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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顺治十四年-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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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我趁机相看相看,要是真如你董爷爷夸的样样都好,娘可要给你做主了。”

“娘!”

袁珍珠拍拍他的手,自顾自道:“娘的眼光错不了,这娶妻娶贤,要紧的是性子好。那姑娘家家境殷实,几代都是书香传家,与咱家倒也般配。

你自己争气,也不需要存着沾妻家的光,有个好媳妇是正经……我这回可是先给你打招呼了,要是两下里同意,你可不许再像上回那样任性……”

陈旭日无奈的拍拍额头,无力的叫道:“娘,儿子才十岁,您不这么着急不行吗?要与儿子过一辈子的人,这事咱们要慎重,不必急着做决定好不好?求您了!”

“这好姑娘遇到了是缘份,要早点订下来,没得到时候你想娶了,就定准有好姑娘等着你?只是订亲,又不是催着你现在成家。娘的眼光你不相信?这好人家的女儿都养在深闺里,娶亲前怎么样你是看不到的,人家能答应娘先见见,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了……”

陈旭日不知如何才能让母亲理解他的心思,袁珍珠在这事上的固执,真是出乎他意料之外。

他也是男人,生理上力有未逮,心理上实实在在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也会欣赏女人,无论是从内涵上,从外表上。

无可否认,长的漂亮的女人总是容易引他多关注两眼。

他其实最欣赏静妃和董鄂妃这个年龄段的女人,漂亮,非常的漂亮,又足够成熟,散发出浓浓的女人味,处于女人一生中最好的年龄。

陈旭日并不是真的那么心如止水,枯井不生波。

他只是觉得自己还不应该把心思用在女人身上,十岁就开始琢磨这个,实在太早了。然而母亲再三提面命,谈的都是要早点给他定下亲事,总是担心上面给他指下来一个满人媳妇。

唠叨的多了,陈旭日也不能一点不往心里去。

这年代,结婚普遍早,男子十二三岁成亲的大有人在,十三岁就做了父亲的也不是啥稀罕事,不像他生活的那个年代,谁家有个十二三岁的小父亲小母亲,是件值得上新闻让人大谈特谈稀奇的不得了。

他只是没有办法想像自己未来那一半的具体情况,真的是想不出来。不过陈旭日从来就不是个跟自己叫劲的男人,就劝自己:年龄小一些也好,嫁过来么,读书习字,培养一些好的习惯也还来得及。

他退了一步,说出自己的底线:“娘,这样吧,您看这样成不成,订亲的事先不着急,有哪些好姑娘您慢慢考虑着,等过了年,儿子又长了一岁,咱再说这个,行吧?现在七月中了,您至少再容儿子半年时间考虑。”无论如何,且先推了眼下这档子事再说,争取到一点时间,大不了,嗯,大不了那什么……唉,到时候再说吧,车到山前必有路!

“你说你这孩子,拖上半年能……”袁珍珠突然住了嘴,侧耳听了听,“有人弹琴吗?”

琴声悠扬,极之动听,袁珍珠对音律还算精通,少女时常以弹琴打发时间,听了一会儿,赞声道:“弹的真好!”

陈旭日也听到了,指着左前方道:“在前边,要过去看看吗?”

顺着林间的小路往前走,拐了两个弯,前面出现一个凉亭,亭子里一位白衣的汉人打扮的女孩,

第三卷 咫尺天涯 第二十一章 金真儿

之俊自多尔衮率兵南下占了北京起,就降了满清,虽却与同时降清的汉臣有所不同,是个有心人。发其人行事缜密,满腹经纶,单从那的“十不从”,又叫“十不降”的创议,就可管中窥豹,略知二了。

金真儿甫出生,母亲即难产过世,三岁上失了父亲,就被带到金之俊身边,由他亲自付起教养之责。

这在金家是一个特例。

一者,她是女孩儿,负起家族传承的长孙嫡孙尚且得不到这份荣幸,二者,她是庶出,上面有一个比她年长两岁的嫡女。

数代经营的世家与小门小户同,规矩大,在金家这样的汉人世家眼里,是很究嫡庶之别的。

因此这事在金,曾经引起不小的争议。不过,金之俊在家里是很有权威的一家之主,他做的决定,底下的儿子媳妇及孙子辈等,纵有再多的不,也只有从命的份。

一晃九年过去了,时间证了金之俊的眼光。刚满十二岁的金真儿,不但人长的越来越俏丽,博学多才之名,在京里的贵妇***里也是尽人皆知。

所谓“女子无便是德”,许多养在深闺的官家小姐,家人或者在妇德女红上有所培养,然而并不使人教她们读书识字。金真儿不然,她三岁上即开始提笔学字,诵书背诗,琴棋书画,皆有涉猎,尤其精于抚琴。

金真儿喜欢音乐,全身心沉浸在曲里,能让她忘掉所有的不快乐。

父母都葬在江南,恰逢七五日,金真儿禀过祖父,来庙里为父母上香祈福。

饭罢后面林子里散心。她也是难得出门一游。对着满目青山秀。树木婆娑。刚从寺里踏出。思及暮鼓晨钟。心里不由得涌上滚滚零乱思绪。人生百年事。蜉蝣一场空。纵千古写风流。也不过是长歌一曲终散场。

一时动念。特地走地远一些。在林间一处为歇脚小憩而布置地亭子里抚琴自娱。

琴声引来了袁珍珠和陈旭日母子。

陈旭日认不得她。金真儿却认得他。十几天前。陈旭日拜访金之俊时。她在后堂见过。这时看他陪在一位二十七八岁地女人身边。稍一沉吟。大概能猜出对方身份。

袁珍珠缓步走近亭子。她已经盈盈起立。欠身行礼道:“金真儿给夫人问好。”

袁珍珠侧身略避了避。基本上能到后院这块暂歇地女眷。都有着一定地背景。光看这姑娘予人地感觉。就知道不是蓬门小户能教养出来地。必是城里哪位官家小姐。“姑娘客气了。刚刚听到琴声响起。循声而来。是我们失礼。冒然过来。打扰了姑娘雅兴。不敢当姑娘地礼。”心里却是十分喜欢这姑娘地温文知礼。皮相地美丽是一方面。性子这般温婉大方。一点没有官家千金地倨傲。甚是难得。

陈旭日虽不认得金真儿,却认得侍立一旁的青衣老者。

这位五十上下的老人,姓阮,名叫金山,他在金之俊身边见过几回。偶尔听人说起过,这阮金山看着不芶严笑,容貌并无十分出奇之处,却实实在在有着深不可测地好身手,据说早年间是深得少林真传的俗家弟子。后因金之俊有恩于他,遂自愿跟在身边效力,深得金之俊的信任。

“旭日见过阮伯伯!”

陈旭日恭恭敬敬给老人行过礼,他非常佩服有真功夫的人,嗯,心里也存着深深的好奇,不知这位功夫到底如何个深厚法。

阮金山既是金之俊身边得用的,这小姑娘又自报家门姓金,“旭日见过这位姐姐。”呃,上回在金家听过琴声,领路地下人说是二小姐所奏,他便据此猜测试探道:“姐姐莫不是金家的?”

袁珍珠不满的横了儿子一眼:什么姐姐妹妹地,哪有一照面三不管的就直接喊人家姑娘做姐姐的?轻薄无行!一边又奇道:“怎么,你们认得?”

陈旭日回了一个无辜的表情。心里嘀咕道:“不叫姐姐,又要怎么称呼?小姐,还是姑娘?感觉比姐姐叫着还别扭。”

阮金山拱手道:“夫人安好,阮某有礼了。我们是金之俊金大人府上地,金大人和令郎经常有机会切磋学问,咱们见过,”一指金真儿道:“这位是我家大人的孙女,行二,闺名真儿。”

既是认得的,两下里便重新见过礼,坐下说话,态度上亲切多。

“旭日在家给我说过,他常得金大人指点,于学问上自觉获益良多,”征得对方同意,私下里以“老师”称呼于他,这一节上袁珍珠是十分感恩的,“我们做父母的,总念着金大人的好,真是

怎么谢他。金小姐回家时,烦请转告金大人,谢谢他”

“伯母别客气,您是长辈,唤我真儿就好。”金真儿微笑道:“爷爷给真儿说过,陈公子人聪明,学什么都特别快,而且举一反三,爷爷很高兴能有这么一位好学生……”

袁珍珠近距离看着坐在身边的女孩儿,真是越看越喜欢。举手投足间一派地落落大方,一股内秀含而不露,蕴而不发,又透着一种北方女儿很少见的温婉味道,那是江南女儿特有地柔如水的灵气。

她在京城住了这么些年,平素虽少交际,总是多多少少能听到一些传闻,其中就有关于这位姑娘地消息。

金家的二小姐,之所以名声广为人知,不单单是因为金之俊的关系,也单单是因为她的博学多才,还因了一个人——董鄂妃。

金真儿与董鄂是表姐妹,她们母亲是嫡亲的姐妹俩,出自江南个世家。

当初,董鄂妃的母亲携小自江南往山东济南探亲,正赶上清军攻占济南,兵慌马乱的,姐妹俩落于清军之手。

后来,经过一波折,姐姐嫁了鄂硕为妻。落于满人之手,不但不自尽以全名分,反倒嫁与满人为妻,这件事被江南各世家不耻。由此耽误了妹妹的婚事,使得妹妹被早有婚姻之约的夫家退婚,蹉好些年,中间又经了一些波折,因缘际会下,才嫁给金之俊的长子为妾。

因为自己,累的小妹不幸,董鄂妃母亲在世时念及此,每每喟然长叹,自觉愧对妹妹。曾反复叮嘱女儿,将来倘使方便,务必要照应姨母留下的孤女。

这些年,逢年过年,董鄂妃好自己出面,却都不忘托言娘家,使人送一份礼物给这位表妹。

董鄂在金真儿这个年纪,也是小有才名的才女,如今她得天子独宠,金真儿渐渐长大了,便有好事的外人时时拿这对表姐妹做比较,使得金真儿名声愈发为人熟知。

“真儿既唤我一声伯母,们也别客套来客套去的,”袁珍珠指着儿子道:“小孩子家家的,什么公子不公子的,你只管叫他旭日就好。”

金真儿笑笑,冲陈旭日微微颌首,然而并不开口唤他名字。

陈旭日隔了几步站着,没有落座。虽是不以为意,但是入乡要随俗,所谓七岁不同席,还是要讲一点男女之防的。

袁珍珠与金真儿就开始说一些关于抚琴的话题,她俩个互相交流,有来有往,扯到双方感兴趣的地方,却是越谈越投热络。

阮金山不是个喜欢说话的,陈旭日便负手而立,眼睛望向四周的风景,时不时瞥两眼金真儿。

这姑娘是他目前所见,最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那种范儿,那种气质,真的是书香门第一小薰陶且自己也争气才能培养出来的,更难得有一股仿佛与自然相协调的清灵之气。望之,给人的感觉不是惊艳,不是漂亮,而是舒服。

钮禄氏领着秋香和紫蔻

PS:不好意思,没写完,附一段充字数的,我现在补。。

紫蔻来信给陈旭日:江南的风景和京师大不一样,最简单常见的风和雨,给我的感觉也同。

我曾经很想很想离开京城,那个地方,发生太多事,我很难让自己喜欢它。父亲在关外成长,我也曾梦想过,梦想那些黑山白水,该是一种多么不一样的景致,是不是只有在那个艰难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男人,才有雄鹰一样的强悍,有一种君临大地般的厚实。

我此生最大的遗憾,不是没有机会见到父亲,而是他甚至都不知道有我这个女儿。父亲一生子嗣艰难,如果他知道我的存在有多好……每每想到这点,我都没有办法原谅那个我该叫做母亲的女人……

终于离开京城了,换了环境,到了江南,我反而想念起京师,偶尔夜里睡不着,一个人披衣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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