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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蓝水记 作者:苏枢-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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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他不是要我回答他的问题,也许他根本不在乎西化不西化的问题。 
    “哈哈,艺术!我听过太多的公式和瞎扯了。去他妈的艺术。我只想过繁华的日子。” 
    我不明白这样两个人,观点明显相左,却又纠缠在一起。 
    So后来告诉我,原来这个叫林海云的女人,以前是中央美术学院的,学版画,后来爱上摄影。当她与云贝在北京一家酒吧认识时,她说到晚上大声放着齐柏林飞船乐团的乐曲。当时,震耳欲聋。 
    摇滚的圈子很小,全国很多二线城市的年轻人才听得到摇滚的声音,而且大家转来转去都是网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在广州很小的很小的摇滚音乐圈子里,稍微一打听就知道,云贝是个只听国外音乐的孩子,一打听就会知道他从前是北京外语学院德语系的小混混。 
    So说云贝永远都没有融进德意志那股硬朗的风格,他是个地道的中国孩子。一见到成熟的女人,就当是妈。 
    德国人一丝不苟,难以交往又冷峻;中国人是中庸的,阴柔,不彻底。 
    云贝的妈在他未断奶时,就不辞而别了。 
    人们都不知道她去哪儿了。 
    传说有很多种,可没有哪一种被证实过,也许证实真与假都没什么必要了。除了夕阳下三姑六婆偶尔可怜这孩子时提起她来,他那位风流的爸爸恐怕早已忘记这个儿子是谁生出来的了。 
    在爷爷奶奶家里长大的孩子,从小就开始瘦。这种身体似乎是一直就该瘦的身体。有些人的身材天生是“风一吹,就瘦”。 
    云贝眼神里闪过的阴郁,在我几次和乐队的人擦肩而过时,从他仿佛氤氲着水气的眼睛里瞥到过,好似在控诉着一切,除了他所爱的音乐和女人。 
    酒吧的音乐倒像是强奸了云贝,把他弄得瘦骨嶙峋;是女人强奸了他,把他弄得像只小老鼠。 
    叶斯他们还有一把日本的电吉他,一个不黑的夜晚,还是在蚂蚁堡,云贝亲手把它砸烂了,因为它“Made In Japan ”。 
    那次,我和艾米丽在一起,坐在离So最远的位置上,两个人都喝得半醉。 
    酒香隔着潮湿的空气,肮脏的室内地毯隔着这些光阴,我眼前浮现出了那个阳光并不灿烂的中午,田小美那时是个横着擦鼻涕的小姑娘。她长得像只小鸭子。当她第一次站在我身边哭了的那一件事,令人沮丧。 
    那是许多年前,一个军人的儿子叫乔为,稍微比我年长,头上有三个旋儿,是打架不要命的那种调皮男孩,那天中午,他仗着身材强壮,对我实施了抢劫。在午后的时间里,军属大院赭色的墙壁使人显得困乏,我疏于防范,他用肥胖的小手抢走了我的水枪。那支红色的水枪令我终身难忘,是六岁生日礼物。 
    最要命的是,田小美当时就跟在我屁股后面,她左手提着一只脏兮兮的兔子耳朵,右手捏着一块玫瑰蛋糕,嘴角还沾着几颗芝麻。我感到我那些从一岁到六岁的光辉形象都毁于这个其貌不扬的中午。我其实是不明白她为什么哭的,而且偏偏在我感到尴尬的时候。女人的眼泪,很让人不安。我应付不来,掩盖不来。继而心里被填满愤慨、羞愧和怒火,就在看到田小美掉下眼泪的那一刻,我感到脑袋里的血都在热烈地奔跑,如一个很傻的要去追赶太阳的人,他又累又渴,热热的血液从液体突然变成气体。因为我无论如何都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件事。那把水枪成为我的耻辱。我渴望这时间自己可以一下子就能跑得无影无踪,消失在这两个人面前,或是幻想突然变成一棵看不懂人类表情的植物。这两个站在我面前的小人儿在一秒钟内都变成世界上最讨厌的两个人,一个爱抢东西,一个爱哭。 
    我当时想着,如果没有了我之后,那我的血就可以被骄傲的阳光蒸发干,不管它留不留下什么颜色! 
    当那些事都过去了,我仍只是一个局外人。 
    “就算是走投无路吧。”云贝从台上跳下来,不知他是对谁说了那句话,然后问我有没有烟抽。艾米丽白了他一眼,说最讨厌八○后没心没肺的样子。 
    在中国做摇滚只有两个地方的土壤最肥沃,北京和西安。叶斯嘲笑云贝一提到做爱就口吃的毛病。这是传说中云贝的缺点。他可能正因此而抬不起头来。他才二十二。相信这是由心理障碍造成的,也许是因为他爸爸的女人过多,而要报应在他身上,让他女人过少。虽然是不公平的,但谁要是ED了,一定被人瞧不起。而Reggae、Fanky 、Blues 、Jazz都是音乐,皆与他发生关系,就像与他最爱的女人发生关系一样。 
    他说。摇滚就是他骨子里那种爱和被爱的关系。 
    他是个需要爱和被爱的孩子。不过恰好与摇滚发生了关系,便在摇滚中与摇滚翻云覆雨了。 
    如果,什么和什么发生了关系,算不算局外? 
    定义,其实可能毫无意义。 
    叶斯说,广东的女孩子基本都是忍气吞声型,为何云贝会遇到这样一位广东版的野蛮女人,真是不得而知。 
    大约,一个人的习性,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养成的。 
    So再一次站在楼梯上,宽容地解释这种不合常理的事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吧。你看,广州的空气里有很多灰尘呢。就在So说“空气里有很多灰尘”的那晚,我终于认识了郝东,So的巡警男友,长得却很清秀。 
    “辛迦南,So说你会玩飞车送人呢。” 
    我转头面向So,疑问地望着她,不知道她是如何介绍我的。 
    So朝着郝东说“他是恶作剧”。我不清楚这是什么台词。 
    在“半个点”乐队的沙发上,横躺着的郝东完全不像是受过训练的人,倒很似一只懒惰的虫。 
    他爬起来说:“走,我们喝酒去。” 
    这晚上,他讲了一个关于小偷与警察的故事: 
    有一个刚从警校毕业的年轻巡警,他的搭档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察。有一天,他们在街上巡逻时,遇到有人喊打劫。于是两个警察奋力追赶,终于把坏人逼到死胡同里,再也没有退路。年轻巡警站在胡同口,坏人站在胡同角里,坏人身材魁梧,是小巡警的将近两倍。这时,年轻警察才发现身边的搭档不见了,那个老警察不见了。现场的形势突然变得很尴尬,坏人开始得意,试探着想离开此地。因为就这样,单打独斗,谁胜谁负很清楚。最后,坏人逃走了…… 
    “但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 
    他对自己充满质疑,对世界也充满质疑,抬起头问我: 
    “你说,如果So嫁给我,我又死了,So该怎么办?” 
    “……” 
    “来来来,陪我多喝几杯。” 
    “……” 
    “小时候,读连环画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连环画中的英雄;看西部片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电影里的英雄。” 
    “……” 
    “你想不想做英雄?So说我是她的英雄。” 
    “……” 
    我对吃是笨拙的,酒也喝不豪爽。 
    不喜欢说话的人,要和喜欢说话的人在一起,这叫搭配。 
    郝东说“迦南”这个名字,很像是个女人的名字。 
    提到“英雄”的年代时,我整个脑子里想的是“夸父追日”,只有勇敢追逐太阳的人,才是英雄吧,要克服重重险阻,一切困难,才完成他的使命。即使明知追不到还要去追。追,都要用他的生命去换。 
    不知是不是叶斯他们赚到钱了,乐队重新买了一把芬德尔吉他。So把头发全部都扎起来了,显出精神十足的样子。 
    几个月后,依旧时常遇到来自乐队的各种人物。 
    叶斯用吉他能奏完整版的《牧神的午后》,是德彪西集浪漫主义的大成之作。So将它特意刻了CD送给我,但音效极差,可以听见很多杂音,从条件受限的三流录音棚录制出来的东西也出不了什么好效果。 
    我干吗不去买原版的德彪西听呢?比如听《月光》起码不会听到导播进来开门的声音吧。So说,只有自己人弹的,才有味道。 
    极具幻想力的黑暗与光明之间,我的凌晨四点钟,《牧神的午后》结束了。 
    没有黑白的琴键。 
                              16。一直青涩 
    夏天从一开始就仿佛注定了十分漫长,突如其来的,却又一直青涩着。 
    这是结束不了的样子。 
    天气变得越来越炎热。我觉得夏天总是十分漫长,好像是突然来到。一直青涩着,结束不了的样子。 
    在街上遇到叶斯。 
    他看起来执著。聪明。无畏。在人群中,无法知道他是一个摇滚乐队的主唱,更看不出来他性格中倔强而且孤傲的端倪,倒是阳光的气息和他的笑容一样,在头发上闪耀。 
    艾米丽来了,提着一瓶百事可乐,站在楼梯上,强硬地向我灌输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区别。这个区别,在她看来,自然是明显又巨大的。 
    之后,开门,我们进到屋子里去。我还是没有记住这两种可乐巨头的区别。 
    艾米丽宣布说她将会有很多钱了。 
    我把钥匙甩在茶几上,便陷入沙发,眼前幻想出一位珠光宝气情感丰富的小富婆,成日里穿戴妖艳,旁边还要请几个保镖的那种。 
    她一边翻着自己的外语词典,一边说着她存够了钱要去开一家超级大的音像店,正版盗版都经营,可以天天晚上和我在楼板上做爱,然后再生个小“巴基杜”。 
    她的计划听起来一向都比较庞大,比我的计划大许多。 
    这是种顽皮。艾米丽是那种随时会心血来潮的射手座女生,要跳舞,或者半夜兴冲冲打电话叫PIZZA 外卖和冬天吃雪糕的人。 
    一个女人如果和老巴基杜一起,因DNA 的不容篡改,生下来的小动物还是不是个巴基杜。能做这样选择的人,一定是很有理想的理想主义年轻人。 
    原来她就是为了想给老巴基杜生个儿子啊。 
    终于,她还是把我房间里的蓝色窗帘扯下来了,用剪刀拼命绞得粉碎。反正交给楼下的小裁缝,都怕人家不愿意接手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活儿,再把它缝补起来的难度比重新设计一款今年流行的裙子要难得多。无论我们愿意付出比窗帘的原价多几倍的费用,小裁缝一定有一个合理推脱的理由——先生,小姐,这窗帘是没得救了! 
    这是因为,我们在老巴基杜和小巴基杜的问题上,持完全相反的意见。说实话,我对这种高贵血统的洋狗,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勉强可以接受。虽然以前撞到了这样一条巴基杜流浪“绅士”,它最后不是也选择了继续流浪嘛。 
    那个状况,其实不符合东方的审美标准。是条狗,起码应该喜欢主人的。如果不被主人喜欢,那也是悲哀的。 
    艾米丽恶狠狠地说:辛迦南,你有种! 
    门被摔了。人走了。 
    第三天中午,房间的窗户上挂着白色的细纱帘,外面还有一层帘子,白色的底子上面画着一个个橘黄色的太阳。 
    这样的大热天,如果房间里有这么多阳光,我肯定会被晒死。 
    长年颠倒黑白的生活中,使我以为只有月亮才属于我。我需要深色的窗帘,需要睡眠,所以后来我还是拆下橘黄色的太阳,换上深蓝色的双层窗帘。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她说需要静下心来复习准备期末考试。就真的坐在地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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