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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_韦尔奇自传-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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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去看一场电影。我当年觉得自己这样真是很酷,但每次母亲出去接父亲回来特别
晚时就又不是了。
    塞勒姆是一个让男孩子们茁壮成长的好地方。这是一个有着强烈的工作道德和
崇高价值观的城市。在那个年代,没有人给自己家门上锁。星期六的时候,父母们
甚至都不担心他们的孩子什么时候会去城里的派拉蒙,在那里,25美分可以让你看
上两场电影,吃一盒爆米花,而剩下的钱还足够你在回家的路上再去买一个冰激凌。
星期日,教堂总是爆满。
建立自信(3)
    塞勒姆是一个斗志旺盛、竞争激烈的地方。我喜欢竞争,我的朋友们也一样。
我们每个人都是运动员,在一起玩这种或者那种体育项目。我们组织自己的棒球、
篮球、橄榄球和冰球比赛,比赛的场地是“大坑”,这是北街一块被树和后院包围
的尘土飞扬的平地。每到春天和夏天,我们就将地面上的碎石扫走,然后分组分队,
有时甚至排出自己的联赛赛程表。每天我们都会从大清早一直玩到晚上9 点差一刻,
这时候城中心的汽笛声会响起,意味着我们该回家了。
    那个年代,一个城市里有好几所社区学校,这使得每一种运动都有着激烈的竞
争—即使在小学的校园里。我在由6 人组成的皮克林语法学校橄榄球队中做四分卫。
我动作慢得可怜,不过我的胳膊非常强壮,还有两个队友相当能跑。我们在皮克林
获得了冠军。我还是我们棒球队的投手,学会了如何扔出曲线球和下坠球。
    然而,上了塞勒姆高中以后,我发现自己在橄榄球和棒球项目中早过了巅峰期。
我的速度太慢了,没法玩橄榄球,而我在12岁时投出的具有杀伤力的曲线球和下坠
球到了16岁时也没有任何突破。我投出的快球甚至击不碎一片玻璃,击球者只需坐
在原地等着球来就行了。我在高一时担任首发投球手,到了毕业前夕,我变成了坐
冷板凳的替补队员。非常幸运,我还可以成长为一名还算不错的冰球手,担当了高
中校队的队长和主要得分手,不过到了大学我的速度仍旧是我继续提高的主要障碍。
我不得不放弃。
    真要感谢高尔夫球,这是一项不需要速度的运动。是父亲早年的鼓励使我到肯
伍德乡村俱乐部当了一名球童。每到星期六的上午,我就和我的朋友们在绿草坪公
墓大门外的马路沿上坐着,等待某一个高尔夫球俱乐部的成员用车载上我们,带我
们去几英里外的高尔夫球场。在最炎热的夏季,我们总会溜到一个我们称做“黑岩
石”的僻静地方,脱光衣服在丹弗斯河游泳降温。
    不过更多的时候,我们都是坐在绿草如茵的小山上,等着球童的主管“雅士”
思威尼(Sweeney )喊我们的名字。思威尼一头鬈发,戴着一副眼镜,又高又瘦,
每回他将球杆袋从球童小屋里取出来,摆在半扇门上,然后叫道:“韦尔奇!”这
时我就会马上丢下手中的扑克或者是摔跤比赛,去看自己有什么任务。
    几乎所有人都想给雷·布莱迪(Ray Brady )背球杆,因为他是整个球场上给
小费最慷慨的人,而当时小费一般都给得很少。否则的话,你能指望的就只有每18
洞所得到的1。5 美元了。我们实际上是为星期一上午工作的,那时工人们都在修缮
场地。这是球童们的上午,因为这时我们可以用我们捡到的高尔夫球和粘补好的坏
球杆打上18洞。我们一般在拂晓的时候就会赶到那里,因为他们会在中午时准时把
我们赶走。 
    当球童给我带来了赚钱的机会,更为重要的是让我学会了这种运动,同时我还
得以见到一些成功人士。通过观看人们在高尔夫运动中的一些动作,我还发现打高
尔夫球既可以使一个人表现得优雅,又可以使他显得很愚蠢。
    除了当球童外,我还做过其他一些工作。有一段时间,我送过《塞勒姆晚间新
闻》(Salem Evening News)。我曾在假期的时候到本地的邮局干活。有3 年时间,
我还在艾塞克斯街上的索姆·麦肯商店卖过鞋,报酬以抽取佣金的方式支付。每卖
掉一双普通鞋,我们可以得到7 美分。如果你卖掉的是11号的“怪模样”鞋—一种
带白边、紫色鞋尖的鞋,你就可以得到25美分或50美分。那个时候,为了得到这额
外的25美分,我总要把鞋拿出来,把它们穿到一双臭脚上,并称赞说:“您穿这双
鞋真好看!” 
    曾有一份暑期工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教训,说服我去做那些我不想去做的事情。
我在塞勒姆的帕克兄弟玩具厂(Parker Brothers )操作钻床。我的工作就是拿一
小块软木塞,用脚踩踏板,在软木塞中间钻一个洞,然后再把软木塞扔进一个纸板
做的大圆桶里。每天我都要做好几千个这种玩意儿。 
    为了打发时间,我总是做一种游戏,就是在领班来将盛木塞的大桶倒空之前,
尽量将桶底填满。但是我很少能成功,这非常令人沮丧。每次回家我都感到头疼,
我很讨厌这样。这份工作我坚持了不到3 个星期,但学到了很多东西。
    小时候我的鼻梁上就架上了眼镜。在我还没到可以工作的年龄以前的每年夏天,
塞勒姆操场上的玩伴们会搭乘一列特别列车去缅因州一个叫老果园海滩的游乐园玩。
这是我们整个夏天的一个亮点。我们一般早上6 点半上车,两个小时以后到达目的
地。我们在游乐园的两个小时里多次乘坐过山车,每个人身上带的5 美元左右的钱
就花得差不多了。
    我们还有一整天的时间,但是这个时候已经身无分文了。我和伙伴们于是在沙
滩上搜寻可以回收的空瓶子。我们挨个儿询问在沙滩上洗日光浴的人是否有空瓶子。
一个瓶子卖两美分,这样我们就有足够的钱去买热狗,并且在回家之前还能再多坐
几回过山车。
    另一方面,我从来没有觉得穷困,我并不极力地奢求什么。我的父母为我做出
了许多牺牲,为我买最好的棒球手套,买最好的自行车。我的父亲还允许母亲对我
溺爱,而且丝毫也不居功自傲。母亲的确溺爱我。
建立自信(4)
    母亲带我到芬威公园的露天看台去看特德·威廉姆斯为波士顿红袜队镇守左外
野。她会下午早早地开车到学校来接我,带我到乡村俱乐部,这样我就可以比别的
球童来得早些。作为一名虔诚的天主教徒,她总是带我到圣托马斯教堂,这样我就
可以在6 点的弥撒中做一名圣坛男童,而她则坐在教堂左边的第一排长椅上祈祷。
    母亲是我最热情的拉拉队长,她曾给当地报纸打电话,要求他们为我的一点点
成功发布消息,无论是从马萨诸塞大学毕业还是获得博士学位。然后她将这些剪报贴在
一个剪贴簿上,在这方面母亲一点都不感到难为情。
    显然,母亲是我们家维持纪律的人。一次,我的父亲看见我在他的列车上,那
次是我和几位同学逃学到南波士顿去庆祝圣帕特里克节(St。 Patrick 誷 Day)。
父亲当着我的朋友的面什么话都没有说,尽管我们当时都在喝着50美分一瓶的廉价
麝香葡萄酒。 
    不过父亲简单地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母亲,母亲把我叫来,狠狠地惩罚了我。还
有一次,我没有去参加圣坛的男童排练,而是去我家附近的梅克公园结冰的湖面上
玩冰球。玩的过程中,我一不小心掉到了湖里,全身都湿透了。为了掩饰所发生的
一切,我脱下我的湿衣服,将它们挂到树上,然后在下面生起一堆火烤衣服。在1 
月的严寒中,我一边打着哆嗦,一边等着衣服干透。
    起初,我认为这是一个相当聪明的掩饰办法,不过这种想法在我一跨进家门口
后便荡然无存。
    我母亲只用了一秒钟就闻到我衣服上的烟味。逃避圣坛男童的活动对于母亲这
样一个人来说真是一件大事,她平时总把耶稣受难像挂在墙上,手持念珠祈祷,还
把我们教堂的老牧师詹姆斯·克罗宁神父尊为圣徒。于是她让我坐下,逼我做忏悔,
然后自行实施惩罚:把我脚上的湿鞋脱下来,用力地打我。
    虽然母亲很严厉,但她同时也是一个温和的人。有一次,那时我还不到11岁,
我在经过本城的狂欢节队伍中偷了一个球。你知道,就是那种你可以扔出去,将金
属的牛奶瓶从底座上打下来赢得一个“丘比特仙童”(Kewpie)玩具娃娃的球。
    没过多久,母亲就发现了这个球,并问我球是从哪儿来的。当我承认这是偷来
的时候,她便坚持让我到克罗宁神父那里去,把球还给他,并忏悔我所做的一切。
因为所有的牧师都认识我这个圣坛男童,所以我相信,我在忏悔室里一张嘴,他们
就会认出我来。我很害怕他们。
    我问母亲能否将球扔到北河里去,那是一条穿过城镇的混浊的小河。和她谈判
了一番之后,她同意我这样做。于是母亲亲自驾车带我来到北河的桥上,看着我将
球扔到了河里。
    还有一次,当时我在读高中毕业班,我给肯伍德乡村俱乐部最吝啬的一个会员
当球童。那时候,我在那儿已经当了差不多8 年的球童—就我的个人利益来说,时
间也许太长了一点。我们打到了第6 洞,从球座打出的球只须飞出100 码,就可以
越过池塘。而今天,这家伙居然径直将他的球打到了池塘里,离岸边至少有10英尺。
这时他要我脱掉鞋和袜子,跳到泥塘中去找他的球。
    我拒绝了。而当他坚持的时候,我说了句见你的鬼去吧。同时我还把他的球杆
也扔到了池塘里,告诉他你自己去找球和球杆吧,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是我所做过的一件蠢事,甚至比我将冰球球杆摔到场地上还要糟糕。尽管母
亲非常失望,因为这件事情是以我的俱乐部球童奖金为代价的,但是她看上去好像
很理解我的感受,她可以就这件事好好教训或惩罚我,可她并没有这么做。
    另外一个更令人失望的事情是:我丧失了一个获取可免除4 年大学学费的海军
ROTC(后备军官训练队)奖学金的机会。在塞勒姆高中,我们一共有3 个人通过了
海军的考试:我和两位最好的朋友—乔治·瑞安(George Ryan )和迈克·蒂夫南
(Mike Tivnan )。我父亲为我搞到了州议员的推荐信,同时我也通过了一连串的
面试。我的朋友也都通过了考试。乔治免费去了塔夫茨大学,迈克去了哥伦比亚大
学。我希望能够去达特茅斯学院或者哥伦比亚大学,但是我被拒绝了。 
    我始终都不知道个中的缘由。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次拒绝最终成为了一次巨大的机会。在塞勒姆高中,
我是一个为了学业而勤奋学习的好学生,不过并没有人说我是出类拔萃的,所以我
申请了马萨诸塞大学的阿默斯特分校。这是一所州立大学,学费每学期50美元。加
上食宿费用,总共不超过1 000 美元,我就可以得到学位。 
    除了我的一个表兄以外,我是我们家族中第一个上大学的人。我没有家庭的楷
模或者榜样去仿效,只有叔叔比尔·安德鲁在塞勒姆的发电站当工程师。我非常喜
欢“工程师”的头衔,而且发现自己对化学情有独钟,于是就申请了化学工程专业。
    我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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