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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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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刘縯死去的那天开始,他的生命之杯便盛满了悲伤和屈辱,而他饮下了这杯苦酒。他的嘴唇上满是罪孽。

在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之后,他终于能够成功地活着,但他内心知道,活着的已经不再是刘秀,而是一个类似于刘秀的行尸走肉,面貌无异,而灵魂扭曲。如果活着意味着牺牲尊严、忘记廉耻,那这桩交易是否值得?而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如果活着本无意义,那么理性的选择就应该是,最好是不出生,其次是尽早死亡。

感谢刘赐,给了他一碟枣、一碟桃、一碟梨,提醒他早逃离。然而,早逃离,那也只能逃离暂时的死亡。永恒的死亡,又有谁能够逃避?人生在世,既然必死无疑,那为什么不尽早解决?

是的,在所有你寻找的东西当中,找死最为容易。然而,死亡又是一个什么东西?

死亡并非东西,死亡并不存在!

没有人能在活着的时候体验死亡,换而言之,没有人能够证明自己的死亡,不能向别人证明,也不能向自己证明。要么死,要么活。从逻辑上讲,这是两桩非此即彼的事件,不可能同时发生。迄今为止,也没有见到有一人可以宣称,他死而且生。

他并没有要求自己的出生,可他还是来到了这个世界。他享用着属于他的时间和资源,仿佛理所当然。死去的人骂着你,fuck you。还没出生的人也骂你,赶紧滚你妈的球。于是乎,你感到了内疚,你迷茫地活在这个时间、这个区间,你手足无措。

然而,对刘秀来说,活着并非幸运。一夫未必多妻,却绝对多难。他承受了太多的苦难,如果活下去,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必将有更多的苦难。生命如同皮鞭,抽打着他的前行。

普通人浑浑噩噩,没有关系,他们只是人世的观光客,就是那种走到哪里都只知道带上相机的大傻瓜,没有人对他们寄予希望,他们也不对自己寄予希望,他们只知道混吃等死,因为他们也只会这些。而他不同,他是刘秀,独一无二的刘秀。

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而他知生乎?他想到了太学,他在渭水之滨,指着河水对邓禹说道:“我就是这水,而我必将抵达。”如今看来,他所谓的大江、沧海,依然遥遥无期,而他现在,居然还在为最基本的生存权力而努力。

可是,生存的意义又在哪里?三十七岁的但丁,一个困惑的中年,带着和刘秀同样的问题,在梦中游历了地狱、炼狱、天堂,于是有了千古长诗《神曲》。在长诗的最后一句,他为世人写道:“是爱也,动太阳而移群星。”

好吧,如果这是正确答案……

刘秀无法停止思考,太多的念头,同时冲击着他的头脑。思考又有何用?维特根斯坦云:“哲学留下的是原样的世界。”思考,对世界既无增加,也不减少。于是,昆德拉也跟着起哄道: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然而,刘秀已经无法停止。他已经接近他心底最为黑暗的部分,那地方,从来没有任何人到过,包括他自己在内。

在那最为黑暗、连光线也无法进入的地方,赫然是蔡少公所说的那句谶语:刘秀当为天子!

他原本不信这句谶语,至少并不认真相信。因为天子之位离他远得很,他根本不能算是一位种子选手。他一直觉得天子之位应该是他老哥刘縯的。他偶尔也曾想过,万一谶语是真的,那么该如何实现呢?或许,那也要等到刘縯做了天子,再等到刘縯驾崩,然后由他继位。可是,刘縯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他又如何能够越过这两个侄子,继承天子之位?难道是通过一场血腥的宫廷政变、骨肉相残?每当这时,他便不敢再想下去。

然而,刘縯死了。随之,刘秀对这句谶语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说不定,这事果真是上天的旨意。因为在他的天子之路上,最大的障碍并非刘玄,反而正是他的老哥刘縯。而如今,刘縯一死,他最大的障碍也顺利铲除。可是,就算日后他真能成为天子,但却首先要以他老哥刘縯作为牺牲,值得吗?所以,当他在父城预感到刘縯的死亡之时,掩面恸哭,邓晨劝他,他对邓晨道:你不懂的,你不懂的。他这些不可告人的隐秘心事,邓晨当然不懂。

刘縯死时,是否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当时蔡少公说出这句谶语的时候,刘縯和邓晨都在场,邓晨已经信了,刘縯是否也同样信了?如果刘縯相信他的弟弟刘秀将为天子,则刘縯的自杀越发显得悲凉,他已经知道自己是刘秀的障碍,他之所以痛快赴死,正是为了给弟弟刘秀让出道路,而他也获得了解脱,因为天子之位永远只有一个,如果他也想要,刘秀也想要,结果就只能是兄弟相残,而那是他最不忍见到的人间悲剧!

而如此说来,李轶和朱鲔又何罪之有,他们并没有杀死刘縯,是刘縯自己放弃了生命,或者说,真正杀死刘縯的凶手,竟然就是他刘秀。

人心从未如此光明,人心也从未如此黑暗。

对刘秀来说,倘若生无意义,死则更无意义。倘若活着可耻,死则更加可耻。无论是生是死,他都将背负沉重的罪孽。他所能做的,只能是两罪相权择其轻,在罪孽中坚强地活下去。他只有活着,才能用余生来给自己赎罪。毕竟,刘縯的血不能白流,他的屈辱也不能白受。

枣桃梨——早逃离!

是的,他将逃离。他不知道自己的下一站将在什么地方,但他将不惮漂泊流浪。未来的命运,模样隐藏于暗光,虽然道路暂时还无法看清,但他毕竟已经知道了方向。

他将活下去,在他死之前。

编后记

本文是曹昇继《流血的仕途》后第二部作品,继李斯与秦帝国之后,曹昇再次纵横西汉末年、王莽新朝这一段历史的荒野。

语言风格上,也仍然延续了曹昇一贯的特色,经典史籍、名家名言,信手拈来,往来古今,其思索任我驰骋,其深度,其力度,同类文中罕见。虽不符合传统文学的文字要求,却不失为一种文风的先锋探索,融历史典籍、名家诗词、民俗谚语、幽默短信、世说新语、网游语言、新新人类于一体,且试举几例说明:

〖刘秀一笑,道:“冷静,冷静,这才刚刚开始呢,好事还在后头。等生意更红火起来,咱们再成立一支驴车队,把咱们的驴车队都送上市场,简称上市。你说,那得多美气啊。”

王莽决定宣战,治理国家,不是请客吃饭,更不能有妇人之仁,正如树枝必须修剪,然后才能茁壮,稗子必须连根铲除,禾苗才能健康,森林必须隔三差五来场小火,然后才能避免大火,道法自然,大乱才能大治。王莽爱民如子,但他连亲子都忍心杀,何况是养子?他将因真理之名,因爱之名,来一场大扫除、大肃清,杀光这些叛逆的流民,绝不能让他们阻挡帝国前进的车轮。

刘稷杀罢汪九,再杀其余宾客,还剑入鞘,四顾茫然,总感觉意犹未尽,于是以衣蘸血,胡诌了一个名字,题壁曰:“杀人者武松是也。”

的确,和赤眉相比,刘縯更具有英雄气质,用今天的话来说,刘縯比赤眉更有卖点,更有卖相。

……〗

等等,不一而足。可以说,天马行空的想象,令人惊心动魄的文字,犀利的文风,深邃的哲学思辨,无厘头的搞笑,使本文读起来酣畅淋漓,读后却引人深思。

【由文】

《嗜血的皇冠(下卷)》

第一章 飞龙在天

【No。1 出洛阳记】

这段祷词写在下面:

“我们在天上的父,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因为国度、权柄、荣耀,全是你的,直到永远。”

汉更始元年(公元二十三年)十月,洛阳。刘秀的处境相当不妙,他的债无法免去,他遇见的试探无处不在,而又有谁能救他脱离凶恶?

刘秀所能做的,似乎只剩下祈祷而已。

洛阳城中,血光正在酝酿,朱鲔等人已经为他伏下刀枪。这不仅是他的预感,更有刘赐的提醒为证。倘若他只想保命,事情倒也简单,大不了改换姓名,亡命他乡,万人海中一身藏,从此山林中多了一位萧索的隐士,又或者村庄里多了一位卑微的农夫,而世间不再有刘秀刘文叔。然而,像这样一躲,他虽然能活下去,却无异于已经死了,他的仇恨、雄心,包括与阴丽华的婚姻,随着这一躲,将从此无声饮恨,化为无人过问的小径,荒草长满,抱憾残生。

因此,他不仅要活下去,而且要最大限度地活下去。他的确要远离洛阳,躲离朱鲔等人的魔掌,但绝不能以逃亡的方式,而必须以汉朝官员的身份堂堂正正地离开,外放到一个天高皇帝远、可以积攒实力的地方。

而就汉朝更始政府而言,尽管王莽的新朝已经覆灭,但天下并不太平,全国有将近三分之二的州郡并未正式纳入帝国的版图,因此也就需要大量的外放官员,前往这些州郡进行安抚招降。

更始政府中的当权派——出身绿林军和南阳豪杰的那些高级将领们,没有人愿意外放,他们明白,很快就要大赏功臣,瓜分胜利果实,在此关键时刻,他们都争着要留在皇帝刘玄身边,盯紧自己该得的那份封赏。因此,安抚州郡的任务,很自然地便落在了一批低级官吏的头上。

在众多尚未归顺朝廷的州郡之中,河北地区是一个例外。所谓河北,在当时泛指黄河以北,地域涵盖今之河南、河北、山西等地。其余州郡,即使派一个不得力的低级官吏去,也可以传檄而定。然而在河北,局面却远非如此轻易。

河北地区乃战国时代的燕赵故地,自古便多慷慨悲歌之士,民风强悍,野心家众多,而此时的河北,更是流民武装滋盛。城头子路、刁子都众十余万人,流窜黄河、济水之间;铜马众达数十万,流窜于清阳;尤来、五幡流窜于山阳、射犬;再加上各郡县豪杰的半割据武装,要想彻底安定河北,难度可想而知。而这也就决定了,朝廷派往河北的人选,不仅级别要够高,而且必须才干非凡。

在绿林军和南阳豪杰之中,无人愿意接过河北这只烫手山芋。皇帝刘玄也想趁机培植自己的势力,打算派一名刘氏子弟前往,问计于大司徒刘赐。刘赐有意成全刘秀,于是答道:“刘氏子弟,只有刘秀可用。”

刘玄再问大司马朱鲔:“寡人欲遣刘秀前往河北,大司马意下如何?”朱鲔一票否决,道:“刘秀一到河北,必然谋反。”刘玄闻言,心中狐疑不安,再不提起这茬儿。

初,刘秀听说刘玄有意派遣自己前往河北,暗中大喜,河北正是他心中最理想的外放之地,地域广袤,人口众多,一旦能收归己有,足以争霸天下。然而,朝廷任命却久久不下,刘秀不免忐忑不安,向刘赐一打听,乃知朱鲔从中作梗,心中大恨。刘赐安慰刘秀道:“为今之计,当求告左丞相曹竟。”

曹竟,河北山阳人,儒生出身,汉朝旧吏,王莽篡汉之后,曹竟辞官归乡,拒食新朝俸禄,由此以忠义闻名天下。刘玄定都洛阳之后,征召曹竟入朝,拜为左丞相,以表劝忠良,号召天下。和刘赐相比,曹竟不仅资历更深,威望更高,而且不带派系色彩,由他出面替刘秀做说客,的确再合适不过。

刘秀官居司隶校尉,兼有洛阳房管局局长之权,当即批下条子,重贿曹竟豪宅一处。曹竟大怒,斥刘秀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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