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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仍然住在那里?”
“这是世界上对我最安全的地方呀!”他说:“我从没离开过。他们来找过我,没找到後就离开了。现在我只要愿意,仍常在他们中间走动,他们根本认不出我,真的,他们根本不知道我长得什麽个样子。”
“他们一旦知道,将会设法毁灭你。”我说。
“是的——”他回答道:“自从吸血鬼剧场以及事发过後,他们就已经试过;当然《夜访吸血鬼》又给他们增加了新理由。他们也确实需要找些藉口来玩玩小游戏,他们需要刺激,需要兴奋的动力,他们需要这些正如他们需要吸血一样。”他的声音似乎有一点费力。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好像一口气谈完这些话挺不容易。我很想伸出手揽住他,但是仍然放弃了。
“此刻,我猜他们最想毁的是你——”他说:“而去他们知道你长成什麽模样。”他淡淡一笑。“现在谁都知道你的长相了,莱斯特摇滚巨星先生。”
他的笑容变深,但是声音则低沈有礼一如往昔;脸容更是充满表情於感觉,这一点丝毫未变,大概永远也不会改变吧!
我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我们走离屋里的灯光,走过巨大
灰色的直升机,穿越太阳长晒十分乾燥的野地,往小山丘的方向漫步走去。
我感到太高兴而喜极欲泣,感到太满足而全身发热。
“你已决定参加明天晚上的演唱会吗?”他问道。
危及大家!那是一个警告,还是一个恐吓?
“当然啦!”我说:“现在还有该死的什麽可以阻止我呢?”
“我很想要阻止你——”他回答:“假若能够,我一定会早些来找你的;一星期前,我曾经认出你过,但是你一下子就不见啦。”
“你为什麽想阻止我呢?”
“你知道原因的——”他说:“我想好好跟你聊一聊。”这麽简单,然而意义似不大寻常。
“以後多的是时间——”我答道:“明天,明天过了还有明天。没有事情会发生,你看了就知道。”我的视线不断瞥向他又很快转开,好像他绿色眼眸会灼伤我似的。用现代语言说,他就像雷射光,即精细又危险;他的受害者总是情不自禁地爱上他。
我也一直是爱他的,不是吗?不管我们之间发生什麽。如果你永远缌维护滋养,情爱之苗会成长茁壮到什麽程度呢?而在这短暂的时刻里,往昔的爱苗又能恢复多少动力与热量呢?
“你怎麽能如此信心满满?莱斯特。”他问道。他亲昵地称呼我的名字,而我却还没能喊出路易斯三个字,一如他那麽自然呀!
我们走得很慢,也不在意方向是哪里。正如我揽住他一样,他的手臂也轻轻拥着我。
“有一大队的凡人在保护我们。”我说:“在直升机及礼宾车里,都将有保镖陪伴我的凡人小友。至於我,前往机场时,总独自驾驶保时捷跑车,如此一来,我保护自己容易得多;不过我们也总有汽车队伴行着。再说,仅仅一撮怀恨的二十世纪小鬼,能做什麽大事呢?这些白痴妖怪竟用电话来恐吓哩!”
“他们可比一撮多呢——”他说:“那麽马瑞斯呢?你的敌人都在争论,马瑞斯的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还有那些必须照顾的是不是存在——”
“那是自然的事,你呢?你相信吗?”
“相信,一看了书我就相信了。”他说。我们双双沈默了一会儿。在那一刻,也许我们同时想起从前对不死幽灵的追探,那时他曾一问再问,这一切究竟从何处溯源呢?
再探究未免太痛苦了。就好像在阁楼找出相片,清理灰尘过後,发现相片的色彩仍然明亮;而相片原本该是入土已久的祖先肖像,此刻且变成我们自己的相片。
我紧张的做出了像凡人的动作,将头发拢向额後,试图感觉微风的清凉舒适。
“为什麽你这样自信?”他问道:“当你明天站上舞台时,那个马瑞斯难道不会来阻止这场试验吗?”
“你认为有任何的大老会那麽做吗?”我回答说。
他沈思了很久,一如即往的习惯,深深沈入自己的思潮里,他沈得这麽深,好像我的在场都忘记了。此际,他俨然回到我们从前的房间;瓦斯灯闪动着明灭不定的光,外面街上传来声音和气味;我们俩在纽?良的客厅,大理石的壁炉,煤炭的火烧得很旺。每样东西都变得老旧,只有我们仍然年轻。
眼前的他就是一个年轻现代男孩,穿着松垮垮的毛衣与斜纹布长裤,视线朝着荒凉的丘陵。他的头发凌乱,眼眸炯炯发光,慢慢的,他从沈思中回到现实。
“不,我想大老们自己的麻烦已够多了,他们对这种事不会有兴趣。”
“你呢?你认为有兴趣吗?”
“当然,你知道我的。”他说。
他的脸色微红,使得看上去更像凡人。事实上,他是我们同类中间最像凡人的一个。“我人在这儿,不是吗?”他说道。我感受到他内心藏着伤痛,伤痛就如矿脉,在他身上到处隐藏着。
我点头,深深吸了一口气,视线随着转开;我希望自己能说出真正想说的话,那就是我爱他;但是我不能,那种感觉太强烈了,不能形之於口!
“不管发生什麽都是值得的——”我说:“倘若你和我、卡布瑞、阿曼德……还有马瑞斯能在一起,即使只是短短一刻,也是值得的。假设潘多娜也亮相了呢,还有马以尔!只有上帝知道共有多少。倘若所有的大老全来了,那岂非太值得了?路易斯,至於其他的,我完全不放在心上。”
“不,你是放在心上的——”他说着,脸容含笑,他深深受到引诱了。“你只是确信,一切都将会酣畅淋漓,不管有什麽大战发生,你一定是赢家。”
我低下头大笑了。把手放在裤子口袋,正如现代凡人的习惯,我在草地上走着,即使在清凉的加州夜晚,地上犹可以闻得出阳光的味道。我没告诉他,有关内心潜在的凡人部份,有关想上台的虚荣心;没有告诉他,当我看到自己在电视荧幕上出现,看到自己的脸在唱片封套上出现时,那种奇特的疯狂快感。
他跟到我的旁边。
“倘若大老们真想毁了我——”我说:“你不认为他们早就已经动手了吗?”
“不见得——”他说:“我看见你之後就立刻跟踪你;在那之前,我根本找不着你,尽管一听到你的讯息,我已经四处寻探你的行踪,可是一直拖到今晚见到你。”
“你怎麽会听到我的消息?”我问道。
“几乎在所有的大城市,总有个地方是吸血鬼经常聚会的——”他说:“你应该早知道。”
“不,我不知道,告诉我。”我急忙说着。
“大城市总有一个酒吧,我们会称之为吸血鬼联谊处——”他说着,笑容中微带嘲弄:“当然那里仍是凡人常去的地方,我们乃从他们取的店名而得知。在伦敦有个波里多博士,巴黎有拉米亚,洛衫矶有贝拉鲁,纽约则是卡米拉和鲁斯凡爵爷。在旧金山,我们有一个是漂亮的小酒馆,名叫「德古拉伯爵的女儿」,酒馆就在卡斯楚街上。”
无法忍住内心的开怀欢畅我开始捧腹大笑。看起来他也快失笑了。
“在《夜访吸血鬼》里,指的又是哪些名字?”我故作愤慨的问着话。
“微伯登——”他扬起眉毛说:“他们绝非虚构,他们都是真实的。我告诉你,在卡斯楚街上,应凡人顾客的要求,他们还放映你的录影带呢!他们以血腥玛丽来对你乾杯;乾杯时,圣婴公墓之舞,就在墙上摇来晃去!”
一阵真正的狂笑就要发作了,我摇摇头,尽量抑制自己。
“不过你确实已发生影响,或明或暗,改革的气息多少形成了。”他仍然是那种微妙的嘲弄态度,说话时也没法子一直板着脸。
“你的意思是指什麽?”
“幽冥法术,幽冥禀赋,魔鬼之路——他们拿这些字词大开玩笑,最最生涩原始的小鬼,连半点吸血鬼风采也还没有沾到,都在模仿你书上所写的样子,而偏偏这是他们最最谴责的一点,这些小鬼戴着埃及式的首饰,黑色天鹅绒又一度成为最最时髦的花样哩!”
“太美妙了——”我说:“这些酒吧都像什麽样子?”
“它们都充满了吸血鬼装饰,吸血鬼电影的大海报贴满墙上;电影则乾脆就放映在高高的银幕上。上门的凡人顾客,多是那种剧场型的怪物,年轻庞克族啦,艺术家啦,有的还穿上黑披风,戴着塑胶獠牙。他们根本很少注意我们,比起他们来,我们太沈闷单调了;在昏暗的灯光下,不管是不是穿丝戴银,我们几乎是看不到的。当然,没有谁会猎杀这些凡人顾客,我们去吸血鬼酒吧乃为了打听消息。吸血鬼酒吧乃是基督教地区内,对凡人而言最安全的地方。你在吸血鬼酒吧,绝不能杀人的。”
“奇怪从前有没有人这样想过——”我说道。
“他们想过的——”他说:“在巴黎,在吸血鬼剧场就有这种规矩。”
“不错。”我同意了。他又絮絮叨叨不绝:
“一个月之前,在吸血鬼联谊中心,传出你还魂复出的话,那时传的还只是老消息,他们说你在纽?良猎杀,然後;他们
知道你的打算,他们有你自传的最先版本,他们还没完没了的谈论着这些录影带。”
“为什麽我从没在纽?良看过他们?”我问道。
“因为近半世纪以来,纽?良就是阿曼德管区,没有谁敢在那里横行。他们是从洛衫矶和纽约的凡人消息来源中,打听到你的。”
“我也没在纽?良看到阿曼德——”我说着。
“我知道。”他回答着,看上去有片刻的惶惑於困扰。
我感到内心深处稍稍紧缩了起来。
“没有谁知道阿曼德在哪里。”他的口气有些迟缓:“但只要他在,他就会杀害年轻雏儿,他们为了他只好离开纽?良,他们说许多老家夥会杀年轻的,他们也这麽说我。不过,我不干这种事,我在旧金山四处作祟,除了不幸的受害凡人外,我不去找任何同类的麻烦。”
这些消息倒很少令我感到意外。
“我们太多啦,”他说:“一向就有不少;纷争战争自然也很多,城里的每一个集会,也只有三五个较强有力的家夥,同意不互相残杀罢了,反正根据法则,彼此要同甘共苦嘛。”
“法则?说来说去就是法则。”我说着。
“现在的法则大不相同,而且严格多了。像任何杀戮绝不可留下蛛丝马迹,绝不可以留下任何体,让凡人有调查的可能。”
“这是当然。”
“在世界上绝不可暴露自己的身份,严禁照相特写镜头啦,重复凝焦的录影带啦;反正绝不可冒险,导致凡人世界的搜捕、监禁,以及科学验证等等的行动。”
我点头同意,但是心跳却加快了。我喜欢当法外之徒,反正我已经无法无天了。所以,他们已在模仿我书中的行为,不是吗?我的构想已逐步实现,轮子开始转动了。
“莱斯特,你认为你已了解——”他耐着性子说:“可是你真的了解吗?只要世界上有一点点我们的蛛丝马迹,落入凡人的显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