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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樱桃-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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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觉得“多数人死于贪婪”过于灰暗、晦涩,曾想过很多名字。
伊甸园是始祖居住的花园,在我想象中是有樱桃的。
小说写的是一个小伙子与一位神秘人物邂逅,获赠一支名贵的万宝龙水笔,随之便逐渐堕入一个“物质的陷阱”……有一点幻想色彩。
          



第一部分
慕容雪村:多数人死于贪婪!(2)
             
            为什么每一章节的标题都是名牌的名字,太符号化了吧?
■这部小说反对商业,不是做广告。底下有附注。我会把哪些人用过这种名牌产品写出来并将其价格换算成柴米油盐,比如维多利亚送给贝克汉姆的香水是向迪奥定制的,其价格够一个普通家庭用水300年;普京的一块名贵手表换成食用油能用上870年;另有一条无端豪华的内裤,6个中国农民从河姆渡时期开始干,一直干到公元
2005年都买不下来。
你曾表示有三大愿望,“出一本书,赚一千万,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小说便已出到第三本,其他方面也发生不小变化了吧?
■我也爱过钱,想用一个数字来限定人生,比如赚一个亿,而现在觉得钱没有什么用处,够用即可,比如一年五六万吧。现在追求的是意义,比如想当导演,甚至想过考导演专业的研究生。至于恋爱,不提了吧。
这些都是被自己否定的理想了,我没有感情的需求,不想向人倾诉也不想照顾谁,我离群索居,可能有一部分是天性吧。
(这不会是因为你被女孩甩过吧)我当然谈过恋爱,但不是因为被人甩过……我是想明白了,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你说自私也许有点吧。
生活中你是不是一个浪漫的人?
■不太浪漫。也没遇到追求我的,另外,我觉得追求慕容雪村也不是很有品位的事情,我不是一个特别好的人。
我很愤世嫉俗,我认为人类活不过这个千年,我跟丈母娘要求的形象差得太远!
结婚是人类的发明,但不一定伟大。
我毫不妒嫉结婚的人……朋友中大部分人的婚姻并不幸福。
比起婚姻,我更不想要的是爱情,怎么说呢,就像你不喜欢老鼠,但跟老鼠相比可能更讨厌蟑螂。
但不少人羡慕你每每从一个城市“流窜”到另一城市,并习惯给那里留下一部小说。
■我很喜欢这种状态,但我离开一个城市就很难再去想念这个城市或里面的人。1996至2000年在成都,丢了8辆自行车;后来到深圳直至2001年,去广州呆了一年后又去深圳。有书《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但我没说深圳是地狱……天堂未必是好词。因为其实理想状态离我们很远,我们只能过不理想的生活,这就是人间。
2004年来杭州,这两天我就去拉萨了。西湖是美,但我对杭州的感觉不是特别好,在这里找一个人聊天是困难的。
我现在拉萨租的房子,从窗口便可看到布达拉宫,更远处有雪山。此前已去看过拉萨,一到那里便感觉自己变成了少年,对什么都有了兴趣。在拉萨可能会强化我关于灵魂和转世的写作计划。
自《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以来,你大刀阔斧地写都市,对都市文学又怎么看?
■省会一级的都市,我就没去过海口和台北了,但我不敢当都市文学的代表。我写的东西不太反动,不太违禁,也从不作过分的细节描写。
你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专职写作的?
■2002年。我觉得要么给老板好好打工,要么好好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既然不能兼顾,就只能辞职专门写作了。
据你小说改编的话剧反响也都不错,但还是有人苛刻地说你的作品几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后来的作品是没有《成都》在网上轰动、同时出了书又卖得好,但畅销不太重要。
作为作者,很难作自我评价。我是说过《成都》仅能得十几分,《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二十分,这一部新作会比前面的好。其实每当写完了再看或是修改时总会觉得很差很恶心,写完了评价就不高了。
作为一名网络文学作者,你几次批评自己写得太粗糙,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才是你的野心呢?
■我非常勤奋,每年读一百本书以上,如小说,哲学,我喜欢柏拉图。
我不赞同网络文学这个词,但我觉得网络文学作品肯定会更多,更好,如果说这一百年里中国会出大文豪,那首先肯定是出现在网络上。
我就是觉得现在的作品离自己的期待还很远,谈不上有什么野心,也没什么假想敌,或者说搞创作只能以自己为假想敌……
  2005916
          





第一部分
路易威登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家又脏又破的小馆子里。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到一半,我拿出一枝派克笔来显摆,说这笔真好写,你猜值多少钱?这举动确实有点轻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讽地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我十分没趣,讪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说其实不值什么钱,这是吉利剃须刀的赠品,那剃须刀才卖二十五元。这时感觉有人看我,我扭过头,一个又瘦又干的中年人正盯着我笑,说你喜欢笔啊,我点点头,他走过来坐下,掏出一枝黑底白花的钢笔来,说喜欢笔的肯定不是坏人,这个就送给你吧。我又诧异又害羞,红着脸推辞,说这怎么好意思。他一直笑,说拿着吧拿着吧,这笔挺好写的。然后神神秘秘地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
我收下了他的笔,但心里可没觉得自己哪个地方与他很像。过了不久,我从原来那家单位辞了职,在一个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员的差事,有一天公司开会,我做会议记录,记完了拿给老板签字,顺手把那枝笔递了过去,他开始没在意,拿起来龙飞凤舞地画了个押。然后表情就有点不对,拿着那枝笔上下端详了半天,阴沉沉地问我:“你这么有钱还打什么工?”我不明就里,结结巴巴地跟他解释,说我大学刚毕业,父母都是普通职工,哪有什么钱?他撇着嘴冷笑,说你装得倒挺像,不过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们庙小,容不下大神,你还是走吧。
我一下子就失业了两三个月,心里一直纳闷,不明白老板为什么炒我,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说我有钱,想来想去,肯定是那枝笔出了问题,但一枝笔贵又能贵到哪里去?又不是汽车。一枝派克卖二十五,这枝笔即使翻上十倍,二百五也顶天了。
大城市的生存压力实在是大,我身上就那么几个钱,连着几个月没工作,眼看着就要弹尽粮绝。我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自尊心还挺强,不到万不得已不肯跟家里开口,一天天地硬捱,吃也不敢吃,穿也不敢穿,买包洗衣粉都得计算半天性价比。有一天在人才市场挤了几个钟头,总共也没递出去几份简历,心里又懊丧又委屈,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这时突然有人拍我肩膀,说又看见你了,最近还好吧?我当时并没认出他来,还以为是打劫的呢。他笑得也有点不自然,说我上次送过你一枝笔,你忘了?我恍然大悟,赶紧说你好,你好你好,他点点头,说我正想找人陪我吃饭,不知道你有没有空?我也顾不上矜持了,连声说好啊好啊,跟着他就进了饭店。
吃完饭他开车送我,那车不知道什么牌子,反正不是桑塔纳,又宽敞又舒适,开起来也没什么声音,我问他:“你一定很有钱吧?”他摇摇头,说有什么钱,我现在就是个开车的。一听这话我就觉得亲切,说我爸也是开车的,还是他们厂长的专职司机哩。他嘿嘿地笑了一声,说那他开得肯定比我好,我只敢开小车,还开得很烂。我有点骄傲,想那当然了,我爸可是他们厂里的安全标兵,几十万公里无事故,刹车也不会这么一轴一轴的。转念想起爸爸的名言,随嘴就教训起他来:“给领导开车,眼要亮,耳要明,嘴要紧……”他头也不回,说这是你爸教的吧,我点点头,他白牙一闪,微微地笑了一下,笑得我有点尴尬,想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说这些干什么。忽然想起了那只笔,就掏出来问他:“这笔是不是很值钱?”他说咳,不值什么钱。我说总比派克值钱吧,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奇怪地看看我,连声说差不多,差不多。然后就不理我了,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我心想也是,一个司机,用我爸的话说,一个车夫,能用多贵的笔呢?不过还是挺感激他的,不管怎么说,人家都算请你吃了一顿饱饭。
下车时他给我写了一个电话,说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吧,大忙帮不上,小来小去的不要客气。我郑重其事地把那张纸揣进兜里,他又露出了那副神神秘秘的表情,再一次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我心里好笑,脸上也在笑,说是,发现了,咱俩是挺像的。他大笑起来,很得意的样子,挥挥手开走了,我想一定是他们老板等着用车,这人倒真不错,不认不识的,开这么远送我,又帮我省了四块钱。
 几天后我就找到了工作,并很快被提拔当了个小头目。公司安排我接待一位伦敦来的客户,聊了一会儿,那客户突然把我的笔要了过去,反复打开合上,足足揣摩了有五分钟,然后抬起头来夸我:“Oh;rich guy”(有钱佬)。鬼佬想必是识货的,我心里一动,问他:“这枝笔很值钱?”他点点头,指着自己的皮包,说你这枝笔啊,足够买下五个这种皮包。我心里又是一动,拿过他的皮包上下打量,研究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真妙奥义,红着脸又问:“你这皮包是什么牌子?”旁边他的助理一下子笑起来,说可怜的家伙,你连LV,路易威登都不知道?世界闻名的奢侈品啊,至少值人民币一万元。
我的天啊。
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简称LV,创始于一八五四年,以做工精细华美的旅行箱包闻名于世,产品包括皮件、皮箱、旅行用品、男装女装、笔、手表等。一百五十余年来,路易威登精致、品质、舒适的“旅行哲学”广受推崇,深得各国名流喜爱。二零零四年LV在香港举办新产品发布会,模特章子怡一身服饰价值七十六万美元,合人民币六百余万元。在中国大陆专卖店中,一只拉杆旅行箱售价超过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如果买普通旅行箱,可以买两百个;如果买成大米,可以买八吨。
          


 


 


第一部分
万宝龙
             
            那天回家后,我把所有的抽屉都翻了个底朝天,每个口袋都掏了一遍,就是没找到那个该死的电话号码。已经这么久了,天知道我把它丢到哪去了,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想不起来,感觉就像是脑袋被砖拍了,拍得一片空白。
那枝笔我倒是搞清楚了,英文名叫Mont Blanc,就是阿尔卑斯山的主峰勃朗峰,中文译作万宝龙,算是笔中的极品,最便宜的都要卖一千八百多,够我吃半年的。至于我的这枝,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全球仅有四枝,白金笔尖,纯金笔冠,顶部镶的是整整一克拉钻石!
那时我已经交了个女朋友,湖北人,长相一般,身材动人,我长相也一般,身材还不怎么动人,所以也没什么重新建构的欲望。从认识到上床,总共也没花几天时间,然后就住到了一起,每天一起上班,晚上回来一起做做菜、散散步,好的时候像一个壳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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