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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唐仙侠-第2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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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有粮食给他交租子?”

    “官府这么搞图什么呀?莫非里面有诈?”李克用也懵逼了。

    “没那么多阴谋,这只是官家下的一步大棋。”莫聪看的很透:“凉州地处要塞,肯定是要坚守的,但一座空城怎么守。所以官府开出优厚条件,募民屯田。”

    “军屯不行吗?干嘛要募民。”

    “军屯不如民屯牢靠,民屯其实就是寓兵于农。你想啊,千家万户把根儿扎在这里,有人来赶他们走,他们还不拼命。”

    “有道理!”李克用点点头。

    “就这还没多少人来呢,老百姓也不傻,这凉州天下太平还好,战乱时却是兵连祸接之地。”

    “你们觉得合适就行了,不过先说好,我是行伍出身,这地我是不会种的。”李克用先站到干地儿上。

    “哥几个也知道,我以前是要饭的,家里没有地哈。”萧玄衣也要上岸。

    “放心,这几十亩地对我和鲁奇大哥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将来孟兄弟在家做做饭,你们俩放放马,送送饭就行。”

    这下反而搞得萧玄衣有些不好意思:“实在不行我出些银子,那些田雇人种得了。”

    “萧兄弟你又不明白了”莫聪的意思:有个种地的身份,将来四处走动也方便一些。

    “四处走动还有人管?”

    “你忘了曹义金怎么说的吗?你把官家当吃闲饭的了。”

    “你不是对他说咱们是来收虫草的吗?”

    “他是萧关捕盗厅的,离这儿上千里,等他问到咱们时再说吧。”

    两天后,莫聪等人相中了一所宅子。果如店主所言,莫聪到防御史衙门登记了一下,便领了钥匙回来。

    这宅子有三进深,马厩仓储一样不少,只是门窗有些朽坏,有鲁奇在,这些都不是事儿。

    打扫卫生,置办家具,忙活了几天后,大伙儿便搬了进来。毕竟是乔迁之喜,这天黄昏,孟知微在第二进的院子当中置了一桌酒菜。

    几个人当庭坐定,先是感叹了一番人生无常,这么大的宅子也不知道是谁的,现在好了他们了。接着又感叹“一饮一啄,莫非前定”。十天前谁也料不到,他们几个会在这里安身立命。

    “莫大哥,你给咱们这宅子起个名吧。”萧玄衣提议

    “梅苑怎么样?咱们五个人,刚好如梅花五朵。”

    “太文气!”李克用反对:“我觉得叫‘兵庐’比较好’。”

    “住家嘛,要安稳些才好,这名字杀气太重。”

    几个人扯来扯去,一时定不下来。萧玄衣突然问了孟知微一句:“微弟你想什么呢?”

    “咱们在朱家村时,院子里种点菜我都觉得吃力,这五十亩地,鲁大哥和莫大哥怎么种啊?”

    “这个孟兄弟多虑了。”莫聪说着便起身进屋。不大一会儿,拎出一个口袋来。莫聪打开口袋,大家凑上去一看,竟然是半袋种子,只是叫不出名字。

    “这是什么啊?”孟知微问。

    “蔓菁籽儿。”原来莫聪考虑到了河西肯定要定居,在长安时就买了蔓菁种子。

    “这蔓菁有什么讲究?”孟知微又问。

    “首先蔓菁易种,不拘房前屋后,下过雨后,将种子撒下去,再将地粗耙一耙就可以了。再一个,蔓菁对季节没什么要求,随种随生。眼下春耕已过,种蔓菁却没问题。还有,这蔓菁是两年生的,第一年种下去,第二年就不用种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蔓菁全身都能吃,春天吃芽,夏天吃苔,秋天吃茎,冬天吃根。”

    莫聪滔滔不绝讲了一大通,连李克用对蔓菁也刮目相看:“这种好东西,行军打仗最用得着。”

    “不错!当年诸葛武侯行军时,每到一处,便在营地前后种上蔓菁,因此后人又称其为‘诸葛菜’。”

第三百三十六章 钓鸟() 
萧、李二人的任务是放马,到饭点儿的时候再抽出一个人给鲁奇、莫聪送饭。当然马要吃夜草的,两人还得割些草带回来。

    这些活计十来岁的孩子都能干,两人却忙得孙子似的,每天一大早就出门。晚上回来床上一挺,吃饭都要叫好几遍。

    这一天,两人躺在山坡上。河西的春天来得晚一些,虽然已经初夏,却刚如春半,野花遍地,象一幅绿茸茸的毯子着了火。

    两人嚼着草根儿,望着天空。有一句每一句扯淡,李克用突然坐起来道:“跟你说话真没劲。”

    “我也是!”萧玄衣当即顶回去。

    “要是能把小白带出来就好了。”

    “那怎么行,这里鹰啊,鹞子挺多。”

    李克用不再说话,过了一会儿幽幽说道:“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

    “看出什么了?”

    “当年在朱家村时,当家的肯定不是你。”

    “开什么玩乐,我不当家?”萧玄衣冷笑一声。

    “那我就问你一句,你要是当家的话,小白第一个应该听谁的?”

    这下倒把萧玄衣问住了,思思艾艾了半天:“一只鸟,听谁的不行啊。”

    “嘿嘿,嘿嘿。”李克用笑而不言。

    “你笑什么?”萧玄衣有点发毛。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当家的只能有一个对吧。”

    萧玄衣“嗯”了一声。

    “你说你当家,小孟说他当家,到底谁说的对?肯定得有第三个来主持公道。你们家会说话的除了小白还有别的吗?”

    “你到底想说什么?”萧玄衣被李克用绕进去了。

    “你要是明天能把小白带出来,我就服你。”

    “光‘服’那也太简单了吧。”萧玄衣想让李克用加点儿码。

    “不是吹的,我李三哥服过谁啊?”

    “那行,就这么说!”

    放马归来,莫聪和鲁奇也都下晌了,大家围坐在一起吃饭,萧玄衣用筷子挑了一根青菜,在送到嘴里之前突然说道:“微弟,明天我把小白带出去。”

    “带出去干嘛?”

    “是这样的,我们放马去的地方荒无人烟,还要割草,挺无聊的。”李克用帮腔。

    “干活你还有什么无聊的。再说旷野上猛禽又多。”孟知微谁的面子都不给

    “你就说让不让我带吧?”萧玄衣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摁。

    “那你问小白吧,它愿意跟你去就行。”

    “我才不去。”小白正在屋顶上瞭望。

    “怎么了?”

    “我昨天刚做了一个恶梦,被一条狗骗出去,一出门就碰到一个老鹰。”

    “不听话还学会骂人了。”萧玄衣气不可遏。

    “我没骂人,谁答应就骂谁。”

    “反了,反了。”萧玄衣筷子一摔。

    小白见势不方头,当即振翅飞起。终究人鸟有别。萧玄衣急的团团转,一点办法也没有。这时孟知微说了一句:“多大人了你,还跟它生气。”

    “都是你惯的。”

    萧玄衣说罢,拂袖而去。莫聪和鲁奇看到这一场有些莫名其妙,李克用装模做样来了一句:“萧老三吃什么药了?”

    晚饭后,孟知微把饭菜端到萧玄衣床头,萧玄衣翻了个身。第二天,孟知微喊萧玄衣吃饭,萧玄衣仍然不理。直到李克用喊萧玄衣去放马,萧玄衣这才起床。

    萧玄衣上马出门,不经意间一回头,孟知微正倚着门框看他,两眼亮晶晶地。萧玄衣心里一软,长叹了一口气。

    “叹什么气啊,老三。”李克用假装关怀。

    “要不是看微弟的面子,我立马把小白那个不孝的东西撵出去。”

    “其实你说的没错,都是惯的。小孟也是,就说刚到凉州那天,哥几个都出去吃饭,他非要给小白梳理羽毛。”李克用小人做到底。

    “你有什么法子让微弟不惯?”萧玄衣觉得事态严重。

    “法子多了,只是找个合适的不太容易。”

    “这话怎么说?”

    “这事儿不能搞得太露骨,两个大男人算计一只鸟,传出去人家不笑话?”

    “倒也是!”

    “有了!”李克用打了个响指:“小白这种情形,我觉得跟养孩子差不多。一个孩子,宠得心肝宝贝似得,两个孩子那就成半个心肝儿了。”

    “你是说再搞一只鸟让微弟养着?”

    “聪明!”李克用一竖大拇指:“其实咱们也是为了小白好。”

    “只是小白太聪明,又会说话,找一只笨鸟,我估计没什么效果。”

    “这倒也是!”李克用沉思了一会儿:“实在不行,就找一只让小白害怕的。不怕爹娘,怕哥的也有。”

    “那就找一只鹰,你帮我捉一只吧。”

    “我的箭下哪有活口啊。”

    “你就不能射它的翅膀?”

    “鸟都是记仇的,用那种血腥的手段捉住它,也很难养的。”

    “我听说一个故事,空拉一下弓弦就能把鸟射下来。”

    “你说得这个故事叫‘惊弓之鸟’,里面的鸟是大雁,鹰肯定不行的。”

    “这么说就没办法了?”

    毕竟打了几十年雁,李克用总算想出了一招“钓鸟之法”:就是在地上挖个坑,把萧玄衣埋起来,只露出鼻子和眼睛。钓饵是一只弄的血溜胡啦的死鸟。

    这办法听起来很有道理,但萧玄衣没试过,心里没底儿。在坑里躺了一会儿,萧玄衣忍不住,要问李克用,李克用早就没影儿了。

    萧玄衣只好耐着性子躺着,也不知过了多久,萧玄衣突然感觉到手里的死鸟一动。上钩了!不过萧玄衣有些纳闷,也没看见猛禽飞过来啊。

    拉扯的力量越来越大,萧玄衣来不及多想,当即爆发,只听“吱”的一声,捉住的竟然是一条黄鼠狼。

    猛然间,萧玄衣觉得手上疼痛,一甩手,那只黄鼠狼便飞出老远,再看手上已多了几个带血的牙印。

    萧玄衣正想骂李克用几句,李克用不在,低头寻思了一会儿,这法子还挺管用。萧玄衣便又躺进坑里,将土扒拉扒拉,埋住自己。

    又不知过了多久,天空一只大鸟飞过,这么大的鸟,萧玄衣猛然记起,这不是羽衣兄吗?

    也顾不得捉鸟了,萧玄衣连忙爬出坑来大喊。果然不错,那大鸟掉头飞回来,在萧玄衣头顶盘旋。

    大鸟落地,从鸟背上下来一个人,正是孙少仙。

    几个月不见,孙少仙形销骨立。

第三百三十七章 且放白鹿青崖间() 
孙少仙几个月前就到河西了,药行开在甘州。甘州城是河西走廊上的另一座重要城池,在凉州西面四百里。

    甘州地理位置不如凉州,二十年前的那场兵火中反而没受多大损失。再加上回鹘人的金帐驻在甘州,眼下倒比凉州繁华多了。

    孙少仙向来都是甩手掌柜,打理药行的琐事交给下人,自己离城索居。河西的天高地阔,正适合他练御鸟飞行。

    也就是最近,孙少仙终于达到“小飞升”的境界,人和鸟都在兴头上,没日没夜地飞,一不小心来到了凉州。

    “羽衣兄能驮人了,我也试试。”萧玄衣说着就去扒拉那大鸟。

    “不行,不行!”孙少仙连忙止住。

    “羽衣兄按说我比你认识得早,现在你骑着满天飞,我倒不能碰了。”

    “乘船走马,去死一分,上天更危险。”

    “我是被吓大的?”

    “你那体格骑上去,羽衣兄根本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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