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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作品集-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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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子又任由自己的马脱缰了。 
  也许是一种血缘上的召唤,一生纠缠的孽。她分明可以静静地度过余生,忘掉前尘,安分守己。——但,她脱不了身。 
  挣不开,跑不了,忘不掉。 
  这么地纠缠,谁在招引她? 
  抑或是不甘心? 
  芳子乘船回中国去。 
  她穿旗袍,戴墨镜,围着围巾,任凭大风吹摆。 
  到她终于立定在一度的活动中心:天津东兴楼之前,楼已塌了。 
  “东兴楼”三个字的招牌已成破板,一片颓垣败瓦,血污残迹。东山再起已是空谈。 
  猴子初到陌生环境,蹲在她肩上,动也不敢动,只张目四看——如此苍凉的一个废墟! 
  芳子拎起行李箱子上路。 
  即使有阿福相伴,还是孤单的,上哪儿好呢?不若到北平吧。 
  一路地走,突地,有个粗暴的声音把她喝住:“喂!见到皇军要鞠躬的!” 
  芳子背影一颤。 
  她倔强地站转—呀,英雄沦落! 
  徐徐地,徐徐地,拿下墨镜,正视那意气风发的宪兵。他很年青,是新兵,一代新人换旧人。芳子不语,只对峙着。 
  良久。僵局。他非要她鞠躬! 
  芳子终于坚定但辛酸,一字一字地问: 
  “你知道我是谁?” 
  第三章 
  ——“你知道我是谁?”…… 
  坚定但辛酸的声音,在法庭中回荡。 
  芳子的态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没把任何人放在限内——当然,在这时势,她已是一个落网受审讯的汉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限内。 
  她过去峰峰的岁月,一个女子,在两个国家之间,做过的一切,到头来都是“错”! 
  要认“罪”? 
  芳子冷笑一声: 
  “嘿,跟我来往的都是大人物,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法官来审问? 
  真是啼笑皆非。连你们政府首长,甚至蒋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属吗?” 
  法官讪讪地,但所言也属实。 
  她把下颌抬得高高的。 
  向工族挑战? 
  她心底还是非常顽固地,只觉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钱,与生俱来的皇牌。没觉察,时间是弄人的。 
  时间? 
  法官跟她算时间的帐。 
  他出示一大叠相片,一张一张展现在若干眼前。他读出名字:“现在你认认这几个人……”半生经历过的男人,原来那么厚! 
  她打断: 
  “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让我看下去,我一个都不认识!” 
  法官又取过一大叠文件: 
  “这些全是你当安国军总司令时的资料,在此之前,已有为数十名称为你部属的犯人作证,且有明文记载,你曾指挥几千名士兵,虐杀抗日志士,发动几次事变,令我国同胞死伤无数。” 
  芳子转念,忙问: 
  “当时是多少年?” 
  “民国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 
  芳子像听到一个大笑话一般,奸诈地失笑:“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复正五年,等于民国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会算吗?当时,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过是个可爱的少女,如何率领几千名部属在沙场上战斗?怎会卖国?” 
  法官一听,正色严厉地责问: 
  “被告怎可故意小报年龄,企图洗脱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来也四十岁的中年妇人了,干瘦憔悴,皱纹无所遁形,若根据她的说法,无论如何是夸张而难以置信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 
  人人都看透这桩事儿,是她自个地认为巧妙。 
  不过穷途末路的川岛芳子,身陷囹圄.证据确凿,仍要极力抓住一线生机。 
  不放过万分之一的机会。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们把我审讯了一年,我始终顶得住,不肯随便认罪,不倒下来,是因为——你们把我年龄问题弄错了!’”“你提出证据来。”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们快点向我父亲川岛浪速处取我户籍证明文件,要他证明我在九一八事变时,不过十几岁,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现在穷途末路,又受你们冤枉,很为难。 
  ——他千万要记得芳子跟他的关系才好。” 
  芳子一顿,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当证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汉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盘希望寄托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许“时间”可以救亡。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又能在满洲干出什么大事来? 
  川岛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关系”,人非草木,给她一份假证明,证实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问她以罪? 
  芳子从容地,被押回牢房去。 
  北平第一监狱。 
  牢房墙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迹斑斑,茨黯黯的,也夹杂老去的血痕。每个单间高约三米半,天井上开一四方铁窗,墙角开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还有马桶,大小便用。 
  灯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间囚上二三十人等。 
  芳子是个问题人物,她单独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过人,这死在狱中的女犯犯杀害情敌的罪。 
  小洞穴给送来菜汤、玉米面窝头,非常粗糙。芳子接过,喃喃:“想起皇上也在俄国受罪,我这些苦又算什么呢?” 
  她蹲下来,把窝头咬了一口。又冷又硬,粉末簌簌洒下,与昔日繁华相比,简直是天渊之别。从没想过蹲在这儿,吃一些连狗也不搭理的东西。 
  ——但她仍满怀希望地望向铁窗外,她见不到天空。终有一天她会见到。 
  脱离这个嘈吵不堪的地方。 
  嘈吵。 
  什么人也有:汉奸、杀人犯、烟毒犯、盗窃犯、盗墓犯……,这些女人,长得美长得丑,都被划作人间的渣滓吧。关进来了,整日哭喊、吵闹、唱歌、跳舞。呻吟。又脏又臭,连件洗换的衣服也没有。 
  不过苦子觉得自己跟她们不一样。 
  她们是一些卑劣的,没见过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经历过风浪,只在阴沟里鼠窜,干着下作的勾当。 
  她瞧不起她们。 
  针尖那么微小的事儿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时不过是争夺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狱中,仍有她的威望。总是喝住了:“吵什么?小眉小眼!” 
  她发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话,死也不要再回来。 
  不知是谁的广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来》,犯人们都静下来。 
  何日君再来? 
  呜咽如克叫的尖寒。 
  劳子缓缓闭上眼睛,听着这每隔一阵就播放着的歌——也许是牢房中特备的镇痛剂。 
  四下渐渐无声。 
  摆在显赫一时的“男装丽人”面前只有两条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劳子小姐!” 
  她听到有人喊她。 
  张开眼睛一看,呀,是律师来了。劳子大喜过望:“李律师!” 
  他来了,带来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礼物。 
  芳子心情兴奋,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开,行一行,飞快看了一遍,马上又回到开端,从头再看一遍:川岛芳子,即华裔金堂辉,乃肃亲王善者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无子,从芳子六岁起,由王室进至我家,于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为鄙人之养女。…芳子脸上种情渐变。 
  继续看下去:…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认为日本国民之一员。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紧,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户籍证明是这样的? 
  ——并无将出生年份改为大正五年,也不曾说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头,惶惶地里定李律师。不但失望,而且手足无措:“并没有依照我的要求写?——我不是要他写真相,我只要他伪造年龄和国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师满目同情,但他无能为力: 
  “川岛浪速先生曾经与黑龙会来往,本身被监视,一不小心,会被联合国定为战争罪犯。他根本不敢伪造文书。现在寄来的一份,对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经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爱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顽然跌坐,她苦心孤诣,她满腔热切,唯一的希望。 
  这希望破灭了。 
  她好像掉进冰窟窿中,心灰意冷,双手僵硬,捏着文件。一个人,但凡有三寸党的一条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个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缝中进出低吟: 
  “奇怪!一个一生在说谎的人,为什么到老要讲真话?真奇怪!” 
  她萎谢了。凄酸地,手一会,那户籍证明文件,如单薄的生命,一弃如造。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日,午前十一时十五分,法官宣判:“金壁辉,日名川岛芳子,通谋故国,汉奸罪名成立,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没收,处以死刑。” 
  宣判的声调平板。 
  闻判的表情水然。 
  芳子默默无语,她被逐押牢房时,身后有听审群众的鼓掌和欢呼。 
  她默默地走,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觉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无荆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来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远… 
  掌声欢呼微闻,重门深锁,显然而止。 
  忽地怀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绿笼罩着城墙,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樱桃…,拥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楼阁朱栏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丽的北京城。 
  她翻来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过得到明年吗? 
  不可思议。 
  也许自己再也见不着人间任何春天了。她是一只被剪去翅膀的凤蝶,失去翅膀,不但飞不了,而且丑下去。 
  关在第一监狱这些时日,眼窝深陷,上门牙脱落了一只,皮肤因长久不见天日而更加白哲,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显得宽大。强烈地感到,某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向她袭来。但她一天比一天满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还好像见到一个类似宇野骏吉的战犯被押送过去,各人都得到报应。 
  看不真切,稍纵即逝。战犯全卑微地低着头。他? 
  芳子捧着碗,呼略呼嘻地吃着面条,发出诙谐的声音。 
  她跷起腿,歪着坐,人像摊烂泥。 
  吃到最后一口,连汤汁也干掉,大大地打一个饱嗝。 
  肚子填饱了,她便给自己打了一支吗啡针。仰天长叹:“呀”她陶醉在这温饱满足中。个人同国家一样,真正遭到失败了,才真正的无求。 
  牢房中其他的女犯人,得悉她被判死刑后,常为她流泪难过。女人虽爱吵闹,脾气粗暴,而且杀害丈夫案件之多,简直令人吃惊,但她们本性还是善良的吧?——女人之所以坐牢、处决,完全因为男人! 
  “我讨厌男人!”芳子对自己一笑。 
  见到她们在哭,不以为然地: 
  “哭什么?一个人应该笑嘻嘻地过日子。欢乐大家共享,悲哀何必共分?烦死了。” 
  她自傍身的钱包中掏出一大叠金圆券,向狱吏换来一个小小的邮票:“二万五?” 
  “不,’他道,“三万。” 
  也罢,三万元换了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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