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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斤后娘-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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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鸟笼最近的门帘掀开,从里面走出一人,费娇娇闻声回头,并不认识。

大掌柜赶紧给介绍,”王妃,这是我家三少公子。“

段允之,段斯然第三子,年方十七岁,三少公子与二少公子是双胞胎,性格却截然不同。

三少公子不喜经商,不喜读书,六岁的时候拜楚国一品刀客顾思义为师,去年被其父召回,跟在祖父身边做贴身护卫。

段允之拱手道:”允之见过王妃。“

费娇娇笑着回应,段允之顺带摘下鸟笼迎着费娇娇进了房间。

费娇娇落座,燕长锦却磨磨蹭蹭的走到了鸟笼前,段允之一笑,”不要伸手,看着它就好,它不高兴的时候,会骂人的。“

长锦忙不迭点头,不错眼珠的看着鹩哥,等着鹩哥能够在说话。

”终于不冻着我了。“鹩哥极为放松的一声感慨,引得费娇娇又是一笑,她想起了小时候那个寒号鸟的故事。

大掌柜动作很快,亲自端上香茶后退去。

”王妃……“

”允之表哥,我们是亲戚,不要见外,唤我一声妹妹就好。“

”妹妹,长话短说,这次,是爷爷让我在此等候你们,我们今晚就走,爷爷让我保护你们去妹妹想去的任何一个地方。这是段家的信物,你收好,以后只要用银子,尽管用它。“

费娇娇看到段允之的那一刻,就明白了,此事,段家肯定是参与了。

她收好段允之递给她的镶玉的金戒指,套在手上,还好,勉强能够戴进去。

”雪雁,你那边怎样?“

”王妃尽管放心,这件事已经安排妥当,我们现在从后门走,大掌柜会处理以后的事情。“

”长锦,我们走了。“费娇娇弯腰为他戴好风帽,路上一定很冷,盼着这三个孩子路上千万不要哭闹。

”妹妹,跟我来。“段允之并没有带着他们出门,反而进了内室,及至段允之开了暗门,带着她们进了另一座小院,这才开口道:”门外或许有暗哨,所以,我们穿过两个院子再走,会比较安全。“

长锦小声道:”那只鸟儿怎么办?“

段允之笑道:”以后你们安定下来,我把那只鸟儿送给世子好不好?“

”当真?“

”当真,男子汉大丈夫,自然说到做到。“段允之有着习武之人的特有的豪爽,长锦看他答应的痛快,自是深信不疑。

长锦眉开眼笑的问道:”那只鹩哥有没有名字?“

”没有,世子若喜欢可以给它起个名字。“

”好。“接下来,便是沉默的跟着段允之的步伐,在庭院中穿行。

穿过两个院子,再走出大门,费娇娇发现,已经是另外一条街了,从这儿离开,远比走密道安全得多。

一架马车停在他们面前,几个人上了马车。

”妹妹尽管放心,不会有人发现,同一时间出城的马车有十几辆,而且,是不同的方向,大表哥说过,你们半年内不会被人发现的,最坏的结果,也能维持三个月不会被人发现,等我们接了两个孩子,先往南走,你看可好?“

费娇娇点点头,思忖片刻,说道:”好,我们一路走走走看,哪好儿就住在哪儿,不好继续向前走。“

费娇娇心里想的却不是去南方,就在前一刻,她脑海里突然有了一个方向,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理智告诉她,这件事,不能牵扯太多人,身边有个雪雁就好,半年的时间,她一定会让自己瘦下来,最起码不会像现在这样。

——————————————

文中的夜市场景,取自北宋时期。北宋时期,东京城内,就已经店铺云集,而最令人神往的就是州桥夜市,他是东京最着名的景观之一。

不管春夏秋冬,直到半夜三更,都可以到州桥大饱口福。这种喧嚣尘上的夜生活,彻底打破了严禁夜市的古老传统。

夜市上的小吃,丝毫不逊于我们现代的夜市,煎炒,熬炖,蒸煮,凉拌等食物,应有尽有。举几个例子:鸡皮,腰肾,鸡碎,旋煎羊,獾儿,野狐,梅子姜……是不是让我们现代人也垂涎三尺,所以,我觉得亲们喜欢穿越南北宋的小说,的确有一定道理。

或许,下一本书,我会考虑写一个北宋的种田文,呵呵,羞走。

第四十六回 出京

马车缓缓前行,车里面点了一盏小灯笼,虽然灯光微弱,足以看清车内的一切。

马车室内宽敞温暖,可躺可坐,两个人在马车内,丝毫不显得拥挤。

这个时候,长锦才真正的感到了什么是害怕,茫茫原野,漆黑一片,听得见的声音,是马车轮子的吱吱嘎嘎,然后,还有忽远忽近的鸟鸣,或者野兽的嘶吼,很像是野狼的声音。

”嫂嫂,我……“他很想说害怕,可之前自己保证过,绝对不会哭鼻子,话到嘴边,就再也说不出口了。

费娇娇把他拥在怀里,柔声道:”长锦不怕,外边有三哥保护我们,你知道吗?他的师父就是我们楚国最有名的大侠一品刀客顾思义。“

”嫂嫂,你是说那个一刀杀死老虎的一品刀客吗?“一品刀客是楚国赫赫有名的打虎英雄,武功人品一流,楚人无不为之自豪并万分敬仰。

长锦眼眸一亮,顿觉浑身有了气力,一股豪情从心底升起,脸上的愁容尽皆消散,”嫂嫂,我不害怕了,其实,我刚才只是有一点点害怕。“

费娇娇轻轻拍着他的背笑道:”嫂嫂知道,一直都知道,我们长锦是个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长锦在她柔声细语的安慰下,终于睡着了。

不知何时,费娇娇也躺了下来,昏昏沉沉的睡着了。

咣当一声,马车停了下来,刚刚适应了马车晃晃悠悠的节奏的费娇娇,陡然睁开了眼睛。

”王妃,在睡一会儿吧,天还黑着呢。“雪雁在外边低声说道。

费娇娇翻个身,迷迷糊糊的又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费娇娇终于告别周公,睁开眼睛,彻底清醒过来。

坐起来掀开窗帘向外看去,外边白茫茫一片,在下大雾,根本不知道这是哪里?

长锦兀自沉睡,雪雁不在,段亦之的马拴在车辕上,亦不见人影。

费娇娇一怔,莫非他们都走了,不可能!

她小心翼翼的下了马车,好像有烤肉的味道,很香,尤其是经过了一夜颠簸之后,更觉得香气诱人,肚子也配合着她咕咕得叫了起来。

”妹妹,你醒了,照直向前走十几步有河水,你先洗个脸,然后我们吃点东西。“

”表哥,谢谢你。“

”妹妹不必客气,雪雁去接那两个孩子了,最多半个时辰就回来了。“

段亦之把野鸡调各个,又说道:”对了,马车里面有洗漱用的东西,就在左侧的格子里。“

费娇娇艰难的爬上马车,这次,把长锦惊醒了,”嫂嫂,我好像闻到了香味。“迷迷糊糊的长锦醒来后第一句话居然是闻到了香味。

费娇娇笑了笑,总比他害怕哭闹强得多,”起来吧,我们洗洗脸,然后就可以吃东西了。“

长锦揉揉眼睛,跟着费娇娇下了马车,费娇娇领着他洗干净手脸,然后来到段亦之身边。

长锦惊呼道:”还有烤鱼,段大侠,你真是太厉害了!“

费娇娇心中感慨万千,这个时代的人,远比自己前世的少男少女要早熟的多,无论感情,还是人生历练,都不是前世的少男少女所能比拟的。

前世的自己,已经很优秀了,但是,她十七岁的时候在哪里呢?在学校读书而已。

今世,她的兄弟,她身边的亲朋好友,十几岁的孩子数不胜数,他们的沉稳与聪慧,连她这个两世人也甘拜下风。

”给,用这个削着吃。“段亦之递给她一把精致小巧的匕首,笑着说道:”我听家里人说过很多次,你有洁癖,每天花在洗手上的时间比吃饭还要长。现在看见你这样子,我还真的不敢相信呢。“

现在的样子,现在她为了方便,把一头长发盘成发髻,用头巾包起来,很像一个男子,身上的衣服却是地道的平民女子装扮,昨晚,她们的衣服都留在了最后出来的那座小院里,现在,他们只是准备远足的平民百姓而已。

”表哥,等到了有城镇的地方,还是给我买几身男子的装束吧。“

”好,没有问题,再走大半天,就到通阳了,通阳有我们家的布庄,到时候让他们做上几身衣服就是了。“

”谢谢表哥,你也吃吧,不要只顾着我们。“

三人边吃边聊,费娇娇心急的等着雪雁带着两个孩子出现。

段亦之看出了她的焦虑,笑道:”不要着急,他们很快就到了,我去给你拿水囊,大哥说你从来不喝生水,以后可能要适应一下了,我们赶路的时候,是没有时间烧热水的。“

”大哥?!“费娇娇有些尴尬的恨恨想,定是她的亲大哥出卖了她,把自己的生活习惯。大小毛病,统统告诉了舅老爷。

段亦之笑道:”是啊,大哥不说,我们怎么会知道,如果要算帐,也要等你们再次回来才行。“

半个时辰晃晃悠悠的就过去了,大雾并未散去,好像比早上还要浓了几分,三个人的脸上,头上,都是星星点点的小水滴。

”娘亲,娘亲,我们来了。“雪雁抱着一个,背着一个,从浓雾中走出来,停在马车前。

两人跑到费娇娇面前,丝毫不见半分恐惧的神色,红扑扑的小脸上,沾满晨霜。

”你们吃东西了没有?“

”吃过了,我们早上吃的馄饨,初阳吃了两大碗呢。“

”那就好,我们上车。“

几个人上了马车,长锦一看居然还有这两个小萝卜头,顿时不高兴了。

他不在意雪雁跟着,雪雁有功夫,遇到危险的时候可以保护他们,但这两个小萝卜,他没有一丝好感。

”嫂嫂,为何让他们跟着?“

”长锦,以后,就是我们五个人了,你是他们的叔叔,是长辈就要有长辈的样子,他们是你哥哥的亲生儿女,难道你忍心把他们弃之荒野不顾吗?嫂嫂相信,善良如你,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而且,他们很懂事,虽然,比你还差了那么一点点。“

长锦撅着嘴,闷闷不乐,”嫂嫂,我知道了,你放心好了,我是不会为难他们的,但前提是他们必须听话。“

长锦扫过初晴初阳,冷声道:”你们路上不要随便哭,更不要添麻烦,否则我会打你们屁股,我是你们的叔叔,有权打你们的。“

费娇娇忍住笑,看着一本正经,脸色紧绷的燕长锦,又看看垂头不语的两个孩子。

”好了,初晴,初阳,叔叔是为了你们好,而且,他心里特别惦记你们,你看,这两个鸡腿,就是他特意留给你们的。“

长锦轻哼一声,他都不知道嫂嫂何时藏起两只鸡腿,原来,自己在他心里并不是唯一的。

长锦冒着酸水怏怏道:”是啊,快吃吧,这可是特意为你们留的。“

两个孩子脆生生笑道:”谢谢叔叔。“直觉上,这个叔叔其实是一个面冷心善的人。

费娇娇现在一个头两个大,漫漫长路,陪伴她的将是三个孩子,前路坎坷,她该何去何从,以后,她将遇到什么?一切,都是未知数。

400 漫漫长路坎坷多

第一回 通阳

?因为大雾;马车行进的速度很慢。?

费娇娇没有询问初晴;初晴离府后去了哪里;既然把事情交给雪雁;就表明自己对她是信任的。

坐马车虽然不舒服;但是有三个孩子;唐她不得不选择坐马车;虽然;她对颠簸的马车没有一点。好感。

她打算到了通阳之后;就让段允之回去;他是一个醒目的标志;江湖上认得他的人;定会不在少数;更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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