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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文本文档-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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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着纱布,只好用一顶大一点的帽子戴在头上,又另外买了一件大衣,才回到旅馆。 

  他才一回到旅馆,旅馆的经理就迎上来,向他慰问一番,高斯只觉得啼笑皆非, 
另外一个职员,也走了过来,手中拿着一个相当大的牛皮纸包,道:「先生,你出事 
的那天晚上,有人送来这包东西,说是给你的。」 

  高斯接过那一大包东西来,有点莫名其妙,顺口问道:「是甚么?」 

  那职员忙道:「不知道,我们没有打开来看过。」 

  高斯挟着那包东西,一直上了楼,回到了房间中,才将牛皮纸撕破,他几乎整个 
人都跳了起来,大声叫道:「搞甚么鬼?」真不知道是搞甚么鬼! 

  那牛皮纸包中,就是他失了的那件大衣!折得整整齐齐地送了回来,而且就在他 
「出事」那天的当天晚上!高斯将大衣抖了开来,一点也不错,正是他的大衣,一时 
之间,高斯心中的气恼真是无以复加! 

  他最初的主意,是立时打电话和那个警官联络。可是一转念之间,他虽然一样是 
打电话,却并不是打给那个警官,而是将那位职员请了上来。 

  那职员一进房间,高斯就将一张钞票,塞进他的手中,道:「请坐,我只不过问 
你一些问题。」 

  那职员很高兴地坐了下来,高斯道:「送这包东西来给我的是甚么人?你可还记 
得?」 

  职员笑了起来,道:「记得,就是街角杂志摊的那个老头子。」 

  高斯想不到这么快就有了肯定的答案,他想了片刻,道:「谢谢你,没有事 
了。」 

  等那职员走了之后,高斯坐下来,抽了一支烟,仔细地想了想。到如今为止,除 
了他脑后的一击之外,他可以说没有任何损失。这件事,可以就这样算了。不过高斯 
是一个好奇心十分强烈的人,有这种莫名其妙的事发生在他的身上,他非要弄明白不 
可。 

  所以,他捻熄了烟蒂,离开了旅馆,来到了那职员所说的杂志摊前,找到了那个 
围着厚围巾,一副瑟缩样子的老头子。他一提起那包东西,老头子就立时有了反应, 
道:「是,是,是一位绅士要我送去的。这位绅士还说,要是你来问我的话,他还有 
一样东西留在我这里。只要你来,就给你,你不来的话,就可以给我,以十天为 
期。」 

  高斯听得莫名所以,要好好想一想,才能明白那老头子所说的话是甚么意思。而 
这时候,老头子已经在身上摸索着,摸出一个厚甸甸的信封来。 

  那信封,显然是放在最内层的衣服中的,高斯接在手中,还有微温的感觉。高斯 
接过了信封,信封是密封着的,高斯拆开一看,立时向老头子望了一眼,老头子也望 
着他。 

  高斯吸了一口气,道:「你知道信封中是甚么?」 

  老头子道:「我没有问,也没有拆开来看过,不过,我猜是钱,很多钱!」 

  高斯点了点头,将信封中的钱抽出一半来,略数了一数,数字也不能算少,高斯 
还发现里面有一张白纸,是用打字机的字打着:「对你损失的补偿,对不起。」就是 
这么一句,无头无尾。高斯将钞票放回信封,放在手里拍打着,道:「你认得那个 
『绅士』?」老头子摇头道:「不认识,完全没有见过他。」高斯皱着眉,他觉得事 
情有点不对头。 

  高斯立时觉得那老头子的话不怎么对。他盯着那老头子,道:「一个你完全没有 
见过的人,会将一迭钞票放在你这里,等我来拿?」 

  老头子的神情很平淡,用手抚摸着满是皱纹的脸,道:「那或许是因为我的外 
号,叫老实人费利的缘故吧!」 

  高斯看着老头子那种坦然的神情,心中倒不禁有点惭愧,忙道:「对不起,费 
利,我不需要这笔钱,你可以保有它!」 

  费利大喜过望,连忙伸出手来,但是当他的手快碰到信封之际,却又迟疑着缩了 
回去,道:「我没有理由耍你的钱,这是你的。」 

  高斯笑道:「你只管拿去,我还要你做贴事,算是酬劳。」 

  费利极高兴地将钱接了过来,道:「太好了,有了这笔钱,我的孙女儿罗拉,她 
一直想到法国去学艺术──」 


第三章 

  费利一提起他的孙女,说了一大堆话,高斯不忍打断他的话,好不容易等费利的 
话告一段落,高斯才道:「那个绅士是甚么样子,请你告诉我。」 

  费利连连答应,等到费利讲完,高斯不禁呆住了! 

  照费利的叙述听来,那个「绅士」,高斯应该是见过的,高斯对费利的叙述,有 
着十分深刻的印象,他不断对自己说:这个人我是认识的,我至少见过他。 

  只可惜人的记忆,有时就是这样:强烈的印象,往往和模糊的印象交织在一起, 
高斯明明觉得,自己对费利叙述的这个人有深刻的印象,可是偏偏想不起在甚么场合 
曾见过他。而且,越是拚命想,就愈想不起来。 

  高斯只好叹了几口气,吩咐「老实人费利」,要他再见到那个「绅士」之际,立 
时和他联络,费利也一口答应下来。 

  高斯查不出甚么来,他只好将这件事情,暂时放开。 

  他在旅馆中又休息了一天,就开始他的活动,到那家精密仪器工厂去参观。工厂 
中恰好有他所需要的那种电子显微设备,而且订价也在预算之内。为了怕陈洛不肯认 
账,高斯又和陈洛通了一个电话,答应陈洛,这是电子显微摄影设备,算是陈洛对高 
斯摄影室的投资。 

  陈洛笑着答应,高斯知道陈洛不在乎那笔钱,但是这样做,至少他不是硬估陈洛 
的便宜,似乎可以心安理得得多了。事情办完,高斯准备离开,当他搭车来到机场外 
的时候,他的脑中,陡然像闪电似地一亮。 

  这几天来,高斯一有空,就不断地思索,自己是在甚么场合下,见过费利所说的 
那个「绅士」的,可是一直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直到这时,他又来到机场外面,他才陡地想了起来。费利所描述的那个「绅士」 
的样子,就是高斯才到的时候,一出机场,就被一头大狼狗袭击,那头大狼狗的主 
人! 

  就是因为这个人当时戴着黑眼镜,看来像是一个瞎子。而且,高斯也一直没有将 
机场外受到狼狗的袭击一事,和旅馆外受到人袭击一事联系起来,所以他怎么也想不 
起来。 

  这时,高斯想到了两件事之间是有联系的,他心中像是抓到了整件事的中心。可 
是一时之间,又未能好好整理出来,他极需要有一个地方,让他静下来,好好地想上 
一想。所以,他一下车之后,进了机场,来到机场大厅附设的酒吧中,要了一杯酒, 
燃着一支烟,仔细地将一切经过想了一遍。 

  他的那件大衣,曾经到过袭击他的人手中,又被送了回来,这一点是毫无疑问 
的。他的大衣有甚么特殊的价值呢?高斯不明白。 

  这种事,若是发生在普通游客的身上,当大衣送回,没有损失之后,自然也就算 
了。对方的行事很周密,还留下了一笔钱在「老实人费利」那里,普通人,收到了那 
笔钱,作为赔偿,自然更加不会追究了。 

  可是,事情偏偏发生在高斯的身上,高斯的好奇心是如此之强烈,要是一件事没 
有得到确切的答案的话,他简直是睡也睡不着的。 

  高斯又深深吸了一口烟,他假定有人,要得到他的那件大衣。可是,他的大衣, 
他自己再明白也没有,根本没有甚么特别,虽然质地还算不错,但是,一件穿了几年 
的旧大衣,有甚么特别之处呢? 

  高斯想到这里,陡地挺了挺身子,他又想起狼狗袭击的那件事来。狼狗为甚么要 
袭击他呢? 

  狼狗袭击他,可能是由于他的身上,有甚么特殊的气味,狗的嗅觉是最灵敏的。 
高斯想到过可能因为他是亚洲人,身上的气味和欧洲人不同,但是他立即推翻了这个 
假想,因为当时还有两个印度人在,狼狗要攻击的话,应该攻击印度人!狼狗攻击 
他,一定是有道理的,道理是在甚么地方呢?高斯不住地吸烟,不住地想着。 

  高斯想得如此出神,以至他要搭乘的那班飞机,已经最后召集,扩音器中甚至播 
出了他的名字,请他登机,他也未曾听到。 

  而在苦苦思索之下,高斯陡地心中一亮,有了答案! 

  剎那之间,他心中的高兴,实在难以形容,他陡地站了起来,双手舞动着,惹得 
酒吧中其它的人,都以奇异的目光望着他。 

  高斯终于想通了! 

  他将事情再向前推,推到在旅途中的情形,在飞机上,当他阖眼假寐之际,曾觉 
得身边有一股幽香传来。有人在他身旁的座位上,坐了一下,那件大衣,当时就放在 
那座位上。 

  当时,高斯还认为有甚么「空中艳遇」来了,而结果,原来是一个老妇人──高 
斯也立时想起了老妇人是鲁道夫公爵夫人。 

  鲁道夫公爵夫人身上所擦的香水,味道很特别,而且历久不散。当他下机之际, 
虽然他自己已经闻不到了,可是经过训练的狼狗,一定还是可以轻易分辨得出来。 

  高斯假定,鲁道夫公爵夫人,在他身边坐了一下之际,留下了甚么细小的东西在 
他的大衣上──高斯不知道那是甚么,可能只是极小体积的东西,是传递一种甚么信 
息之用的,那么,高斯在不知不觉之中,就成了被利用来传递消息的人。 

  他一下机,经过训练的狼狗立时会认出他来,接受消息的人,就可以跟踪下手。 

  事情想到这里,可以说是完全想通了。 

  高斯的心中极高兴,提着行李箱,来到航空公司的窗口之际,才知道自己要搭的 
那班飞机,早在半小时之前就起飞了。高斯没有办法,只好改搭下一班飞机,下一班 
是在两小时之后,高斯只好在机场大厅中闲逛,一面为自己已经想通整件事情的经过 
而得意。 

  如今剩下来的,只是他还不知道鲁道夫公爵夫人,在利用他传递一些甚么消息而 
已。高斯心想鲁道夫公爵夫人看来是一个很出名的人,自己再要追查下去,也不应该 
是甚么困难的事。 

  这时候,时间好像过得格外慢,高斯想买本杂志看看,他来到一家书店门口,才 
在橱窗外站定,就打了一个突,有一本杂志的封面,是一个珠光宝气的老妇人,正是 
鲁道夫公爵夫人! 

  杂志封面上还有着一行标题:「公爵夫人和她的粉红钻石」。 

  高斯连忙走了进去,买了那本杂志,迫不急待地找了一个座位,打开那本杂志。 
有一篇专写鲁道夫公爵夫人的文章,称她为欧洲第三位拥有最多珍宝的女人。并且列 
举了她的珍藏,附有彩色图片,指出其中最名贵的一颗钻石,是呈天然粉红色的,重 
四十二点三克拉的粉红钻石。而且,公爵夫人在西柏林展出她的珠宝。 

  看完了那篇报导,高斯合上杂志,想了片刻,第二次去更改飞机的班期,他决定 
要到西柏林去。 

  当他决定要到西柏林去的时候,他实在还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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