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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帅-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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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了,小诺。”卓不凡的声音温暖起来,清凌凌的笑意回到了他的声音中。
    “对了,谁教你发短信的?”
    “呵呵,卓不凡”
    “好棒啊,自己学会了?不愧是卓不凡哦!”
    “嗯。这几天有没有乖乖的?我的小诺诺?”
    “嗯,那个,我玩起来忘记给你打电话了,嗯,那个,对不起。”我万分愧疚。
    卓不凡的笑声清扬起来:“原来是这样。呵呵,小诺,那我要怎么罚你呢?”
    “嗯,随便啦,人家又不是故意的。”不由自主的带了点撒娇。
    “好,回来我好好的罚你。”
    我正不知怎么回答,就看到杨益擦着头发走了出来。于是连忙说:“明天我再给你打电话啊,我朋友来了,88。”
    培训第五天:
    昨晚跟杨益从当地的地方台看到一则广告,古装美女摄影馆开业特惠精典剧照系列,五套古装,每套5张,还附送光盘,居然只要五百元。于是我们俩立刻把准备材料的事情往脑后一放,携手直奔这个影楼。
    一大早出门,倒了三次车,足足费了二个多小时,才找到这个不太起眼的摄影馆。本来我们俩都已经预备要失望了。可是一进门,我就眼前一亮。这个摄影馆门面不太,里面倒别有洞天,宽敞的很。而且迎面就是一个组图,分别是小龙女的白衣造型、武则天的妩媚造型、林黛玉的纤弱造型,小燕子的活泼造型。而且,虽然造型一看就知道是哪个影视角色,但却都不是原人,而是另外的脸庞,却都拍的美伦美奂。
    一见我们俩携手进门,就有两个人笑着迎了上来。其中一个男人,白净清瘦,眼睛倒是颇有神彩。另一个则非常帅气,戴着一只金色的耳环。两个人都挂着摄影师的牌子。杨益这个小色女,毫不犹豫的就选了那个帅的,跟着他去选服装,还回头朝我飞眼,我只好跟着那个瘦男人走。
    选服装时,我直接花眼,不知道自己该穿什么样的。倒是那个瘦男人说,你先从四个精典里面选两个,然后再选一些其它的造型。
    我发怔的看了看他。他笑了笑,“小姐,你下巴很小很尖,脸到下巴的线条很美,不笑的时候有很清净的感觉,可以选小龙女的衣服拍一组。然后你眼睛一笑起来弯弯的好像月牙,还有酒涡,很可爱的感觉,可以选小燕子。另外,还可以把妆调稍浓一点,拍一组唐装……”毕竟人家是专业人士,我只有点头的份。
    其实我心中并没有什么定见,我只是想,这五组,要是能有一组像眸儿,我就送给卓不凡,那样,他肯定会很开心的。
    培训第六天:
    听别人试讲,紧张。
    培训第七天:
    自己讲完,得意兼归心似箭。终于可以回家啦!
二十一、一线曙光破云来
    昨天晚上打电话订了票,然后今天一大早,就急三火四的收拾东西,准备回家。本来预备拿来要发财的石枕,也是怎么拿来,怎么拿回,压的我的行李箱沉甸甸的。金钱怎么也打不过卓不凡的诱惑,我根本都不想抽出时间去尝试把它卖掉了。杨益死拉我再陪她逛一天,我都没有动心。彼此留了联系方式,我就义无反顾的出门,气的杨益在身后嚷了一百次没良心。
    一直没有告诉卓不凡准确的回家日期,心想,这次总要给他一个惊喜,只望他不会给我什么惊奇就行。以前也常常出来培训,每次回去时,都感觉自己还没玩够,要是赶上结束的时候是周末,铁定还要再玩一两天才往回赶。可是这次,却忽然很想回家。
    照片还没有出来,只是留了地址,准备等他们寄给我。有一点点期待。想想培训前几天,居然玩的高兴起来,把卓不凡忘的干干净净,不知是不是可以证实我就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家伙。有时想想也奇怪,为什么平时念兹在兹的一个人,居然说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了。唉,不是应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才对的嘛,难道还有个后句,叫两日不见,丢在脑后?郁闷。
    坐在候车厅时,忽然忍不住想起上次卓不凡送我时的情形,那一个半含温馨,半含情意的拥抱。想的有点儿温馨,有点儿窃喜。就这样一时欢喜,一时害羞,不由得就想的入了神,
    我身后的两个人一直在说话,我一直听而不闻。直到有三个字一下子钻进了我的耳朵,倏乎拉回了我的神志。
    “……名字叫卓不凡。唉你说,谁家孩子名字叫‘不’啥‘不’啥的啊,这个‘不’是个否定的意思,要是早听俺的改个名儿,也不会这样。”一个穿的有点邋遢兼脏兮兮的老头神色俨然的摇头晃脑。我听的颇为郁闷,这,什么谬论嘛,名字叫不,就不好啊?人家金庸写的岳不群,嗯,那个,唉,结局虽然不太好,不过历史上好像还有个吕不韦?还有,嗯,想不起来了。不过听这老头的意思,倒确实是遇到了什么事。我稍微变了一下姿势,不动声色的继续听,看看这里这个卓不凡到底怎么了。
    “俺庄上,就嫩么一个小学,那个老师哎,不是俺说咧,连个烟盒上滴字都认不全。那孩子,从小就上邻庄上学去,一天跑好几里路啊。当时初中毕了业,都寻思不让他上了来,人家不,非上。结果一猛子上了大学了。俺那个庄,从老辈里,就没出过个上大学滴。你说这个事喜人吧?结果毕了业,回来没几天,跟着邻舍家那拖拉机赶集去来,一下子就掉了那山洼子里去咧,脑瓜子都摔去了半个,他娘他爷将么哭舍。”这个老头,一口浓重的土音,我勉勉强强才听了个大概。看他一脸惋惜的摇着头,心里忽然不明所以的一动。
    这个卓不凡跟我家卓不凡同名同姓,如果是今年大学毕业,那就是二十三四岁左右,那么,那么,岂不是……
    我立刻转过身来,想了想,从背包里拿了两个橙子,递给那两个谈话的老头,同时甜甜的笑着:“大爷,您老坐几点的车啊?”
    那俩老头都吓了一跳,一起看我,我继续展示我无害的笑。大概一个小姑娘很难给人什么威胁的感觉吧,他们同时又松懈了下来。
    还是刚才那个老头子说话,可见他还真是个多话的老头:“闺女,你自己坐车啊?也是这趟车啊?俺坐8点半滴啊。你也是啊?”
    “哦!是啊,还有20多分钟呢!”
    “对啊,来早了咧!”
    “哦,大爷啊。我刚刚听到你在说什么卓不凡什么的,是怎么回事啊?”
    “哦,你说那个孩子啊?今年6月呢大学毕了业,到了7月呢,就摔舍咧。”
    “哦,我听着有点像我一个大学同学呢!您老家在什么地方啊?”
    “哦,这样啊?俺老家可不近啊,在XX市来!”
    “哦,您能不能把地址写给我,我去看看他家的老人。”
    “你一个闺女子可去不了,俺那里可相偏咧。”
    “没关系,你写给我,我给他们写信也行。写的越详细越好。”
    又费了一番口舌,终于拿到了地址。车马上就要开了,哄着那两个老头上了车,已经过了退票的时间。
    我捏着票,犹豫了一会儿,很快做了决定,咬了咬唇,看了看手中的地址,转身出了站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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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总是崎岖在前方
    这个老头,虽然唠叨兼邋遢,但是倒是热心,写的地址非常详细,甚至连一站一站,什么车,什么路怎么走都写的很清楚,我完全可以按图索骥。我又回到酒店,开了房间把行李放进去,就开始我的寻访历程。为了表示诚意,同时为了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我甚至还从超市买了两盒脑白金当礼品。
    但是这历程真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艰难,绝不是我平时游山玩水时能体验到的。首先,我真的没想到世界上还有这么破,这么脏的车。第一步,先从a市坐到XX市,这个还算没有问题,车虽然也不新,但是还能让人接受。
    然后从XX市再到县乡的车,简直让人无法接受。又小又破不说,座位居然全是布的,早已看不出本色,脏的完全可以比美地板,而且窗子破的破的破,烂的烂,四处漏风,车皮全都裂痕遍布的。我真没想到这种车还让他大大方方的开在路上。直到上了车,我才明白,原来是环境造就命运。这能叫路吗?居然不是柏油路,也不是水泥路,就是一条没长花没长树,坑坑洼洼的泥土路而已。
    车开的浑身颤抖,不时把人疯狂推送到未可知的前后左右,窗户一刻不停的卡卡作响。我有心扶着前座的靠背,奈何靠背上的扶手全是铁锈,一碰之下,满手黑红。四个小时的车程,我发了最少有四十遍誓,我决对不会再来这个鬼地方。
    下了车,再按那老头的纸条,找到了一辆破破烂烂的三轮车,车子之破,车内之脏,车椅之硬,车行之巅,估计将来都会成为我的噩梦。我本以为这是苦难历程的结束,谁知忍受了半个多小时之后,我就被司机一句“到了”扔下了车。
    原来等待我的还有漫长的步行旅程。我一看之下,差点没昏倒。我的大爷啊,你就不能再说的更详细点,起码提醒我穿双运动鞋来嘛。看着那破三轮绝尘而去的背影,我万分绝望。
    这,这能叫路吗?如果说以往去那些所谓的旅游圣地,走的那种细细的人造小径就叫山路,那么,我此时郑重的告诉你,错了。真正的山路应该像现在。满眼黄土漫天,一片灰蒙蒙,路上不时有狗屎、羊粪,以及一些不知名的不明物体,而且,我的判断原则依然是不长草,不长花就是路,可是,这路完全是崎岖不平,呲牙咧嘴的,全是深一脚浅一脚的石头,差次的透出地面。
    我咬着牙,步履艰难,狼狈万分的走着,有N次差点摔个嘴啃泥,不,是嘴啃石。一路连个人也没有,直走了半个小时,才碰到了一个放羊老汉。
    我扶着腰,也顾不上笑,只喘着气:“大爷,请问卓小庄怎么走啊?”
    那老头说:“啥?”
    “卓小庄,怎么走?”
    “啥”
    我真的要昏倒了,这,这,这,我吼起来,“卓小庄,卓小庄!我问卓小庄怎么走!”
    “哦!”终于听见了,老头转身指着不远处的山“上北走,翻个山去,看见个财神爷庙,再往东走二里地,就是卓小庄。庄口里一颗大柿子树,一找就找着咧。”
    我听的昏头转向,什么北啊东啊,庙啊树的。定了定神,我掏出笔来,把大爷的话记了下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啊,我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的,再不小心点,简直是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谢过大爷,我就艰难上路。我一早出门,在车站耽误了一会儿,立刻往这儿赶。现在已经下午三点了,除了中午在车上吃了几口面包,连水都没喝过。可是,看现在这个情形,我除非找到地头,否则只怕要露宿荒野了,饭的问题,就暂时抛到脑后了。
    怪不得人家说“望山跑死马”,看起来近在咫尺的山居然让我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我的脚估计已经被磨破了,就算不是磨的,也是被路上的石头给硌的。我一辈子,就没有这么狼狈过。手中的两盒脑白金早已经重如千金,我周身的零部件也无一不在抗议。坚持,坚持,我给自己打着气,咬紧了牙,就往山上爬去。我平时吃饱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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