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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征途-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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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家灭门弄的满城皆知,因为他最忠诚的一批人已经挂掉了,剩下的都是凑热闹的居多。他被装到囚车里游街的时候百姓都鸦雀无声地看着他,没有人出来支持也没有人出来反对他。就在快到城门口的时候,突然一个老太太冲了进来对着囚车上的金轮法王就扔了一个鸡蛋,说道:“千刀万剐的东西,还我姑娘全家!”

这一下把所有人都惊醒了,大家开始随手找顺手的东西往囚车上扔。一个人捡起了地上的一只鞋就要扔上去,另一个人一把拽住他说:“你干什么?把鞋给老子放下!”

“你是谁?那个法王的教徒?”

“不是!”

“那我扔他碍你屁事?”

“你扔不扔他和我没关系,可你拿的鞋是我的。”

“哦,那不好意思了。顺便问一句,你有脚气吗?”

“有。”

……

百姓就是一堆足以干掉一切的干柴,至于燃起的烈火往哪边烧,这就要看风往哪边吹。他被押上了刑场,我对他说道:“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他说道:“当然有。我知道我自己的命运是如此,不怪我而是怪世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到死还执迷不悟,我也文绉绉地问道:“秀木安忍摧杀同类耶?”他听了没有回答。

因为桐油板可以让人血不得出,这样被腰斩的人放在上面可以两三个时辰却断不了气。我对他说:“不是我残忍,而是你邪恶。我让你痛痛快快死对不起死者的家人。”随着“咔嚓”一声,金轮法王被斩成了两段,他的前一段被行刑的人放置在桐油板上。

一直到死我也没看到他体内有金轮飞出,只剩下他在挣扎着呼吸。慢慢的假神棍终于归天了,一切都是骗人的。“呜”的一声,一个老太太哭了起来,我认得她,就是刚才那个第一个向假神棍扔鸡蛋的人。她哭着跪在地上说道:“青天大老爷呀。”

旁边都站着百姓,有的人是在土匪打劫那阵受过苦的,有的也是这次死者的家属。他们都跟着跪下了,后边的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争相往前挤。我赶紧下去把那些人扶起来,好生安慰了一番。我很高兴。自己心目中的大英雄就是可以铲除凶恶的大侠,我虽然不够大侠的级别可是别人却能当着我的面叫一声“青天大老爷”这比吃什么都甜。

一个人对我说:“大人,快回到监斩台吧,犯人还没有死呢。”

我说:“没事,他早晚得死,反正……”我刚要说反正也翻不了身了,眼睛随着一扫,一个恐怖的场景让我的寒毛倒立。旁边的衙役正奇怪我怎么说道半截就停下了,他朝我这边一瞅,之间我使劲揉揉眼睛一直往一个方向死死地盯着。

我对那个人说:“赶紧把县令大人叫来。”

“是,大人。”

一会儿,县令急匆匆的过来了说:“有什么要紧的事情?”

“我突然有些难受,现在金轮法王还喘着气呢,只能你替我一会儿。我得赶紧回去歇会儿。”

“好吧,你去吧。”

我一边往回走一边防备着左右,到了府里我这才算安心。我歇了半天才从震惊和恐惧中缓过神来,因为我刚才在刑场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小孩子用极其仇恨的目光瞪着我,这个小孩子我有过一次接触,当时就是他带着我去的镜湖密林,那个人叫做哑奴。

这件事就不好对虎子说了,毕竟对于镜湖的事情我对他也三缄其口。他也曾向我打听过我那天晚上是怎么逃出来的,我也只能含含糊糊地对他说那天运气好而已。对于独孤这样的人,燕国人看到的永远是他光辉伟岸的一面,我当年做的事情只要一旦被人翻出来,那我得被人撕成碎片。

我仔细回想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我当时信心满满地认为我几乎把所有和凌家有关的人都借刀杀掉了呀。可是哑奴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难道是看错了?不会,我确定那个小孩子就是哑奴。我想着想着冷汗就又冒出来。对了!自从我们三个从镜湖密林那里回来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作为镜湖山庄最为忠实的奴仆,他从事的一定是凌家最机要的事情。偏偏他很长时间没有出现,在那天晚上的大战之中,我忘了把他找出来消灭掉了。

天啊,出来了一个仇家!

第七十六章 冤冤相报(二)

还好我有天威军的三人组,这件事至少可以和他们商量。天威军经过一段时间的整顿,开始慢慢步入正轨,他们可以随意出来的时间越来越少。这次因为急事,我把他们全都叫过来商量这件事到底怎么办。大哥问道:“我感觉他应该没有什么威胁,镜湖都倒了他没有依靠,怎么和你斗。”

白胜说道:“我感觉不是这样,他既然总是为庄主他们家做最机密的事情,为什么那段时间却消失的无影无踪?现在他能够再出现肯定有不可告人的事情。”

大哥接着说道:“我当天威侍卫的时候碰到过他一次,当时他灰头土脸的好像在炼制什么东西。我当时很好奇哪里来的小孩子,特意打听了他一下才知道那人叫哑奴。还是那句话,镜湖都没了,他再想去炼制什么东西也不行了。所以他肯定是没有事干才露面的。”

我挠着头说:“咱们暂且不论他的出现到底是何原因,关键是他如此恶狠狠的看着我,说明他对我有仇恨,我和他又没有怎么接触过他为什么恨我?还不是因为那天晚上的事,我是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的。”

“哦!”他们两个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原来问题在这里。我则无奈地想,合着半天连什么问题都没闹清楚。大树在一旁一直没有说话,我问道:“大树,你想说什么就说。”

大树沉思了半天,说:“你要防止他刺杀你。”

“啊!?哈哈,一个小孩子?就他刺杀我?”我不敢相信大树会这样想。

“他是镜湖家最信任的人,肯定会武功。”

“我接触过他,半点功夫没有。”

“他既然敢出面说明已经做好准备了,万一这段时间去准备了呢?”大树的话把我说懵了。我没有往那方面想,现在看来很有这个可能。

大哥听了大树的话也点点头说道:“有道理,小祖不行就把内甲穿上吧。”

“那我希望他最好别出现。”

“他最好出现。如果他真的来刺杀你,说明他已经知道那件事,杀了他一了百了。”

“让我去杀一个十岁的小孩子,哪下得去手啊。”

大哥叹了口气,说道:“总比你被全燕国人挫骨扬灰了强。”白胜一副同情的表情看着我,而大树则是一副咎由自取的表情。我无奈地对大树说:“我不弄死独孤一城,他早晚得耗死我。这么长时间你还没想通嘛?”

大树说:“想通是想通了,可谁让你对付的独孤大师啊。”

我决定从今天起开始穿内甲以防万一。可是内甲不是这么好穿的,燕国这边的内甲都是皮甲,皮革铠甲的使用年代久远,即使后来出现了金属铠甲,但是由于皮甲轻便、价廉,所以仍被普遍使用。把大块甲皮用皮条缝缀在一起,是一种防护力很强的铠甲。为提高防护能力,用多层皮革连缀而成,这就是合甲。表面涂漆,以增加耐久性。相传甲是蚩尤发明的,是一种用皮革制的皮甲。这虽是神话,但是从中说明了,铠甲最初使用的材料就是皮革。

皮甲比着铁甲是很轻便的,但还是很硬。我主要是怕他晚上出现,所以睡觉也要穿着,晚上躺着喘气翻身很不方便,比着我在天威军的时候穿那个天威一套还麻烦。穿着这内甲睡不着,我晚上也不想老是独自一人呆着,于是就找陈先生教我读书识字。

陈先生见我如此勤奋很是高兴,一直夸我是可造之才,只不过有一点他很不满,因为我进出他的屋子都带着宝剑。他对我说:“既然是来读圣贤书怎么可以总是带着杀人利器。”我也不好意思对他直讲:要不是怕人行刺我,我找你读这破东西干嘛。只好搪塞他说:“这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本,一旦放到不顺手的地方,这心里就发慌。”陈先生也没深究。

这天我正捧着《六韬》听陈先生的讲解,忽然一小撮土落在了书上,我心里说道:“这是扒瓦片呢,还是来了。”不知道自己现在是紧张还是害怕,我等了他这么多日子,可是真正来了我感觉自己压根就没准备好似的。

我装作转身找东西的时候用胳膊肘把宝剑往自己身边挪过来了一点,按照我设想的,他肯定是在扒瓦片找人呢,然后从门窗不定哪个地方对我进行偷袭。烛光因为屋子开了天窗晃动的越来越厉害,我趁转脖子的空当向上偷瞄去,只见离我头不足大概六尺的距离一个明晃晃的东西朝我插来。“我靠。”我心里惨叫道。

我没想到他竟然会轻功,但是没时间去想这个,我马上一侧头,一手拿住桌子上的宝剑就势向旁边翻滚。这都晚了,我感觉锋刃顺着我左肩膀往斜下方划去,幸好我穿着内甲。如果没有这层内甲,我后背得被划出一个超长的口子。我滚在地上还没有起身,随着“阿巴,阿巴”的怒吼,人又杀过来了。

我正好滚到了太师椅的旁边,我左手抓住太师椅的腿抬起来就向后平抡人过去,“噗”的一声刀砍到了太师椅上,我一脚把哑奴踹开,右手拔出宝剑,正身,迎敌。我对陈先生说道:“先生呆着别动,小心误伤了你。”

偏偏“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因为太师椅实在是太重了,我刚才卯足力气一把把太师椅平抡过去,用力过猛现在左胳膊已经抬不起来了。我只好右手拿着裂天剑,开始打量这个“阿巴阿巴”。实在是太让我惊奇了,他竟然会轻功。但是仔细一看我再也乐不起来了,原来他之所以敢从屋顶跳下来,是因为腰上拴了绳子,也就是说他还有一个帮手。

这时屋门轻轻推开了,走进来一个妙龄少女。合身的夜行衣把她玲珑有致的身材显现出来,黑色的衣服衬出了她白皙的皮肤,中等的个头上长着一张俏脸。眼睛放出冷傲的光芒让人感觉看着如此高贵,错落有致的鼻子和小巧的嘴巴把这个女人装扮成了一朵奇异的魅力之花。从小和箐箐在一起,让我感觉这世上的美人就是如此。今天看来,箐箐不过是中等姿色,而这个人是如此的高不可攀。这是天仙和凡人之间的差别吧。

看她一眼就让我怦然心动,当然只有这一眼。我还没有混蛋到只看天仙不要命的地步。她冷冰冰地和我打招呼:“祖大人可好?”

现在我没时间想别的,我问道:“你是谁?”等这句话问出来我才知道自己有多白痴。因为能和哑奴一起行动的人就是用脚丫子想也知道肯定和独孤一城有关系,而当场还有陈先生。这要是一捅破了,如果今天晚上侥幸活下来,然后事情让陈先生嘴一说……上天保佑吧。

“你当然不认得我,按辈分讲你应该是我的师叔。”

“此话怎讲?”

第七十七章 冤冤相报(三)

“怎讲?我的名字叫做凌舞。”天仙说道。我谢谢你没提独孤一城,现在不能再让你多说话了,我挺剑就攻了过去。

“阿巴,阿巴。”哑奴不敢相信我竟然主动攻击,拿着刀迎了上来。通过交手我发现“阿巴阿巴”的用刀力量很大,但是不会技巧。也就是说他只会蛮力,往往他一刀劈下来,只要我闪开哑奴半边身子都露出破绽。他最后凭借着灵巧的身段克服技巧上的不足,但在我眼里根本没用,我却就杀不了他,因为凌舞。

凌舞手上拿着一对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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