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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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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说,阿衫,只要你还要我这个哥哥。我便永远是。虽然不是个好哥哥。

子三说,你是程子三最好的哥哥。如果不是你,我都没命了。我们骑自行车好不好,你还载我。

KING说,好。

子三对看守高圆的人要一辆自行车,却是阿耶送来的,对着KING耳语几句。子三坐上去笑容兮兮。

KING说,我推你。可以边走边聊。

子三知是林对KING说了她怀孕的事。扫兴的收了笑容,对KING道,不用这么紧张的。

KING笑道,那好,你要抱紧我。

子三便抱紧他,KING骑着很慢,子三伏在他背上,想起坐着神洲七号伏在惟背上时,可以安心的睡着。以及第一次要惟背她时,惟说,你从来不要我背你。她便嘻笑着弄乱惟的头发:伏在一个人的背上,是感情的交付和重量的交付。这交付若很完全,自己便落得轻若云丝……

子三又自唤了声,哥。

KING回头看她,她脸色苍白。便停了车。扶着她往回走。

两人便坐在桃花源喝茶。子三笑着说,你的吉它弹得真好,歌也唱得好,收入不浅吧。

KING问,你听不听。

子三便带KING到高圆的客厅,整整一面竹壁的乐器悬着,下方还立有一大竹柜。KING眼前一亮,选了吉它,自顾试音。最后选定一把古木沉色吉它。

两人在桃花源席地而坐,子三说,哥,我点。

KING笑一下。子三点了首,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然后直直看着吉它。

KING的动作很潇洒,手指修长。碰到琴弦之时便物我两忘。歌声青脆暗沉。

望着广场的时针你还在我的怀里躲风不习惯言不由衷沉默如何能让你都懂此刻与你相拥也算有始有终祝福有许多种心痛却尽在不言中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再痛也不说苦爱不用抱歉来弥补至少我能成全你的追逐请记得要比我幸福才值得我对自己残酷我默默的倒数最后才把你看清楚看你眼里的我好模糊慢慢被放逐放心去追逐你的幸福别管我愿不愿孤不孤独都别在乎……

子三亦自顾出神,恍惚惟还在自己身边,弹得吉它,认真到世界上只有他一人的姿态。而她,是惟身边最认真的听众。坐在惟旁边,听着他最独特的声音,便自想像得出惟全身心投入的认真。然后相信,自己是最崇拜他的那个人。

闹街上熙熙攘攘,亦与她和惟无关了。惟沉醉在自己的歌声中,她,沉醉在他的沉醉中……

KING一曲唱完,子三浅浅的笑,她的绵思总可以随浅随断了。

KING抚着吉它说,完美的吉它。

子三说,可惜总没有人弹它。

KING说,我弹给你听。

子三说,嗯。我们真是有缘,在街上都可以遇到。

KING说,我下了课便去街边弹吉它。不变的消遣。

子三便笑着说,二十三岁了,还在读书,真是命苦。

KING也笑,说,改天带你去我们学校看看。

两人一直开心的聊着,子三决口不提过去和程家。仿佛自己和程家是无关的了。KING便也不说。因他和程家实际上也无多少关联了。

从高园回到莫城,是林叫人来接的。并说预备了酒菜请KING留下吃晚饭。小漪和阿来亦放学了,子三让他们叫KING舅舅。

菜色颇为丰盛,几人相聊甚欢。林和阿东很是热情。穆东南亦出来陪客。

饭后,林和阿东随意请KING小坐。

闲聊几句,免不了要聊到子三身上。

林笑道,我们以前还在舞会上见过。KING的名字被六千多人呼唤着。

KING笑道,就因为那次舞会,我那篇《紫衫》还阴差阳错的到了你手里。

林亦笑着,说,小说很迷人,感情很细腻。

KING说,模仿了阿衫的文笔。

此时他也听林说落月的书便是子三所代写,虽知她深爱看书善弄文墨,便怎么也想不到初中毕业能有如此成就。原以为远在天边的人实际上就在身边,顺着文字的轨迹可觑见她。只是,自己没有发觉。他总这样,后知后觉。

林问,她十三岁文笔就如此?

林没有说如此破碎。KING展现模糊的迷人的笑容继续说,阿衫成绩很差,很是自闭。几乎不怎么和人说话。宁愿把心事交付给薄纸,这样她觉得安全。只是从来不让人看见。

她十三岁离开程家,我很内疚。常去她经常呆的苦莲树边……

林和阿东正听得入迷,尤其听到苦莲树三个字。KING却不讲了。说,很晚了,改天聊。

林说,我送你。

林派了车送KING,邀他经常来陪子三。子三把古木吉它送给KING,说,赔给他今天丢下的。KING接下,说,随时来听。

晚上,子三正看书,林说,你不问我。

子三笑了,说,我哥帅不帅。

林搂着她的腰,说,叫他KING。或者程诺。

子三笑得不怀好意,说,哥吃醋了。

林使劲挠她,边说,不准再牵他的手。

子三痒得不得了,止不住笑,呵呵的说,哥,小三只牵哥一个人的手。只叫哥一个人……放开我……

林不放开反抱紧她,下巴抵在她肩窝里,侧身吮吻她的颈。子三缩着身体往林怀里靠,吟念着,好痒。

林辗转着,无限温柔的蹂躏她。

林的满腔不舍,在再次见到KING时更为深刻。

是在莫城,林和阿东邀KING陪陪子三。子三一天到晚的无事,常常只是去高圆游走。然后回莫城。偶尔逼自己看书,又总要想起自己写书时,惟一日三餐送饭来给她吃,亲自做她爱吃的鱼。冷眼看她狼吞虎咽的全部吃完。或要对着认真工作的林画画。却更怕触景伤情。更不敢去的便是刀房,虽不能在刀房再跳醉殇舞,那副《微光》已然安置在心底,只是,那行迹。一如不容触见的深渊。她又不愿出门,呆在莫城便不得不想起天儿来。

正逢,旧时人事残音,几消重叠,如何堪吟!时年今日重门,梦断红尘,何往何从!

KING来陪子三时,便带她去大学城。子三知他从小读书便是一个混字。打趣道,到底是降了多少级了。

KING只笑不语。

子三因自己小时好歹比他成绩好那么一点,越是得意,调皮的说,KING到现在不会刚考上大学吧。

KING惊讶道,你怎么知道的。哦,说吧,偷偷注意我多久了。

子三白一眼他,苦苦叹一声。笑道,真是叫人担忧的孩子。

正说着,只见迎面的学生一个个以猜度甚至不良的目光盯着子三,目光转到子三旁边的KING,又笑意横生十分崇拜。尊敬有礼的叫KING程老师好。

KING略略点头回应,子三又气又羞,红了脸。还是不敢相信。问,你是老师。

KING迷人的笑,说,虽然不是我愿意的,勉强先玩玩。

子三道,怎么可能,这个世界真是不公平。强盗摇身一变居然教书育人。

KING道,是啊,考试一门都不能及格的小丫头居然能写书。虽然写得不怎样。

子三嘟着唇,十分不满,说,谁说的,落月的粉丝比她的钱都多。

KING笑道,也奇怪,像落月那种影视圈的名人会借一个黄毛丫头的笔。

子三知他是好奇自己十三岁离开后怎样生活。说,是啊,她那么清高。怎么会找我。

子三坐在长椅上,坐落于校园青郁的气息里。KING也坐下。说,我的学生跟你现在的年纪都一样。

子三笑起来,说,阿弥陀佛,善哉善哉。真主饶了我了。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学校和囚牢有什么区别。

KING被她逗笑了,子三说,老实交待,你有没有误人子弟。催毁了多少朵未来的花儿了。

KING想了一下,说,数不过来。

两人大笑起来,一直说笑。只是,KING不敢直视子三的眼睛,那个不容碰触的伤口。比起当年更为寂灭和破碎。

然而,子三被一片欢呼声吸引,KING默然。他记忆里的子三是躲在薄壳里的蜗牛,不会对人群感兴趣。子三却顺势望过去,是稚嫩极了的大学生在玩同样稚嫩的游戏。台上的主持人丢礼品下来,台下的众人一齐抢着去接。这种小互动主要是为了活跃气氛,以小小的诱饵煽动群众激情。那边热闹到沸腾,点亮了子三的目光。

KING说,去看看。

两人便走近,远远的站着看年轻的学生为了得到一本书几乎挤破了头。好不容易抢到手的一个学生却奈不住众人轰拥而上,几人叫着闹着抢着竟把书撕成两半,子三边笑边看。倜侃说,希望主持人不会拿落月的书出来。她该气得吹胡子了。

正说着,主持人拿出一对布娃娃,狗熊模样。可憨可爱极了。子三一下子收住了笑容,僵硬着身体,目光呆滞的停留在布娃娃上,落寞而神往。

KING以为她身体不舒服,问,怎么了。

子三一瞬间转换神态,跳着闹着让KING去夺下来,那模样俨然一个天真的小女孩。

KING玩笑道,好啊,你求我。

子三又是恍惚,惟带她去烈士公园玩枪打气球时,她吵着说要那个狗熊,惟亦是如此说,戏谑的神情,醉人的目光。她便自然而然的对惟撒娇,挽着惟的手仰头甜甜的一声一声唤他哥,崇拜极了的目光。惟姿态作尽满意才罢。KING见子三异样,自然一笑,说,真是小气。然后飞快的跑去人群中抢狗熊布娃娃。

子三还在愰神,KING已经拿着布娃娃送到她面前。子三抬头见他得意的神色藏而不露,不怀好意的戏弄道,走吧。我们接着逛。

KING拿着一对狗熊不知所措,子三一路贼笑着在他身边笑笑闹闹的走,只是不抬头。听着KING抱着对狗熊惹来的议论纷纷。泪水几乎要打湿心了,只是这透心的寒楚中浸透着重温的甜蜜。让她神痴心醉。

恍惚,还在惟身边,跟着他走。

两人回到莫城时,下了车,KING依旧留下吃晚饭。

饭后,KING问及子三十三岁后的生活。林告诉他他所知道的。林知道的全是代言所告诉他的,然而,当时面对代言时,子三已有立场。

代言身为出版社终极BOSS。并不尽心。他对管理亦不善长,只深爱文字。《重柠》是子三的第一本书。作者,安柠。由代言出版社出版。代言找到安柠。并查出《重柠》并非安柠亲笔。代言被子三的文字吸引。但子三已经可以选择。她只选择隐在文字里,演译幕后的角色。

代言加默调不重离跟子三聊天,以让她代笔为由。他唤她,默离。并不说明他的身份。

两人聊过一夜之后,子三把代言拉到黑名单。

代言却迷惑了,想让她得到公平待遇。以BOSS的网名重新加默调不重离。直接告诉她,他是代言出版社的老板。

默离回,哦。

BOSS,你应该得到公平待遇。安柠再不会接收你的小说了。

默离,我可以给别人。

BOSS,你的文字不必如此廉价,也不该如此。

默离,我给宁柠她想要的名或利。她给我与世无争的生活。我认为很公平,很好。

但是你破坏了。

BOSS,能见一面吗。

默离,默调不重离从不见人……

如此,代言收了子三的小说,给了落月。

那时的子三已经十六岁。自己的生活都像是小说,创作几乎随手就来,一天二万字丝毫不费力,从不修改,不写提纲,亦不再看。只是文笔上亦有保留。因她要维持所需的状态。

给落月写小说时,被迫着尽了全力。因落月的要求过高,子三的文字必须要达到她身份的高度才可通过。大概,这便是代言的初衷。子三想到此时,亦不得不继续了。

KING听完,心下难过,子三退守到与世隔绝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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