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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丝洞38号-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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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是那个李书生身边的小书僮。

我也很意外:“是啊,我们来买些东西。怎么,你们已经到京城了?”

“是啊。”他甩甩袖子又拍拍衣服:“哎,这雨讨厌的紧,一下个没个停。”

“怎么就你自己,你家公子呢?”

“公子去访友啦,我自己出来逛一逛,京城这么繁华的地方,以前可没来过,可得好好见识见识。”

——————

这几天在写桃夭的特典,所以蜘蛛这边进行的不快。

下个月就入V啦,还请大家继续支持……入V后会多更些的。

六十四 书生脸皮厚如墙

小书僮的名字说他的名字叫莫书。

三七笑着问:“是莫忘读书么?”

“哪里,”他说:“我卖身进李府的时候啊,恰好老太爷赌输了一大笔银子,所以给我起名叫莫输啊,后来我跟了少爷,少爷把输赢的输字改成读书的书字了。”

呃……这位李老太爷真是有个性啊。

这名儿起的……

咳,整天莫输莫输的喊着,财神爷会不会眷顾他?

呃,这个可就不一定了。

“我们还要去万全楼呢,走吧。”

“万全楼?”莫书顿时两眼放光:“京城第一大酒楼?我听说那里的酒菜好得不得了,连天子都曾经微服跑去那里吃过,吃完了还在壁上题过诗,说什么天下滋味有万全,余香满口啥啥啥的……啊,光听着就让人觉得流口水啊。”

三七一笑:“你小小年纪,懂的倒多。”

“唉,可惜只听说过,无缘一饱眼耳口福啊……”

“菜是讲色香味的,你饱什么耳福啊?”三七好奇的问。

“万全楼的跑堂都得先在厨房啊廊子间啊磨练两三年才能正式上堂上厅呢,那菜名报的啊……”他一边说,一边眼巴巴的瞅我们:“不过万全楼好贵的,我这辈子,要是能吃上一次,那就死而无憾了……”

言下之意,很明白了。

三七点个头,看她的样子是觉得这个小书僮很有趣:“好呀,那你同我们一起去吧。”

“好好!二位姑娘请暂等我一下,我马上回来,马上!”

看着他冒着雨朝前跑了几步,进了一扇黑色的木门,我猜着:“他是去和他家公子说一声去的吧。”

“对了,你怎么认识这么个人?”

“说起来也是刚认识,那个……”

我忽然停住了。

莫书又从那门里出来了,可是后面还跟着一个撑伞的人,穿着一件藏青的布衫,缓步走来。

李书生?

莫书已经又跑回我们跟前站在屋檐下,堆着一脸笑:“两位姑娘,后面这是我家公子。嗯,你看,我做人仆从的,若是扔下公子自己去吃好的喝好的,那可有违忠义之道啊是不是?那个,相见就是有缘嘛,正好我们公子也没吃过万全楼的菜。姑娘们你们请一个客是请,请两个客也是请对不对,不如……”

李书生站在他身后,朝我们微微一笑,那双斜飞眼给人一种桃花乱飘的感觉。

他一揖手:“二位姑娘有礼。”

我和三七只好裣衽还礼:“公子有礼。”

雨下的街上一片狼藉,可是他一身清爽自然,衣角鞋尖上都没有沾湿被污。

我算是了解这主仆俩了,简直是一对饕餮。前晚上逮着我的好酒就喝个没够,现在又要来蹭不花钱的美餐。

三七显然也很是意外,这对主仆的脸皮,那厚度,绝对是不一般啊!

我实在忍不住笑,摇摇手说:“好吧,一块儿去吧,吃饭呢,就是人多才吃的香。快些走吧,去晚了恐怕没有桌子。”

“好好,快走快走。”

我和三七撑开伞,我一抬眼,得,他用的还是我变出来的那把伞哪。

万全楼离的不远,我们沿着街走过去,李书生言谈洒脱,举止不俗,三七也觉得这个赖上来要吃白食的还真有那么几分风采,落后一步悄声问我:“喂,你怎么认识的这两个?真活宝。”

怎么认识?这个么……

算得上是下雨天留客吧。

要不是那场急雨,要不是宋公庙,我也不会遇上他们了。

万全楼的生意果然好,我们去的还早,在三楼找了个好的厢房,壁上挂着两张淡水墨画,屋角摆着一只青边大瓷盆,里面栽着竹子,青翠喜人。旁边还有一只瓦盆,里面养着两尾金鱼。

“这地方不俗。”三七将伞放在墙边,打量这间屋:“这绿竹生的倒好。”

“这是茶竹,多在南方栽种,北方能养倒不多见。”李书生摸出把扇子,敲着手心和三七一起研究那盆竹子。

我推开窗子朝外看看,这对主仆是真的……厚着脸皮来蹭白食,还是,他们另有打算?

既然他们知道我是妖,那和我在一起的三七估计他们也能猜的出来。

他们不会是另有打算吧?

说实在的,能一眼看出我不是而是妖……那个小书僮莫书又曾经脱口说出他见过许多妖……

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见过好多的妖,面对着两个女妖,又能这么挥洒自如坦然不惧?

一回头看见对着写着菜名的木牌流口水发痴的莫书,再看看那个摇头晃脑吟着一首写竹的诗李书生……

“露涤铅粉节;风摇青玉枝。依依似君子;无地不相宜……”

李书生的声音,真的很好听……

而且,总让我觉得有一种恍惚。象是一阵风,吹过脸颊。但是风抓不住,看不清。你察觉到的时候,风已经吹过去了。

虽然话如此,可是北地栽竹确实不易成活,无地不相宜这句就不太对了。

不过,数百年前,气候和现在并不一样的。北地气候一年比一年冷,风沙,干旱……竹子梅花大面积的枯死,成片的竹林,梅林,只能朝南去寻了。

店小二报菜名的功夫果然了得,口齿伶俐清脆,成串成串的菜名报出来还押着韵,抑扬顿挫,接连不断如绕口令,报到末一句咬字铮铮有声恰如琵琶轮拨骤响,最后尾音一拖再一甩,直如艺人唱的曲儿一般。

我们要了一桌上好席面,基本上是把万全楼的招牌菜点一网打尽了。我一样尝了一口,就搁下了筷子,给自己倒了杯茶。

“来来,桃姑娘,这蟹黄拌饭实在鲜美,你不再尝尝?”

我朝他点一下头:“我饭量小,你们快吃吧,凉了腥。”

吃的东西是不是美味,有的时候,不是看这食物本身。

而是看是和谁在一起吃。

我对着一桌的美味佳肴,却清楚的想起当年我和李柯在他的师门,关禁闭。那时候吃的东西很少,可以说是清苦艰辛。

但是我想起来,却觉得那时候吃的东西都那样美味……

让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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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要入V了要入V了……

六十五 雨夜中鹿死谁手

万全楼里也有歌女唱曲,可以听到乐声曲声隐隐约约从别处传来。似乎还有讲书的,果然是个十分热闹的地方。三儿兴致上来,说:“不知道京城现在都流行什么书,叫一个先生进来讲讲。”

我是无所谓,三七果然叫伙计叫进来一个先生,大约四五十岁,生的清瘦,颔下蓄须,拿着一块木尺一把扇子,伙计替他将椅子摆好,他便坐下了。

“先生讲个现在最红火的听听吧。”

那先生欠欠身:“那就说一个风尘劫吧,这段短些。”

“好。”

我没注意那先生都在讲些什么,推开窗子,雨声中,听得不远的地方有人在拉胡琴。

胡琴的声音总是凄清,在雨中听起来更让人觉得伤感。

身后三七有些不耐烦:“唉,这种才子佳人花好月圆的故事,总是老一套,听的人烦透了。”她打过赏让那人出去,忽然转头对李书生说:“噫,你读过的书应该也不少吧?不如讲些书上的新鲜事来听一听?”

李书生吃人嘴软,不得不放下筷子,说:“好,那我讲一个。”

他讲的却是一个贤人在困苦中求学不辍的故事,不过好在他声音既悦耳,语气也顿挫抑扬,把一个干巴巴的励志故事讲的很能让人听进去,也算本事。

三七敬他杯酒,又问我:“三八,你也讲个,我记得你以前挺会讲故事的。”

我讲?

我笑笑:“我现在可没什么新故事讲了,讲的不好听还要被你埋怨。”

“唉,我保证不埋怨你,你就讲一个嘛。”

“好吧,那我讲一个……番邦的传说故事吧。有一个国君,每夜要娶一个新娘,第二天就将她杀死。就这样杀了许多姑娘,后来,他娶到了一个很聪明的女子,那个女子啊,每天晚上讲一个故事,可是并不讲完,她把结尾放到第二天晚上讲,然后再讲一个新故事,再把结尾放到第三天的晚上讲,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最后国王终于爱上了这个姑娘,和她幸福的生活下去……”

我的正文还没开始,三七已经惊讶的说:“这番邦国王一定是什么妖精变的吧?每天要娶一个姑娘,天亮时就弄死,他是不是在练百阴功?”

呃,重点不是这个好不好,重点是那个聪明的新娘讲的故事啊……

百阴功,咳,这功夫我也听说过,是一种很淫邪的功夫啦,什么采阴补阳的,一晚上折腾死一个姑娘还算轻的……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我还没讲完呢,你别插嘴。”

我接着了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讲到强盗把开门口令设成芝麻的时候,小书僮莫书奇怪的提问:“为什么要叫芝麻开门?不叫青菜?水果?糕点?”

李书生合上手中的扇子,喝了一口茶:“你净挂念着吃,别打断故事啊,正听到精采的地方。”

三七的理解却不一样:“我想这些强盗都是一般凡人,而这个用咒语开门的藏宝山洞,或许是某个修真前辈留下来的,开门机关也是从前就设好的。这些强盗不过是就地就材,就用这个山洞来做了藏宝之用。”

呃,果然……虽然大家同听一个故事,可是不同的人,看待和理解同一件事的角度却是不同的。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三七她怎么不管什么都能扯到修炼上头去。

奇怪……

我看了她一眼。

她平时绝不会如此鲁莽,更不要说在两个陌生人面前肆无忌惮的大讲修炼,道行,功法……

她今天是怎么了?

是因为出来玩高兴,还是有意为之?

难道她对李书生……有什么想法不成?

“不过,叫芝麻开门,的确挺怪的。”

“也没什么怪啊,我觉得很好。”

我现在的盘丝洞,大门通关密语就是这个。

芝麻开门。

这句话对于上辈子的我来说,意义是不同的。小时候就看一千零一夜,芝麻开门,门后面是一个令人

我把这故事讲完,我们的菜也吃的差不多了,主要功臣就李书生和莫书他们主仆两个。我对饭菜没偏爱,倒是要了甜点,杏仁茶和瓜酥饼。吃甜食会让心情变好,还会感觉精力也更旺盛了。

尤其是这样下雨的夜里,听着雨声,捧着一碗热腾腾的香甜可口的杏仁茶,吹吹热气,咬一口煎的外酥里嫩的瓜酥饼,美美的喝上一口杏仁茶。

真是享受啊。

“天不早了,二位姑娘也该回家去了吧?”

三七神情慵懒的站了起来,她身形真美好,虽然面貌掩饰过,看起来依旧清丽动人。

“是啊,该回去了。”三七说:“这位李公子,说了一晚上话,饭也吃了酒也喝了,我们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李书生一笑,伸手沾了茶水在桌面上写字。

我离的近,凑过去看他写。

桌面是深褐的木色,他的手指白皙修长,一笔一笔写的极清楚。

“李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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