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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飞的水29-33 by 纯白阴影-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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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是个男人写的吧,字迹有点儿潦草,写得很随心,并不整洁,涂涂抹抹地写了几页,仍是一笔好字。乔麦突然感到这字体很眼熟,好象是江城子写的。她揉揉眼睛,笑了,想必是太喜欢这篇随手写就的小文章了,也太思念他了,竟然产生了错觉,看到什么好的,马上就联想到他。没办法,她依然是个容易受到文字蛊惑的人。
  她盯着那些字体看,一遍一遍。她熟悉他的字。《海上花》的歌词、语文作业、长长的《春江花月夜》,一样样,都抄给她。那确实是他的字,没错。没错。
  难道,真的是他出现了?
  他们总是这样或那样,被错过。此刻的江城子,正在赶回散花镇的途中。再有五个小时,他就会看到铁盒,那本《遗落在光阴外的玫瑰》,和那些呼唤着他的文字。那是他的爱人,从来不曾背弃过他,他们就这样错过了十年的光阴。甚至是,六年前,陈森就认识他。可他们仍然对彼此,一无所知。
  尾声
  尾声:
  
  2004年4月1日下午。乔麦窝在家里看电视。几个频道都在播放张国荣的纪念节目,热热闹闹的,像个盛大的补偿仪式。
  这个台,放着《东邪西毒》的片段,欧阳锋说,当你不能拥有的时候,你唯一做到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换个台,是《阿飞正传》,旭仔走在菲律宾的庄园里,不想回头,因为那个不与自己相认的母亲,在窗前伫望着呢。她不让他看到她,那么,他也不让她看到他;再换,是1997演唱会。
  手机铃声响,是《遗落在光阴外的玫瑰》的责任编辑的号码。乔麦摁下接听键,编辑问她:“乔小姐,刚才有个年轻的男人打来电话,自称是你的读者,名叫江城子,向我询问你的电话,可以告诉吗?”
  乔麦脑袋里嗡嗡作响,心跳很快,声音发颤:“要的要的,要不,您把他的号码告诉我,我给他打过去。”
  编辑告诉她一个号码。乔麦挂掉电话,在键盘上摁了几次,总算完整地拨完号码,摁下发送键。
  她不能确定此人是否就是她要寻找的江城子。看了看挂历,今天是四月一日,愚人节。也许,这是哪个朋友开的玩笑?
  等了许久,那端终于有人接起电话,只喂了一声,她就能确信,那就是他,没错,就是他,江城子。十年了,她仍能立刻听出他的声音。
  她说:“江小鱼,是我。”她的喉头哽住,半天才能说出话。
  对方也激动了:“小麦……”,突然,一声惨叫取代了他接下来要说的话。一把三棱刮刀正好捅到他的心角膜。他缓缓回头,一个年轻的身影从他右侧迅速地把刀拔出。
  江城子倒了下去,在残存的意识里,他知道自己没命了。这种刀捅人后不能拔出来,拔出来就见风了。他生命里最后的影象,是一张狂喜得扭曲的面容,分明是当年的舒伟,仰天大笑道:“哥,我终于给你报仇了!”
  那是舒明。他隐忍不发,等了江城子十年。
  乔麦只听到那边很嘈杂,似乎无数人群汹涌而至,一句不甚清晰的“报仇”让她魂飞魄散,她握住手机,双手发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连连呼唤:“江小鱼,江小鱼,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完。
  
  (下一节为自序)。
  自序
  昨天下午拿到罗大佑04年香港演唱会的碟,瘫坐在沙发上花了两个小时看完,期间喝了两罐牛奶,感到幸福,幸福得很感激。这个世界太闷,但依然有着让我能够用来爱悦自己的东西:音乐、电影、文字,人,都是生命里盛大的宠与爱。
  去年吧,有次闲得无聊,胡乱转台,是《同一首歌之魅力南通》,握遥控器的手就顿在那里。南通南通,是苏铭的故乡。我不能骗自己的,在最好的双十年华,深切地喜欢过他,也被他深切地喜欢着。仅此,我觉得很幸福。
  到后来,我们失散在人海茫茫。
  
  在罗大佑这场演唱会上,黄耀明是嘉宾,唱了两首歌:《不夜情》和《赤子》。我真喜欢他,他那样子,像个极小的孩子,看着就想疼他。他那样子,那样子……看到他笑,我会跟着笑,看到他噘嘴,就想揉揉他的头发。
  他闭上眼,头微仰,缓缓唱:夜未有夜,上海一夜,你说烟花只会散不会谢。镜头推进,清楚地看到,他的眼袋好深。他继续唱:青春不衰的眼睛,埋藏著兴兴衰衰的感情。我好难过。他老了。我非常非常难过。我从来没想过他也会老的。从来从来没有想过。在我心里,他一直纯净着我十几岁清香的年华,看他长发微扬,唱《四季歌》。
  就像我也没有想过,北野武也会老。这是我喜欢的导演,此外还有吴宇森、王家卫、杜琪峰、徐克。北野武的电影没有废话,连暴力也美学,人物都那么残酷、干脆、利落、痛快:他欺负我,我就要打破他头,你对我好,随时要我卖命,尽管拿去,如果觉得快乐,就带着老婆去放烟火,或者披着斗笠在田间跳踢蹄踏舞,如果没有那么多的爱,就干脆坦然去恨。
  我只这一生,就要飞扬跋扈。北野武宣扬的就是这种观念,实现自己孩童时一个十步杀一人的快意恩仇的梦想,一个控制自如的游戏。他的电影里并无歌颂,也不宣扬,就是直白地展现给你看,那些跟温情脉脉毫无关联的东西。他所有的人物都简单、不矛盾,没有挣扎,少言寡语,无话可说。我迷恋的,就是这份彻底。
  二十一岁时,我也是这样吧,不善表达,对英雄没有概念,对好男人也没有概念。遇见了,也就遇见了,剧烈快意地对待那个何姓男人。在他怀里,听他唱《爱你一万年》,听他耳语:“想不想要?”
  不假思索:“要。”
  他坏笑,反问:“要什么?”
  “我要你要我。”
  说起来,这是件多么私隐的事情。那时真炽热直白,勇敢得像个莽撞的、手握西瓜刀砍人的不良少年。
  一辈子失去了他。
  花心如我,其实是有脆弱的命门。那年四月,我曾在某地死过,自八楼跃下,四仰八叉,臭不可闻。如果不是慕的出现,我疑心自己能不能好过来。
  某天夜里,我给慕发短信:我总想,遇见你,是我生命里奇迹一样的事情,大的奇迹。语言总是肤浅的,永远无法让我将你对我的意义很好地表达出来,你对我如此重要。
  慕,你对我如此重要。
  
  到得如今,我过了冒险的年纪,亦缺乏探险的心态了,那些纵情物事,只好看看了。2004年夏天,天光暗得极晚,坐在窗台发呆,注视着远处虾红的天空,我决定写一部小说,北野武式的小说,并将我所热爱的歌者一路说一说。他们给了我致命蛊惑,而我,笔力有限,用了十万字的篇幅来诉说,也不知是否会唐突了他们。
  
  还是黄耀明,他唱:你说不必生生世世,只要夜来,仍能念出你姓名。
  那么就让我再一一历数,生命里的这些人吧:罗大佑、张国荣、黄耀明、苏铭、何,慕。
  他们注定出现同一个小说里,被注视,被恋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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