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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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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用钥匙开门走进去才发现根本不用了,因为这地方整洁如新,想必季非墨着急着让她搬过来,所以提前让人把这地方给清扫了吧。

她的行李并不多,就是几身换洗的衣服,因为她不确定自己会在这里住多久,运气好的话,也许一个月都不用就行了。

还没有把衣服挂好,手机响了,她很自然的拿起手机,刚按下接听键,季非墨略带磁性的声音低沉的传来:“赶紧下楼来,我们出去吃饭!”

她一边给衣柜里挂衣服一边苦笑,看来她这附加的三个条件还是多少有些作用的,相比于第一次给他做情妇时他把她扔在这里不理不睬,这一次,他倒是积极多了。

季非墨坐在车里抽第二根烟的时候,顾晓苏才背了个包慢悠悠的过来拉开车门上车,他非常不爽的嘀咕了句:“你现在好像是越来越大牌了。”

“现在不大牌那我等到什么时候大牌?”晓苏毫不留情的反驳回去:“等到我们合约期满吗?还是等到你和顾明珠结婚后?”

季非墨当然没有回答她的问话,只是一脚踩下油门,车猛的一下飞了出去,好在晓苏已经习惯了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所以在上车时早有准备系好了安全带。

“想吃什么?”季非墨把车开出一段路后才侧脸过来看她,却见她整个人侧脸看着车窗外发呆,眉头不由得又皱了一下。

“随便,”晓苏淡淡的应了句,见他眉头一皱,接着又补充了句:“我这人对食物不挑剔。”

季非墨不再啃声了,她这倒是实话,她的确是什么都能吃,而且吃得还很多的,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节食,所以他那时才给她起了个外号叫猪八戒。

“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不管有多少风雨/我都会依然陪着你。。。。。。”

安静的空间突兀的响起这口水歌,把晓苏给明显的惊了一跳,当她侧脸过来,看见季非墨已经拿起手机准备接电话时才明白原来是他的手机来电铃声。

季非墨讲电话的声音很低,不过即使再低,她和他之间的距离也就是一个在驾驶室一个在副驾驶里而已,所以她依然听见他在说:“嗯,我今晚加班呢,就不过来了,你要乖乖的,记得把中药喝了,那是帮你调理身子的。。。。。。”

晓苏把头扭向旁边的窗户,盯着外边慢慢晃过的景物,季非墨因为接电话的缘故车速很慢,旁边的景物就越来越清晰。

她不禁想到刚才季非墨手机的铃声,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她苦笑了一下,或许这就是郑明珠对季非墨的感情吧,老鼠爱大米!

而她呢?现在的她,对季非墨又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呢?

如果,非要用是一首口水歌来形容的话,估计还是要用刚才那个曲子,只不过歌词可能要改成:我恨你,恨着你,就像老鼠恨大猫。。。。。。

季非墨是什么时候讲完电话的她不知道,因为她原本就没有偷听别人隐私的习惯,何况季非墨和郑明珠俩人的情话讲得那么腻,听着都起鸡皮疙瘩。

季非墨的车驶出市中心就开始左转弯又倒拐,在穿过了无数条大街小巷后,终于在一家毫不起眼的土菜馆门口停了下来。

“这家土菜馆还不错,”季非墨一边推开车门下车一边淡淡的说:“尤其是这里的鱼和别的地方不一样,这里的鱼是万绿湖里真正的野生鱼,我来吃过几次,比那些五星级酒店的鱼都还要好吃。”

晓苏没有啃声,只是跟在他身后朝这家土菜馆走去。

土菜馆外边看实在是不怎么样,因为和普通的小餐馆没什么区别,不过里面的装修还算可以,方桌子长凳子,全都是漆黑油亮木条做的,虽然知道这些都是人为,但是看上去的确有几分农家的范儿,猛地走进来,还真有种走进乡下农家小院的感觉。

季非墨显然是这里的熟客了,老板看见他即刻迎了上来,非常熟络的和他打招呼,然后又看了看晓苏,微笑着说:“以前没见你带女的来过,这还是第一次,这个,与众不同?”

“我女人!”季非墨说话间已经拿起了菜谱,说这话时并没有看顾晓苏一眼,声音里也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来。

“哦,怪不得呢,”老板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接着又迅速的拍马屁道:“你女人长得真不错,即使脂粉不施,依然是清纯佳人!”

顾晓苏听了这样的话身上即刻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于是讪讪的笑了一声接口道:“我可不是什么清纯佳人,我只不过是季总的青春情人。”

老板听了晓苏这话明显的一愣,却不知道该怎么把话接下去了,好在季非墨已经在喊点餐了,于是老板迅速的拿了纸和笔写菜名,这才化解了一时的尴尬。

季非墨随口点着菜,完全没有征询晓苏的意思,四菜一汤点完,等老板走了,他才似笑非笑的看着顾晓苏,意味深长的问了句:“听你刚才的话貌似怨气很重,青春情人,是不是觉得我们时间太短了,要不,我们把协议改一下,一年改成一生?”

“做梦,”晓苏冷冷的瞪了他一眼,随即双手捧着个土茶杯喝水,不想就这个问题和季非墨机械讨论下去。

季非墨听她说‘做梦’两个字眉头本能的皱了一下,正欲开口,却听见单调的铃声响了,而坐在他对面的顾晓苏已经放下手里的杯子去拉她的挎包拉链。

晓苏拿起手机看了一下,是德国打过来的,再看了眼对面的季非墨,随即想都没有想,即刻掐断,接着,关机,一连串动作衔接得如行云流水一般。

季非墨的心当即一沉,顾晓苏这什么意思?

他在车上都当着她的面接了顾明珠的电话,而她却不当着他的面接电话?

难不成,这个打电话的人和她的关系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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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到春节了,胡杨还是那句老话,文品三流坑品一流,加更估计很难,但是肯定不会断更!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56

顾晓苏喝第二杯水的时候,老板端了两样小菜上来了,一碟是重庆名小吃泡椒凤爪,另外一碟却是长沙名小吃,臭豆腐干子!

季非墨连忙帮忙把这两碟小吃放在餐桌中间,看着对面的顾晓苏,轻声的说:“少喝点水,先吃点臭豆腐吧,这里的厨师是湖南来的,臭豆腐做得非常的正宗,闻起来特别的臭,吃起来却特别的香。”

晓苏心里当即一愣,看着餐桌中的两碟小吃,一白一黑,白色的凤爪里有着红色的指天椒,红白相配特别的鲜艳,让人看了就有食欲。

而那碟黑灰色的却是臭豆腐干子,上面撒着嫩绿的香菜细末,奇特的臭味中又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味。

多么熟悉的场景,多么熟悉的话语,五年前,他也曾这样坐在她的身边,用竹签叉起臭豆腐干递到她的嘴边,跟她说过同样的话:这臭豆腐闻起来很臭但吃起来很香。

那天是2月28号,其实不是她生日,因为她的生日是2月29号,四年才轮到一次,所以她也没有想过要过生日。

可季非墨却不干了,说她这生日也太奇特了,这世上每个人都是一年过一次生日,凭什么她就要四年才过一次生日啊?

不行,她也应该每年过一次生日才是。

当时晓苏就笑着问他,这今年都没有2月29号,我怎么过生日啊?这一天的日子都不存在。

季非墨就说,怎么没有?你不就2月份最后一天过生日吗?今天是2月份最后一天,所以今天就是你的生日!

她拗不过他,于是任由他安排,他说要给她过生日,让她下午下课后就在宿舍楼下等他,说他开车来接她一起出去帮她过生日。

那天的温度高,大约有二十六七度的样子,所以她特地穿了那条季非墨送给她的镶绿边的白色裙子,脚上穿了双白色软羊皮坡跟鞋,站在宿舍楼下的楼梯口等她,心里还想着,季非墨一个学生,能开辆什么车来呢。

然而,当季非墨身着白色的衬衣黑色裤子骑着那辆老式的28钢圈的自行车来后,她着实惊讶了半响,接着却是欢天喜地的雀跃,然后不等他下车来,就迫不及待跳到了后座上,还催促他赶紧开车。

季非墨踩着老式自行车朝校园门口而去,一路上羡煞了路上下课的校友们,大家都忍不住回头望他们,还有人低声的议论,难不成八十年代的白衣飘飘又要流行了?

季非墨一边骑车一边低笑着说:“顾晓苏,都是你的裙子太惹眼了,白裙子配绿花边,太青春靓丽了,我刚才远远的看着,还以为是夏天到了,荷塘里的荷花开了呢。”

她听了这话,只觉得耳热心跳,原本小心翼翼放在他腰上的手终于全部的环抱住他,滚烫的脸贴上他的背,听着他强而有力的心跳声,心里逐渐的荡漾开去的是幸福和喜悦。

季非墨是第一个说她穿裙子好看的男生,也是第一个觉得她有女人味的男生,因为在他之前,所有的人都认为她比较中性,整天穿着牛仔裤t恤衫,整个儿一个假小子。

那天,季非墨骑着自行车带着她在G市的大街小巷穿梭,从新城区到市中心最古老的城区,最后找到了G市那家百年老字号。

是G市最古老的餐厅,据说有上百年的历史,不过餐厅不大,老式的三层楼小别墅,狭窄的楼梯很昏暗,楼上是包间,不大,应该是旧时卧室改的。

他们要的一间靠窗的包间,傍晚时分,拉开轻慢的纱窗,晚风习习吹来,整个餐厅流淌着古筝曲的《高山流水》,俩人坐在包间里也不觉得局促,只是气氛显得愈发的温馨浪漫。

晓苏和季非墨认识以来也时常来外边吃饭,不过平时都是找街边的小吃店或者路边摊之类的,偶尔俩人去超市买点简便的食材去他租住的520公寓奉行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理。

所以,这样正式的来这种百年老店吃饭,找一间静谧的包间,听着优美的古筝曲,还真是新媳妇上轿头一回。

这家百年老店的招聘菜是荔枝木烧鹅,季非墨点了半只,又点了晓苏喜欢的白切鸡和客家酿豆腐外加一份时蔬。

服务员点餐完毕后很快就送上来两碟小吃,其中一碟小吃就是灰黑色的,里面放了几根细细的竹签,上面还撒了绿油油的香菜细末。

那时,他就坐在她的身边,用细细的竹签叉了一块灰黑色的四方块小心翼翼的送到她嘴边,轻声的道:“这是正宗的长沙臭豆腐,别看这东西又丑又黑又难看,闻其来还特别的臭,可是吃起来却非常的香,而且吃了后嘴里的那个香味要残存很久呢。”

她听了他的话,克制了19年来看着臭豆腐就躲的习惯,小心翼翼的张开嘴,然后大着胆子轻轻的咬上一口,再慢慢的咀嚼着,果然是很臭,不过,嚼着嚼着嘴里就香气满溢了。

吃了一块,她又吃一块,不知不觉一碟臭豆腐干子被她一个人吃完了,季非墨见她喜欢,又让服务员拿了一碟上来。

那天她一共吃了三碟臭豆腐干子,后来正菜端上来,她反而是什么都吃不下了,季非墨就笑着打趣的说,她这叫好养活,虽然吃得多,但是都花不了多少钱的。

那天是她的伪生日,不过季非墨依然给她准备了生日礼物,一枚胸针,黄金材质的,一朵盛放的莲花造型,上面镶了细细的粉色碎钻。

当时包间里的灯光柔和,窗外夕阳的余晖透过玻璃窗照射进来,洒在她的身上,季非墨就站在她的身后,手从她的肩膀上搭下来,帮她把胸针别在裙子的领口上。

“我希望能在离你心脏最近的地方,”他别完胸针,薄唇还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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