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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客是鬼物-第3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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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说的事情太猎奇了,我们都放下了手中的筷子,听他继续说。

“风景权吸了一会儿,妖艳女就拔出奶头,将奶子塞进了吊带里,然后站在床边,静静地看着风景权。一个时辰后,风景权突然坐起身来,他跳下病床,光着脚站在地板上。”

“妖艳女将他身上的绷带拆开,令我惊奇的是,风景权扭曲的面部肌肉已经恢复正常了,嘴里的牙齿重新长了出来,身上的挫伤也消失了。”骷髅道。

邦楚吐槽道,“这女人的奶水堪比小参的叶子啊。”

骷髅继续道,“妖艳女从衣柜里取出一套崭新的衬衫西装,风景权穿上衣服后,坐在沙发里和妖艳女交谈了一会儿。”

谈话的内容,就是录音笔的内容:

风景权:肉灵芝生长状况如何?

妖艳女:不是很好。

风景权:怎么回事?

妖艳女:肉灵芝的五色土壳被破坏了,肉灵芝已经萎缩干瘪。

风景权:你们找到解决办法了吗?

妖艳女: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去楚王山取来五色土。

风景权:那你们还犹豫什么?

妖艳女:咱们没有进入楚王山的权限。

风景权:上面知道这事情吗?

妖艳女:上面已经和相关部门在协调。

风景权:无论如何,都要保住肉灵芝,不然咱们的项目就完了。

谈话到此为止,录音笔里又传来刺刺的电波干扰声。

骷髅将录音笔关掉,道,“他们说完之后,直接离开了病房,我跟踪他们回到中心花园别墅小区,他们的别墅设有禁制,我就回来了。”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他们究竟有什么阴谋我不清楚,但是我听到了“五色土”。

小参是草木精灵,因灵能耗竭而身体干枯,诸葛亮说,只有楚王山上的五色土能够救小参。

不过楚王山的五色土是天宫的势力范围,以我们现在的实力无法进入,诸葛亮让我先参加道宫考核,成为道宫修士之后再想办法。

而风景权目前也迫切需要五色土,而且他们似乎有办法弄到,如果我们将他们的五色土偷出来,就能救活小参。

“风景权和妖艳女的谈话里提到‘肉灵芝’,话说前几天度假村里就有人发现了‘肉灵芝’!”邦楚突然道。

“还有这事?我怎么不知道?”我问。

“你被吕后抓走了,当然不知道了。”邦楚吸了口烟,道,“说起来,这事情很邪门,半个月前下了一场罕见的大白雨,这事情你知道吧?”

我点了点头。

邦楚继续道,“度假村有个王老汉,当时下大白雨的时候,他就站在房檐下看雨,突然院子里的水井喷出三丈高的血水,从血水中滚出来个黑乎乎的东西,然后雨停了,血水也不冒了,王老汉吓了个半死,他将自己正在睡觉的儿子叫起来,当时天很暗,父子俩穿着雨鞋,打着手电,将那黑乎乎的东西装进麻袋里。”

度假村只开发了一半,另一半还是农村,王老汉就是其中一户人家。

邦楚说的惊奇,不过大家都吃着早点,没人注意听,可能他们都知道此事吧。

“王老汉估摸不准这黑乎乎的东西是啥玩意儿,就将村里的玄爷请了过来,玄爷还没进门,就捏着鼻说宅子里有鬼东西了,满屋子血腥气。”

“王老汉将水井喷血水的事情告诉了玄爷,玄爷打着手电看了看水井,说鬼东西跑出来了。王老汉听了一哆嗦,赶紧让儿子将麻袋拎了出来,玄爷打开麻袋一看,脸就变了,说这是太岁啊,要用水供着,不敢装在麻袋里,不然一村子都不得安宁。”

“玄爷在村子里很有威望,基本说的都没错,王老汉从厨房里取来大水盆,在盆里放满井水,将太岁放了进去,太岁之所以看着黑乎乎的,是因为表面裹着一层硬壳,硬壳遇到水就化成淤泥,露出里面的肉球。”

“玄爷让王老汉不要声张,说将太岁供养在水里,七天之内,太岁就自己走了,太岁一走就没事了。玄爷走后,王老汉和儿子将大水盆搬到了屋子里,过了三天安然无事,第四天的时候却出事了,王老汉有事去了一趟城里,让儿子在家里守着太岁,结果儿子犯困睡着了,村里的野狗溜进了屋子,将太岁吃了一大半。”

“儿子醒来之后,看到太岁血肉模糊,脸色刷的就变了,他知道是被野狗吃了,他怕王老汉回来骂他,就将太岁装在麻袋里扔进了后山里,王老汉回来的时候,没看到太岁,儿子编谎说太岁自己走了。”

“王老汉很高兴,终于将太岁请走了,晚上和儿子还弄了几个小菜喝了个小酒,可是第二天他们醒来之后,却发现太岁又回到了水盆里,而且完好无损,这可把王老汉父子吓了个半死。”

“儿子不敢隐瞒,将昨天的事情告诉了王老汉,王老汉听了之后,觉得事情很蹊跷,赶紧去找玄爷,却看到玄爷门口围着村民,细问之下,得知昨天玄爷家里闯进来一条野狗,将玄爷咬死了,玄爷的尸体惨不忍睹,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肉。”

“村里的二蛋昨晚上经过玄爷家门口的时候,看到从玄爷家窜出来一条满嘴是血的大狗,有牛犊子那么大,当时把二蛋都吓傻了。玄爷当天就埋了,可是当天晚上有死人了,二蛋被大狗咬死了,村里人害怕了,组织起来,去后山找那条大狗。”

“王老汉知道那大狗和太岁有关,但是他不敢告诉村民,村民们拿着家伙进了后山,终于找到了那条大狗,大狗伤了三四个人,最后还是被村民打死了,村民将大狗抬回村里,这事情一下子就传开了,因为谁也没见过这么大的狗。”

“最后有关部门还来了,将大狗收走了,说是要研究,王老汉的儿子建议将太岁交给有关部门,王老汉怕太岁报复,没同意,结果王老汉的儿子偷偷告诉了有关部门太岁的事情,说野狗吃了太岁,变成了咬人的大狗。”

“这事情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电视台、报纸的记者都来了,将王老汉家里有太岁的事情曝光了,我们当时还去王老汉家里看太岁了,就是个黄色的肉球,看着十分怪异。”

“不过两天后,有关太岁的所有新闻都不再报道,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这件事情一样,据说有关部门给了王老汉一笔钱,将太岁收走了。”

太岁就是肉灵芝,小小说,肉灵芝是一种看起来很像肉的植物,是天地灵气孕育而生的,肉灵芝种类很多,每一种的功效都不同。

“我觉得就是风景权买走了王老汉的肉灵芝,首先,度假村发现肉灵芝的事情一曝光,风景权就来渭南了,其次,王老汉的肉灵芝裹着土壳,遇到水化成了淤泥,而妖艳女说肉灵芝的五色土壳被破坏了,说明原来也有一层土壳。”我分析道。

小倩点了点头,道,“还可以继续推断,风景权来度假村开发项目其实就是一个幌子,他们肯定另有目的。”

“什么目的?”我问。

小倩道,“度假村发现了肉灵芝,而且是从水井里喷出来的,所以这地下肯定有不同寻常之处,风景权打着开发项目的名头,就可以光明正大进行勘测了。”

小倩分析的很有道理,姜军也道,“我也推断一下,野狗吃了王老汉的肉灵芝,身体发生了异变,野狗先杀了玄爷,又杀了二蛋,玄爷知道肉灵芝的事情,二蛋看到了野狗杀人,被野狗灭口,说明野狗是有目的性的杀人,即是说有人指使,如果不是当天被村民打死,只怕王老汉父子也难逃厄运。”

“你是说野狗吃了肉灵芝,受到肉灵芝的指使,肉灵芝难道有意识?”我觉得这有点太不可思议了。

第三百九十一章桃花女郎(上)

肉灵芝就是太岁,在中国很多古籍上都有记载。

《山海经》中说太岁“奇在不尽,食人薄味。”意思是说太岁具有自生自长的特点,吃一片就能生一片,食之不尽。

《本草纲目》中说太岁“食之令人轻身,长生不老。”这描述的简直就是仙药。

当年秦始皇焚书坑儒,将百家的典籍全部销毁了,唯独留下了《山海经》,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山海经》中记载着太岁。

秦始皇认为太岁就是长生不老药,最后还派遣徐福去寻找,不过徐福找到的是仙草而非太岁。

李时珍是一位作风严谨的神医,他花费四十年完成医学巨著《本草纲目》,里面记载的内容不可能有假,但是李时珍在注解太岁的时候,却用了“长生不老”这么不严谨的词语,难道太岁吃了真的能够长生不老吗?

对于这个问题,小小给了我比较明确的回答。

小小说,几乎每本古籍中都有关于太岁的记载,有些是明确记载,有些则比较隐晦,而且古籍中描述的太岁形状,颜色,功效各有不同,初一看以为是说不同的东西,仔细一对比其实都是太岁。

《酉阳杂组》中记载着一则老翁与道士的故事,老翁好道,热情款待道士,道士有一天也邀请老翁去他的居所做客,吃饭的时候端上来一个大盘,里面盛着一个白皙的婴儿。

道士请老翁吃,老翁不敢吃,结果道士自己吃了。事后道士告诉老翁,这个不是婴儿,是太岁,吃了能够增加五十年寿元。老翁听后追悔莫及。

《太平广记》里面也记载有关太岁的事情,不过里面描述的太岁是玉女,吃了能够飞天。

小小还说,太岁生长在地下,深浅不一,无迹可寻,就算道行高深的修士也找不到。一般情况下都是因缘而得,或者无意中挖出,无意中捡到,无意中被水冲出。

真没看出来,小小对太岁还挺有研究。

小小最后说,王老汉的太岁有两种异能,一种是强化异能,那野狗就是例子。另一种就是再生异能,当时野狗将太岁咬得稀烂,王老汉的儿子将太岁扔了,但是水盆里肯定会有太岁的残留物,一夜时间,残留物就生长成新的太岁,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太岁会失而复得。

小小虽然不像诸葛亮能掐会算,但是她智商高,分析的很有道理。

想到风景权的项目,再结合太岁的异能,我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凤凰山和黄山的秘密基地。

蟒丹,祝余草,现在有是太岁,如果我猜得不错,风景权的项目肯定在进行人体试验,他们想从太岁中提炼出强化药剂。

“如果咱们真的决定从风景区手里偷五色土,我觉得咱们有必要将太岁的事情搞清楚。”李剑道。

小小点了点头,道,“那么咱们就兵分三路,骷髅继续监视风景权,姜军去王老汉家里,看能不能挖掘出有关太岁的事情,小倩、邦楚和李剑守在酒楼。”

“小小啊,你是不是把我忘了,要不我和姜军去王老汉家里吧。”我自告奋勇。

小小看了我一眼,道,“你去银行将一百万美金存了。”

“这么大一笔现金,如是没有人担保,我就这么去存,人家还以为我是洗钱的呢,不讲我抓了才怪。”我道。

李剑道,“这个不难,我认识商业银行的主任,我给他打个招呼,让他将这笔钱转到酒楼名下,这样你就有实业了。”

“竟然这样,那么我去存钱好了。”我道。

吃完了早饭,大家就各忙各的了,李剑将银行主任的电话给我,将polo留给了我,他们开着大众Tiguan去酒楼了。

我将装着一百万美元的手提箱放进车里,开着车去了市区。

对于我这种没有商业头脑的人来说,这一百万美元我还真不知道该干啥,如果将这笔钱给小倩的话,我保守估计,三年能翻一番。

所以我决定将这笔钱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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