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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民国大文人-第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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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到美国后,原由他主编的《宇宙风》改由其弟林憾庐主编,不久林憾庐病死,林语堂没赶回送葬,只是寄回两篇文章,将稿费充作葬仪。

廖翠凤告诉郁达夫,在美国时,一次林语堂捧了本《模范绅士约翰·哈里法克斯》向她求爱;第二次,他忘了,又捧了这本书向她求爱。

在武汉主编《中央日报》时,林语堂曾经就男女问题,以“毛驴”为笔名,与一位署名“小鹿”的作者发生笔战。“小鹿”褒女贬男,“毛驴”正好相反,你来我往,极为激烈。该报的副刊编辑孙伏园为了结束这场笔战,特邀“小鹿”与“毛驴”在河口东宴楼会面,冰心也被邀作陪,彼此相谈甚欢,均同意鸣金收兵。第二天,孙伏园在《中央日报》副刊刊登启事曰:“男女之争,已于鹿驴交欢声中化除矣!”“小鹿”是一位年轻女性,看到启示后大怒,发誓再不为该报撰文,而林却获得意外的胜利,喜气洋洋,颇为自得。

章克标回忆,林语堂也在交际场中逢场作戏,会吃花酒、叫条子,也懂得长三堂子的韵味。他还赏识当时的名妓富春楼老六,为她写过捧场、赞美的文字;他穿着长袍马褂和交际花、名妓到高级跳舞厅婆娑起舞或坐听音乐。但林只是偶然为之,“并非耽溺于‘荷花大乐’(腐化大乐)”。

一次,林语堂在上海认识的交际花来访,廖翠凤出去买菜时,此女居然一跃坐在林的书桌上,向他卖弄风情,林极为尴尬。等廖回家时,此女已经碰了一鼻子灰,颓然而去。

林语堂在莱比锡工业展览会期间,曾遭受女房东的“性骚扰”。这位女房东守寡多年,孤独寂寞,烟不离手,就着咸肉大喝啤酒,几乎没有清醒的时候。她硬拉着林,事无巨细地对林讲述她和情人之间的乐事,说她的情人是媲美歌德的文学天才,还给林看她作的歪诗,实则存心引诱林。一次,林从她的房门口经过,她故意倒在地上,语态暧昧地叫林进去扶她。林语堂吓坏了,赶紧叫廖翠凤代劳,寡妇只好装着刚刚苏醒,自己站了起来。

赵世洵回忆,林语堂亦“好色”。一次南洋大学联欢,临时办事处的几位漂亮女职员都参加了。林多喝了几杯,眼前又是几位美貌的小姐,顿时话就多了起来,惹得一旁的廖翠凤颇为不满,面色不大好看。

林语堂在《八十自述》中自剖为“一捆矛盾”,他说自己喜欢看到交通安全宣传车出车祸撞伤人;曾到北平西郊的西山上一个庙里,去看一个太监的儿子;把自己描写成为一个异教徒,其实在内心却是个基督徒;专心致力于文学,但总认为大学一年级不读科学是一项错误;喜欢用胶泥和滴流的洋蜡做成有颜色的景物和人像,摆在玻璃上,借以消遣自娱;喜爱在雨中散步;对于湖边垂柳浓阴幽僻之处兴感伤怀,但对海洋之美却茫然无所感。

【嗜好】

林语堂嗜烟,据说,广为流传的“饭后一支烟,赛过活神仙”这句话,正是他所言,他把夫人允许他在床上抽烟看成是婚姻美满的标准。

次女林太乙回忆,林语堂进百货商店,如果商店不许他抽烟,林语堂马上说,从此他再不上那家铺子买东西了。

林太乙回忆,每次林语堂写作时,都关着门,等他写完进书房一看,空中弥漫着烟雾,烟缸里的烟灰装得满满的,书桌下面满地都是烟灰和燃过的火柴棒。

林语堂曾经戒过一次烟,但后悔不已,视戒烟为背叛。他说:“我有一次,也很欠思量地戒烟三个星期。但后来终究为良心所驱使而重新登上正当的途径。从此我就立誓不再起叛逆之心。”“只要我的自主力和道德观念一日存在,则我一日不做背叛的尝试。”

林语堂离不开他的烟斗,如果烟斗忘了放在哪里了,他便无法工作,在屋子里乱跑,嘴里说着:“我的烟斗!我的烟斗在哪里?烟斗,烟斗。”找到后,他便得意地大笑。他喜欢用烟斗温热的圆端擦鼻子,用烟嘴部分作为指挥的工具,他还用烟斗敲椅子上的钉子。有时不小心将烟油碰到嘴边,他感觉如同苦汁,在街道的角隅大吐。

林相如回忆,父亲林语堂“整个吸烟斗的过程,从用铁丝清除烟斗里的烟油,把烟草轻轻地装进去,到用打火机点火使它慢慢地燃烧,都有技术”。烟斗烧得好的时候,父亲会偶尔对她说:“你试试看。”

钱穆回忆,抗战时在成都初次与林语堂见面,林就是两指夹着烟卷,一面抽烟,一面谈话,烟卷积灰渐长,林谈话不停,手边附近又没有烟灰缸。钱穆看着,担心若烟灰掉落,将有损主人地上美丽的地毯。林语堂似乎漫不在意,直到烟灰已长及全烟卷十分之七的程度,“却依然像一全烟卷,安安停停地留在语堂的两指间”。后来他与林语堂相交久了才了解,“我行我素”只是林语堂的外相,“但语堂另有他内心之拘谨不放松处”,“语堂之幽默,在我认为,尚不专在其仅抽烟卷之一面,乃更有其烟灰不落之一面”。

林语堂爱喝茶,他说如果不喝茶他就写不出作品。如果泡茶的水不开,他喝一口便不满意地说是“洗碗水”。他要求泡茶的茶壶是专用的,如果茶里有牛奶味,便立即要求换茶壶。

林语堂喜欢散步,他走路很快,每次全家出门,他总是走在最前面。廖翠凤则相反,总是走得很慢。如果廖穿着水貂大衣,林便愿意和太太并肩走,他解释:“如果我不和你走,人家一定要看不起我。现在我同你走,人家会说:‘他的太太有件水貂大衣,他一定很富裕。’”

林语堂喜欢在乡村中散步,也喜欢穿上雨衣在细雨中漫步,或持着烟斗在林中彷徨。他每次散步回来,都要洗一次脚。他认为自己的脚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因为没有人像他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

晚饭后,林语堂总是坐在火炉前,熄了灯,就着火炉中荧荧的柴火,静心地享受着喜欢的音乐。如果遇到喜欢的音乐,林一定听了又听。

林语堂没有酒量,却喜欢看人喝酒划拳,他说:“那一定像抽烟一样,使人能享受片刻的愉快。”每次家庭聚餐,他不仅鼓励别人喝酒,还点名叫晚辈们较量一番。

林语堂对饮食很讲究,晚年住在台湾,他觉得台湾的饮食很对他的胃口。中午吃一碗早上刚从山上砍下的笋尖煮成的鲜汤,或是一碗新鲜的蛤蜊汤,都让他赞不绝口。他喜欢到馆子里吃炒羊肚、汤包。他喜欢吃西瓜,吃得咂唇作响,故意让西瓜汁流到下巴上,说这样吃才过瘾。

【兴趣】

童年时,林语堂惊叹于中医药粉治疗外伤的神奇功效,自己也采了很多不知名的草药,发明了一种草药,并命名为“好四散”。

从小林语堂就热衷于发明创造,梦想当发明家。他知晓了虹吸管原理,就花几个月时间琢磨在自家菜园里搞自流灌溉,准备制造一台抽水机,让井里的水自动流到菜园里;第一次乘轮船,他就盯上轮船的蒸汽机,立定不动,凝神察看,从此对机械着迷;中学时酷爱数学、物理和地理,以至于中文竟不及格。

少年时,林语堂想长大后开一个“辩论”商店,他说:这“不是一个真正的行业。就是说你开一个商店,参加论战的一边,向对方挑战,你称一件白东西为黑,或称一件黑东西为白,这样向人挑战”。

读中学时,林语堂很讨厌查字典,一次,他查“川”,却怎么都查不到,后来发现“川”字在“巛”部。他觉得奇怪,“巛”部只有八个字,为什么“巡”不用“辶”部,“巢”不用“木”部;他又查“西”,发现属于“西”部的只有九个字,其中“要”上面还不是“西”,为什么不属于“女”部……诸如此类,他觉得应该有更简单方便的检字法。到圣约翰大学后,林觉得应该对检字的部首进行分类,比如“宀”容易认,凡“宀”的字都应归这部;又如“秋”字,是归“禾”还是“火”部,要看是“禾”重要还是“火”重要,所以归“禾”部;又如“肉”原来归“月”部,学者都知道,但印刷上已经失去了联系,小学生无从得知,所以不应再归“月”部……根据上述想法,他写了《汉字索引制说明》,在《新青年》上发表,得到了蔡元培与钱玄同的声援。

1936年,林语堂举家赴美后,没有用人,家务都得自己动手。林对擦皮鞋很感兴趣,他站在路上仔细观察擦皮鞋的黑人小童怎样把皮鞋擦得发亮,然后教给孩子们。他先在鞋上抹油,用一条软布噼噼啪啪地擦,手势就和街口小童一样,擦出来的鞋和小童擦的一样光亮,非常得意。林还告诉孩子们,在浴缸里洗澡之后顺手用水抹一下浴缸,便不会留下污垢印子。

20世纪30年代初,林语堂希望能发明一种最精巧、最完美的新式中文打字机,经常翻阅英文版的《机械手册》,有时间就画打字机的结构草图。1932年,他到瑞士参加会议时,顺路到英国找工程师研究中文打字机。几个月后,他口袋里装着仅剩的3毛钱,带着一台不完整的打字机模型回到了上海。1947年,林终于研制出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中文打字机,只有64个键,每分钟能打50多个汉字,与英文打字机一样大小的打字机,取名“明快”。

打字机研究成功后,协助林语堂解决机械方面问题的意大利籍工程师(此人不认识一个中国字)居然寄信给林说,中文打字机是他发明的,如果林不承认,就和林打官司。林语堂目瞪口呆,只能请律师解决此事。

为了这项发明,林语堂耗费了12万美元,几乎“倾家荡产”。由于战争和造价原因,这种中文打字机虽然1948年就取得专利,但一直无法批量生产。

除了打字机,林语堂还绘制了“自来牙刷”手绘草稿、“自动门锁”草图和自动打桥牌机等,并为夫人设计符合人体力学的舒适座椅,在当时可谓相当前卫。

林语堂每写完一部作品,给自己放一两个月的假,也曾到拉斯维加斯去赌一把。他好轮盘赌,但并不着迷,把口袋里的钱输光,他便安心离去,回家继续工作。

林语堂喜欢钓鱼,在美国时,他会乘坐专供钓鱼的轮船,出海钓鱼,每次都满载而归。他说,垂钓归来,把竹篓子交给太太,看她把鱼放进冰箱或是分送给邻居,是一件快活的事。到台湾后,他不再钓鱼,而是在屋前的游泳池里养了一群鱼,从此便常在池旁喂鱼、观鱼。

黎至怡回忆,林语堂喜欢摆弄钓具和人工做的鱼饵,例如假苍蝇,他对制造这种鱼饵的技术佩服不已,有时,也自己给鱼饵改良,用的是廖翠凤的指甲油,给每只假苍蝇都添上笑容。

晚年,林语堂历时5年改良他的“国语罗马字拼音法”,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其中采用的“上下形减字法”,在台湾获得发明专利。

【婚恋】

林语堂的初恋是一个叫“橄榄”的女孩。“橄榄”是山里的女子,其母是林语堂母亲的教女。

在《八十自述》中,林语堂回忆:“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着蝴蝶落在她的头发上,然后轻轻地走开,居然不会把蝴蝶惊走。”

儿时他们常在山间一起玩,林语堂曾用《圣经》上的一句话形容过橄榄赤足的样子:“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

由于林语堂想出国留学,而橄榄要照顾双目失明的祖父,不能离开家乡,所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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