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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尽情飞翔-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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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哥哥本来有一个挺正常的理想:当飞行员。我敢打赌,至少百分之九十的男孩子在他们的少年时期都做过当飞行员的梦。但哥哥念高中时学校来了招飞名额,家里死活不答应他去报名。妈妈一个朋友的丈夫就是飞行员,在一次例行演习中飞机失事,机毁人亡,妈妈不想看到自己的儿子重蹈覆辙。哥哥抗争了一下也就放弃了。我一直疑心他后来报考哲学系是对爸妈的变相报复。但看他读大学后没有像著名的尼采同学一样痛苦沉吟精神错乱,反倒成天乐不可支健康向上的样子,我想,或许,哥哥是真的喜欢哲学吧。 
  爸妈问我打算读什么专业,我说随便啦,只要不是物理系化学系就可以。爸爸说,那就学管理吧,只用很少的数学知识,学出来后的出路也好。妈妈说,是啊是啊,管理学出来最有出息,数理化学得再好的天才,不也得让管理者组织调配才能发挥才能吗?——我这种连自己都管不好的人,怎能去管别人?但我对爸妈的意见并无异议,不管学什么于我来说都是一样的无聊,因为我觉得有意思的专业大学里根本没开设。 
  我梦想当一个驯兽员,而这世上似乎没有一所大学有驯兽系。我还一直很想知道,马戏团的驯兽师们都是在哪里学到这门手艺的? 
  小学三年级时,我第一次明确了自己的驯兽员理想,这与一个叫余振威的男生有关。余振威是隔壁班一个漂亮小男生。他长得实在太好看了,大眼睛长睫毛很像个新疆人,据说他婴儿时的照片曾印在饼干筒上打广告。就因为相貌,这个人见人爱的小男孩早早戴上三道杠当上大队委,实际上他的成绩并不算优秀。没办法,小学的女老师们都爱死这个漂亮学生了。余振威还是校合唱队的领唱,而他的歌喉其实也很一般。我也是合唱队的,但从没和他说过一句话,只是安静地站在后排,看着余振威乌黑浓密的头发发呆。 
  让我生出理想的事情是这样的:三年级的春游是去市郊的动物园。有一个竹篱笆围成的场子里养着一只孔雀,很多路过的人都会挥舞一下花手绢或者鲜艳的衣裳,可那只骄傲的孔雀压根儿不把人们的小把戏放在眼里,没有一点打算开屏一争高下的意思。可是,当余振威走过去时,孔雀竟然开屏了!——当时竹篱笆旁没有旁人,我看得一清二楚,非常肯定,孔雀开屏绝对是为了与余振威媲美!然而,待我凑过去想仔细观赏时,那只死孔雀,竟然立刻收起它的尾巴,不屑地走开了。太伤自尊了! 
  当时,幼小的我暗自发誓,一定要成为一个伟大的驯兽员,让所有的动物都臣服于我,要让斑马狐狸考拉松鼠剑齿虎响尾蛇丹顶鹤猫头鹰树袋熊一齐向我致敬,才不稀罕这只势利的孔雀来点头哈腰。到时候我要把孔雀排挤到臭水沟里当浮游生物,看它还怎么开屏! 
  初中时我与余振威念的是不同的学校,后来我们又考入了同一所高中。我俩依然不同班,但高中已乾坤大变,这时的他和我一样默默无闻,因为,几年过去他还是瘦瘦小小的个头,漂亮脸孔带点女气却不帅气,成绩平平亦不爱运动,属于极不打眼的男生。失去外貌的优势后,余振威颇有点虎落平阳的味道,我能从他佝腰含胸走路的姿势上感觉到他内心深深的自卑。不得不感慨,美丽最容易被摧毁,帅哥是不经老的。若此时的余振威再走到孔雀的面前,会见到开屏的景象吗? 
  这时候,我依然想驯养动物,不再是一时负气,愿望却更为强烈,因为我觉得与动物们打交道会比较单纯,比起与人类的交往可以少动许多脑筋。既不奴役动物也无需提防动物,而是平等地与它们做朋友,多炫多有意思啊。 
  我想养两头狮子、三只老虎和四匹小豹子。全要公的,因为动物和人类相反,多半是雄性的比较漂亮,我希望我手下的伙计们个个形态修长英姿飒爽。我会拥有一根皮鞭,但它永远不会落在小兽们的身上。皮鞭是从我手掌心里长出的尾巴,只为帮助我具备一个与我不会说话的朋友们相同的特征。如果它们偶尔要偷懒,我会随它们去;但我还是会督促他们练习花哨亦管用的本领,以及保持最佳体重和皮毛的光亮。若它们不听话,我会拍着它们的肩膀说:“Hi,再这么懒下去你会找不到女朋友的!”我猜这些老实敦厚的伙计们一定会被我的话吓到的,然后它们会乖乖地美体修身去。呵呵。 
  驯兽员之梦我只对哥哥一个人讲过。他听了后说:“你该去考广播学院。”我问为什么,他答:“这样你就走上了赵忠祥的道路,毕业后有望主持《动物世界》。”——哼! 
  我知道,这个梦想有点无厘头,永远实现不了,只能叫做幻想、妄想、胡思乱想。但,准我瞎想一下,还是可以的吧? 
  说起我们凌家还真有趣。我爷爷是大地主的儿子,典型的纨绔子弟,什么烧钱就玩什么,把名下分得的财产败光后丢下妻儿离乡,一去不返。可爷爷的五个儿女们个个自立自强,勤劳干练,各自打拼出了一番事业,成家后都过得很体面。再轮到我们这一辈,又颓了,虽没堕落到吃喝嫖赌抽的份儿上,却也没一个干正经事、有出息相的人。大约父子之间的关系皆是如此,逆向生成,反向增长,这一代攀上了山峰,下一代便跌向了谷底。这盛衰交替的规律倒是维持了一种微妙的平衡,或者还应称之为一种宇宙守恒原理吧。   
  3 逃学威虫   
  我常说,凌以健千万不能干一点违法乱纪的事情,他是断然存不得半点侥幸心理的,历史事实无数次证明了他一旦干坏事肯定会自行败露。 
  哥哥初中时有一回玩三国游戏逃了半天课,过把瘾后按下课时间回家,一切OK。谁知第二天,我们全家人围坐吃晚饭时,电视频道调到地方台,正播放“社会写真”。记者同志忧心忡忡地说:“中小学生沉迷游戏机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记者今天上午在上课时间 
  暗访一家游戏机室,发现里面有许多背书包的孩子……”然后,我们全家追随镜头看到了我亲爱的哥哥傻不棱登地站在游戏机前鏖战正酣。——再看饭桌前的哥哥,他的脸一片惨灰;爸妈的脸一色地绿了,而我把脸都憋红了才没笑出声来。 
  念大学时,哥哥与女朋友何冰是异地恋情。有一回他逃了一周的课,从北京跑到成都陪何冰过生日。偏就这么巧,哥哥与何冰竟然在餐厅偶遇在成都办事的大伯伯。遇见我们家随便哪个伯伯姨妈,都还能求求他们帮着瞒天过海,可遇见刚正不阿的大伯伯就玩儿完了。这下,可怜的哥哥又暴露了,挨了爸妈一顿臭骂。 
  今天,凌以健同学又逃学了。在大学里,本科生也好研究生也好,中国学生也好美国学生也好,都是逃课的。但像他这样从美国逃回中国的却不多见,你要知道,最便宜的机票也要一千美元一张呢! 
  哥哥给我打电话说:“世界上最可爱的俐俐,快给你受苦受难的哥哥捎件冬衣来,冻死我了!” 
  我说:“你自己回家来啊!爸妈昨天去海南出差了,最少也要四五天才回。” 
  哥哥说:“我哪敢啊!你知道我点儿背。我真怕我前脚进屋,爸妈后脚敲门,那我就只剩跳窗户的份儿了。再说万一被哪个亲戚熟人看见了,我也会死得很惨。” 
  我说:“那好吧,还不快说两句好听的话?” 
  哥哥说:“凌以俐万岁万岁万万岁!对了,俐俐,来的时候顺道买两个袁大头的酱肉包子来,我现在最想吃的就是这个!” 
  住的是什么平安旅馆,我听都没听过,只知道在美院附近,只好打车去。 
  出租车司机问我:“小孩,你一个人能吃下四个大包子吗?” 
  哼,我最讨厌别人叫我小孩了。于是我带着挑衅的语气说道:“这包子是买给我老公吃的。” 
  司机哈哈大笑:“鬼话!你这么小哪能结婚?” 
  我说:“你看我多少岁?” 
  司机说:“撑死十六岁。”——那我只好去死了,上个月我已过完十七岁生日了。 
  我没好气地答一句:“那我早恋,可以吧?” 
  司机又是一阵大笑,说:“可以,可以,你们年轻人,想做什么不可以?” 
  看了看手中的包子和外套,我忽然很有自豪感。想想啊,在某一个地方,有一个人秘密地等待着你,你与他之间有一种不为人知的牵引力,这是一个美妙的事件。遗憾的是,我要去与之相会的人是哥哥,而不是一个英俊的情人,使得秘密赴会的浪漫奇幻色彩大打折扣。我想到一个问题:哥哥这会儿蹦回国来做什么?莫非,是为了成就另一番浪漫的举动? 
  “交代,你跑回来干吗?” 
  “大人的事,小孩别管。”裹着温暖外套的哥哥大口嚼着尚有余热的包子,完全没了电话里哀求我的落魄。 
  “哼,你不告诉我,我现在就打电话告诉爸妈说你逃学!” 
  “好好好,我交代,我的小祖宗,算是怕你了!”哥哥顿了顿,说,“我回来见一个朋友。” 
  “谁要死了,还是谁要结婚了?” 
  “哈哈哈!”哥哥大笑不语。 
  “本来就是嘛!难不成千里迢迢跑回来光为看谁两眼?谁长这么好看我还真想见识一下呢!” 
  “呵呵,你这个小破孩,还是很聪明的。”哥哥拿他油乎乎的手捏了一把我的脸蛋,说,“何冰,要结婚了。” 
  “哦,是这样啊。” 
  一阵沉默。 
  我看到哥哥的脸上有一丝寂静的哀伤。   
  4 女人香   
  何冰是爸爸从前的同事王阿姨的女儿。在没做生意之前,爸爸是市京剧团唱老生的演员。后来他得了一种罕见的皮肤病,不能再往脸上涂油彩,困顿一阵后选择了辞职下海经商。但爸爸依然保持着对京剧的热爱,时常携全家去剧院看演出。京剧团的同事常常会送票给爸爸。我家从南郊搬到北郊后,不再有赠票了,爸妈也更忙了,可我们全家人还是一有机会便去看京戏。 
  唱花旦的王阿姨是京剧团的台柱子,从相貌到身段到气度到风韵皆是千里挑一。戏台上的王阿姨永远青春靓丽,身材和嗓音保持得极好。人都说这家的女儿生得没有母亲好看,但我还是喜欢看何冰。王阿姨一生待在戏台上,举手投足都有雕饰的痕迹,美得太夸张了,便失了真;何冰却如尘埃中开出的雪莲,自然芳醇,清清净净的,轻轻静静的。 
  小时候见过几次何冰,但她没有给我留下多少印象,她的风头全被她妈妈抢去了。第一次觉得她美、觉得她美得不一般,是五六年前看《牡丹亭》,她恰巧坐我旁边。 
  每回看京戏我都会睡着,这次却没有。因为我看何冰还看不够呢!何冰很像电影《情书》里中山美穗扮演的女主角藤井树。短头发,薄嘴唇,眼睛明亮,鼻梁小巧笔挺,笑起来很安静,给人一种干净清爽的感觉。走近她,会发现一丝异质的神秘气息,来自她身上的气味。正是因了何冰,我才第一次认识到暗香浮动有多么优美迷人。香氛缭绕的何冰像一株美丽的仙境植物,她把我领向了远方,领向了另一个天地。 
  记得那天回家后,哥哥神经质地把竖排繁体版的《牡丹亭》翻出来诵读至二半夜。《牡丹亭》这种人死了鬼魂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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