,然后和老公在楼下的茶餐厅匆匆吃了紫菜墨鱼河,就坐船直奔中环红棉道。
  红棉道礼堂座落在公园中央,而公园夹在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之间。公园不大,两个人携手逛上一圈用不了15分钟,但公园的宁静却让人能立刻忘掉外面的车水马龙。这么说吧,哪怕你在附近的摩天大楼里工作了一天,此刻正一脑门子官司,一走进公园,也会有想结婚的冲动。
  公园里有几个想必是来参加婚礼的人,各个脸上都是一副欢天喜地的神情。只有我和老公,手拉手神情肃穆地走着,看上去像是一对被包办婚姻捆住了手脚的不幸男女。其实,我们只是紧张。
  我有一个毛病,对于教堂、机关和所有有象征意义的地方都充满敬畏,一旦身处其中常常会有不能控制的奇怪生理反应。有例为证:
  1999年11月,我在伯利恒耶稣诞生地马槽教堂里因身体不适,加上被现场荷枪实弹的警卫弄得紧张无比,以至于腹痛难忍,几乎晕倒。
  2000年年底我在纽约,星期日独自一人逛第五大道,路过一间教堂,突然心血来潮,想去参加周日礼拜,靠近上帝。而当悠扬的管风琴声响起,我随众人庄严起立准备咏唱圣诗时,不知中了什么邪,我竟然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冲动想要哈哈大笑。我被自己的疯狂吓坏了,急忙以最快速度冲出教堂,然后一个人蹲在路边放声大笑。上帝啊,请宽恕我!
  扯得似乎有些远了,还是言归正传。
  我和老公神情严肃地来到公园中央的一座小楼前。楼前正有一对新人和亲朋好友在拍照。新娘一袭婚纱,所有来宾都是盛装出席。我一下子蒙了,怯生生地拽了拽老公的衣袖:
  “来这登记还得穿礼服啊?”
  我俩面面相觑,他不敢看他的仔裤,我也不敢看我的短裙。
  我们低头穿过欢乐的人群,推门进了小楼,楼里一片安静。
  一位和蔼的中年女士接待了我们。
  “我们是来登记的。”老公和我异口同声。话一出口我们俩都乐了,因为这象极了电影《小兵张嘎》里的台词。嘎子来到游击队,愣头愣脑地说:“我是来参加的。”
  “这里是行礼的地方,婚姻登记要去金钟大厦。”工作人员显然没看过《小兵张嘎》,她大概猜想我们要么是幸福坏了,要么是紧张坏了,所以她善良地选择了和我们一起傻笑。
  我们3个人尴尬地面对面乐了半分钟后,我和他起身告辞。
  香港婚姻登记处位于金钟大厦,大约100平米的一个大厅,有20几个柜台。此时,每个柜台前都坐着人,凝神回答工作人员的提问。屋子的中央有十几排塑料座椅,也都坐满了人,男女老少,各种肤色,像联合国一样。
  我先认真阅读了墙上贴着的布告,立刻对这个嘈杂但却秩序井然的地方充满了景仰。这儿恐怕是全香港最重要的地方了,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人生的每一个步骤都归这儿管。
  我和老公诚惶诚恐地把一大堆资料交给了工作人员:身份证、护照、单身中文证明、单身英文证明……。能想到的我全带来了。
  工作人员一边翻看我们的材料,一边指着桌子的日历说:“你们先挑个行礼的日期吧。年底快到了,结婚的人特别多,大会堂和红棉道都快排满了,最近的一天是12月31日,在大会堂,你们要不要?还有一个多月,到时候,你们的结婚申请也就批下来了。”
  我必须要解释一下在香港结婚的手续:首先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然后在结婚申请被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举行婚礼,超过3个月仍未行礼的则需要重新申请。行礼的地点有两处,红棉道和大会堂。新人服装可随意,礼服或便装都行,但必须整洁、得体。观礼人数没有上限,但不得少于两人,因为在结婚证书上需要两位证婚人的签名。
  “好啊,”面对穿制服的长官,我从不敢说个不字。可心里直打鼓:“还有1个月5天的时候,办晚会是来不及了。”
  我正在犹豫,身后凑过来一对年轻人,手里拿着一叠证件:“姆该(劳驾),我们来登记。”
  “不好意思,今天的名额已经满了,下周一再来吧!”工作人员彬彬有礼。
  青年男女只得扫兴地离开。
  原来结婚还有名额限制呢,于是我毫不犹豫地说:“12月31日可以。”生怕错过了那天就再也嫁不出去了。
  工作人员细心地填好所有表格,指了指桌面上镶着的一块铜牌说:“你们两个人谁来宣誓?”
  我主动站了起来,并且飞快地扫了一眼铜牌上的字,大意是:我以法律的名义起誓,我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内容均真实有效。
  完全是出于职业习惯,不到两秒钟吧,我就背熟了铜牌上所有的字。然后,我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有病啊,又不是《凤凰早班车》,用不着说新闻,老老实实照着读吧。”
  我好象是在课堂上回答老师的提问一样,站得笔直,一字一句念完宣誓词。
  想必工作人员从来没有听过谁如此声情并茂地朗读宣誓词,待我念完,由衷地赞叹到:“北京话真是好听。”我颇有成就感地坐下,环顾四周,才发现,刚才还满满当当的大厅此刻只剩下了我们3个人。
  “好了,一旦你们的结婚申请获得批准,我们会电话通知你们的。别忘了12月31日准时来行礼。”
  面对陪了我们一下午的恩人我不知道怎样报答。我真后悔事先没在口袋里装上几块喜糖,而隔着柜台拥抱政府工作人员似乎也不合适,于是,我和老公就一直傻笑。
  “我饿了!”一走出婚姻登记处,我和老公立刻手拉手深情款款地凝望着对方说出了彼此的感受。
  我们喜欢的Dan Ryans就在旁边的Pacific Place(太古广场),于是我俩跑到那吃了有纪念意义的一顿饭。菜谱如下:
  恺撒沙拉
  Clam Chowder(香港译做:周打靓汤)
  烤羊排配薯条
  Stuffed Mushroom(炬蟹肉蘑菇)
  生啤三扎
  咖啡
  纽约奶酪蛋糕
  我一边抢他的薯条吃,一边自言自语:“行礼那天,要有至少两个证婚人,找高雁和郭志成吧。”
  高雁和郭志成是夫妇,他俩是我们的朋友、广院校友,也是我的同事。
  老公边喝啤酒边点头,我于是立刻打电话给高雁:“哎,婚礼晚会你先放放,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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