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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豪门之二)公主的秘辛(出书版) 作者:黎奷(现代都市情感)-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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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穿着一袭米色洋装,搭配高跟鞋,头发绾起,模样典雅秀丽,就像名媛千金--她本来就是名媛千金。
  卞珏朝他一笑,点了点头,而后转身走向住处门口,掏出钥匙走进家门。
  她客厅的灯,亮了,窗帘映出她的身影,身段窈窕,体态妸娜。
  “她每天都有约会。”
  镇民八卦讨论的声音自诺顿脑中响起,他不禁回想她今天的特别打扮,那是为了谁?为了镇长的侄子?
  一口气梗住,诺顿咽不下。
  旧情人离开自己之后过得非常好,还有了新的恋情,这种感觉让人厌烦!而那个旧情人还是个外表有如天使,其实内心比蛇蝎更恶毒无比的女人!
  管她的,她要跟谁约会,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诺顿粗鲁的把垃圾丢进垃圾桶里,转身回到店里,收拾整理环境。
  当他彻底把酒吧打扫干净,准备要回到酒吧后方的住处休息时,一个突如其来的冲动让他站到窗前,拉下百叶窗露出个缝,细看向她的住所。
  沉静的夜晚,小镇街道无人车经过,万箫俱寂,她住处的二楼点亮了温暖的小灯,诺顿看着发出光亮的楼层,久久不语,直到突如其来的黑暗降临,灯光消失,传来细碎的打斗声响,让他吓了一跳。
  反应是立即的,他火速离开酒吧朝她住处而去,动手想扭开前门,发现门是锁死的,他又绕到房子后门,就看见玻璃破碎,后门大开。
  诺顿无声地踏进后门,进入厨房,就着外头的月光和微弱的街灯视物,只见客厅已被人翻过,整个房子凌乱不堪,他在壁炉前找到了铁耙后紧握着,缓缓步上阶梯来到二楼。
  在主卧室里没有看见她,他小心谨慎,不发出半点响声,唯有心跳泄露了他的紧张,他想起那个老在收成季节来到小镇打劫的贼,通常只对独居女性或弱势老人下手,也曾经有单身女性遭到毒手,--不、不会的。
  “站住。”
  卡嚓--一道手枪上膛的声音,枪管抵在背上的触感十分真实,诺顿不禁背脊一僵。
  “手举到我看得见的地方,转过来。”泠静自若的女声,没有半点惊慌。
  诺顿高举双手,缓缓转过身来。
  在黑夜中,这仅有月光照射的房子里,他看见了她,一样是那张柔美的小脸,而脸上坚毅冷静的神情是诺顿再熟悉不过的。
  “是我。”松了一口气,诺顿也不知为何会如此,明明此刻他被卞珏拿枪指着头,她的枪还上了膛。
  “闯空门的不是你。”看清了来人是诺顿,卞珏眉头一紧。
  接着,听见楼下传来脚步声,她火速回头,下楼追赶。
  “你在做什么?留在这里!”诺顿见她莽撞地追贼,气得拉住她。
  “你担心我吗?”卞珏拿枪的姿势优美,十足专业样。“你该为那个小偷担心。”她说的话冷酷无情。
  她才下了楼,就见客厅中人影一闪,她看见了--那个仍在她屋中的小偷。
  她举起枪,对着欲离开的小偷开了一枪。
  “砰--”
  划破小镇宁静的枪声,让沉寂的小镇骚动起来。
  对卞珏这个女人,诺顿感到非常头痛。
  她外表看似柔弱,其实内心刚强无比,她不是没有准备就孤身来弗朗镇,她有枪,能保护自己。
  像这样一个女人,她可以选择去任何一个地方,为什么,偏偏来到这里?
  诺顿当然不会自大的想,卞珏是为了他才来,毕竟她当年没有选择他,现在,又怎么可能追随他而来?
  警方到了,送走了受伤的小偷,对卞珏的枪法感到啧啧称奇,现场拍了照,做了笔录,负责的警官要她确认财物的损失。
  “我放现金的箱子不见了,大约一千美金。”卞珏损失了所有家当,但她不心疼,继续在房子中四处找寻,确认损失。“那是我所有的财产。”
  她很冷静地配合调查,实在不像是一个刚遭逢巨变的女人。
  “如果你今晚不想待在这里,我住处还有空房间。”诺顿即使再铁石心肠,不想跟卞珏有任何牵扯,他也不会在她最困难的时候落井下石。
  “我很好。”她冷静地回答,听起来好像真的很好。
  诺顿也差一点就要被她说服了,看见她披着好心邻居借给她的外套,在房子里清点损失的对象时,她真的非常好。
  直到她看见了客厅一角,暗格被捣乱毁损,她很明显的身形一僵。
  “不、不……”她伸手翻找,想要从暗格找到她藏在里头的东西。“这里应该有一个盒子,是我放的,我知道这里有……”
  但她没有找到藏在里头的东西,仅有数张纸撕成碎片,再也拼不全。
  “不--”冷静的面具龟裂,她全身发抖,回头询问警方,“小偷送去医院了?哪一家医院?我现在要见到他!”
  “女士,我知道你受到很大的损失,我们会尽可能帮你……”警官热心地安抚。
  “我不要钱!钱都给他,我要他把从我这里拿走的东西吐出来!”卞珏失去了冷静,抓着警官的手,露出疯狂神色。




第六章

  “卞珏。”诺顿没看过失控的卞珏,他下意识走过来架住她。“你冷静一点,不要影响警方办案,钱的事情你不用--”
  “如果我想要,你以为钱这种小事情难得倒我吗?”卞珏挣脱诺顿,彻底失去理智,她双眼通红,就像发了狂般对诺顿大吼。
  诺顿不能理解,是什么东西这么重要,重要到她因此失去冷静,疯狂又痛苦。
  “你需要冷静,好好睡一觉。”他架着她,不顾她的意愿,向警方打了个招呼后,将她带回自己的住处。
  “你是野蛮人吗?!”卞珏被他的举动气坏了。“放开我!”
  镇上的居民都与诺顿熟识,因此,不会有人拦阻诺顿的野蛮,直接就让他带着卞珏离开现场,热心的人还帮她整理被洗劫的住家。
  然而,卞珏此刻最不需要的,就是他的体贴!
  她不能忍受跟诺顿待在同一个空间,这会让她想去她失去的东西。
  “放开我!”她尖叫、嘶吼,在他面前,彻彻底底释放自己的丑态,再也不优雅亲切了。
  “够了!”诘顿一整晚心神不宁--不,正确来说,是从在汉普顿重逢那刻起,他就开始心绪混乱,再加上这女人又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他隐居的小镇,打乱了他的心。
  他从来都搞不懂卞珏,而她,向来只会对他耍花样!

  欺骗、隐瞒、计谋……明知她是这样的女人,他却在意她,在意得要死!不知道是冲动,还是自己一直很想这么做,诺顿猛地捧起她的脸,粗暴地吻了她,而卞珏也粗鲁地回吻,血腥地咬破他嘴唇。
  诺顿吃痛抬头瞪着她,但又立刻被她唇上沾染鲜血、诡谲妖艳的模样吸引,呆楞地说不出话来。
  只见卞珏眼神疯狂,气息不稳,咬着牙一字一句对他道:“我不需要你,我需要他拿走的相片,我需要那些信!我需要那些线索,我需要我的儿子!”
  诺顿闻言怔楞……她的儿子?
  她说的是真的吗?还是这一次又是她制造的骗局?就如同他们的开始,他们的相恋,是她一手布下的局?
  知道卞珏这个女孩时,,她十六岁,诺顿十九。
  她是一个家族历史悠久的亚洲富豪之女,他的父亲则是美国国会议员,他们一个是天之骄女,一个是天之骄子,家人不约而同将他们送到了英国,就读私立中学
  --圣亚若女子学院,以及罗伦中学。
  卞珏是标准的千金小姐,举止优雅、仪态完美,将女子学院教导的东西全数学会,并带领身边的女孩一同学习,她温柔,善解人意,是女孩们诉说心事的对象,也是师长信赖的学生,若将事情都交与她处理,必能完成得妥妥当当。而卞珏不只成绩优秀,社团方面也不马虎,她是马术队队长,被视为圣亚若学院的“公主”。
  而诺顿,则是一头黑羊。他是罗伦私立男子,中学的橄榄球队长,大出风头的四分卫,在一群高壮男孩之中冲锋陷阵,男孩们眼中的男子汉,十分威猛,然而他脾气不佳,一入学就因不满学长的霸凌而动手打人,他更是师长们眼中行为需要导正的问题学生。
  他甚至不管校规,十八岁那年送给自己的大礼,是他后颈上的骷髅马头刺青。
  他身材高壮,五官深远,那刺青衬出他的狂野。他爱玩爱闹,把美国年轻人会玩的那一套,带进传统保守的男子中学。
  诺顿?伊莱斯是人群的中心,有凝聚人心的力量,因他个性好,受同性喜欢,而他那不像真人般的俊美容貌,则让女孩子倾心。
  圣亚若女子学院和罗伦男子中学延续多年的传统,一两校不时以交流名义互动,激荡出几段台面下的爱情故事。以至于,诺顿和卞珏的初见面十分尴尬。
  男生嘛,十七、八岁的年纪,满脑子想的多半不会是大学、社团、哥儿们,而是女孩子!
  而教条严明的罗伦中学管教严厉,绝不容许学生夜半离校,就是为了避免发生什么事,但这一晚,诺顿打赌输了,只能愿赌服输的协助好友于半夜离宿,溜进圣亚若女子学院会女友。
  当他们两个男孩子越过森严警卫溜进来,又遮遮掩掩的到了偏远的马房后,总算看见那个提着小灯,翘首期盼的女孩。
  “强森!”女孩一看见诺顿身旁的男孩就兴奋的扑了上去,两个人抱在一起,挑了一间房马进去,径自吻了起来。
  “不用客气。”诺顿对着好友的背影翻白眼,挖苦道。
  他现在要做什么呢?好问题,自然是望风了,像这种只收女孩子的学校,管教自然严格,连安全也要做到滴水不漏,但再怎么滴水不漏的保护,只要有心,就能找到漏洞钻。
  不过夜半溜进女子学校这种事情,还是不要被发现比较好,否则他们就麻烦大了。
  伦敦的春天有点冷,打扫干净的马房仍弥漫着动物的气息,以及干草的气味,而诺顿对这些味道,一点也不陌生。
  “嘿,小美人,你好吗?”他看见一个打扫得特别干净的马房,里头有一头特别漂亮的白马,不禁伸出手,隔着门想触碰马儿长长的脸颊,岂料,看起来温驯的马儿竟然张嘴狠狠咬他一口!
  “哇喔!”好在他收手快,否则肯定被咬伤。诺顿睁眼,直直看着那匹貌似脾气温和的母马,只见那匹马摇着尾巴,一脸温驯样地与他瞪眼,他再试了一次,照样差点被咬,他笑出来,“很好,美人就该有这种性格,我喜欢!”
  马匹、干草,让他想起在年幼时,父亲还未决定踏上政治之路,他的寒暑假便在外公家的农场度过。
  他那个农场长大的母亲,个性活泼开朗,但又非常心狠手辣,每天要诺顿一个人喂食所有的乳牛,以及逼七岁的他爬上比他还高的马背,凶狠的要他学会骑马,而那匹马脾气也特别暴躁,每次都把他摔下马背,这激起了诺顿征服的欲望--也因为有这样的母亲,他才不在父亲优渥的家世下染上富家子弟的恶习。
  “你很像咕噜,”他笑,对着马匹自言自语。“一样的坏脾气,它是我第一匹马,我十六岁那年,它得了马蹄炎,再舍不得我也只能让它走,于是我十八岁生日那天把它的模样刺在我背上,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它。”
  诺顿一边说话一边找死的摸它,好几次差点被咬到,但他仍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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