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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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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个男人却不属于上述我举例的那些人。 

不需要开口,也可以不需要那本书, 
有一种气质,优雅而内敛,沉稳而恬静。 

像是深邃的海洋的气质,依附在这个男人的身上。 

实际上他也真的是非常投入地把目光放在那本书的字句上,专注凝神,心无旁鹜, 
专心的程度到,就算是隔壁桌的女生在那嘻闹聊天,都没能对他起任何影响。 
专心的程度到,引起我无比的好奇心想要知道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一本书。 

假日去逛书店时,我买了这本书的中文版,然后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没睡觉, 
把那本书看完。 

那是一本充满了与鬼魂对话的情节的小说。 


§ 


有海洋气质的那个男人,有一张非常美的脸蛋。 

我实在不想用〃美〃这个字来形容男人,那往往会带给人有一种很〃娘〃的印象。 
但我确实找不出要比〃美〃更贴切的字眼来用在他身上。 

说是英俊? 
这个词稍嫌粗糙了点,不能用来形容那精雕细琢又恰到好处的五官比例。 

说是潇洒? 
这个词稍嫌空泛了些,他的好看并不是一种感觉,而是肉眼可以直接断定的。 

至于其它什么清秀、斯文也都不适合。 

那张脸的美不含柔性的成分,也不具有中性的成分, 
那确确实实是一张很有男人味然后又精致地无懈可击的美好脸蛋。 

为什么我必须要花这么多的精神来解释这张脸? 

因为这张脸深刻地吸引了我。 
就如同他那对位置跟时间谜一般的忠诚,如同他那海洋一般的气质, 
还有如同那本充满与鬼魂对话情节的小说, 
都深刻地吸引了外在的肉眼和内在的心眼都不停地注视着他的我。 

以致当他抓住了我的手的那一刻,我紧张到耳中充满了乱糟糟的耳鸣, 
完全听不见那张看起来润泽而有弹性的淡粉色嘴唇吐出来的字句。 


§ 


「像是看到钱宁戴普出现在你家巷子口杂货店那样的表情。」 

后来,他是这样形容我那时候的表情。 

钱宁大哥是我从小到大就一直也是唯一欣赏的男明星, 
不过在遇到了这个男人以后,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真的是彻彻底底地 
忘了世界上有钱宁大哥这个人。 

不难想象这个男人是怎么样地占据了我整个思绪,占据了我整个生活的重心。 
而我,从来就没有这样感激过那场空难。 

那场空难带给我了一只戒指,而那只戒指带给我这个男人。 

当然如果我有预知能力,知道这个男人将带给我些什么, 
也许那个时候我就不会这样感激了。 


§ 


那是我在那间咖啡馆端咖啡的第一百四十四天。 

平常,他会在柜台叫到他的号码之后,用手指把他正在阅读的那一页凹折一个小角, 
然后阖上书本,起身去柜台端他的咖啡。 

但那天他却出神地完全没听到柜台叫了三次他的号码。 

我帮他把咖啡端去时,他正低着头看着一张照片, 
不过在我来没来得及瞥到那张照片的内容之前,他已经察觉了我的靠近然后 
把那张照片夹入书本中阖上。 

他很有礼貌地说了声谢谢,把桌上的号码牌地给我。 

他一如往常地完全没有注意到我。 

本来,我就不是那种会让人特别注意的长相,他没注意到我是合理的。 
可是他却注意到了我把咖啡端到他面前的手,甚至一反他平日大海般的深沉, 
有些忘情地抓住了我的手。 

其实我的错愕表情并不是因为他的举止很怪,我只是因为太紧张了。 

不过他却以为是他吓到了我,所以脸上露出非常尴尬地微笑,立刻放开了我的手, 
道歉着解释他的行为。 

看到我依然一脸迷惘不说话,困惑地看着他的脸,他又解释了一次。 

他说,他曾经送给一个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一只一模一样的戒指。 

我相信那不是随便乱说的无聊借口,因为一来我不是个会让人动心的美丽女人, 
二来我也不是个会让人动心的男人。 

那个真正会让人动心的男人,说着的是真实的故事。 

可我没有问他后来呢,没有问他的那个朋友还有他的那只戒指后来的故事。 

因为他的表情有一点点惆怅,我看出来了。 


§ 


「你知道,戒指象征着什么吗?」 

「戒指象征着约定。」 

「所以你戴上了这个戒指。」 

「也把它身上的约定也一起戴上了。」 


§ 


国中一年级的时候。 
也就是我开始会在制服里面加一件吊嘎、开始会用自己的右手造福自己的时候。 

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踏入学校的辅导室找辅导老师。 

我跟她说,我看到棒球校队里某个学长的时候,会产生心跳加快脸红的感觉。 
我问她,这样是不是不正常? 

她说,不需要太紧张,这个年纪会对同性产生爱慕的心态其实是很正常的。 
然后她又很善意地安慰着我,说我能够勇于面对自己的感觉非常好。 
最后她说,这件事情就当作是我跟她的秘密,并鼓励我以后有什么心事 
也都可以来找她谈。 

结果,当天晚上她就管不住自己的嘴巴打电话给我的父母,添油加醋地把事情转述, 
请我的父母好好注意我的性向。 

然后,当天晚上我就被我老爸吊起来用水管打,边打边吼着: 

「入他奶奶的!老子生你这个同性恋叫老子脸放哪里去?」 

话是这么吼着的,可是他又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吼那么大声, 
结果左邻右舍都知道了,包括住在我隔壁原本是我死党的那个男生。 

那个男生当然也管不住他的嘴巴。 

本来我只是疑似有同性恋的倾向,天知道其实我也是会对漂亮的女孩子心动, 
我真的只是对于好看的人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很容易产生好感这样。 

结果一传十,十传百,最后我被那些风言风语逼着当了个不折不扣的同性恋。 

从此以后我对于人类管理嘴巴的能力强烈的质疑, 
于是再也没有把我心里面想的事情用我的嘴巴告诉他人。 

而那个男人,海洋气质的男人,却非常赞赏我的沉默不语。 

他总是说: 

沉默,是一种极为优雅的美德。 


§ 


我必须来谈谈我的长相。 

我的身高不高也不矮,以一个19岁的男生标准来衡量,没有什么特别的。 

我的体重不胖也不瘦,以我的身高来衡量虽然还可以再胖一点, 
但现在这个样子也在标准范围之内。 

我的脸蛋不美也不丑,虽然以我的年纪来衡量看起来稍嫌幼稚了一点, 
但我一直觉得这只是暂时性的长相,将来还是有发展的余地。 

然后我再来谈谈我这个人。 

我从来不发表意见,从来不与人争论,从来不和朋友打屁聊天, 
从来没讨厌过谁,从来没迟缴水电费跟房租,从来没谈恋爱过, 
从来不迟交报告,从来不看电视,从来不用手机,从来不参加连谊或社团, 
从来不曾起床不折棉被,从来不坐出租车,从来不买超过一件五百块的衣服。 

上课,打工,上网查查资料看看新闻,吃饭,睡觉。 

如果把思考这项行为扣除,我的生活真的就只是这些了。 

我要这么刻意地谈起我的长相和我这个人, 
是因为我要强调我真的是个平凡无奇的大学男生。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他会喜欢上我。 

就像我会常常想为什么咖啡店的老板会用我这样一个沉默不语的人当员工, 
还有我常常想着班上的同学为什么会选我这样一个不常出现在学校的人当康乐股长。 

但我终究是没问出口。 

有些事情,放在心中就好,一旦化作言语,很有可能意外地破坏了现有的平衡感觉。 


§ 


我对他的了解其实也很有限。 

我知道他的姓名叫□□□。 

我知道他喜欢在早餐的时候吃一颗沾了少许盐巴的水煮蛋, 
知道他喜欢听肖邦的钢琴曲,知道他很爱干净,知道他很会烹饪, 
知道他会在每天的下午四点四十四分坐在靠近窗户的非吸烟区四号桌喝冰摩卡, 
知道他喜欢马奎斯的百年孤寂,知道那本书里夹着一张对他而言很重要的照片。 

后来,我还知道什么样子的体位他最喜欢。 

但我不知道他住在哪,从事什么工作,有着什么样的家人跟朋友, 
不知道他为什么老是看着那本书,不知道他对时间跟位置跟冰摩卡坚持的理由, 
我不知道那张照片到底是照了谁。 

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不管是和女人还是男人。 

认识了他之后,我开始上网去看了许多同志写的小说跟心情故事, 
去同志的BBS站晃,去同志讨论聊天室观察。 

认识了他之后,我这个被叫了七年的同性恋,才开始去学习如何当个同性恋。 

有一个男同志,在他的日记里这样写着: 

「我们从来不询问彼此背后的故事,除非对方自愿说。」 

蠢笨的我就这样以为,这应该就是同志相处的原则了。 

事实上我对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很满足。 

我们之间渐渐地培养着的那种不靠言语也能意会的默契,还有在性爱上无间地契合度。 

这些都让我觉得这样就很够了,我没有必要去窥探他其它的面相, 
至少这个面向是彻底属于我的。 


§ 

我不是个很注重休闲的人,在上课打工之余,我常常是把自己关在住处 
整个白天或整个晚上,除非是邮差把我喊到下收挂号这种情非得已的状况, 
我才会勉强踏出家门。 

不过那种状况总是几个月发生不到一次。 

没有人会来找我除了收房租的房东太太, 
没有人会寄信给我除了学校寄来的成绩单。 

我就是这样,长在这盘根错节的社会中却又几乎是漂浮孤立着的一片叶子。 

并不是我真的喜欢孤独,但客观的主观的种种因素让我走到了现在这样的处境。 

于是我总是有种感觉,这个有着海的气质的男人彷佛是老天安排来 
将我拉出孤独泥沼的那只手。 

§ 

于是和他在一起并不长的时光,所爬过的山,所听过的海潮声, 
所见到的风景,所吃到的名产,远远要比过去我十九年的人生来得丰富而多采多姿。 

于是我对他的喜欢感觉,不需要言语来表达,却来得比先前我认识的任何人还要浓。 

我很快乐,真的非常快乐。 
往后我回顾了我的一生,确定了那真的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海色的澄澈与美丽,海的深邃真实,海的柔软与激烈, 
是我的初恋,然而最终它却被黑暗的恐怖的成分给渗透了。 

应该这么说,它本身早就具有黑暗的恐怖的一面, 
只是沉浸在甜到可以腻死人的初恋糖汁中的我, 
一直没有察觉。 

§ 

转变的那个点在哪里? 

是从某个到十八王公庙夜游的晚上。 


去那不是为了拜拜,是他说,要带我去吃好吃的粽子。 

我想他应该是个很有闲情逸致的人吧,至少我就不是那种会 
为了吃个粽子就开大老远的车到东北角,或为了吃一片派就开车南下到中部的人。 

我和他并肩坐在坐在庙口附近的亭子,看我笨手笨脚地连个粽子都剥不好 
还把绳子打了死结,他轻笑着接过了我手中的粽子,然后把另外一颗剥好的递给我。 

「你知道为什么这间庙香火这么鼎盛?」他指着面前的十八王公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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