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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寒资料集-第9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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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秦穆公不误忧虑的对内史廖说:“孤闻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也。今由余贤,寡人之害,将奈之何?”(咱们邻国有强人啊,我都睡不着觉了。)内史廖问明情况后说:“戎王处辟匿,未闻中国之声。君试遗其女乐,以夺其志。”(您别被他吓唬住,绵诸王的无为而治,说得好听,其实是因为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等咱们对其进行先进文化入侵,既送玩物又送美女,他尝到甜头后,就不会听由余的鬼话了。)穆公大喜,于是照办。果然过了不久,由余同志就被沉迷酒色的绵诸王炒了鱿鱼,回家待岗去了。穆公提着礼物去高薪聘请他,“由余遂去降秦”。
秦穆公得到了由余后,“以客礼礼之,问伐戎之形”。公元前623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周天子听说后,派人送金鼓给穆公,实际上承认了秦国在西方的霸权,春秋时期第四位霸主正式诞生了。
不过秦穆公建立的也是短期霸业,因为在他死后,许多高级人才都被野蛮的殉葬(共177人,其中包括大名鼎鼎的车家三良),导致秦国四十年人才积累一夜而空。(“秦穆公广地益国,东服强晋,西霸戎夷,然不为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弃民,收其良臣而从死。且先王崩,尚犹遗德垂法,况夺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不能复东征也。”)再者就地缘政治来说,秦国西面北面是高山荒漠,东面被超级大国晋国封锁(连函谷关都在晋人手里),南面又被另一超级大国楚国所压制,所以已经没有了发展的有利空间。而秦国的第二次兴起,要一直等到战国中期以后,另一位外国高级人才商鞅的到来才能实现。
秦朝的服饰
秦朝的服饰
秦代國祚甚短,只有十五年,除了秦始皇按陰陽五行思想規定的服色外,一般服色仍是沿襲戰國的習慣。秦國本處西陲,向來不如中原的繁文縟節,服裝樣式較簡單,而且開始將古代做為常服的袍,正式穿著。在軍事上,也效法趙武臁醯暮磽P棄周制的上衣下裳之韋弁服,改為上襦下褲便於騎射的形式。
男服服饰
秦始皇在冠服制度上,廢除六冕,只採用一種祭祀禮服。
《後漢書輿服志》載:「秦以戰國即天子位,減去禮學,郊祀之服,皆以袀玄」。因此秦始皇規定的大禮服是上衣下裳同為黑色的祭服,原因是他相信秦代屬水德之故。
始皇廿六年,規定衣色以黑色為最上。又規定,三品以上的官員穿綠袍,一般庶人穿白袍。官員頭戴冠,身穿寬袍大袖,腰配書刀,手執笏板(上朝用的記事工具),耳簪白筆。當時的男子多以袍服為貴,袍服的樣式以大袖收口為多,一般都有花邊。百姓、勞動者或束髮髻,或戴小帽、巾子,身穿交領長衫,窄袖。
女服服飾
秦始皇對於妃嬪服色,是以迎合他個人喜好為主,不過,基本上仍受五行思想的支配。因此秦代妃嬪夏天穿「滭S藂羅衫」、披‘滭S銀泥雲披‘,而配以芙蓉冠、五色花羅裙、五色羅小扇、泥金鞋,以襯托它。
內衣外穿
秦代的袍服是一種有絮棉的夾層內衣,穿著時在袍服的外面要罩一件外衣。這種穿著習慣到了漢代產生了變化,袍服除了作為內衣,很多婦女時興把袍服當外衣穿,令袍服逐步演變為外衣,成為一種十分流行的服飾。
李斯悲剧析源
李斯悲剧析源
安公
李斯,佐秦王灭六国,统一中国,焚书坑儒,明法度,定律令,同文字,可谓秦朝之栋梁,中国历史上叱咤风云之人物。其下场却极其悲惨,不但自己成了秦二世的刀下鬼,而且祸及三族,家人皆遭杀身之祸。这固然是昏君秦二世听从赵高“灭大臣而远骨肉,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所致,然李斯本身也负有摆脱不了的责任。
李斯是楚国人,他年少当郡小吏时,曾见厕中钻屎堆之鼠,遇人则惊恐万状,又见粮仓中食粟之鼠,整天高枕无忧,遂由此想到人的地位高低,叹道:“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这话竟成了他一生的处世哲学。
于是李斯跋涉远道而至秦,屈尊以求进。先当吕不韦的舍人,通过吕不韦,被秦王拜为客卿。
揣摩君王之心,阿其意,顺其志,是李斯仕途腾达的秘诀之一。秦王曾因郑国间秦一事而下逐客令,人皆受撵,唯李斯紧紧抓住秦王欲兼并天下之野心,慷慨陈词:
“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结果,“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卒用其计谋”。李斯因祸得福,从此青云直上。
争取与皇族通婚,则是李斯以血缘关系巩固其地位的另一妙法。“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一“皆”一“悉”,道出了李斯的良苦用心。
秦始皇崩于沙丘,李斯意欲立公子扶苏。赵高问:“君侯自料能孰与蒙恬?功高孰与蒙恬?谋远不失孰与蒙恬?无怨于天下孰与蒙恬?长子旧而信之孰与蒙恬?”斯答:“此五者皆不及蒙恬。”赵高又说:“皇帝二十余子,皆君之所知。长子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即位必用蒙恬为丞相,君侯终不怀通侯之印归乡里,明矣。”在国事与家事的权衡上,李斯终于抛国家前程于不顾,而以个人祸福为念,“乃相与谋,诈为受始皇诏丞相,立子胡亥为太子”。于是“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李斯如不听赵高之言而立得民心有才干的公子扶苏,以他当时的地位、权力,是完全可以办到的,无奈利欲熏心,遂种下亡国害民之祸根,铸成千古大错!
李斯明知二世胡亥是昏君,却奉之为圣主。二世曾对他说:“彼贤人之有天下也,专用天下适己而已矣!”李斯“重爵禄”,竟阿从二世之意,书成附和之文,为虎添翼,纵虎为患。结果,“书奏,二世悦。于是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众者为忠臣”。
赵高借二世威名,指鹿为马,无恶不作,弄得民不聊生,李斯却熟视无睹。而当他发觉赵高串通二世欲加害于他时,才力陈赵高之罪,劝二世除之。无奈“二世已前信赵高”,反把李斯的话告诉赵高。赵高先下手为强,把李斯拘捕入狱,最后“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而夷三族”。
李斯的一生终于以不堪设想的悲剧而告终!
司马迁肯定了李斯辅佐秦王统一中国,“明法度,定律令”、“同文书”,建郡县,促进社会发展之功,然也尖锐批评道:“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醋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
凡事皆以己之利害为准绳,而后国家之急,此乃李斯悲剧之根源所在。正象培根在《论自私》中所说的:“那种只知自爱却不知爱人的人,最终总是没有好结局的。“
《史记》秦二世朝史实窥谜
《史记》秦二世朝史实窥谜
仅就秦王朝历史而言,司马迁的《史记》无疑最具权威性。由于历史本身的极其错综复杂,即使司马迁去秦不远,其掌握材料最多,其记载中自相矛盾之处亦复不少。现试就秦二世一朝之记载失准而前人论述绝少者择述如下:
秦二世诛诸公子大臣究竟是主动倡议还是被动附议
据《秦始皇本纪》:“(二世)乃阴与赵高谋曰:大臣不服,官吏尚强,及诸公子必与我争,为之奈何。”在这种情况下,赵高献计,遍诛大臣诸公子。又据《李斯列传》:“二世燕居,乃召高与谋事,谓曰:夫人生居世间也,譬犹骋六骥过决隙也。吾既已临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以安宗庙,而乐万姓,长有天下,终吾年寿,其道可乎。”于是,赵高提出杀戮主张,二世然其言而予以落实。虽然两处记载中都以赵高之谋为主,但其间二世的角色出入甚大:一为处心积虑欲掀腥风,一为经人提醒陡生杀机。应该说,这两种可能都存在。从二世葬始皇大量宫人从死,封工匠于墓道之中的事情可以看出其残暴,其倡议杀戮不足为怪。但考虑到行为的延续性及性格发展过程,二世经人提醒而为非作歹的可能性更大。如沙丘之谋时,胡亥对由自己代扶苏而立,尚有些许不忍之心,及“已闻扶苏死,既欲释蒙恬”(《蒙恬列传》)。这些或可表明,至少到那时,二世还没有发展到歹毒的程度。扶苏已死,又安葬了始皇,胡亥有松一口气、纵情享乐之想也很自然。应该看到,杀戮诸公子大臣既是巩固政权的需要,也是沙丘阴谋的继续。以阴谋开创的事业,理当为阴谋为后继。赵高作为沙丘之谋的主谋,他在杀戮事件中再次成为主谋,也是理之必然的事。
诛诸公子大臣时,秦二世身在何处
《秦始皇本纪》载,二世元年春,二世东巡,四月还至咸阳,杀戮之事便在此期间发生。同本纪,赵高为二世计曰:“……今上出,不因此时案郡县守尉有罪者诛之,上以振威天下,下以除去上生平所不可者。今时不师文而决于武力,愿陛下遂从时毋疑,即群臣不及谋。”这些记载至少表明了两种可能:一为二世东巡时授意郡守诛大臣公子,二为二世东行前将杀戮付诸实施。从字面上看,赵高和二世的本意是想趁自己离开咸阳期间,将潜在的政治隐患除掉。从理论上说,这个计划的真实含义是要二世不在犯罪现场,一切罪名不妨推给郡县守尉。但据《李斯列传》载,公子高自请为始皇殉葬;《蒙恬列传》载,子婴进谏不诛蒙氏(此事甚至提示事件发生在三十七年九月)、二世遣使诛蒙氏兄弟,均表明二世当时身在咸阳朝廷,否则无法处理这些事情。承前一条问题,杀戮主张的提出从步调上来看,应紧接于二世即位之后、东巡之前。很难设想,二世及赵高有如此之大的担心,事又涉及如此之多的大臣公子,他们能放心东巡,而期盼郡县守尉将这些棘手问题处理妥贴。除非二世留有圣旨,而这样一来,他在场与否又没有分别,也就没有必要提什么时机问题了(赵高语)。综合观之,诛大臣公子时,秦二世应该身在咸阳朝廷,此或为东巡之前的事情。
二世大兴杀戮时,子婴、蒙毅对二世的称谓可疑
考之《秦始皇本纪》,《李斯列传》,二世即位初即自称“朕”,赵高称其为“上”或“陛下”公子高称其为“上”。而《蒙恬列传》载子婴谏二世不诛蒙氏,言称二世为“主”;蒙毅自辨词称二世为太子;蒙恬自辨词称二世为“陛下”;二世责蒙毅言亦自称“朕”。《蒙恬列传》涉及到的称谓均为口语对话,或许司马迁为了记载之生动而以口语体的历史记录。然称谓一道,事关名份,不该有如此悬殊差别。如二世名份已定,称“主”已见不伦,称“太子”更是大谬。是否因为事发时,二世的名份还未最终确定,事涉杀戮时间问题,这种称谓歧象值得深究。如果二世名份确实未定,这次杀戮的开始时间甚至可以推前到秦始皇下葬之前。
二世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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