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林语堂-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做个好人   
  因为林至诚的关系,和乐很小就受洗,成了基督徒。 
  他那不经世事的脑袋充满了上帝的光辉。 
  每次吃饭前,和乐似模似样地学着牧师父亲,诚心地向上帝祷告,感谢上帝赐予他吃的食物。晚上,他跟着牧师太太念闽南语拼音的圣经。犯了错,他也会在教堂告解,请求上帝的原谅。 
  他没有任何疑虑地相信父母亲告诉他的一切。祷告时,他比其他的兄弟姐妹都认真,因为头上三尺有神灵,上帝必定就在他头上听着呢。 
  略懂人事后,和乐思辨的天性开始活动。 
  他是农村的孩子。他看见农人披星戴月,辛苦耕耘,才收获了粮食。那为什么吃饭前要向上帝祷告呢?牧师父亲不能解答这个问题。 
  和乐自己找到了答案:也许是要感谢上帝赐予的风调雨顺吧! 
  那上帝和永生又是怎么回事? 
  …… 
  太多的问题,和乐思考不过来。 
  在寻源书院读书时,和乐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既然上帝是无所不在的,那他要考验考验上帝。 
  教会办的学校学费食宿全免,和乐每个星期只得一个铜板的理发钱。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整天都觉得肚子空空,特别想吃。虽说变着法子省下理发费,可一个铜板只能买一个芝麻饼和四粒糖果,塞牙缝都不够。富人家的孩子吃着可口的面条,和乐眼馋得很,不停地咽口水。可是,最便宜的素面也还需一个铜板。 
  和乐犯愁了。 
  他闭上双眼,默默地向上帝祈祷:仁慈的主啊,让我捡到一个铜板吧! 
  睁开眼睛,和乐仔细地看看四周的地面,没有! 
  和乐想,也许上帝没有听见,我再试试! 
  他试了又试,始终没有拾到。 
  和乐对上帝很失望,基督教的信仰开始动摇。 
  17岁时,和乐考上了上海圣约翰大学,并更名林玉堂(林语堂是后来的笔名)。 
  按照父亲的意思,他就读于神学院。经过系统的神学训练和大量阅读基督教典籍,玉堂越发地怀疑起来。耶稣是童女所生,肉体复活,这些教条都是不可能的;原罪、赎罪、地狱等理论在逻辑上完全讲不通;信教的人上天堂,不信教的人下地狱,这也是没有道理的。玉堂说:“一切神学的不真,对我的智力都是侮辱。我无法忠实地去履行。我兴趣全失,得的分数极低,这在我的求学过程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玉堂思想的转变很快就被父亲察觉了。 
  起因是一次布道。 
  十几岁时,玉堂就已经开始帮父亲布道。林至诚多少有父亲的虚荣,他想让喜欢演讲的儿子出出风头。 
  玉堂这次选的讲题是《把圣经当文学来读》。他合上圣经,侃侃而谈: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消灭了亚玛力人和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不是一下子形成的,它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一步步进化成独一无二的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他越讲越兴奋,即兴发挥,说,《旧约》应该当成不同体裁的文学来读,如《约伯记》是犹太戏剧,《列王记》是犹太历史,《雅歌》是情诗,而《创世记》和《出埃及记》是犹太神话和传说。 
  乡村基督徒们听得大眼瞪小眼,完全不知道玉堂在讲什么。 
  林至诚吓坏了。他想起以前认识的一个厦门人,会英语,却不相信上帝。他的五儿子莫非也成了无神论者? 
  吃晚饭的时候,林至诚一边扒饭,一边时不时地瞟上玉堂一眼,想发现点蛛丝马迹。玉堂却神情自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虽然有离经叛道的演讲,玉堂却没有抛弃基督教。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他不能想象。 
  4年后,他在清华任教,同事兼著名诗人刘大均替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他问:“如果我们不信上帝是天父,便不能普爱同人,行见世界大乱了,对不对呀?”“为什么呢?”刘先生答:“我们还可以做好人,做善人呀,只因我们是人的缘故。做好人正是人所当做的咧。” 
  这一席话,剪断了玉堂和基督教最后的一丝联系。 
  晚年时,饱经风霜的林语堂又回到了基督教的怀抱。这是后话了。 
  从圣约翰毕业后,林语堂到清华任教,然后是出国留学,回国,再出国。他余下的大半生都在世界各地漂泊,鲜少回坂仔。然而他乡牧歌处,放野归自然,林语堂怀着一身山地的爽朗,游走在钢筋水泥的都市,他是放飞四海的风筝,线的那一头却深深地埋在生于兹养于兹的故乡。     
  《林语堂自传》   
  最是难忘初恋时(1)   
  初恋是青涩而难忘的。 
  林语堂的初恋是青梅竹马,一个叫“橄榄”的俏人儿。 
  “橄榄”本名赖柏英。 
  算起来,林语堂还是柏英的长辈。柏英的母亲是语堂母亲的教女,初次见面,柏英的母亲按照传统辈份的观点,让柏英叫语堂“五舅”。 
  男生发育得晚,林语堂那时候又小又瘦,个头和柏英差不多。小柏英不高兴了,撅起嘴来,坚决不肯叫。语堂本想板起脸,装装“五舅”的大人样,可瞅见柏英委屈的模样,忍不住了,哈哈地笑起来。牧师太太忙打圆场,说都是孩子,算了。 
  柏英的脸偏瘦,活脱脱一个刚成熟散着甜香的橄榄。语堂眼珠一转,不停地大叫:橄榄,橄榄!柏英不明所以,好奇地四处看。语堂一手指着她,叫得更起劲了。柏英这才明白过来,语堂是在给她取绰号呢。柏英气极了,这么怪的名字,她不要! 
  慢慢叫习惯了,柏英也喜欢上这个特别的名字。 
  “橄榄”成了两个小家伙的暗语,是他们共有的秘密。 
  柏英家在半山上,离语堂家约五六里的样子。每逢赶集,柏英天蒙蒙亮就起来了,拎着一大篮东西下山来。篮里多半是新鲜的蔬菜、竹笋,还有她母亲做的糕点,那都是送给语堂母亲的。 
  语堂早早地在村口等她。 
  “橄榄,橄榄,在这儿!”林语堂不停地招手。 
  柏英却不紧不慢,哼着歌,蹦蹦跳跳地走过来。 
  忙完了赶集的事,就是两人的快乐时光。 
  他们最常干的,就是到西溪边捉鲦鱼和螯虾。两个小孩儿光着脚,趴在河岸上,仔细地寻找冒水泡的地方。大人们说,水泡越多,鱼虾才越多。 
  柏英在山里长大,身手敏捷,往往她都逮了一小筐,语堂还一无所获,急得脑门直冒汗。 
  “我不玩了,一只抓不到!”语堂把篓子一扔,耍起脾气来。 
  “我分你一半,别闹,鱼来了!” 
  “哪里?我来抓!” 
  “不行,大头瞎,你会吓跑鱼的!” 
  两人争争吵吵,感情却一天比一天好。要是有一天柏英不下山,语堂就蔫蔫的,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来,眼光不自觉地老往村口飘。 
  抓鱼抓腻了,柏英说要抓蝴蝶。 
  坂仔的春天气候温和,到处开满了鲜花。蔷薇红似火,迎春花娇俏可人,色彩斑斓的蝴蝶就在花丛间飞来飞去。小柏英喜欢得不得了。 
  林语堂主动请缨,要给柏英抓两只玩。 
  别看蝴蝶傻傻地停在花上,可语堂轻手轻脚地一靠近,蝴蝶立刻飞了。有时候,它还故意在空中转个圈,得意地发表胜利的宣言。 
  语堂脱下外面罩的小衫,系成一个小网。那只明黄色的蝴蝶一看就是贪吃鬼,语堂盯好目标,纵身扑上去,打开一看,又是白忙一场。 
  语堂哭丧着脸,他自认为智力过人,却败给了一只小小的蝴蝶。 
  柏英笑得肚子都疼了。 
  语堂不服气,说,抓蝴蝶又不是抓鱼,有那么容易吗?要不你试试! 
  柏英随手采了几朵野生的小雏菊,别在黑亮的辫子上。然后,她坐在小溪边,静静地,一动也不动。 
  “你要干什么?” 
  柏英急忙把手指放在嘴上,“嘘!别说话!” 
  不一会,有只蝴蝶飞过来,在柏英头上转来转去,最后停在了她戴的花上。那翅膀一扑一扑,仿佛在享受甜美的晚餐。柏英慢慢起身,往前走,一步,两步……走了好远,蝴蝶仍立在柏英头上,就像会动的发饰,妙不可言。 
  语堂看得眼睛都直了。 
  人比花娇,头栖蝴蝶的柏英是那么的迷人,一颦一笑都打动着年轻语堂的心。 
  他偷偷地看柏英,看着看着,就忘形了。 
  柏英赤着足,悄悄地穿过河边的草地,来到语堂身后。她用滑嫩白皙的小手猛地捂住语堂的眼睛,天真地问:“我是谁啊!” 
  “是我的小‘橄榄’啊!”语堂甜蜜地说,一把抓住她的手。 
  柏英一扭身,敏捷地逃开,一双天足在柔软的草地奔跑,“来追我啊!”她的笑声如银铃般动听。 
  “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一句《圣经》上的话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语堂脑海中。他多希望自己就是那嫩绿的草儿,在柏英的赤脚下招展。“呀!我崇拜她脚上的泥巴。”语堂心中涌起无限的柔情。 
  天气热起来了,语堂到山上的柏英家避暑。 
  柏英家是在浅蓝色的山丘中,隐约露出暗褐色的屋顶。四周是青青的荔枝林,密密麻麻的荔枝压在枝头,那果肉饱实得似乎要涨出来。 
  语堂亲切地唤它“鹭巢”。 
  柏英穿着时兴的长衫儿,俏生生地站在一片翠色间。她是来迎语堂的。微风吹过,发丝轻轻地扬起,目光也迷茫起来,好像在思考什么。 
  语堂一看见她,心微微地颤动,山中的精灵也比不上他的“橄榄”啊。 
  柏英像个女主人那样款待了语堂。 
  她端出现摘的新鲜荔枝,让语堂不用客气,尽量多吃点。 
  柏英吃起荔枝来又快又好。语堂一颗没吃完,柏英已经吐出了三粒核。 
  “橄榄,荔枝吃多了是要拉肚子的。” 
  “真是傻,吃一勺酱油就好了!”   
  最是难忘初恋时(2)   
  吃完了荔枝,两人玩起了乡里孩子最爱玩的弹弓游戏,满地的荔枝核就是最好的子弹。柏英有腰力,手势准,可以击中一米半以外的物体。 
  林语堂见到了多种多样的柏英。 
  如山里的其他女孩一样,柏英很勤快。山里多雨,一下就是一夜。隔天,柏英很早就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过泥泞山路,去看稻田里的水有多深。 
  平时,柏英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干起活来很利索。礼拜天事情少,她就换上一身的浅蓝色,衬得肤色亮起来,显出少女的娇羞。 
  她领着语堂在树荫下纳凉。柏英唱起山里人的小曲,那婉转的歌声悠悠荡荡,环绕在荔枝林的上空,也环绕在语堂的心上。 
  林语堂和柏英相爱了。 
  那年暑假,林语堂从圣约翰大学回到坂仔。他甜蜜地约会了他的小“橄榄”。 
  女大十八变,柏英更漂亮了,幼时有些偏长的脸蛋长成了浑圆的鹅蛋脸,爱思考的眼睛明媚得像春日的阳光。 
  语堂拉着她的手,热切地倾吐了思恋之情。 
  “橄榄,看到你真好!” 
  “真是傻!”柏英以前最爱说这句话,可此刻说来,却充满了亲热和少女的娇羞。 
  整个下午,他们肩并肩慢慢前进,高兴得不知道走了多少路。柏英不再害羞了,大部分时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