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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角落里-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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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呸!以身相许?我美死你!消失这么久没音儿,情顿饭就解决问题了?谁领你情啊!说!这么久你去哪儿了?”

“少费话!领不领情是你的事,请不请是我的事,快给我起来,我快到你家了,有话一会说,待会儿给我开门。我先挂了啊!”说着,她还真挂掉了电话。

“喂~喂~”举着电话,我无耐的一笑。呵,这妮子,还是那么霸道。

刚才和我通电话的叫段小飞,我们是六年前在抬拳道馆认识的。那时候我们都是黑带,但是她觉得比我历害,就总是有事没事的要和我切磋。我当然也乐意奉陪了,于是,打着打着我们就打出交情来了。

不服输、倔强、自私、唯我独尊。现代独生子女的通病。我本来以为她也一样。可后来的事却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

她是富二代,本来可以过着衣来张口饭来伸手的大小姐生活。可是,一次意外使她认识了她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个人~刑磊,因为他的磊字有三个石,所以我们给他起外好叫石头。

石头这人脾气好,人品好、长的也好。他们一见终情随即坠入爱河。但是,和所有偶像泡沫剧一样,这份爱情却并不被小飞的家人看好,他们自作主张的为她安排了一个所谓门当户对的公子哥。希望她放弃石头。那公子哥儿是小飞父亲合作公司股东的儿子,听说长的也算斯文立朗,而且他也算是个情种,一眼就看上了小飞,并立志非她不娶。可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小飞心里有石头,怎么看那公子哥都不顺眼,管你七十二般凤求凰,她左右就是一个不同意。

小飞的父母气坏了,扬言她要是不同意就别进家门,小飞的倔脾气一来,还真就不回家了。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姜还是老的辣。她父母有的是办法治她,为了逼她回家,他们竟然冻结了她所有的银行卡。

这次小飞更火了,不是搞专政么?好!你们搞你们的,我混我的!

她拿着简历四处应聘,在没有任何工作经验的情况下,竟然在短短三个月内混到了某跨国公司的业务主管。

当然,升的这么快可不是靠什么潜规则,除了把握住机会外,全是凭她自己的实力打拼的。不得不说,她很棒!她是个出类拔萃的女强人。我真为有这样的朋友而骄傲!

这个社会是强者的舞台。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你成功了,你就是强者。可是,世人只看的到只看的到强者的微笑,却看不到他们的汗水。成功背后的辛苦,同样是用任何语言都没法形容的。

在小飞每天驴一样工作的那些日子里,她吃不好,睡不好,为了混出个样子给家人看看,她累的站着都能睡着。看她那么辛苦,做朋友的看着都心疼,我好几次都劝她回去和父母讲和,只要道个歉,她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我还从方方面面替她考虑了一下,怎么想都觉得他们的感情不靠谱!

石头人虽然好,可他是孤儿,没钱没房没存款。是个“三无男”。如果和他在一起,他们以后的日子怕是不乐观。富家女爱上穷小子,听起来是是很浪漫。不过,生活并不是只讲浪漫的,生活需要面包!没有面包,会死的会很快的。

我跟她讲了太多的历害关系,可她脾气太倔了,一股道跑到黑的性子永远也改不了。不管怎样她就是要为原则抗争到底。

用她的话说就是:爱情是纯洁的,如果用物质去做天平来衡量它,那就玷污了它的神圣,她宁愿要一份在两人的拼搏中永不后悔的爱情,也不要那些趋颜复势的虚伪应酬。

好话说尽,她不听我也没办法,虽然口口声声骂她傻,我心里还是挺佩服她的。

必竟这个光怪路离的社会,像她这样能为爱情甘愿放弃物质的人,已经是凤毛翎角了。将心比心,如果把我换成了她,我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能过的好一点,谁会不愿意呢?

“叮~”没等我在往下想,门铃就响了。不用想也知道是小飞。不是说还要五分钟么,怎么这么快啊!

掀开被子,揉了揉头发,我迷迷糊糊的走到门口打开了门。当我看清门口那个人是谁后,我的头顿时一片空白。

一秒钟后,我的大脑终于成功的运转了。可我的第一反映竟是:天啊~是他!他怎么来我家了?天…可…我还顶着头鸟窝!我还穿着哆啦A梦的睡衣!我屋里没叠的被子…我晒在阳台的性感内衣还没收…

几乎是条件反射的,我“砰…”的一声关上了门,然后飞快的…洗脸换衣服叠被子收衣服…

一阵鸡飞狗跳后,我和我的屋子总算能看了。

“嗨…早啊”姜向东可能一直站在门口微笑着,反正我再打开门时,他依然保持着刚刚的笑容。

“嗨~”我难得的红了下脸,早知道他会来我就早点起来了收拾一下了,被他堵了个正着,丢死人了。

“不请我进去坐坐么?”阳光从阳台照在他的侧脸上,很温柔,同时又很刚毅。我这才发现他今天有些不一样。他今天穿了套灰色商物西装,内配白色衬衫。西装合体,衬衫整结。中长发慵懒的散着,他的一只手插在西装裤兜里,一手拿着个黑盒子,就那么随意的垂着。他嘴角略弯,有点优雅,又点笃定甚至还有点丝丝的霸气。

以前见他都是穿艳色的休闲,这是我第一次看他穿西装。不得不说,他穿西装的样子很帅!真的很帅!

怪不得现在流行『制服的诱惑』,看来男人穿着西装,果然也是够拉风的。我先是邪恶的一阵腹诽,然后往旁边侧了侧身:“进来吧”

“原来你喜欢粉色”走进屋里,他四下看了眼。发现我的窗帘沙发套都是这个颜色的后,自言自语的来了一句。发现我床头上的熊后,扬起嘴角走过去“你还喜欢熊啊,我也挺喜欢的”

“呃…”我刚想问你怎么会喜欢熊,眼睛不经意一瞥,看到他就要碰到熊的手时,心瞬时提了起来。

刚才情急之下,我把晒在阳台上没干的几条性感小内内都塞在熊底下了,要是他把熊拿起来我的蕾丝内裤不就…

哦~天那,神啊,上帝啊!不要…不要啊…

第三十章 卡地亚

“不要碰!!!”

“怎么了?”他把手停在半空中,似乎被我突然一声声斯里底的嚎叫吓到了,转过头无辜的问我。

“呃…没…没事”我收了一下脸上夸张的表情,上前两步拽起他不由分说的往沙发那边推:“你一定累了吧,来!快坐这儿歇会儿吧!!”

“哦…”他虽然一脸的不明所以,不过来者是客。主人让他坐,那他就坐吧。所以他什么也没在问,向沙发上坐去。

呼…好险啊!我暗自舒了一口气。幸亏我机灵及时喊住了他,否则,我的私人物品就暴光了。呼…还好还好…

“砰…”还没等我的气顺完,一声闷响就从姜向东所坐下的位置下传来。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吓了一跳。我不解的望向他。

这什么声音?肠胃不好排放尾气了?好像不像。好像是什么包装挤压破裂的声音。他西装后裤袋里装的什么啊,怎么会一坐就绷开呢?

等等!包装?我飞快的瞄了一眼他坐的位置。顿时知道是什么响了。

昨晚我在楼下超市买了包卫生巾,放沙发上没收起来。刚才怕屋里太乱,情急之下顺手就把它塞到沙发垫下面了。我的沙发大概两米长,藏那么小个东西谁都不会注意。可是刚刚,他好巧不巧的正坐在我藏东西的地方了,那东西的包装哪能承受住他的重量…所以…。

混乱,太混乱了!难道我今天注定要在他面前丢一次人么?不过好在他不知道响的是什么,胡乱解释一下,补救还来的及,淡定!一定要淡定啊!

我压下尴尬的神色,扯出一张人畜无害的笑容,刚想编个‘他刚才听错了’或者‘楼下新开了家饭店剪彩’之类的瞎话,就见他的手已经伸到了垫子下面,掏阿掏的,很快就把那个破了包装的‘罪魁祸手’拎了出来~

哦~上帝!这不是真的…

如果我面前有面镜子,我想印在镜子里的肯定是一只拨了皮煮熟了的大虾,红红火火,内外兼烧!

姜向东的情况也不比我好多少。想想看,一个男人西装革履的坐沙发上,手里举着一个破了包装的WSJ,放也不是扔也不是的那种感觉,你们懂的…

一把从他手里的东西抢过来揣进兜里。我本想说点什么打破尴尬,可是平时转的飞快的脑袋今天就像是锈了一样,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大眼瞪小眼的瞪着他。

“呵呵”他极不自然的收回半空中的手“我在公司刚开完会,一会儿去见个客户,路过你这儿,就过来看看你”

“哦…这些天你很忙吧?”为了配合他转移注意力,我随口接了一句。不过距我那次见义勇为已经十多天,这之间我和姜向东只互通过一条短信,我这么问,他会不会想多了?

果然,听我问完,他好像很高兴:“承承很关心我么?

“呃…呵呵”我很想说不是,又觉得这话太伤人了,可让回答说是就更不可能了。我只有干笑了一声算是回答。他也知趣的没有在追问。于是,我们就又一次大眼瞪小眼的相对无言了。

“呵呵…你手里拿的什么啊?”总不能总这么瞪眼睛吧…为了不尴尬,我又一次试图转移注意力。

“你不提我差点望了,这个送你的”说着把盒子递了过来。

“送我?”这盒子包装精美,长方形,入手不太重,是什么呢?我带点好奇的看着他。

“打开看看就知道了,我保证你只一眼就会喜欢的”。

一眼就喜欢?有没有那夸张啊?我经他示意,一层层的打开了包装,当盒子打开的时候。我惊住了。他说的对,的确只看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了。

这不是一块表,它是一个艺术品,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镀黑色表壳高贵大方,同色系表带流畅无暇,墨色表盘墨色指针彰显神秘,只在十二点的地方缀上一颗白色的亮钻。如点睛之笔。巧夺天功,贵气逼人。

整个腕表的外形并没多特别,也没有什么夸张的商标。可就是因为不夸张,才更能体现出她的特点:高贵大气,冷艳沉着。

腕表。它不单单只是一个看时间的工具,它还是一种品味的升华,一种艺术的浓缩,一种个性的彰显!

我不是很挑剔,但是很少有我一眼就喜欢上的东西,不过这次例外,我喜欢它,我太喜欢它了!我恨不得马上将它收到囊中据为己有,再加上十七八道锁,除了我谁都不许碰一下。

只是,我的理智还在,我知道这不是一般的表。我认识这个牌子。

卡地亚!法国名品。此品牌百年前曾以珠宝闻名法国皇室,为贵族们所喜爱。历数变迁,终于在1904年诞生了第一款腕表,从此闻名暇耳。

当然,这些都和我没太大关系,有关系的是它很贵!市面上这个牌子的表随随便便一个普通版也要两三万块!嵌钻的最起码也得超五万,再好一点的甚至百万!

手里这块无论是做功,还是线条都是上上之选,我猜不出它道底值多少银子,我只知道,这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我把表放到盒子里推了回去“这表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似乎早料到我会如此,姜向东脸上的表情不变:“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喜欢收藏名表么?”

我点点头“记得”那是第一次见他,他穿着身脆蓝色的休闲装,领着萨摩耶在雪地上对我微笑,回来的路上我们聊了很多。其中提到过他的特殊嗜好~收藏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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