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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樱桃-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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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个壳里的两颗花生仁儿,闹了别扭她就有点变态,拉着一张公务员似的脸跟我算账:我收过她什么贿赂,她为我洗过多少双袜子,我碰过她哪个部分,等等,统统都要计费,价格还比较宰人,到了这年的春天,她父母到南海边视察,顺便在我们的出租屋里画了几个圈,提出了三点感想、五项建议、六大规划,除了不大赞同我的品相,背地里建议我重新回娘胎整改,其他也没什么可挑剔的,所以就正式谈起结婚的事来。生活看来也就这样了,不可能像娃哈哈一般纯净,不可能像农夫山泉一样甜,更不可能像美的电风扇那么美,不过我还是经常会想起那个面孔模糊的他来,如果那个号码仍在,我会不会有另一重天地?
很快就到了年底,我的公司进行了一次大调整,从亚洲全线撤资,队伍遣散之前一人发了几万块钱,我来得早,级别也高,算小半个官僚买办资产阶级,遣散费很是可观,有十一万多,我拿七万交了个首期,剩下的钱搞装修、买家具,也折腾了个八八九九,租房住了这么多年,一直受房东迫害,现在终于有自己的窝了,想起来就高兴,成家立业啊,我的业虽然立不大住,家总算成了一个。但下岗也挺愁人,一想到那蚂蚁窝一样的人才市场,我的头皮张力就有点大。在心里叫着名字宽慰自己,说叉叉啊,你工作也有几年了,胡子不少,年纪一把,有经验也有业绩,总不至于再去卖马吧。
没想到这岗一下就是大半年,到最后弹尽粮绝,全靠我女朋友那点薪水顶着。有一天我甚至想把那枝笔卖了,走了几家典当行,有的给八千,有的给一万,最后一家出价最高,一万五,我左讲右讲,讲得舌头都皴了,他们才同意再加三千块,要签合同时我又后悔了,想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大用它,但一万八实在是太低了,还有,万一哪天我再遇见他呢?万一他问我:“嗨,小子,那枝万宝龙去哪儿了?”我总不能说我把它当了吧?想着想着就跑了出来。
没工作,心情不好,上半身基本闲置,下半身的活动却越发频繁,三来两去地就搞怀孕了,只好去医院打胎,女友气得像小布什吃多了饼干,又打饱嗝又翻白眼,哭个不停,大意是说我为穷不仁,瞎折腾,既耽误了她的锦绣前程,又浪费了她的无敌青春,哦,还有钱财,好像我独自就能完成生孩子这么艰巨的任务似的。我稍有微词,她就断言老天一定会派雷公来眷顾我,眷顾多次,还发誓以后坚决不向我提供犯罪空间,“你倒是快活了,我,呜呜呜,我怎么办?”
那天在医院里足足医治了三个钟头,出来后她连路都不会走了,这时路对面突然停下一辆黑色轿车,一个瘦瘦干干的中年人摇下车窗,远远地对着我招了招手。
两年没见,他好像更瘦了,也老了很多,笑起来一脸皱纹,问我:“你女朋友?”我说是,赶紧介绍,说这是谁谁谁,这是——他也有点尴尬,说咳,名字就是个代号,没什么重要的,上车吧,我送你们回家。
一路都在闲扯,谈起现状,我就不住地叹气,说我现在失业、供房,女朋友又刚打了胎,实在是困难得很。心里暗暗祈祷,想他会不会大发善心,一下子给我个百八十万的。我发誓,我当时就是那么想的。他不怎么说话,只是不断点头,我女朋友听不下去了,在我腿上狠狠地掐了一把,掐得我几乎怒吼。不过那意思我也明白,是批评我不知分寸地乱说话。
我到家了。他停下车,笑眯眯地问我:“我上次给你的电话号码,你弄丢了吧?”我红着脸点头,说早就丢了,不怕你不高兴,我连你长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了。他大笑,又一次说我有意思,挺像他的。他在纸上刷刷地写了几个数字,然后递给我,说拿着吧,这次你要是再弄丢了,我就再也不载你了。
老天作证,这次就是谁给我五毛钱,我也不可能再把它弄丢。
万宝龙:Mont Blanc,又译作蒙邦、勃朗峰,经典书写工具的代名词,与奔驰(Mercedes…Benz)、马克(Mark)共称为德国“3M”。品牌创始于一九零六年,产品包括名贵腕表、优质皮具、男士时尚配饰等,用户包括伊丽莎白女王、肯尼迪总统、罗马教皇和大作家海明威等社会名流。该公司有一款皇家钻石墨水笔,镶有四千八百一十颗碎钻,售价人民币约一百二十万元。普通款的圆珠笔售价两千三百余元,如果买普通的圆珠笔,可以买四千枝,如果买面包,可以买三千个。
          



 


第一部分
宾 利
             
            回家后我女朋友还在埋怨,说那个人是谁啊,你怎么什么都跟他说?好像跟你也不熟啊。我点点头,轻描淡写地告诉她:“我原来认识的一个朋友,给老板开车的。”她撇撇嘴,像是打胎打落了牙齿,公然藐视我的社交范围:“我想你也不会认识什么有档次的朋友,原来只是个司机啊。”说完咂咂嘴,无限神往的样子:“那车,我的天,他们老板一定特别特别有钱。”她是卖汽车的,经常自诩为此行当里的多闻第一、神通第一、头陀第一等等,排名远在观音菩萨之上。用个比较差劲的比喻,我总感觉她对汽车比对我的身体更敏感,虽说不至于摸摸方向盘就怀孕,想来也差不了多少。如果在我肚子里装个发动机,身上套一圈铁皮,再安上俩轱辘,她说不定也会觉得我俊俏可喜,不再那么虚无。
我赶紧虚心请教:“那你说说,那是辆什么车?值多少钱?”一边在心里盘算:桑塔纳卖八九万,他这辆车,怎么也得顶二十辆桑塔纳吧,天,这可就是一两百万啊。她扬扬下巴,让我把茶几上的一摞汽车杂志递给她,然后翻到其中一页,说就这个,你自己看吧。
那是一辆十分迷人的轿车,银色;银色轿车上坐着一个十分迷人的美女,肉色;肉色美女上点缀着三小片十分迷人的布料,缝在一起勉强够做顶帽子,还是给婴儿戴的,红色;红色帽子下是两道十分迷人的眼神,不知道什么色,给人的感觉是凶巴巴的,凶得都有点含蓄了。w w w 。 2 1 c o m i n g 。 c o m 收 集 整 理
“本……本特雷?”我拼了半天。
她纠正我:“宾利!那叫宾——利!”驽钝如我,虽然与宾利素无交情,但看说话者的表情就可以断定:宾利此物决非凡物,你想啊,需要翻着白眼、梗着脖子、眼望三十六重天才能说出来的词儿,会是个什么词儿?我羞愧地笑,她继续上课:“你知道奔驰吧?”
“知道,当然了。”
“你觉得奔驰好不好?”
我口水直流,“好啊好啊就是好啊……”
她冷笑一声,摆一个万夫莫开的造型,手指轻轻抚摸着迷人女郎身旁的“B”字标志,语声渐渐迟缓,渐渐浑厚,酷似电视台的播音员老师:“与宾利相比,奔驰,哼哼,奔驰就是垃圾!”
我说:“太夸张了吧?有那么狠吗?”
播音员老师又哼一声,不屑于回答我的弱智问题,像是从来都没见过我一样。过了半晌,大概是内伤发作,造型摆不起了,她歪歪斜斜地靠到床上,嘬着牙花子教训我:“跟你这么说吧,宾利这个词,只是说给极端高贵、极端傲慢的人士听的,你有资格傲慢吗你?你听都不配听!”
我谦虚得无地自容,才发现傲慢原来是这么高不可攀的美德。
她长叹一声:“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座驾!我告诉你,你那朋友开的不是一般的宾利,那可是宾利雅致728!728你懂吗?最高级的宾利!值多少钱值多少钱?”她把所有的手指(如果她没错,我想应该是十二个)都伸了出来,“一千二百万!”
我得承认我没做好思想准备,或者说,我只做了二百万的思想准备,一受到一千二百万当量的打击,我立刻就靠到了墙上。工资最高的时候,也不过八千块一个月,这家伙一辆车,我得不吃不喝干一百二十年!我一生的价值,我流血流汗,胼手胝足,积劳成疾,矽肺、秃顶、肾衰竭、腰间盘突出……所创造的价值,他踩踩油门,轮胎一辗就全没了。愚公率领庞大的家族,辛苦几辈子只刨了一个小土包,举头却发现面前横亘着喜玛拉雅山,我的祖母啊。我嘟嘟囔囔地说:“……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宾利:Bentley,又译作本特利,以豪华、奢侈闻名的富豪概念车,英国女王指定御驾。宾利轿车最为人称道的是其出色的手工艺和苛刻的选材,每辆轿车至少需用四百张优质牛皮,约合十五头牛,所需木材均选用上等胡桃木树瘤。
宾利728加长版售价八百八十八万元,旗舰版的雅致Mulliner728售价一千一百八十八万元,这款车在中国的销量居全球第一,仅购置税就相当于一辆奔驰S320,车上的一副手动窗帘的价值约人民币十七万元,如果买普通窗帘,可以买一万七千米,相当于两座珠穆朗玛峰;如果买棉衣,可以买四千件。
          





第一部分
迪奥(1)
             
            那年股市正火,我表哥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放着挺美好的大学教师不当,非要去炒股。在家里求爷爷告奶奶地借了二十万,背着个破皮包就跑过来了。我这表哥也是个奇人,号称一生只爱两个人,第一个是白种人比尔盖茨,第二个没那么白,但年纪比较大,叫庄周。我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两个人绑在一起的,在我看来,盖茨是大热之物,吃了就要流鼻血的那种,而老庄周又极寒,跟华山之阴的蜈蚣差不多,把这两者同时吃进肚子,要换了我,非心碎了不可,这次是破碎的碎啦,可他好像也没什么事。另外我也挺替他犯愁的:要是有一天他妈,也就是我二姨,跟庄子谁的打起来,你说他帮谁好?
因为仰慕盖茨,我表哥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白种人。白种表哥特立独行,时有惊人之举,最优秀的就是去农贸市场买大葱,他非要拿美元结账,哦,忘了说了,此人钱包里永远有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不多不少,恰好一张,历时已十余年矣。大概是四年前吧,这个白种人干了一件极其后现代的事,这事除了他和达利,估计没有第三个人想得出来:他在自己三十六平米的宿舍里垒了一个十二平米的壁炉。话说那个壁炉,真是鬼斧神工、美仑美奂,百分百欧式风格,但说也奇怪,人家欧洲人垒壁炉,都是为了躺在软椅上抱着猫读巴尔扎克,这位绅士倒好,只拿它烤红薯吃。有一次我去看他,隔老远就看见窗口咕嘟嘟往外冒烟,我心想坏了,表哥这下怕是要成腊肉了,赶紧去敲他的门,敲了七七四十九下,腊肉表哥才穿着拳王牌三角裤,长发飘飘,眼神飘飘,腿毛飘飘地给我开了门。他让我吃烤红薯,给我倒红酒,然后解释说欧洲的贵族就是这么干的:守着壁炉,喝着红酒,眼望星空深沉地思考着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我不大懂,欧洲也没去过,但有两件事我实在想不通:第一、吃烤地瓜是不是一定得用刀叉?第二、拿烤地瓜下酒也就算了,拿烤地瓜下通化红葡萄酒算怎么回事?
让欧洲表哥最骄傲的就是他的脚。他不止一次夸耀,说他的脚虽然味道不怎么鲜美,离欧洲文明却只有一步,香港嘛,讲英文的地方。关于这味道,如果我是个过气的先锋派作家,我大概可以这么形容:凡是他踩过的地方,草都要隔年才能长得出来;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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