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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在不言中-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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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奖。”江煜枫似乎心情很好地朝她微微一笑,她还没反应过来,车窗就已经徐徐升起,下一刻,车子就从她眼前毫无预兆地绝尘而去。

聂乐言不禁石化在当地。

——他居然、居然就这样开着车走了?!

结果到了公司之后,一个设计室的同事钟晓铃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间,一本正经地问:“你怎么不干脆吃了午饭再来?”

“都这种时候了,别讽刺我行么?”聂乐言轻手轻脚地坐下,又不安地去看玻璃墙外的那扇门:“老板找过我没有?”

“没有。”

“真的?”

“骗你干嘛。到目前为止,老板还没来公司露面。”

聂乐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这么好命,顿时松了口气。

钟晓玲向她瞥去一眼,继续云淡风轻的语气:“昨晚是不是ONE NIGHT STAND去了?衣服都没换。”

几乎一口水全喷在显示器上,聂乐言四下看了看,虽然没有其他人在场,但到底有些心虚,护了护领口,才放下杯子故作镇定地说:“胡说,我只是起晚了,匆忙之间忘记换衣服罢了。”

当然不能把昨晚的事说出去,否则多么丢脸!而更丢脸的是,一大早还被人硬生生扔在路边多等了十几分钟的的士。

“哦,是么。”钟晓玲对她的谎言不予置评,只是再度看她一眼,然后便埋下头做事去了。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老板果然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中午下班,聂乐言才从一堆凌乱的图纸中抬起头来活动筋骨。那些线条和数字直看得她双眼发花,可是接着还要赶去餐厅与客人吃饭,收拾东西的时候,坐在对面的钟晓玲突然扔了团东西过来。

“什么?”她诧异,然后才发现是块丝巾。

钟晓玲说:“遮住你的脖子。”

“……”她愣了愣,不禁立刻冏在当地,心里把那可恶的某人诅咒了千万遍,而钟晓玲早已施施然挽着手袋下班了。

因为是老客户了,所以一餐饭吃得十分轻松,双方初步确定了新项目的设计构想后便愉快地散席,聂乐言走在路上收到秦少珍的短信:晚上去爬梯。

她往手机里输了几个字,但因为天冷,手指都变得不灵活,于是又干脆全部删掉,直接拨了电话过去。

她问:“什么活动?”

电话那头言简意赅:“陌生男女认识一下。”

那不就是相亲么?虽然刚和江煜枫分了手,但也不至于沦落到那地步,所以聂乐言说:“不去。”

秦少珍说:“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根本不是你以为的那样!只不过是同城的联谊,大家素质都不错的,吃吃饭喝喝酒,就当消磨时间了。”

聂乐言问:“要不要正装出席?”

“一般衣服就行,稍微正式点儿。”像是突然想到什么,秦少珍又笑道:“我们这个和你以前参加的那些可不同,你千万别晚礼服上阵啊。”

聂乐言愣了一下,才说:“知道了,当我傻的么。”

提起晚礼服,家里倒还真有一些,上个月公司圣诞晚会她便挑了一套穿去,白色的雪纺裙,配着兔毛披肩,平常熬夜加班灰头土脸惯了,如此打扮确实令公司同事不无惊艳。最后还是钟晓铃受托来问衣服的牌子和价格,只记得当时她端着一盘水果沙拉,想了想,含糊不清地说:“没牌子,小店里淘的,一共也就百来块钱。”才不管别人信不信,反正贬低江煜枫以及江煜枫附加给她的一切东西,已经成了她那个时候的唯一嗜好。

其实这些衣物的真正价格连她自己也不晓得,分手的时候往家里搬东西,一向对时尚了若指掌的秦少珍还说:“我看你以后就算失业也没问题,把这些统统拿去变卖吧,能撑好一阵子呢。”

她颇为不屑:“你看了几遍《巴黎恋人》,怕是中毒了吧?”那部电视剧真是满足了女人的全部YY,灰姑娘女主角就连卖件穿过的旧衣服也能遇上位白马王子。

想到这里,又不禁有点郁闷,为什么偏偏她每回都遇人不淑呢?

江煜枫也好,程浩也罢。

似乎,无一良人。

'三'

PARTY在晚上八点准时开始。

其实更像是以前香港盛行的六人餐桌聚会,三男三女,各坐在长桌的一边,自我介绍之后便开始进餐,并且试图在这愉悦的气氛中加深对彼此的印象和了解。

可是聂乐言却有点吃不下。

盘子里的煎小羊排香气四溢,倘若换作平时她早已十指大动,偏偏今天下午茶喝得太多了,下班之后又先在公司附近的面馆里吃掉一碗牛肉拉面和两个煎蛋,此时撑得裙腰都快爆开来,哪里还有胃口享受当前美食?

也不知是谁当的组织者,居然定了个这么不尴不尬的时间来聚餐。

坐在一旁的秦少珍突然贴过来,附在她耳边小声说:“活该!谁让你事前吃那么多东西!”

聂乐言觉得这论调十分可笑,不由反驳:“这个点才开饭,你想活活饿死我?”转眼瞥见对座的男子似乎正看着她微笑,她只好礼貌地扯扯嘴角,然后和秦少珍继续窃窃私语:“其实这样也好,就让我当一回淑女吧。”

因为在公众场合要顾着形象,秦少珍努力了很久,才终于将自己不屑的表情成功地收回去。别人不清楚聂乐言,她还能不清楚么?除了那张漂亮脸蛋还能唬唬人之外,其余地方还真与这淑女二字完全沾不上边。至少,她就从没见过急了会骂脏话的淑女。

这边,聂乐言倒是一副十分悠哉的样子,似乎对于自己此时此刻塑造出来的形象非常满意。暂时吃不下主菜,只好去喝酒,那小半杯葡萄酒盛在晶莹剔透的杯子里,头顶的灯恰好是明亮的“满天星”,就这样细细碎碎洒下来,折射出一片朦胧的水泽。

其实她的酒量不错,想当年第一次喝酒就干掉三大瓶雪津,并且头脑始终清醒如一,最后还能踩着稳健的步子从酒店走回家去。那时是在高中,后来到了大学里,愈加勇猛,与同班男生喝起酒来势不可挡,宿舍几个女孩子佩服她佩服得要死,因为她们几乎全都滴酒不能沾。也就是在那段时间里,和秦少珍结成了闺蜜,因为俩人喝起酒来同样爽快。

不过经过昨晚之后,聂乐言总算对这酒精玩意儿感到一阵恐惧。

都说酒能乱性,果然不错!要不是昨天一时放纵,怎么会又爬上江煜枫那张KINGSIZE的大床呢?

所以,要克制。从此以后,还是少喝为妙。

她一边告诫自己,一边放下酒杯,抬起眼睛就正好与一个人的目光对上。

还是坐在对面座位的那个男人,此时正温和地看着她。

他叫什么名字来着?聂乐言已经记不得了。方才大家都有自我介绍,不过她听了就忘,只隐约记得他是个律师。

三个男人里面,只有他是文科出身的,所以印象才会深一些。

“看什么?”她刻意好脾气地问。其实处在一个陌生人的注视之下,让她觉得很不舒服。

对方的声音竟然和眼神一样温文,而且是十分标准的普通话,与一般的南方男人不大一样,他问:“聂小姐不饿吗?你似乎吃得很少。”

她微微一怔然后摇头,天晓得自己撑得都快要吐出来。倒是对那人的口音起了点兴趣,她想与他说话,想了想,却又只能颇为为难地张了张嘴,结果对方立刻善解人意地接道:“我姓严,叫我严诚就好了。”微微挑起眉,唇边带着一抹了然的笑意。

聂乐言不禁有点尴尬,仿佛自己之前的心不在焉都被对方看在了眼里,她轻咳了一声才问:“严先生不是本地人?”

严诚微微一笑:“听得出来?”

聂乐言说:“嗯,我大学时有个室友的口音和你差不多,她是天津的。”

严诚说:“我也是。”又很自然地赞她:“听力不错嘛。”

“过奖。”

怎么会听不出来呢?除开那位室友之外,其实程浩也是天津人。

她曾和他待在一起那么久,怎么会听不出来?

一想起程浩,聂乐言的心情就自然低落下去,仿佛被打了霜的茄子,整个人都蔫了。

她曾经很小白地问秦少珍:“你说这是为什么呢?你说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当然,那个时候年少无知,才会问这样傻的问题。其实哪有这么多的为什么,或许就像秦少珍讲的那样,程浩就是她命里的劫,既然当初没逃掉,那么此后的日子里只能生生受着,为他苦、为他悲。虽然这个说法有些文艺得让人受不了,但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儿。秦少珍还说,倘若有个名份也好吧,只可惜她连个正式的名份都没有,一直到毕业分开她都不知道程浩到底喜不喜欢她。

每每提起这个,似乎这位闺蜜都会比聂乐言自己更郁闷,她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真是白瞎了你的校花头衔,说出去都丢人……”

对,真丢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即使那么丢人,可她还是忘不了他。

聂乐言兀自走着神,盘子里的食物早就渐渐冷掉,但是餐桌上的气氛却在不知不觉中升温。都是年轻都市男女,一旦聊起来才发现话题多多,最后不知是讲到了什么,只听严诚说:“本来不该我来的,还是我一朋友临时让我顶替他。”

于是另一位男士开玩笑接道:“这就叫缘份。如果你不来,恐怕也没机会认识这几位美女了。”

严诚从善如流,哈哈大笑:“确实,看来回头还得多谢他了。”又举起杯子虚虚一敬,有人说:“敬酒总得想个名目吧。”

他果真想了想,笑道:“敬缘份。”

“对,敬缘份……”其余几人纷纷举杯,聂乐言被秦少珍捅了一肘,也连忙回神应和,但心里到底还是有些郁结,接下来的活动便也没了兴致,只是勉强应个景凑个数罢了。

饭后有人提议去打斯诺克,立刻得到拥护。俱乐部就在楼上,一行人只当是做运动,绕着楼梯走上去,宽敞的大厅里音乐弥漫,比不得外头那些台球吧的污烟瘴气,这里倒是真真正正的优雅休闲。

其实聂乐言甫一进门就看见江煜枫了。没办法,谁让他总是那样惹眼,似乎人群再纷乱,他也永远不会被湮没其中。

更何况,这里的客人并不多。

他们占了最中间的一张桌子,有男有女,兼是一副衣冠楚楚的模样,倒并不太像是来打球的。老远就听见笑声,那声音明朗清越,仿佛直接冲着聂乐言的耳膜而来:“……江总,轮到你上场了。听说你是斯诺克高手?今天总算可以见识一回……”一手执着球杆,那位不知名的大美女正笑容妩媚地看着江煜枫。

聂乐言不禁在心里鄙夷了一下。这男人!走到哪里都不忘招蜂引蝶,真是祸水啊祸水。比如眼前这美女,无论脸蛋还是身材都出众得无可挑剔,或许放在别处那就是等着旁人伺候的女王啊,结果现在见了江煜枫却如同小蜜蜂看见花蕊,贴上去的姿态别提多么明显主动了。

偏偏某人似乎还不领情,依旧是那样懒洋洋的眼神,看着那支球杆却并不伸手去接,只是漫不经心地抿了口冰水,然后才说:“那你一定是受骗了,我不会打台球。”忽然如有心灵感应一般侧过脸来,目光恰好停留在在聂乐言的脸上,他挑起唇角笑了笑:“真巧啊。”

'四'

巧不巧她不知道,但至少聂乐言觉得他看起来并没有丝毫吃惊的样子,仿佛他一开始就注意到了她的存在,他所要做的只不过是等她自己慢慢走近了,然后便可以毫不费力地转头同她打声招呼。

对,就是这种感觉。似乎一直都是这样,他只需要悠闲自在地等在那儿,而她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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