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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道毁灭-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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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更刺眼N倍,连终日与电为伍的闷雷都受不了,眼睛如针扎一般刺痛!赢平把握时机,浮于他爪上的电球向闷雷的胸膛轰去,大叫一声:“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赢平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闷雷根本来不及躲闪,赢平的爪带着高度压缩过的电球重重地击在了他的胸口!一般来讲,原来电龙上蕴涵的电流击打到闷雷身上,也只会让他受一些不太重的内伤,但此刻的电龙已不是原来的电龙,压缩过的电龙威力上不知高了多少倍。电球一进入闷雷体内便猛地扩散,疯狂地伤害他的内腑,他拼尽了全力想重新包容住电球,但一切只是徒劳。

好像空间停顿一般,闷雷被轰到了空中的身体突然停顿,0。2秒不到的安静之后,他的身体开始出现裂缝。闷雷原本秀气的脸此刻变得面目狰狞,啊呀地惨叫一声,无数的亮光从他体内爆射而出,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巨响,闷雷的身体在庞大到恐怖的电流作用下化为的蒸汽。巨大的冲击波把刚刚挣扎着爬起来的光头、魁豹的属下们又冲出去几米。

赢平皱起了眉头,他从一开始就感觉到闷雷身上隐藏了不弱的能量,而且是先天的,这世上拥有先天力量的少之又少,这个闷雷应该是超能力。他知道在武汉有如此实力的只有一直潜伏在武汉的五个人,闷雷明显是这五个人中的一个。所以不管他什么来历,杀了再说。杀错了只少了一个手下,杀对了,却是少了一个卧底兼强敌。

他摸了摸有些发麻的手心,心想,如果真是敌人,不知道他们这样的人还有多少,相对来讲,光头和魁豹的实力要弱了许多。但是他也懒得去提升光头和魁豹他们的实力,以红帮现在的势力,国家想要对付的话还是要下很大的决心和本钱,短时间内是不敢轻举妄动的,而到了国家想动的时候,他却已经有了绝对的实力,再也不需要势力的庇佑。照现在的情形来看,国家已经对红帮采取行动了,如果闷雷真是卧底,他卧底红帮,究竟是为了对付红帮还是对付他?这让赢平有些忐忑。

他并不怀疑长沙那边会查出他的身份,以国家的能力,应该早就查出他了,但为何迟迟不见行动?长沙的事情那么大,媒体上却没有过多的报道,明显是被压制下来的。已经三个月了,国家方面却始终没有什么行动,让他有一种山雨欲来的感觉。这种感觉让他很烦闷,也让他很想杀人。

收回了思绪,赢平看了其他人一眼,光头和魁豹身上没什么创伤,其他的人就没这么幸运了,个个好像被电过的火鸡,脸和他们的西装一样黑,头发冒出阵阵黑烟。

赢平转头,宛若实质的杀气笼罩着光头,凌厉的眼神让光头毫不怀疑只要他一动,赢平就会马上杀了他。赢平冷哼一声,说:“你的这个兄弟很厉害啊!”

光头的额头上冒出了无数汗水,他哪里知道身边这个力了许多次大功的小兄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这么一个高手潜伏在自己的身边,他有什么目的?光头已经不敢想像了。

旁边的魁豹见赢平这副样子,也不敢开口乱说话。

盯了光头一阵,赢平的眼神缓和下来,拍了拍光头的肩膀,说:“以后看人的时候看准点,你们都是我的好兄弟,我不想因为别的原因失去你们中的任何一个,明白吗?这次就算了,如果还有下次的话……”

光头本以为赢平拍他肩膀的时候他就会死了,听到赢平这么说,他慌忙说:“绝对不会有下次了,老大。”

赢平看了他一眼,拉了倒在地上的靠凳,摆好,坐了上去,冷冷地看了一眼地上被电流打晕了的两人和脑袋开花的尸体,说:“现在该办正事了。他们就是‘那些人’?”

“是的。当初杀害小姐的人总共有四个,其中一个已经在五年前一次帮派火拼中死了,这三个人分别在几年前到了外省,找起来比较麻烦,花了不少时间。”魁豹说。

“把他们弄醒!”

一桶水倒在地上两人身上,那两人咳嗽着醒了过来,马上看到地上一个同伴恐怖的尸体,“啊”地惊恐大叫起来。

众属下中的一个上去,一手甩了两人一个耳光,这才把他们打安静了,也让他们想起自己的处境。他们一抬头,看见赢平冰冷到极点的眼神,差点又大叫起来,在地上靠在一起,不敢去看赢平,身体微微地颤抖。

赢平冰冷的声音:“抬起头来!”

两人只好把头抬起来,勉强看着赢平,眼神里全是恐惧。

“认得我吗?”

他们哪里认得赢平啊,连忙摇头,以期望是赢平抓错人了。

赢平手一晃,他的手上多了一个骨灰盒。他轻轻抚摸着,眼神没有了冰冷,多了一丝痛苦,声音颤抖地说:“你们认得她吗?十年前,有一个小女孩,在城西一个小巷子里,她被人奸杀了,只有十四岁。真可怜,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什么都不懂……就这么地离开了人世。”

地上两人中长相比较丑恶一脸胡子的中年人显然是想起来,脸上露出绝望之色,身子往后移:“大哥,你饶了我吧,真的不关我的事啊,这都是他们干的,当年我只是负责把风啊!”

另一有些秃头的人也想起来了,见同伴推卸责任,忙慌张地说:“是他,是他第一个冲上去的,我才是把风的啊,大哥,你饶了我……”

赢平看都没看他们,也没有听见他们说什么,他完全沉浸在失去妹妹的悲痛之中。妹妹啊妹妹,你就是被这样的人给糟蹋了么?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遇到“神”,把你从这群人手里解救出来……你不是说过,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吗?为什么,你却离我而去了……你放心,哥哥永远会陪着你,把你带在身边,再也不让你孤独……

赢平的脸上少有地露出了疲倦,摆摆手,他说:“这两个人你们处置,我要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一星期之内不能让他们断气……他们的家人都一同带来了吗?”

见光头点点头,他的声音变得冰冷:“这四个人,直系三代里,老的全杀了,不留一个男丁,女的送去发廊做鸡,三个月之内全免费,看紧点,不能让她们死了!小孩剁碎了丢到河里喂鱼!”

“是!”

赢平看了地上两人一眼,这两人听完赢平对他们的处置,已经晕了过去。

第十七章 相遇

“嘟——嘟——”

“喂,我是高海洋。”

“有了新的情报,他、他居然可以像西方吸血鬼一样,通过血液提升他人力量!”

“哦?想不到还有这手,这倒是个好消息,如果‘他’肯归顺国家——”

“头儿,闷雷死了!”

“……是‘他’干的吗?”

“是!”

“不要想着报仇,从资料上看,你们不是他的对手。”

“头儿,难道就这么算了?让这种人入我们的队伍?”

“……先前监视对象的命令取消,如此看来,是该和‘他’接触一下了。你们找个机会和‘他’谈一谈,看‘他’的意向如何,记住,不许动手,这是命令!”

“……是。”

“嘟————”

※※※※※※。

接下来的三天,赢平很郁闷,非常郁闷。

如果一个人,在一天时间里被狙击了五次,早餐一次,中餐一次,晚餐一次,宵夜一次,在床上和美女做爱的时候一次,一共五次,还不郁闷的话,那真的是石头了。

赢平不止郁闷,还很气愤。想必这些人认为在这些时候是一个人、尤其是像赢平这样的不是人的人最脆弱的时候,所以特地选择这些时候地下手。

狙击子弹的威力比手枪大了许多,但仍不能对赢平造成伤害,三个月的精血吸收,让赢平的实力又有了很大提高,狙击子弹打在身上,好像蚊子咬一样。虽然只是蚊子咬,但一个人如果整天被咬的话,是谁也不会开心。

更何况是赢平。

而让赢平深虑的,是他住的别墅的暴露之容易,既然狙击的人能查出他住的地方,其他人也能够查出来,如果武汉剩下的那四人真是国家的人的话,那为什么没有动静?难道一开始就猜错了?

想狙击赢平的,赢平用脚指头也能够想出来。三天杀了十多个狙击手,他再也忍受不住,打电话叫来了光头和魁豹,带上三十多名帮中好手,杀了元老会一干人等。这让他明白,对付敌人的时候,一定要赶尽杀绝。总是有许多贱到可恶的人,不见棺材不掉泪。死的不只元老会的人,还包括武汉剩下帮派的老大和精英人员。杀起来很爽,光头和魁豹却很担心,元老会的人虽然只是一些退了休的老不死,但他们的背景却不简单,有些和政坛上的名人有关系,有些和军方有牵连。但他们看到赢平冷峻的脸,便知道自己怎么劝也没用了,只好斩草除根,杀了个干净。人虽然死绝了,但是这恰恰暴露了是光头他们做的,试问,在现在的武汉,除了红帮,还有哪个帮派有实力做到这一点?

经此之后,赢平变得很惬意,知道自己的行踪已经暴露,他也不愿意窝在那别墅里了,感觉好像自己怕了似的,心想你们要来就来吧,只要不是军队来,你们来一个我干一个,来两个老子灭一双!

人闲下来了,却变得无事可做,而人的堕落,通常是在无事可做的时候。赢平本想找当年敲断他手的郭剑非报仇,从收服光头他们开始,赢平便要他们调查了郭剑非的情况,这小子现在凭借着他作的曲如日中天,在国际上都有了很高的地位,被人认为是二十三世纪最伟大的音乐天才,已经结了婚,还有一个三岁的女儿,好像是政治婚姻。因为这几个月郭剑非都在国外做巡回演出,一直没有回国,所以不好下手。他关照光头他们,不要动郭剑非的家和他家在武汉的产业,他要给郭剑非一个大大的惊喜……这个惊喜已经快到了,郭剑非发表了声明,他要在一个月后落叶归根,回到家乡武汉做巡回演出的最后一场。

因为无事可做,手头的钱又花不玩,他实现了自己初到武汉的想法,买了一辆牛逼的红色跑车,挂着一块在武汉无警敢挡的牌子,整天带着光头给他安排的美女在武汉的街道上狂飙,享受速度的快感,然后到高档的餐馆、赌场里挥霍。

晚上是赢平单独游戏的时间,他喜欢到红帮罩着的娱乐城里喝喝小酒,和小姐聊聊天,但绝不会沾染这些女的的,生活质量提高了,成批的处女还等着他去破,还用得着上这些低等货色么?他现在才觉得,大学时候对女朋友刘菲的礼遇,简直是幼稚!

现在红帮已经包揽了整个武汉的黄、赌、毒,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再加上接管了元老会那群老不死,哦,老已死的公司,又做起了正当生意,有了红帮强大的势力为背景,做起生意来自然是一帆风顺,涉足金融证券、房地产、饮食等行业,钞票滚滚而来。

你说警察局?市领导?妈的,一个丢那么几十万过去,这些乌龟马上从主子变孙子,这年头,有钱能使磨推鬼!实在不行,一颗花生米过去,崩掉了事。出入像娱乐城这些场合的时候赢平还是正常付款的,帮里的事有光头他们打理,他也不想整天顶着老大的帽子在外面混,说出去还不把人吓死,该玩的都不好玩了,这样的话,人生岂不是很无趣?在这地方,赢平爱上了一样东西——海洛因!

自从吸了两次之后,赢平就彻底地爱上它了,因为这让他在精神上有一种亢奋的刺激,简直比做爱还爽!于是他没事的时候就往口袋里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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