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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女日记-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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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求情道,“丰,他也怪可怜的,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想办法帮他一下嘛。就冲着我想和小野伸二作对的心,也要让他不能如愿宰了朴英俊。”
    朴英俊连忙道,“是呀是呀,我活着,就有气死小野伸二的机会,是他耻辱的标志,所以我必须生活得幸福才行。”
    哈,这是哪儿跟哪儿啊,这人还真会顺杆爬。
    “我不需要你也可以让小野伸二痛苦万分。”林泽丰拿出皮夹子,把钱扔在沙发上道,“拿了钱就快点滚蛋,别等改变主意。”
    “小新姐姐。”朴英俊大概看出眼前这个男人太强硬,根本没的商量和反对。但他对我很爱,凡事都依着我,所以又来求我。
    我正为难之际,就听林泽丰爆吼一声,“不许你直呼她的名子,她和你很熟吗?信不信我拧掉你的脑袋!”
    朴英俊吓得下意识的蹲到沙发后面去,当然他没忘记拿钱。说………………
    再次重申哈,最后是情节转折前的铺垫,走的是平淡风格。
    如果实在急性子看不下去的话,存几天再看吧。事实上大家反响冷淡,我也着急,不过没办法,情节使然。
    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好意思要票了,大家放在手中,月底再说也行。
    谢谢。
第十二章 闷骚的定义
       我看此情景,息事宁人的道,“本来我是打算把他送到兔妈那儿去躲两天的,现在事已至此,不如把他送到我的收容中心去吧?最近晚晚一直说人手不够,一时也来不及招人,就给他一条生路好了,这样也不算白养他。”
    林泽丰很不情愿,但抵挡不住我特意流露出的小兔子般的笑容,想了半天才点头道,“好,就依你这一次,但你不能单独到收容中心去,必须有我陪着。”
    “我当然愿意你陪啦。”我腻腻乎乎的笑,“我以后都听你的。”
    林泽丰很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样子对我“我以后都听你的”这句话十分的不信任。
    我怕夜长梦多,怕让他再多看两眼朴英俊,不知又生出什么闲气来,更不愿意朴英俊在这儿当外国灯泡,妨碍我和林泽丰的甜蜜二人世界,于是我立即打电话给晚晚,拜托她今天晚点下班,等着接受一个鼻青脸肿的半伤残人士为员工,然后给了朴英俊地址,打发他今晚就赶过去。
    守着凶神恶煞一样的林泽丰,朴英俊大概认为活命的机会比暴露在外面,让小野伸二追杀更小,所以差不多欢天喜地的离开了,当然还是穿着我的衣服,只在外面套了件男女皆宜的半长风衣。
    不过他前脚走,后脚我就后悔了,甚至想亲手宰了他,因为我和林泽丰中午买的食品又被他给全部吃光了,害我们还得重新叫外卖。他这是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吗?他这是老鼠地行为!
    天哪,自从我和林泽丰的订婚宴后。意外事件频发,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越是不顺利,我越是想好好经营这份感情,想和他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当然。此尽头是指自然死亡,而不是死于意外。
    “诊所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会找人帮你重新装修的。”饭后,我们相拥着,倚坐在我地小床上时,林泽丰说。
    “装修不重要,重要的是设备。”我说。“晚开业一天,就有很多动物宝宝不能治病,那多可怜哪。”
    “你还真是爱动物。”他不无妒忌的说。
    “因为我文明,有爱心。”我摸摸他的脸,突然想起答应林伯伯办的第三件事,那就是治疗好他心理上的疾病,让他不再怕狗。此时,我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有了个主意,接着灵光又是一闪。想起了一件事。
    “丰,答应我一件事。”我抬头望他。
    他有点警惕,好像给我陷害怕了一样,“又要做什么?”
    “你不要紧张嘛。我说了什么都听你的,这只是个请求。”我绕忽他,“我这伤脚不是过两天要去复诊吗?你趁此机会检查一下你的胃怎么样?”
    “没有必要。”他想也不想地拒绝。
    我
拉低他的头,很认真的望进他的眼睛,“我知道你不喜欢上医院,因为那样会显得软弱,男人们都不爱这样。但是……算你为我做的,好吗?你的胃经常会疼。我得
直观的知道是什么原因,才能照顾你,帮你养好胃。你要知道,人年纪大的时候,全靠胃来养,那年轻的时候。就一定要保护好胃。所以。请你为我,做个胃部检查
好不好?”
    我说的很恳切。他想了想,虽然不情愿,但终于还是点了头。这让我发现,想让他做什么事其实很简单,只要可怜兮兮地软语相求,他百分之百招架不住。
    这
一夜,我们就相拥着渡过,很纯洁,没有任何更火热的举动。只是每当我无意识的醒来,就会感觉身边合衣而卧的他浑身僵硬,睡得并不踏实,大概他心中有某些有
色想法,但鉴于我地脚伤,却只能选择把自己憋到内伤吧。我曾经以为他是个冷情的人,没想到真正相处下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我想起我百度来的“闷骚”定
义,发觉那好像正是在解释他。
    心中极度渴望,可又在表面很克制。外表中规中矩,严肃内向,内心却充满**怀渴望。据说,这是人类性本能和社会伦理道德相互冲突导致的结果。
    和我在一起是很道德的,如果能早点拿到那张婚书就更道德了。
    第二天早上,我以为我会在他怀中醒来,甜蜜的二人小天地。但没想到,睁眼一看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近在咫尺的不是他那亲爱的面庞,而很多双盯着我看地眼睛,立刻,我被生生吓了一大跳,差点惊叫。
    “怎么回事?”我冲口而出。
    某
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带着又恨又怜的神色望着我,然后伸手“抚摸”了一下我的前额,发出“啪”的一声响,“你这死丫头,活到快三十岁,三千多天,就没有一天
让我省心的。我还指望着三个月内就把你嫁出去,现在不行啦,就算我愿意让你当瘸腿新娘,人家老林家可是有头有脸地人家,哪能让你这模样办婚事。现在可好,
至少也得四个月才能摆喜酒了。万一这中途有变……”
    “放心啦,妈,不会有变了,除非我踹了他。”我得意洋洋,结果又被“抚摸”一次。
    好在我娘手中大包小抱地提着不少肉骨头,疲劳使她没时间继续进行她第次讲道,数落了我两句就一头扎进厨房了。她说吃哪儿补哪儿,伤筋动骨就得喝骨头汤,估计今后三个月我差不多要天天喝了。
    接下来,就轮到我那一个一个的朋友来嘘寒问暖。和月月还好,一个要送孩子上钢琴班,一个要去帮个朋友做账,问候我两句就先离开了。而兔妈,股神贝和老白三人组全是对社会没有贡献地米虫,大把时间跟我耗。
    “咦,小新刚醒来的样子还挺好看的,肤白唇红,慵懒的样子蛮性感的呀。”老白坐在床边笑着说,“我真后悔没有早动手。”
    “可不是。”股神贝接口道,“我遇到兔兔之前,经常玩一夜情的,就怕那种在酒吧看来艳光四射,但第二天早上……我靠……好几次我以为我是被外星女人采集种子了,那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她是昨天晚上**做的事了吧?今天早上才容光焕发。”兔妈俯下身来,暧昧的假意低声道,“唉唉,小新,要节制一点。虽然你家丰的身体看来很好的样子,但你的脚这样,还是不应该做太剧烈的运动。”
    “我没有!”我虽然已经不是**了,但还是很羞涩,“当着我妈的面,不要胡说八道。”
    “好吧,等只剩下我们几个人的时候再胡说八道。”股神贝公然调戏我,“美人在怀,林泽丰居然能忍着不开动,这份定力我倒是真佩服的。“以为都像你吗?人家林泽丰是疼小新,怕她的脚出问题,这才忍耐**,委屈自己的。”兔妈道。
    “贝贝是禽兽。”老白补足。说………………
第十三章 夜归
       我怕他们吵来吵去,又不知把话题歪到何处,连忙打断话题道,“你们怎么来了?谁告诉你们我脚受伤了?对了,我家的钥匙呢,我要收回。我股神贝你个死家伙,你把我家钥匙随意丢在车里,这是让朴英俊捡到了,如果是坏人拿走,继而闯进我家呢?”
    “肯定被你打得稀巴烂哪,你这样凶悍的女人哪会有什么损失。”股神贝摊开双手,转移话题。
    老白没说话,只拿出钥匙放在我的床头桌上道,“你不说也会给你的。现在你不是一个人了,我们哪能再随便乱闯。看你家丰那热情有力的模样,万一哪天我们开门就进,看到不该看的可怎么办?他这人财大势大,到时候再追杀我们就不好了。”
    他们说来说去,总是和色情话题挂勾,真是(够淫荡)的一群人,害我结结巴巴,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只一再重复问起怎么会知道我受伤的事。
    “是你家丰大早上打电话吵醒我们的。”兔妈道,“他大概要加班,而且不知道怎么照顾你,这才把我们全呼了来。唉,多好的男人哪!”
    是他吗?看来他放心不下我呀,除了要人照顾我之外,他肯定还是希望我身边随时有人,提防小野伸二或者袁爱再对我动手。虽然他不能亲自陪我,但这番心意体贴温柔,我很感动。
    之后我妈侍候着我洗漱,然后我吃了一顿美味的早餐,差点大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当然,那三个损友也赖了一顿好吃的。差不多十点多的时候,林老爷来
了,他的出现让兔妈的眼睛都快变成心形了,一个劲对我说:天底下还有这么帅的老人吗?如果不是先有了股神贝,我一定要给你的林泽丰当小妈去。转载自我看書

    林老爷风度翩翩、举止优雅。不像其他人一样。一直嘲笑和打击我穿高跟鞋的行为,并声称我这种人摔死活该,而是送了双新鞋给我。
    鞋跟不是纤细地,是坡跟,华丽而抽象地形状。很前卫、很惊艳的感觉。而且鞋跟看着高,但因为前端也垫高了,所以其实也就四、五厘米高的样。
    “这种厚底鞋今年又流行回来了。只是没以前那么夸张了。”林老爷说。一派时达人的样。
    这让我想起林泽丰送我的那双,想到他执拗地握着我的脚腕,执意要把我的脚塞到鞋里,心头忽然涌上一股柔情。
    他就是这样地人,对一个人好,被误会也不解释,更不会甜言蜜语,就是一味地照着自己的方式硬来。开始时也许让人恼火,但之后回想起来,真让人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的跳。
    他,就像顶极的茶,闻起来清香,喝起来苦涩,但细细品味下来。却一丝丝沁人心脾。就再看不上别的饮品,也再离不开了。
    “给我一块钱。”林老爷伸出手。“中国人的习惯,没有送鞋的是不是?”
    “算我买给你地。”老白真“慷慨”呀,一块钱给我买了双这么漂亮的鞋。
    林老爷接过钱,微笑着,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说,“我有一次到丰的家里去,看他正把玩一枚一角钱的硬币,上面还穿了个孔,系上一条红线的。我看他当宝贝似的,就问这硬币有什么特殊,他说是有人从他手里买了一双价值十几万地独版鞋而付地钱,是你买的吧,小新?”
    “这像她干地事。”看我涨红了脸,兔妈接过话来。
    而我的心中,却为这句话而波澜起伏。很多事,很多的小细节,我都忽略了,可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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