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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骨头-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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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跳起来,慌做一团。不行,我得果断,稍有犹疑,后果不堪设想。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卧室,对着纸巾王狂吠。此时,纸巾王站在离卧室还有两个半台阶的地方,若我再晚一秒钟采取行动,可真是神仙也无力挽回的败局啦!    
    纸巾王被我吓得够呛,木了一会儿,朝我嚷道,滚开,你这个狗东西,坏了我给心肝的惊喜!我心想,这正是我要做的。纸巾王朝上迈了一个台阶,我被逼到无路可退的境遇,一咬牙,一狠心,张开血盆大嘴,露出尖利的獠牙,置死地而后生,朝他猛扑过去。纸巾王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如此发狂,骇得一个脚步不稳,像团肉球似的滚下楼梯。其实我只是做了个假动作,身体还在原处一动未动,这样我就可以逃过蓄意伤人的罪名,纸巾王则会落个连狗也怕的笑柄。


第二部分第七章 我们有谁不是宠物(2)

    我趁机回头一瞥,见情人冬冬迅速穿好衣裳,熟练的打开窗户,正欲逃走。忽然他从窗户上跳下来,一个箭步冲到沙发处把两沓钞票揣到怀里,然后重新跳上窗户。他在逃走之前的瞬间,漠然的朝我甩了甩头发,做了个“OK”手势,眼里流露出感激之情。我心急如焚,暗想,现在不是说谢的时候,更不是注意个人形像的时候,纸巾王已经从厨房里拿着菜刀冲上来啦,我为之争取的时间比金贵啊!    
    几乎是在情人冬冬跳窗的同时,纸巾王挥舞着菜刀朝我脑袋劈来,我一个闪身,逃进卧室(他若能劈到我,母猪也会爬树)。就在纸巾王冲进卧室的一刹那,女主人躺在床上睡眼朦胧的盯着挥舞菜刀的纸巾王,故做歇斯底里的惊恐大叫。好了,危机总算安全化解。    
    女主人惊诧的说,你这是干什么!?     
    纸巾王脸上随即堆满了笑容,尴尬的把菜刀放下说,给你个惊喜!    
    纸巾王原本是要去巴黎的,谁知到了机场,才发现稀里糊涂的忘了带机票,所以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飞机腾空办了改签。因此,才有了给女主人制造惊喜的契机。真搞不懂,这么个笨头笨脑的龌龊男人是如何发的大财,而英俊聪慧的情人冬冬却是个穷困潦倒的画家。    
    我在女主人的极力庇护下,纸巾王没敢找我算帐。    
    女主人替我辩解道,冬冬之所以这样反常完全是思念你,当他思念一个人至深时,往往都是这般火样的热情。唉!冬冬从来没有这样对待过我,我都嫉妒死你了(我强忍暴笑)!    
    纸巾王气呼呼的说,那我岂不是还要向冬冬陪不是啦!?    
    女主人说,当然!冬冬的忧郁症刚好,若因此被你吓的反复怎么办?    
    纸巾王假惺惺的摸着我脑袋说,对不起啦,对不起啦!    
    我撇着嘴,把头高昂一甩,表现出他诚意不够的神情。    
    翌日,纸巾王走后(真的去巴黎了),女主人并没有忘记找臭美算帐。你这只臭鸟,老东西回来也不吱个声,报个警!以前你不是挺灵光的吗?要不是冬冬机警,舍身救主,我她妈的就玩完了!我若玩完第一个就是治你,把你扔到老虎笼子里填牙缝!……女主人斥骂着臭美,情绪很激动,甚至说了脏话。这也难怪她,换做任何一个人都会抓狂。    
    至于臭美这次为什么不灵光,我是能看穿的,他要算计的对象不是女主人,而是我,顺带才是惩戒一下女主人对他的冷落。他千算万算还是阴谋流产,最后搞得是引火自焚。    
    我没有报复臭美,甚至连恶语相言也没有,除了对弱者的同情外,得饶鸟处且饶鸟,赶尽杀绝不是我的性情。因为,我了然臭美的痛苦,他也是一只宠物,生存的唯一价值就是主人无条件的宠爱,而他现在几乎丧失了这一切,可想命运之悲惨。他之所以沦落到这一步,直接原因就是我的到来,以及女主人又为我取了冬冬的名字。间接原因就是他心胸狭隘,把团结互助的宠物联盟亲手摧毁,把强大的朋友推到强大的敌人一面,这就注定了他在这场斗争中永无胜利的可能。他原本是不会这么悲惨的,问题的核心是他对生活太过奢望,总想着自己应该是生活中最幸福的一个,而他的心机和实力却无法把他带到这样一个高度。    
    从我的内心深处而言,我并不想伤害臭美,不愿与他为敌(力量太悬殊,也没有为敌的乐趣,况且建立在别人痛快之上的快乐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这种快乐的质量理所当然的也就不高了)。我真心希望他早些醒悟,狭隘的心胸是无法在这个资源有限的空间里生存的。    
    当然,此次危机事件中最大的受益者是我。女主人除了给我丰厚的物质奖赏外,还给我一样特别的奖励,就是让我作为她下月首次个人演唱会的特别嘉宾。这是何等的荣耀,在万人的围坐的舞台中央,像神一样接受高贵人类的崇拜,享受着为我而起的如雷掌声。    
    据女主人说,她好不容易央求唱片公司老板,才应允我作为特别嘉宾加盟个唱,作为有史以来第一位享此殊荣的狗。虽然,我无法以狼的真实身份出现在舞台,但只要我心深处没有忘记我是谁,我就依然代表着草原上全体狼站在梦幻的舞台中央,站在繁华的城市之巅,站在全世界瞩目的中心!    
    作为嘉宾的我将配合女主人演绎她的一首新歌,歌名叫《我的翅膀哪里去了》:    
    我的翅膀哪里去了,理想成空洞    
    还有我的光辉和力量,哪里去了,哪里去了    
    我一醒来,发现世界已经变了,变得潮湿和卑微    
    上苍赐予我的法力消失    
    唯有魔法四处横行,在原本我的世界上肆虐摧残    
    他们称之为幸福    
    我的翅膀哪里去了……    
    第一次听女主人唱此歌时,我就被凄美而空灵的旋律深深感染。那绝望的本质下面埋藏的是一股愤怒,对曾经拥有而又被无情摧毁的愤怒。每个人的曾经拥有也许都不一样,但值得为之愤怒的一定是最珍贵的拥有,就譬如我,那被无情抹杀的内蒙古大草原。    
    这首歌,是情人冬冬写给女主人的。    
    而让我欣喜若狂的另一原因是,我将和女主人用舞台剧的形式演绎这首歌。故事中我是一只生活在城市的宠物狗,无意间发现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女主人在一次草原旅途中,看见一只失去亲人嗷嗷待哺的小狼,于是把他抱回城里当作狗养大,而我就是那只被抱回城里的小狼。知晓真实身份后的我,陷入痛苦的抉择之中,不知自己是谁,究竟又不是谁?最后的情节是在一个深夜里,我独自坐在摩天大楼的顶上,朝着空中一轮残月报以苍凉的长啸!同时,女主人的歌声凄清落下。    
    你说,我还有什么理由不为之欣喜若狂吗?    
    倘若此次表演结束后,主持人拿着话筒问我有什么感想?我会说,首先谢谢我的女主人,没有她就没有我。然后感谢唱片公司老板,给了我这次演出机会。我还要感谢这首歌的词曲作者,简直写出了我的心声。最后要特别感谢的就是此歌的编排导演,让我在现实中亲临梦想!    
    当然,没有人会煞有其事的采访一条狗。    
    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我必须通过此次表演把自己变成一只明星狗,从而获得更多的力量。于是,一有空闲,我就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这次传授我知识的不再是精明的杨老板,而是女主人订阅的一大堆宠物时尚杂志。    
    杂志里好多七拐八拐的文字我还不认识,幸好图片多,又大又清晰又漂亮,而且重点部分都有详细的图解,很是浅显易懂。我很聪明(绝对不是王婆卖瓜),短短十来日,我基本上就学会了杂志上所写技能,什么看相识人,什么人说什么话,心理素质强化,撒娇的火候,谄媚的无形之招,发现自己最美的部位,善意的谎言,春夏秋冬四季服饰最佳搭配,魅力指数提高技巧,暗示的艺术……等等。但有两个技能却令我大为头疼,一个是摇尾巴,因为狗族里惟有狼狗不会摇尾巴,跟狼一样是拖着尾巴的,像拖着个大扫帚(因此,我只能被年轻猎人当作狼狗贩卖,我们之间的共同点实在太多)。对于一只狗而言,不会摇尾巴是多么大的损失!不管你是后天染疾还是天生品种如此,若你要立志做宠物狗的NO。1,就必须学会流畅的摇尾巴。第二个就是时髦的口音,自从杨老板调教过一次后,加之长久的离开草原,我几乎改掉了狼的口音,一嘴流利狗腔,但还是无法达到优美动听的水准。优美动听仅仅是时髦口音的基础,最重要的是具备一种国际质感,让人听起来,你的的确确历经过西方物质文明的熏陶。显然,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我天生不服输,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我学不会的!克服重重困难,不论付出多少心血,也要把这两个技能攻破。我坚信我能做到。多日的辛劳探索没有白费,我终于找到学此两技能的窍门。    
    摇尾巴的训练是把尾巴放在一张与背部同高的桌子上,桌子上钉满钢针,尾巴受到针扎,就会条件反射的自动抬起。久而久之,尾巴就能在这个高度保持不落了。然后再把桌子逐步升高,直至尾巴能在空中不同的高度自由垂落。左右摆动则是在钢针桌上垂直斜角支起同样钉满钢针的木板,同理,尾巴条件反射偏向躲痛,再同理,不断调整垂直木板的斜角,直至尾巴能随意的左右摆动。此间,尾巴时常被鲜血染红。残酷吧!只有吃得苦中苦,方为狗(狼)上狗(狼)。最后大功告成,尾巴可以上下左右无拘无束的摇摆了。    
    练习时髦口音就简单得多,但需要毅力和耐心。我把洋狗说话的声音录下,存在复读机里,不论吃饭、睡觉、拉屎都戴着个耳机听、跟读,一遍又一遍,百遍又百遍,千遍又千遍……有此无处不在的语言环境还怕学不会吗?    
    学习伴随着流血和枯燥,每当我气馁和心灰的时候,我就鼓励自己,只有成为最优秀的宠物,才能获得滚滚不断的荣誉,因此,才会愈有力量。当力量积攒到一定程度时,我就能一路无阻的穿越千里崎岖,回到那魂牵梦萦的草原,回到那真正归属的自由家园。


第二部分第八章 初涉社交圈(1)

    “我还不适应这种社交场合,弥漫着赤裸裸的谎言和虚伪,其本质和人类的几乎没有区别,要说有区别的话,就是人是人、狗是狗。”    
    离女主人个唱还有一个星期,时间过得缓慢又急促,使之无法驾驭。复杂的情绪陡然衍生,交织在心头,惶恐、焦虑、喜悦、兴奋、不知所措、信心十足、茫然流离……最后导致心绪淤塞有如泥潭,活生生的要将自己淹没。等所有的有形及无形都被泥潭淹没之后,泥潭就开始淹没泥潭本身了。    
    我尚且如此,女主人心绪之乱可想而知。她费尽心机,终于从夜总会小舞女熬到三流小歌星,又从三流小歌星熬到一线巨星。多年的搏杀终于有了收获,一生的梦想就要实现,所有的委屈都有了补偿,她怎能不癫狂。    
    但我们都明白,若不及时调整这种紊乱心智,其后果不堪设想。恰时,唱片公司为预祝女主人个唱成功,为她筹办了一个草地Party。女主人欣然前往,顺便以大自然的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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