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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萧鼎新作诛仙前传 :幻想盟·第一辑-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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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非烟此话一出,必招来无数江湖人士的议论,有的赞赏,有的谩骂,有的怀疑,有的不知所谓。步非烟虽是女流之辈,但有着比七尺男儿更强大的魄力和决心。她说:“革命是进步的必然,瓶颈的修炼必需突破,近百年来,已有好几次这样的革命了,曾经的还珠楼主革了三侠五义的命,金庸又革了还珠楼主的命,才有了今天繁盛的江湖。如果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要超越,那才是对前辈的不尊敬。”步非烟把自己比作“宋代诗人”,将“金庸一辈”比作“唐朝的李白杜甫”,宋代的诗人面对唐朝诗的文化压力,面对李杜创造的诗歌奇迹,这比她今天面对金庸、古龙的奇迹还要沉重得多。
  面对步非烟的挑战,金盟主开始并没有放在眼里,他数十年的盟主地位怎能如此轻易就被撼动。可是,他终耐不住早已愤愤不平(也有许多是看热闹浑水摸鱼的找事儿者)的武林同道的追问。于是,他设下擂台,正式迎战步非烟。
  第一回合:金庸用了一招“化骨绵掌”,表面轻柔,但内在刚猛,直中要害。他说,“科幻小说不是武侠小说。我写的小说没有神,也没有鬼怪。现在有些小说以武侠小说冠名,却有地球人与外星人的对话,上天入地十分容易。”
  步非烟用了金庸的绝学——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来接此一招,她说:“金庸刚刚写出《天龙八部》的时候,那时的读者难道不觉得科幻?《倚天屠龙记》里不是就有只小船神奇地飘到南极去了?”她还说:“新生一代的想象力总是更加丰富,而看一个作品如何,应该看作品和社会环境是否和谐。”
  第二回合:经过第一回合的较量,金庸也不敢过于轻敌,于是使出了苦练方能有所成就的降龙十八掌,以招示意。他说,“武侠小说需要社会阅历和生活经历。光凭想象,我不相信能够写出合乎情理的武侠小说。”
  步非烟微微一笑,轻捻兰花指,凭空化解:“阅历只是一个方面,张爱玲最闪光的作品也是在二十五岁之前完成的,我相信金庸和古龙刚开始写小说的时候,也不过我这种年龄吧。”
  第三回合:这一回合让金庸大为吃惊,他用余光仔细地看了看步非烟,不过是一个初入江湖的柔弱女子,没想到竟然有如此深厚的内功,不由得心中感叹:不简单,不简单啊……这时,他竟然使出了冰魄银针,这虽是暗器,但在发出之前却提醒步非烟接针,也许只是想给予警告,不想伤其性命。他说:“我劝你还是改了你的名字为好,在唐朝有个歌伎叫步非烟;在我的《笑傲江湖》中,有个曲非烟,她的人生不快活,只活了十几岁。不过,有才气与改名字没有关系。”
  步非烟双指接过冰魄银针,看着那奇异的光芒便知是见血封喉的剧毒,不禁心有余悸,顿感杀气腾腾。但她毫无惧色,并说这是古龙的绝学灵犀一指,可以夹住天下所有暗器。她轻轻道:“我的这个名字来自于唐传奇《非烟转》,跟曲非烟无关。可能是金盟主故意和我开了一个刻薄的玩笑吧,小女子虽初入江湖不懂规矩,但礼尚往来还是懂的,我作诗一首送给金盟主。兴味未辞世事闲,聊为大隐隐长年。帝京弹铗催鹏奋,绝塞分麾记燕然。情必深乎乃能寿,侠之大者始回天。百年勋册知谁在,检点丹青太史篇。”
  就这样,三个回合下来可谓你来我往,不分胜负。可是步非烟毕竟不像金庸那样沉稳老练,相比起来不免有些年少气盛,她直截了当地说,“我希望金盟主能像苏轼当年那样,把这个盟主地位愉快地传给后辈。”
  各位读者朋友,以上便是这场革命之战的具体内容。但这并不是结束,恰恰相反,这只是一个开始。下一回合的较量将会是如何,我们现在不得而知。这场战争有着深刻的意义,江湖上的每一次进步不都是因为革命的创新吗,在这样两股势力最终的较量中,是金庸稳坐盟主宝座,成就不灭神话?还是被步非烟取而代之,成为传奇佳话?我们拭目以待。下面我们有请几位世外高人和嘉宾说说他们的看法。
  高人A:我认为这位步非烟不简单啊,先不说能否打败被人神话般的金盟主,只是这份勇气,就值得大家称赞和鼓励。
  高人B:我和你相反,我觉得她太自不量力了,太想出名了,借此炒作自己。
  嘉宾A:我同意楼上的观点, 我所创出的《飞云惊澜》,就是承接金庸等人的传统武功套路,在武林中,无论从个人修为,还是从武功成就,金庸都是无法超越的。虽然现在江湖中异军突起,出现很多诡异的武功,但都难登大雅。”
  嘉宾B:如今的江湖中有一种“北嘉宾A南嘉宾B”的说法,可见我们的地位,但我们都是以金庸为主导才有所成就,这一次武林大会的比武中,我就技压群雄,夺得第一,把步非烟压制第二。
  高人A:就是因为如此,江湖武林同道才会把此名声名位传给你,不然金盟主一辈有何颜面?
  嘉宾B:你……不服单挑……
  嘉宾C:我闯荡江湖数十载,阅人无数,所修炼武功更是无数,自以为天下无敌。可是,自从见到金庸之后,与他切磋一二,才发现人外有人天外有人,而在他之外,却只是寂寞的苍穹,无人可有,无天可有。步非烟说要革金庸的命,我的资质不比她低吧,我都不敢如此妄想,因为我怕绝望。
  嘉宾D:我倒是同意步非烟革金庸命的说法,江湖武林要想成为传奇,就必需不断地超越现有的传奇,金庸就是用“人性和内功”向之前的盟主发起的革命。
  高人A:记得三年前,刘翔在勇夺雅典奥运金牌后,中国田径界的很多“迷信”不攻自破。比如“人家自小吃面包黄油长大的,我们是吃馒头咸菜长大的”,“人家肌肉是条,我们的是块”,“黑人是翘翘的臀,亚洲人只有扁扁的屁股”……而在刘翔夺冠后,“耐克”的广告语仅一句话:纪录是用来超越的。多么霸气的一句话!
  高人B:那就有问题了,那不是武功好,是穿的那个鞋好。没听前段时间那个广告吗?逃命牌运动鞋,就是好。传说穿上那个鞋可以超越光速,更不用说什么纪录了。
  主持人:我们这样,就按步非烟和金庸过招的三个回合逐一而论。先从第一个回合,金庸说科幻小说不是武侠小说。
  高人A:其实我很想问金庸一句,什么是科幻?什么是武侠?为什么他的是武侠?步非烟的就是科幻了?
  高人B:金庸不是说得很清楚了吗?他写的小说里没有神,也没有鬼怪,更没有与外星人对话上天入地十分容易。
  高人A:那步非烟的就有了吗?我怀疑金庸根本就没看过步非烟的小说。
  高人B:对于这种江湖小角色,金庸自然不屑于一看。
  高人A:先不说步非烟,说金庸,按他的逻辑,他的小说里明显有科幻的成分。
  高人B:那不能怪金庸,因为那科幻的部分不是他写的,而是科幻高手倪匡代笔。
  高人A:那你的意思是说金庸这个盟主来之不明?
  高人B:你……你偏激……
  主持人:好了好了,还世外高人呢,成何体统?今天的事件不是你们之战,而是步非烟与金庸之战。接着第二回合,金庸强调要有社会阅历和生活经历,而不是光凭想象。
  高人A:步非烟说得很清楚,这些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全部。有时候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才有更可怕的冲劲儿和创造力。如果阅历多了,经历多了,没有好好利用反而被所拖累,那就适得其反了,比如我们的嘉宾C,不就要绝望了吗?
  高人B:但很明显,金庸是可以驾驭这些的,所以他的小说才会独步天下,纵横江湖数十载,无人可敌。
  两人一瞪眼儿,谁也不理谁。
  主持人:最后一个回合。
  高人A:这是金庸明显心虚害怕的表现,竟然说步非烟是一个歌伎,按我来说这就是一种侮辱,人身攻击。还好步非烟看得开,只是说一种刻薄的玩笑,这心胸似乎要宽广得多。
  高人B:俗人,俗人。金庸那是好心告诫,怕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小姑娘过于冲动夭折于此。才举一些事例让她明白参悟一些道理来。
  主持人见现场如同战场,有些硝烟弥漫,火药味儿十足,连忙宣布,“各位读者朋友,由于时间关系,我们这一次的特别节目——江湖大事件:步非烟与金庸的革命之战到此结束!关于这场战事,我们的探子会继续明察暗访。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正要闭幕的时候,主持人听到那两个世外高人终于说出了不同于俗人的看法。于是,在节目的最后,加了一个尾声。
  高人A:步非烟那两句话说得多有道理:如果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要超越,那才是对前辈的不尊敬。
  高人B:可是也不能是个人就站出来说要超越啊,那样就成了侮辱。
  高人A:步非烟可不是一般人,她可是当今江湖响当当的人物,不管怎么说,金庸这样做有失大家风范,或者他对自己的盟主地位眷恋不舍。如果是这样,他就太过于自私了,让江湖武林停止不前,永远停留在他的神话他的光辉下,而他就是这个神话中的神,他自知无法超越自己,所以也不让别人超越。
  高人B: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能随便把盟主的地位让给别人。现在中原四处临国虎视眈眈,什么青春国,什么明朝热,什么穿越文,金庸身负重任,决不能让这些人趁虚而入。
  高人A:难道……
  高人B:难道……
  高人A、B:难道这一切是金庸对步非烟的考验?


  特别卷 天下霸唱主笔

  《猛鬼异次元》1

  我是广州人,二十九岁,名叫冯一西,我一直觉得这名字很奇怪,一西一西,这岂不是说要一命归西吗?以前,我问过我的父母为什么要给我起这么个名字,老爹说:“这是你二舅给起的,他曾经是个有名气的作家。我跟你娘都没什么文化,所以生你的时候就让你二舅给你起的名字。”我又问这名字好吗?我爹就反问我:“难道不好吗?又响亮,又洋气。”不过我二舅在我四岁的时候就去世了,所以我懂事之后也就没机会问他给我起的名字是什么意思了。
  大学毕业之后,在北京的一家外企中找了份工作,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还算混得不错,当上了部门经理,薪水比起刚参加工作的时候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同时也交往了一个条件相当不错的女朋友,她叫韩雯娜,长得漂亮,模特身材,而且性格开朗善良。我这个人也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找个好老婆,多赚些钱,安安静静地过日子我就觉得很满足了。所以照这么看来,这二十七八年来我的人生大概也算一帆风顺了。
  可是常言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三衰六旺。”命运有时候真的像是在捉弄人,也许是我这些年太顺了,所以老天爷要考验考验我(也许说折磨更恰当),从2004年开始,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一年中很多恐怖而又难以想象的事情在等待着我。
  2004年初,我到杭州出差。公干之余,我顺便游览了天下驰名的灵隐寺。那里因活佛济癫而闻名,数百年来香火十分旺盛,我慕名已久一直都很想去看看。那日因为贪睡,起得晚了,到灵隐寺的时候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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