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智囊全集-第6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发生灾害的地区,所短缺的其实只是粮食而已,其他的产品往往可维持正常的供应,若能低价将这些产品卖出去,交换其他的货品,借政府的力量转运到丰收的地方。或者由官府自用,国家的生计就不会匮乏。或由国家卖出屯积的谷物,分交运粮的单位,转运到各个缺粮的地区,使无力到市集购买的贫困农民,能经由政府的辗转传送,免除饥荒。这样就有双重好处。

在刘晏就任之前,运送关东的谷物进入长安城,因为河水湍急,大抵十斗能运到八斗就算成功,负责的官员也就可得到优厚的赏赐。

刘晏以长江、汴水、黄河、渭水等水力各不相同,因着不同的河流制造不同的运输船只,长江的船运到扬州,汴水的船运到河阳,黄河的船运到渭口,渭水的船运到太仓。并在河边设置仓库,辗转接送。从此,每年运谷量多达一百多万斛,可以做到没一点点折损。

还有,州县起初找富人来监督水陆运输,称之为“船头”;主持邮递的叫做“捉驿”,在正当的税收之外还强制索取,叫做“白著”。很多人为了逃避这些额外的课征和劳役,干脆群聚为盗贼。刘晏将船运和邮递事务全收归政府负责,并废除不正常的征敛,人民的困苦才得到解脱,户口也逐渐增加。

[冯评译文]

刘晏经常说,人口多,税赋自然多,所以他理财常常是先养民,可谓是懂得根本的道理。比汉代理财专家桑弘羊(洛阳人)与孔仅(南阳人)好得太多了。王荆公只知道理财,而实际上没有理财的方法,他也自认为在养民,结果反而多方残害人民,所以比上不如刘晏,比下也不及桑、孔。

刘晏将盐收归政府专卖,税收充作军队与国家之用。他认为官吏多会骚扰人民。所以在产盐的乡邑免除总理盐务的盐官,直接把盐户所煮出的盐,卖给商人,任随他们转卖到各地去。其余的州县也不再设置盐官。

在江岭间离盐乡远的地方,刘晏则将官盐转运到当地贮藏起来。有时商人惜售,盐价昂贵,刘晏就将官盐减价卖给人民,叫做“常平盐”,官府得到利益而人民也不困乏。

[冯评译文]

“常平盐”的方法所以理想,在于处在供应短缺时,可补充正常商业行销的不足,而满足人民需求的缘故。如果在当今这种正常的时候推行,一定会造成政府和商人的争利。

321、李悝
【原文】

李悝谓文侯曰:“善平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熟。上熟其收自四,余四百石;中熟自三,余三百石;下熟自一,余百石。小饥则收百石,中饥七十石,大饥三十石。故上熟,则上籴三而舍一;中熟,则籴二;下熟,则籴一。使民适足,价平则止。小饥则发小熟之所敛,中饥则发中熟之所敛,大饥则发大熟之所敛而籴。故虽遭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而补不足也。”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冯述评]

此为常平义仓之祖,后世腐儒乃以尽地力罪悝。夫不尽地力,而尽民力乎?无怪乎讳富强,而实亦不能富强也。

【译文】

李悝(战国·魏人)对魏文侯说:“实行平籴法(由官方于丰收时买米粮储存,以备荒年时发售,来稳定粮食)必须很谨慎地观察岁收的情形。一般的丰年可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熟收成是平时的四倍,一般农家一年可剩余四百石米粮;中熟收成是平时的三倍,剩余三百石米粮;下熟收成是平时的两倍,剩余二百石米粮。荒年也可分三等,小饥收成是一百石,中饥收成是七十石,大饥收成是三十石。所以在上熟时,由政府收购三百石,留给百姓一百石,中熟时收购二百石,下熟时收购一百石,使人民粮食足够消费,又不会因谷多而造成价格低贱。小饥时就发售小熟时所收购的米粮,中饥时发售中熟所收购的米粮,大饥时发售大熟收购的米粮。所以虽然遭遇水灾、旱灾等大小饥馑,米价不会腾贵,人民也不致离散。这是取有余来补不足的道理,若能在魏国实行,国家就可以富强。”

[冯评译文]

这是常平仓(就是义仓,汉宣帝时所设)的始祖。后世一些迂腐的儒者,却以竭尽地力来责罪李悝。不竭尽地力难道要竭尽民力吗?难怪这些不敢谈富强之道的腐儒,实际上也没能力能让国家富强。

322、朱熹
【原文】

乾道四年,民艰食,熹请于府,得常平米六百石赈贷。夏受粟于仓,冬则加息以偿;歉,蠲其息之半,大饥尽蠲之。凡十四年,以米六百石还府,见储米三千一百石,以为“社仓”,不复收息。故虽遇歉,民不缺食,诏下熹“社仓法”于诸路。

[冯述评]

陆象山曰:

“仓固为农之利,然年常丰,田常熟,则其利可久;苟非常熟之田,一遇岁歉,则有散而无敛;来岁秧时缺本,乃无以赈之,莫如兼制平籴一仓,丰时籴之,使无价贱伤农之患;缺时粜之,以摧富民封廪腾价之计,析所籴为二,每存其一,以备歉岁,代社仓之匮,实为长便也,听民之便,则为社仓法;强民之从,即为青苗法矣,此主利民,彼主利国故也。”

今有司积谷之法,亦社仓遗训,然所积只纸上空言,半为有司干没,半充上官,无碍钱粮之用。一遇荒歉,辄仰屋窃叹,不如留谷于民间之为愈矣。噫!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云:

“今之抚按有第一美政所急当举行者;要将各项下赃罚银,督令各府县尽数籴谷;其有罪犯自徒流以下,许其以谷赎罪。大率上县每年要谷一万,下县五千。两直隶巡抚下有县凡一百,则是每年有谷七十余万,积至三年,即有二百余万矣。若遇一县有水旱之灾,则听于无灾县分通融借贷,俟来年丰熟补还,则东南百姓可免于流亡,而朝迁于财赋之地永无南顾之忧矣。善政之大,无过于此!”

【译文】

宋孝宗乾道四年,人民缺乏粮食,朱熹求救于州府,借到常平米六百石来施救,夏天从社里的谷仓借米粮,冬天加利息偿还。歉收时免除一半利息,大饥荒时利息全免。十四年后,六百石米全数还给州府,尚有储米三千一百石,做为社仓,不再收利息。所以虽然遭到歉收,人民也不担心缺乏粮食。孝宗于是下诏,使朱熹的社仓法在各路推行。

[冯评译文]

陆象山(名九渊)说:

“社仓固然是为农民的利益着想,然而要常年丰收,这种制度才可保持长久,如果不是可常年丰收的田地,一遇到歉收,则社仓的米只有借出而没有收入,来年播种时缺少种子,仍然没有办法施救。不如同时设立一个平籴仓,丰收时买入米粮,防止价贱伤农的祸害;歉收时出售米粮,以防止富家屯积粮食,抬高价格来获取暴利。把买进来的米粮分存两个仓库,其中一个仓库的存粮保留起来,不随便使用,以为歉收的年头所用,用这种方法来替代动辄匮乏的社会,显然比较实用。”

顺从人民的方便,是社仓法;强制人民听从的,则是青苗法。是因为前者主张利民,后者主张利国的缘故。

当今官吏积存谷物的方法,也是社仓的遗训。然而所积的只是纸上的空言,一半已被负责官吏据为己有,一半变成朝廷非正常调用的钱粮来源。一碰到荒年歉收,除了摇头叹息,一点办法也没有,还不如不要设置,单纯的把谷物留在民间的好。唉!

何良俊(明,松江华亭人,字元朗)《四友斋丛说》说:

“当今地方首长的真正德政,当务之急是将各项赃款及罚银,督促各府县隶全数购买谷物。犯徒刑、流放以下的罪犯,准他们用谷物来赎罪。大致上大县每年要买谷一万石,小县要买五千石。两直隶巡抚之下有一百个县,则每年就有七十多万石谷物。累积三年之后,就有两百多万石了。如果遇到一个县有水旱灾,就向无灾害的县通融借贷,来年丰收补还,则各地百姓就免于流离逃难,而朝廷对那些供应政府财政支出的重点税收地区,也永远不需忧心荒年歉收的问题。最大的德政,没有比这样更好了。”

323、程颢
【原文】

河东路财赋不充,官有科买,则物价腾踊,岁为民患。明道先生度所需,使富家预备,定其价而出之。富室不失息,而乡民所费比旧不过十之二三。民税粟常移近边,载往则道远,就籴则价高。先生择富民之可任者,预使购粟边郡,所费大省。用富民而不扰,是大经济,亦由廉惠实心,素孚于民故。不然,令未行而谤已腾矣。

【译文】

宋朝时,由于河东路的税收不够充裕,政府课征货物税,却使得物价上涨,成为人民的沉重负担。明道先生程颢于是仔细算出政府所预定课征的粮食数量,由地方上有存粮的富强人家定价出售给地方政府。如此一来,富者不损失正常的利润,而乡民的花费一下子降到原来的十分之二、三。

百姓的贡赋常常必须转运到边境,做为防御军队的军粮,专程运送过去路程太遥远,临食就地买粮食又会刺激价格上涨。明道先生于是选用信任的富民,预先在边郡购买粮食,节省了很大的花费。

[冯评译文]

任用富民而不过分剥削他们,实在是最佳的经世安民的方法,然而这也由于程明道廉洁爱民的心,一向受人民信任的缘故。不然政令尚未实施,而流言已满天飞了。

324、周忱
【原文】

周文襄公巡抚江南,时苏州逋税七百九十万石。公阅牒大异,询父老,皆言吴中豪富有力者不出耗,并赋之贫民,贫民不能支,尽流徙。公创为平米,官田民田并加耗。苏税额二百九十余万石。公与知府况钟曲算,疏减八十余万。旧例不得团局收粮,公令县立便民仓水次,每乡图里推富有力一人,名粮长,收本乡图里夏秋两税,加耗不过十一。又于粮长中差力产厚薄为押运,视远近劳逸为上下,酌量支拨,京、通正米一石支三,临清、淮安、南京等仓以次定支,为舟樯剥转诸费。填出销入,支拨羡余,各存积县仓、号“余米”。米有余,减耗,次年十六征,又次年十五,更有羡。

正统初,淮、扬灾,盐课亏,公巡视,奏令苏州等府拨剩余米,县拨一二万石,运贮扬州盐场,准为县明年田租,听灶户上私盐给米。时米贵盐贱,官得积盐,民得食米,公私大济。公在江南二十二年,每遇凶荒,辄便宜从事,补以余米,赋外更无科率。凡百上供,及廨舍、学校、贤祠、古墓、桥梁、河道修葺浚治,一切取给余米。

[冯述评]

其后户部言济农余米,失于稽考,奏遣曹属,尽括余米归之于官。于是征需杂然,而逋负日多。夫余米备用,本以宽济,一归于官,官不益多而民遂无所恃矣。试思今日两税,耗果止十一乎?征收只十五,十六乎?昔何以薄征而有余,今何以加派而不足,江南百姓安得不尸祝公而追思不置也。

何良俊曰:

“周文襄巡抚江南一十八年,常操一小舟,沿村逐巷,随处询访。遇一村朴老农,则携之与俱卧于榻下,咨以地方之事。民情土俗,无不周知。故定为论粮加耗之制,而以金花银,粗细布,轻赍等项,裨补重额之田,斟酌损益,尽善尽美。顾文僖谓‘循之则治,紊之则乱’,非虚语也。自欧石冈一变为论田加耗之法,遂亏损国课,遗祸无穷。有地方之责者,可无加意哉!”

【译文】

明朝人周文襄公(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