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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艳殇(双性生子)-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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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他就是个顽固不化的“老东西”。

“钺之,我知道你对我有意见,可这不单单是我的事,而是关乎整个沈家的未来,我希望你能留下来,虽然现在老帅腹背受敌,但我们还是挫败了郭松龄,以后东北会更加稳定的,我们沈家在这里扎根也能兴旺起来。”他是老帅的拥护者,但对于少帅也是很恭敬的,因为等老帅年纪大了自然是要让位给少帅的,只不过现在少帅年纪尚青还不能独揽大局,老帅总叮嘱心腹要好好的辅佐,带领少帅。

他沈慕函平时做人很谦卑,低调,遇事不抢功,所以才能平平安安的把脑袋保住,但却因此而屡屡被其他人算计,凡事危险的事都一脚踢给他,到最后连大儿子也搭了进去,他真的开始怀疑当初的选择,或许早就应该跟着岳父去经商,打什么仗,参什么军呢?但事已至此,他骑虎难下,即便他要告老还乡老帅也不会答应的,更何况他戎马半生为的是啥,不就是要早些熬出头么?中途放弃,有违他做人的原则。

沈钺之苦涩的笑了,随后就面对这父亲说道:“在您眼里根本就瞧不起任何人,先不拿我们梨园行的来说,您觉得无论是经商的还是文人,医生,都比不过军人,手里有枪最了不起,谁都不敢惹!”

沈慕函舒了口气:“这是当然的,就算你到了北京,他们也都因为你是我的儿子所以才不敢惹你,你不是也因此受益了么?”看来钺之很难同意他的安排,实在不行就强迫儿子,他现在根本就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他虽然有几个亲信,但在这乱世也都是人心隔肚皮,郭松龄的事既给了老帅教训,也给他敲响了警钟,所以他必须把钺之弄到身边拉来。当然如果死活儿子都不答应,他也不勉强了,但至少要把钺之的婚事办了,让沈家能早些抱上孙子。

“您说的没错,我确实曾经向别人亮出过您的名号,这点我承认。”他说完就端起茶碗喝了口茶,刚才他情绪激动了,现在必须冷静一下,如此无理的和父亲说话确实是大不孝了。

沈慕函觉着再这么谈下去又会和儿子吵架,说不定还会控制不住的动手,他可再不能这么干了,他必须学着克制,于是他放下茶碗平静的说:“你考虑一下吧,但相亲的事不能再拖了,你都二十五岁了,早就应该成家立业了,这次回来再怎么说也要把媳妇娶了。”

“哦,我知道了。”沈钺之虽然心里不情愿,但也只好答应了,对这场危机,他最不能推卸的就是结婚生子的责任,要是他推脱,就连瘫在床上的大哥也不会答应的。

望着小儿子钺之走出书房的大门,沈慕函才算是松了口气,看来儿子是答应要结婚了,至于参军的事还是留到后面慢慢商量吧,毕竟京剧才是钺之喜欢的东西,他虽然看不起梨园行当,但也应该尊重儿子的选择,更何况他自己也是个戏迷,否则就不可能认识仙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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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重要通知从9号,10号停更两天,如周四收藏已够500,周四入V入V第一天连更三章(每章节5000字)入V后恢复日更。

38初到广州诸多不适

在路上颠簸了好几天之后;佟福来和母亲,以及赵耀辰来到了繁华热闹且富庶的广州。

福来觉着这里的空气很湿润,虽然现在是一月底;但这儿就像是北平的春秋天一般;气温不高不低;很舒服,穿个毛衣和外套足以御寒,只是他对当地的粤语极为不适应,压根听不懂。

而且广州给他的感觉是时髦,洋气,大街上的很多年轻男子都会着西装;这大概就是他们的便服,只是有时候却偶然会发现他们脚下蹬的不是西洋皮鞋;而是中国布鞋罢了,还有为数不少的人上衣着西服,□却着中式的腊肠裤,这种中不中洋不洋的打扮看起来有些不伦不类。虽然广州的气温不低,但年轻人们都喜欢戴围巾,各色围巾充斥着大街小巷,无时无刻不向福来提醒着他来到了南国的大城市广州。

赵耀辰给他们安排的临时住处就在沙面岛附近的公寓内,这里住的多是外国人,很少有中国人在附近出没。沙面岛四面环水,绿树成荫,环境优雅,倒是很适合佟老太太修养。

这套公寓是西式风格的,刚好有三个独立的房间,而且还有外国人最习惯使用的卫生间,而非恭桶,痰盂,安装了白色的陶瓷马桶,只不过尚不能自动冲水,而需打水来冲洗,浴室甚至还有洗澡的浴缸,当然水还是要自己烧的,公寓每天都有老妈子过来打扫两次,不需烦劳佟春燕动手。

不过这样的环境对于佟福来来讲却已是帝王般的待遇了,但只稍作休息了三天,第二天赵耀辰就带着福来上街去了,到吉祥路去逛百货店,服装店,佟先生特意叮嘱了要给福来买些新衣服,得让儿子从车夫变成体面的佟家二少爷。

自始至终赵耀辰都扮演着跟班的角色,抢着提东西,但拿主意的也是他,因为福来好像并不具备足够的审美观,挑的衣服都透着一股市井贫民的土气,这也怪不得二少爷,人家根本连学堂都没上过,哪里会有审美意识?

在洋服店里换了一身灰色呢子西服,搭配浅黄色的领带,手腕上还戴着一只瑞士的银色手表,脚上穿着黑皮鞋的福来看起来就像另一个人似的,刚理过的头发上带着香香的发蜡,但从不用发蜡的福来却觉得特别别扭,总是想去挠头发,但又怕破坏了新做的发型。

他站在镜子前,拉了拉领带,很为难的皱着眉头,他总觉着这种衣服不适合自己,可赵先生说了,有时候去参加一些特殊的聚会是很需要的,有钱人必须注重仪表仪容,就算他心里一万个不乐意也要学着适应。

“不错,广州的千金小姐一定有不少愿意嫁给您的。”赵耀辰望着眼前的男子露出了笑容,佟先生年轻的时候就是个玉树临风的俊美男子,荣飞少爷也生得俊朗潇洒,而二少爷虽然经历过多年艰难生活的磨砺,但毕竟是佟家的骨血,五官比大少爷更加精致,秀气,尤其是那双像姑娘一样的杏眼,只要细细打量就很难从对方的眼瞳中□,二少爷给人的第一印象并不是很出众的,但只要仔细端详就越发觉着漂亮,让人过目难忘。

福来“呵呵”一笑,扭过脸说道:“怎么可能,千金小姐都喜欢留过洋,有知识的富家少爷,我连一天学堂都没念过,配不上她们的。”

“话不能这么说,很多有作为的人都没念过书,更何况佟先生不是叫我来帮您补习文化么,咱们有半年时间呢。”他说完便看了看手表,也差不多该到回去的时间了,老太太等着他们吃饭呢,明天一早佟先生就会过来带二少爷到佟家见夫人和大少爷,二小姐。但他也为福来担心,因为二小姐和大少爷都是很有心机的人,二少爷憨厚浑朴恐怕会被他们排挤,因此佟先生特意叮嘱了一番,要在身后给二少爷出谋划策,有情况随时告知。

福来听到他这么说,忽然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或许听从父亲的安排也不错,要是有了文化日后就算不拉车,也能有个谋生的本事,他一定要刻苦些,多学有用的知识。

“赵大哥,咱们差不多该回去了,我娘说今晚做了莲藕排骨汤和叉烧肉,她说要犒劳您,多谢您这几日的照顾。”佟福来的肚子已经饿了,娘的手艺这么好一定能让赵大哥胃口大开的,在北京的时候沈老板就对她的厨艺赞不绝口,还说娘绝对有做餐馆大厨的水准。

“好,走吧。”说完耀辰就提着两大包衣服和福来走出了洋装店,来到了繁华热闹的吉祥路。

这里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与北平有所不同的是,广州有更多的外来人士,甚至是外籍人士,除了粤语之外,还能听到熟悉的北方口音和其他省份的各色乡音,但居住在广州的人无论是神情还是精神状态都要比传统甚至是有些闭塞的北京人活跃,生动得多了,人们更乐意享受生活,抽出时间娱乐放松,而并不乐意过多的关心政事。

在大街上,佟福来却发现,好像周围的人都在打量自己,莫非他脸上有什么东西?看自己的不乏很多年轻女子,有些大胆开朗的还朝他别有心思的含情微笑。

赵耀辰叫了辆洋车,就带着二少爷上了车,随后便笑着说:“人靠衣服马靠鞍,只要换身行头您就成了上等人,人们看您的眼光就变了,少爷您要适应新生活,学会做有身份的人,这本来就是您应得的。”这几日的相处让他更加了解了福来和佟老太太,老太太含辛茹苦的养活二少爷,过着贫寒艰难的日子,如今也该是他们享福的时候了,其实就这件事上来说他还是有些埋怨佟参谋长的,但二十年前,佟先生不过就三十而已,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大概也有不得以的苦衷吧?总之评论他人的是非是不好的,更何况佟先生还是他的恩师。

车上的福来目光却在注意给他们拉车的中年车夫,看到对方戴着瓜皮帽,呼哧带喘跑在前面的样子,他就不由得想起以前在北京拉洋车的生活来。他们两个大老爷们分量不轻,他完全能体会车夫辛苦异常的感受,特别想下来再雇一辆车。

“赵先生,能不能让我再雇个车?”这里离他们住的地方不算太近,他不忍心看着洋车夫受这么大的累。

耀辰望着他憨厚的神情,反倒不好意思起来,连忙说:“当然可以了。。。。。。车夫麻烦您靠边停一下。”他连忙说道,等车夫在石桥上靠边停下他就自己下了车,招呼了后面的一辆空车坐了上去,两人这么一前一后的跑在路上,约摸半小时后就回到了公寓。

佟春燕一看到他们进门,就笑脸相迎:“赶快洗手吃饭吧,我和徐阿姨学着煲汤,也不知道好不。”她已经和打扫的老妈子熟识了,徐阿姨每天都来和她聊天,主要是这位大妹子是山东人,她们讲起话来没有隔阂,互相都能听得明白,也有可聊的话题。

赵耀辰把买来的东西放好,才说道:“麻烦您受累了,我本想找个老妈子来做饭的,可又怕您吃不习惯,北方人会觉得粤菜偏甜又油腻,所以还是自己做着吃顺口。”

福来脱下新买的黑色羊毛大衣,去卫生间里洗手,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他都觉着陌生,就好像穿了套蹩脚行头的丑角似的,但这就是爹娘要他变成的样子,他作为人子必须尽孝,不能干有违父母意愿的事儿。

当他擦干手的时候,忽然想起了远在奉天的沈钺之,不知道对方的家人怎么样了,也差不多是时候该给沈老板写信了,虽然人家不会及时回复,但只要回到北京就会给自己回信的,而且他们的公寓里装了电话,联系起来很方便的,想到这儿他的脸上就浮现了笑容

与此同时,在惠爱路的一幢红色小洋楼内,佟家却陷入了一场风波之中,风波的男主角便是佟先生佟孝成。

一家人都坐在客厅里等着佟先生说话,长子佟荣飞刚从银行下班,还没来得及喝口水就被妹妹晓鸾拽到了走廊里,还神神秘秘的说:“哥,快过去,爸爸有话要跟我们说。”

佟荣飞身材高挑,皮肤偏白,儒雅俊美,虽说是单眼皮,但看起来却另有一番魅力,在广州也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他总爱梳偏分,每天出门都会用头油或发蜡细心的维护发型,并且一年到头都穿西服,对于长衫和短褂可是丝毫都爱不起来的。

因为人家可是从英国留学回来的学士,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其实他不太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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