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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男青年纵欲堕落史:动物学 -作者:老了-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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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啊?老马的嘴巴有点合不上了:又开玩笑。
  这事我还开什么玩笑。我一阵酸楚:趁早回去,否则,老了,县城也不要我了。
  回去干什么啊?千万别回去。
  看老马急成这个样子,我反而乐了:别管我了,你先回去吧,回头仙女等急了就去奔月,看你还射谁?
  老马窘迫地回头看了看:好,我先走,回头再给你打电话。
  好好好。我向他仰起手掌,晃了晃。
  回头,我再给你打电话。
  好好好。老马和仙女走远了,从旁边的一家水饺店里忽然飘出一股好闻的肉香,从我的鼻子一直顶到天灵盖,这种味道如此熟悉,是过年的味道。
  我给老家的父母打了个电话,说现在挺好的,教他们放心,他们说挺好就行。挂上电话,我决定马上就回去。
  历史上有几次大型的动物迁徙,直到如今,迁徙现象在高级动物中也频频出现,每一所城市都有大量迁徙过来的高级动物,特别是民工目和农民科。有些动物的迁徙具有相对长久性和稳定性,它们通过某个证书正式迁徙到城市,对更多的动物来说,城市仅仅是它们生命中擦肩而过的一段经历,它们充当的作用只是城市动物的劳动工具,流血流汗的同时,等待着下一批新工具将它们淘汰。
  在城市里,钢筋水泥禁锢着我的灵魂,我得到的是廉价的饱暖,除此以外的一切都失去了。
  所谓“一切”,应该是包括张小洁的,是否包括林小蕾,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济南,是我的伤心之地。
  复涌的泉水流淌着我的悲伤,我曾经凌云壮志在这里停喷。
  第二天,刚开机,就看到老马的短信:这么早关机,难道怕影响你的鸡?
  我知道他嬉皮笑脸的背后到底想问什么,就给他回电话:不用劝我,我真走。
  那……也得给你送送行吧。
  老马和严卫东为我送行,喝酒的时候,他们轮番劝我不要回去,我不做声,只喝酒。毫无悬念,我们都喝多了。我要服务员给我拿毛笔,说是现场题诗。严卫东说你不是从来不写诗吗?我说今天要破例。在我的胡搅蛮缠下,服务员不但找到了毛笔,还找到了一瓶墨汁和一张宣纸,我让服务员把盘子收拾了,再把宣纸铺到桌子上,然后一阵狂草。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误落尘网中,一去多少年。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
  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巅。
  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严卫东说:我操,这不是陶渊明的诗吗?
  放屁。这是我的诗。
  老马说:那陶渊明就是你的笔名?
  放屁。陶渊明写的是“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我是“多少年”,这一样吗?
  我操。我还以为你就这点记错了。严卫东哭笑不得。
  三十年?三十年后,没有陶渊明,只有王小明。说完,我把宣纸揉成一团,扔到了窗户外面。
  一早醒来,我简单收拾了行李,把门锁好。不久前刚交了一年的房租,暂时也不必和房东打招呼。就这样出门,打车,直奔长途汽车站。
  出租车司机见我说普通话,就和我搭茬:回老家啊?
  我说对。出租车穿过我刚刚开始熟悉的大街小巷,这些地方马上就要在我的记忆中开始陌生了,我就要重新熟悉我那已经渐渐陌生的故乡。我在心里感叹:济南,你这个笨拙、温暖的女人,我终于从你身上滚蛋了。



  中部:县城!县城……

  县城!县城……(1)

  一
  从济南开往老家的依维柯上弥漫着一股脚臭味。
  快过年了,很多在济南工作的县城人都要回家,平日生意萧条的车主绝不会放过这个大好良机,他们充分利用了车上所有的空间,塞满了各种装束的人和五花八门的行李。本来就
  狭小的车厢几乎没有了空隙,根本无从寻找脚臭味的源头,只能默默地忍受,并把希望寄托在是哪位老乡单位发的带鱼,变质了还要捎回家让父母炸着吃。
  幸亏我票买的早,占住了一个第二排靠窗的座位,可车老板不让开窗户,说否则他就把车上的暖气关了。更不幸的是,我前面的那个座位是坏的,车一开起来靠背就斜插我的胸膛。无论我怎么纠正都无济于事,座位上的人也一脸歉疚的转过头,用带有明显县城口音的普通话说不好意思,我只能说没有关系,凑合凑合就到家了。这一凑合就是六个多小时,我像一只被捕兽夹卡住了的野兔,最终放弃了挣扎,静止地等待着猎人把我红烧或者清炖。
  依维柯里的电视机在放豫剧,一车人都看得兴致勃勃,还不时发出阵阵笑声,利欲熏心的车老板给大家带来腰酸腿疼几乎都在锣鼓点中蒸发了。老家和河南搭界,我们那里的方言和山东话在语法和声调上完全不同,基本是河南味,因此那里的人最喜欢听的地方戏不是吕剧,而是豫剧,很多人高兴了就哼上几句,什么“刘大哥讲话理太偏”;什么“辕门外三声炮如同雷震”,我虽然从来没有哼过,但对豫剧也毫无坏感,听起来自然也亲切无比。车一开快了,外面的冷风总是从窗缝里源源不断地顺着我的领子往胸口钻,我心中却有少许温暖在嘈杂的荡漾。
  看来我选择回老家是对的。
  依维柯的电视机放完了豫剧,又放一部动作喜剧片,好像是许冠文主演的,小丑一样追来追去。我透过车窗向外看,已经看不到光秃秃的丘陵了,视线麦苗组成的平原一望无际,看久了就觉得枯燥乏味,我闭上眼,竟然睡着了,又因为大腿发麻醒来,电视机屏幕上变成了综艺晚会,正放着一位著名女歌星在唱民歌,音乐十分欢快,似乎是快到县城了,这首歌的气氛也符合大家的心情。而我的心情是因为听到坐在我后面两个人的对话才重新好起来的,对话大体内容如下:
  听说这个歌星和某某有一腿,是真的么?
  当然!某某想操谁就操谁!
  那我怎么就不能想操谁操谁?
  你能跟某某比?
  某某怎么了?他能操我就不能操?!
  你操你自己!打三个字、
  三个字?
  日本人。
  我没忍住,和半车人一起哈哈大笑。车的正前方,看到一个路牌,上面写着:X县一百三十万人民欢迎你!
  我心花怒放:故乡这么多人,一致欢迎我!真牛!
  二
  我一到家,就把我爸妈高兴的不行。然后我又告诉他们这次回家就不回济南了,我妈更高兴了:对,在家多好啊,想吃什么吃什么。
  我爸说要是我真准备在家呆着的话这两天就去找找人,豁上些钱送礼,最好能进个事业单位,既轻松又安稳。我说等过了年再说吧。
  我想先和过去的朋友联系一下。
  这些年我在济南很少回来,过去很多发誓肝胆相照的朋友如今渐渐都不联系了,一个个不知具体下落。他们中间大部分人都已经结婚,有老婆有孩子,就收了心,开始陶醉在安静日子中不能自拔。我也不想打扰他们,就算碰巧见面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既客套又尴尬。
  大二暑假那年回家,我在大街上遇到一个哥们,正蹬着一辆自行车满头大汗地飞奔。这个哥们最早是跳霹雳舞,我上高中时每逢新年,学校的各个班都办晚会,他和另外两个社会青年带着半截的黑手套去义务表演,一个班跳完了去另外一个班跳,一晚上串好多场,并且不吝体力,每场都要表现几个高难度动作:用膝盖撑着在地上转圈,或者空翻后两腿劈叉。那时候还没有酷毙了这个词,不然用到他身上倒是恰当。后来开始流行交谊舞了,县体委有个露天舞厅,过去是两个并靠在一起的篮球场,被人承包成了县里第一家旱冰场,白天滑旱冰,晚上就直接改成舞厅,方便的很。老板只需在场地中心加一个彩球灯,让它随着轻缓的音乐旋转起来,刚才还在滑旱冰的小伙子们直接把绑在尖头皮鞋上的轮子解下,便轻飘飘的溜入慢四的节奏。县城里有很多未婚女青年经常到这里来玩,把这里点缀成了一个很适合泡妞的多功能场地。我的这个哥们就经常过来泡妞,也许是不善言辞的缘故,在我印象中,他似乎一直没有多少收获,直到我去上大学那年,他还连个正式的女朋友都没有,临时可以在床上扮演一下女朋友角色的也寥若晨星。
  没想到,两年没有联系,再见到他,却是这般模样。我给他打了个招呼,他一个急刹车,险些滑倒。我看到车把上还挂着一桶正在晃荡的植物油,顿时觉得已经和他生疏的无话可说,后悔自己刚才不该打那个招呼,不如低下头假装看不见了。
  这哥们大概也和我有同感,一个劲的大喘气,我和他有一米距离,就能明显感到他身上散发着滚滚热浪。我想还是先握一下手吧,手在空中刚伸了一半,听到他说:你嫂子生了!
  没等我搞清楚我“嫂子”是谁,他又气喘吁吁的说:我正去打油呢,你嫂子就生了!我恍然大悟:那你赶紧去医院吧,快快,回头再联系!
  看着他迅速消失的背影,我想自己刚才的话是多么虚伪,如果稍微有那么一点诚意的话就应该跟着一起去医院才对。说什么回头再联系,回头怎么联系?我连他的联系方式都没有,他现在肯定也没有我的联系方式,说不定再见面就又要过很多年,说不定那时候他还会扶着自行车把上的油桶气喘吁吁的说:你侄子结婚了!当然,那时候估计就不是自行车了,也许会是汽车,那他就不用气喘吁吁了,只需要把车窗轻轻摇下来,就可以微笑着说:你侄子结婚了。就如同他当年跳霹雳舞的时候那样风度翩翩。如果真能这样巧的话,我一定去喝杯喜酒,算是纪念那一去不复返的友谊吧。
  第二天,我给这么多年一直保持联系的马小刚打电话。
  我和马小刚这么多年一直保持联系,这除了关系特别铁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联系方便。马小刚很早就有手机,除了几次“严打”期间他躲起来避风头外,只要你想找他,随时都能联系上,连手机号码都从未换过。马小刚也结婚了,但对朋友依然毫不含糊,当然,他对朋友选择标准也越来越苛刻,许多人都在他手机通讯录中大浪淘沙了,他现在努力结交的朋友大多是对他来说有价值的。我曾对他说我是没有价值的少数人之一,他仰天大笑,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万一你刚哥被捂进去,你还要写状纸帮我申冤哩!
  弟弟,你回来啦!马小刚的声音把我手中的话筒震得直哆嗦:晚上我给你接风!
  马小刚在县城最好的酒店订了个单间,我一进门,就看见他和满满一大桌子菜热气腾腾地望着我。
  我先把菜点好了,赶紧吃点垫垫肚!马小刚从兜里掏出几包好烟,往桌面上一撂。
  刚哥,你点太多了,两个人吃实在是浪费。
  马小刚眼珠一瞪:要不点俩小姐陪陪?
  我赶紧做出不近女色的样子,冲他摆手。马小刚笑了:要不叫个先生陪陪吧?
  以往我每次回来,马小刚总是慷慨请饭,从无例外,并且只要我时间还充足,都要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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