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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青春-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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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里,他遇见了贺二根。 
  21 
  在那一刻,褚金平犯了一个错误。不知是出于胆怯还是出于仇恨,他竟把刀子从边亚军的腹部移开,去刺他的脸。 
  边亚军的下颌部被划开一道大口子,血淋淋的。但这一刀也就使褚金平丧失了最后的机会。一见了血,他的刀子就不知道该怎样使用了。 
  边亚军左手挥出一拳,褚金平用刀子去招架,刀尖挂住了边亚军的左臂,在那里又划出一道大血口子。但是,边亚军的右拳随即就向对方已暴露出来的宽大正面狠狠击去。 
  第一拳打在褚金平的耳根子上,他的头重重地撞击在床帮子的棱角上,一股鲜血进溅出来,肮脏的墙壁被甩上了一溜血点子。 
  第二拳更加有力、准确、沉着,还是打在耳根子上。褚金平赤裸的肥壮结实的身躯无声地滚落到碎砖地面上。 
  他挣扎着往上爬。随着每一声喘息,大团的血沫子打着泡儿从嘴角和鼻孔里喷出来。他竭力咬紧牙关,瞪着眼睛,眼里冒出仇恨和恶毒的诅咒。 
  第三拳又打了过去,目标仍然是褚金平的左耳根子。 
  半只耳朵被打得翻卷起来,耳朵眼里溅出了血,把边亚军的拳头都染红了。 
  褚金平瘫倒在地上,不再挣动了。 
  边亚军用脚踩住了他的脸,使劲一碾,把鄢张挺生动的脸硬挤得转了向,脸面朝下,嘴和鼻子牢牢地贴住地面。 
  随后,边亚军抄起床头柜上的那只竹皮暖壶,打开了壶塞。一股热气从壶口飘散开来,那是满满一壶滚烫的开水。 
  他回过头来,看了付芳一眼,嘴角闪出一丝冷笑。 
  付芳惊恐地望着他,嘴唇颤抖着,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出来。突然,她用双手捂住了眼睛…… 
  一缕开水从壶口倾泻而下,冒着腾腾热气,浇灌在褚金平赤裸的躯体上,浇落在他两腿之间的那个罪孽物上。 
  惨叫,凄厉惨切、撕心裂肺的叫声几乎把屋盖挑破。在那一瞬间,广袤的世界全都死了一般,任由这一声嘶喊在飘荡、回散着。 
  据说,边亚军和褚金平曾是邻居,在一条小胡同里长大,那时褚金平是胡同里的霸王,招猫惹狗,大人孩子都躲着他。惟有边亚军不怕他,还常常当众把他打得鼻青脸肿,骑在他身上羞辱他。 
  褚金平也多次试图雪耻报仇,但每一次都是惨败而回,得到的是更大的羞辱。 
  当然,童年时期他们是为一个玻璃球或两张香烟盒纸而打架,稍大以后是为了面子和金钱,斗得死去活来,打得头破血流。但是无论如何,他们毕竟是一条道上的朋友。 
  这一次,他们是为了什么争斗呢?仅仅是为了一个漂亮的、体面人家的姑娘吗?不是,他们争夺的内容还包括了各自的道德、尊严和理想。那么,他们仍然能够不计前嫌、再度和解吗? 
  边亚军后来多次表白说,我这个人心粗性直,从不记仇,打完架就算出了气,朋友仍然是朋友。 
  说这番话时他的语气非常诚恳,两只手不停地比划着,像是要从心窝子里掏出点什么来证明他的诚意。 
  但是他的眼神,东飘西荡,躲躲闪闪,让人感到他是言不由衷的。 
  玩了半辈子的人,居然没有学会很好地撒谎。的确,比较起陈成来,他的道行尚浅。或许,这竟是他的可爱之处? 
  22 
  贺二根瘦得只剩了一把骨头,窄窄的小脸上,两只眼睛显得贼大,亮晶晶的。麻秆般粗细的胳膊,却紧紧握住一把利斧。斧刃明晃晃的。 
  他见到陈成时已经跑不掉了,被陈成拽住脖子领子拉进胡同里的一个阴影里。 
  “老二,你想死?”陈成用匕首挑着他的下额,阴狠地瞪看他。 
  贺二根的头被顶在灰砖墙上,脸憋得紫红。他的手里仍紧握着利斧,但是他不敢反抗。陈成不是大金刚,他真敢一刀杀了自己。 
  “说话,是不是想死?我会成全你!”陈成的手稍一用力,刀尖已钻进皮肉,血水顺着刀柄一滴一滴地流在他的手上。 
  贺二根全身笔直地贴在墙上。他的眼睛低垂着。看着自己的血液往外流淌着,想说什么,但是什么也没说出来。 
  后来。他哭了。 
  “滚!”陈成收起匕首,狠狠地踢了贺二根一脚,“再让我在这里看到你,我就杀了你!,‘贺二根抹了一把眼泪,走了。临走时,他回过头来看了陈成一眼,那双大眼睛还是亮晶品的,在夜晚中闪着青光。 
  望着贺二根瘦弱的背影,陈成突然对他产生了一丝怜悯。都是人,这个人却活得太艰辛、太困苦了。对于他来说,或许死了更好?自杀或是被人杀死,对他自己和别人,都是一种轻松和解脱。 
  想到这里,陈成突然想笑。动物中也许只有人会自杀。 
  贺二根哪会自杀呢,他似乎已经不是人了。 
  陈成敲四合院的门,没有人应声。从门缝往里看,屋子里亮着灯,有人影的晃动。这个人是谁?阮平津还是付芳? 
  他站在门前迟疑了一会儿,没有再敲门。不过,无论是两个女孩中的哪一个,他都想见见她们。她们是什么样的女孩子呢? 
  突然,他本能地意识到一个巨大的危险正在向他袭来。 
  他来不及做任何动作,只是下意识地矮了矮身子。这时,耳边一阵风声,一柄利斧擦着他的头皮砍在院门的砖垛上。 
  碎砖渣溅了陈成一脸。 
  一个瘦小的黑色人影,顺着胡同飞一般地逃走了。 
  23 
  付芳是被边亚军揪着头发甩进屋里的。 
  阮平津一眼就看出来了,付芳挨了打。她的嘴角沁出黑紫色的血迹,白白净净的脸颊上棱起五道殷红的手指印。 
  “你凭什么打人,凭什么?”她愤怒地冲着边亚军尖叫,“你有什么权力打人!” 
  “打人?我还可以杀了她!,,边亚军咬牙切齿地说。说完,他又狠狠地踢了付芳一脚,付芳哀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流氓,凶手!”阮平津被激怒了,她不顾一切地扑向边亚军,狂暴地又抓又咬,像一只被逼急了的猫。 
  边亚军慌乱地躲闪,伸出手臂去抵挡,但却抵挡不住,手背被抓得鲜血淋漓,手指也被咬得青紫。后来,当边亚军左臂上的刀伤被阮平津抓出了血时,巨大的疼痛终于使他忍无可忍了。他用右手猛力一推,那只猫就轻飘飘地飞了出去,像一团棉布。 
  阮平津先是仰坐在地上,接着头又重重地磕在八仙桌腿上,然后又被弹了回来,摔跌在地上。 
  她一声没吭,从地上爬起来。扶着八仙桌站稳身子。 
  头磕破了。血水沿着发际流到脸上。她怒视着边亚军,目光由于愤恨和狂怒而变得非常可怕。 
  “你,流氓!”她低吼了一声,又疯了似的扑上来。 
  边亚军又一次把她推倒在地上。 
  她再一次爬起来,再一次扑向边亚军。 
  这一次,边亚军没有再推她,甚至也不再抵挡。他退到屋门口,倚着门框站住了,任由阮平津疯狂地撕咬。她撕扯他的脖颈、耳朵,抓他的脸。 
  突然,她停住了手,愕然地望着边亚军。这个令人憎恶的流氓,下颌被抓得血迹斑斑,脸颊上却落下了大颗的泪珠。 
  他哭了。 
  “你,怎么不打了?”他抹了一把脸,挺勉强地笑了,“再接着打呀!” 
  她又恨恨地踢了他几脚。 
  他没有躲闪。不疼,他说,脸上仍堆着笑。这一次似乎是很开心地笑了。阮平津,别踢了,你要是再踢一脚,我就把你抱起来。他说。 
  阮平津一下子泄了气,心里恨恨地骂:这个流氓! 
  那天晚上,是他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最后一个晚上。据边亚军说,他们分手时非常友好。他说,情意绵绵,依依不舍。 
  但是从阮平津在日记中记载的内容看,情况远非如此。 
  那个晚上,边亚军是很难熬的。 
  边亚军在院子里点起了一小堆篝火,架上沙锅,三个人围着火堆吃晚饭。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钟了。 
  仰望夜空,空中灰蒙蒙的,像是一大块浸透了水的海绵,扣在人的头顶上,压得人们几乎喘不过气来。 
  黄火的青烟在头顶上飘散,托举起冰凉厚重的湿气,犹如撑起一柄巨伞,为人挡风遮雨。人躲人伞下,彼此间颇有些同病相怜之感。 
  根据阮平津的日记,那一天是十二月十八日。北京继初雪之后,又遭了重霜。 
  付芳不肯吃饭,用被子蒙着头,躺在床上,她没有脱鞋,脚上仍穿着那双伞兵靴。 
  在那个晚上,付芳始终没哭,也没说一句话。她的目光显得呆滞,干涩,总是定定地盯着某一个地方出神。她的心里在想什么呢?没有人知道。 
  也许,就在那一刻,她确定了自己今后的生活道路和目标。人应该或有权选择自己的幸福。至于幸福的道德界限在哪里,也只有由她自己去判定。在这一点上,付芳错了吗?也许,错误的是那个环境,她生不逢时,从而注定了她的命运。 
  不过,从以后的结果看,付芳的勇敢和决断还是令人极为敬佩的。 
  “起来,吃饭!”边亚军没好气地踢踢那双穿着伞兵靴的脚。“娼妇!把这双脏鞋脱下来!”他恶毒地说。 
  付芳没有动。 
  伞兵靴是褚金平让她穿上的。但她不知道在褚金平的眼睛里,伞兵靴是干部子女的标志,让女人穿着这种鞋上床,就有了双重意义的宣泄。那么,她穿上这双鞋,她又成了什么呢? 
  边亚军突然觉得付芳很可怜。 
  他把被子掀开,发现付芳哭了。他拉着她的手,把她从床上拽起来,用力搂进自己的怀里,用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脊背。 
  付芳失声恸哭起来。 
  “别哭了。”边亚军用双手捧着付芳的脸,一边用手指为她拭去不断涌出的泪水,一边仔细地端详着那张秀美绝伦的脸。他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伤感地说:“别哭,付芳。你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姑娘,真的,我发誓,我永远都是你的崇拜者。所以,你得特别珍惜自己,千万不能随意地糟蹋了自己。” 
  他转过脸去看了阮平津一眼,又说:“付芳,你长得太好看了。如果不是阮平津在这里,我真想好好亲亲你的脸。” 
  “那就亲嘛!咬一口也行。”阮平津不冷不热地说,“我不妨碍你们。”她走出了屋子。 
  “好,亲一口。”边亚军真的在付芳的脸上亲了一口。这一次他发现,女人的眼泪也是成的。他一用力,又把付芳搂进怀里。 
  付芳猛的挣开了。 
  24 
  围着篝火,顶着重霜,阮平津和边亚军进行了一次分量极重的谈话。边亚军后来说,这是一次灵魂的审判,是我第一次正面审视自己的德性和嘴脸。我发现,我很丑,但是绝对没有理由自卑自贱。 
  我觉得我应该努力活下去。他说。 
  阮平津的日记则是这样记载的:十二月十八日,开始认识边亚军。原来一直认为这是一条披着人皮的狼,现在却看清了,这是一个长着狼皮的人。狰狞、凶残、狡狯,嗜人血、好美色,但良知尚存。这则日记的最后,有一行小字,看样子是以后加写进去的。字极小,似乎不愿给人看,自己也不愿再看到它。这行字写的是:边对付痴情如初,表达方式露骨而下作,令人作呕、生厌。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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