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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墓魂冢-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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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声夏一刀

【,】

关于《疑墓魂冢》:

这部小说其实之前已经在移动读书网站上获得了近十万次的点击量,但在移动读书网站的名字不叫《疑墓魂冢》而是《盗墓笔记之永生之墓》。听名字就知道这是其实是一篇《盗墓笔记》的类同人作品,只所以说是‘类同人’是因为小说的主人公并不是吴邪,而是一刀。其中《盗墓笔记》中的人物会做为一个穿

插剧情的存在,并不能取代一刀的位置,另外个人写作水平和人物性格的把握可能并不是太独到,涉及《盗墓笔记》人物的描写可能会与原作人物有所出入,望广大盗墓迷海涵包容。

只所以没有继续留在移动读书网站是因为在上面发文作者是没有享到更新权的,也就是说移动读书网站会有第三方运营商先和你签约然后你再通过他们的平台上传更新自己的作品,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完全掌握到自己的小说,这种感觉很别扭,同时也像是签了卖身契一样,所以我及时收手没有继续下去,在这起来换了这么个名字,一来是不想和原名重叠,有着重生的意味,二来也不想靠《盗墓笔记》的名头来赚取更多的眼球,我想试一下自力更生从零起步的作者会是怎样的情况——看样子貌似还真是输的挺惨……-、-

不管你是什么原因没有继续读下去这部小说,我想说的是,点击量少的小说并不一定是差小说,如果你有耐心看下去就知道这将会是多少精彩的一部作品了。我现在想要的就是你的不懈追阅,相信一定会给你一种新的阅读体验和快感,相信我吧,不需要月票,不需要支持,只需要认真的看下去,一刀在这里拜谢诸位。你的月票不是我的动力,我要的是评论,忠恳的评论都砸过来吧!

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

楔子 初出茅庐

我叫一刀。

不折不扣,就一屠夫的命。身无所常,唯好配音。

闲瑕之余也会去搞一些犯法的事儿,但我所谓的犯法不偷不抢,不拐不骗,干的是一些出生入死的地下工作——盗墓!

爷爷是农村之前的老猎户,老爹也是家乡十里八村有名的‘风水先生’。农村以入土为尊,而且相信命运,家有长辈死了,就要请‘先生’翻山跃岭查看风水。风水之风自封建社会一直延传至今,不单单是文化落后的农村,就是一些大城市的富豪也都对此深信不疑,有的人家里贫穷就指望风水先生能给找个风水宝地,据传,若是风水好的话,不出十载,家中必显富贵。

于是一些实在穷的很的人就指望着提前给老爹找个好地儿埋了,以求富贵。如果按照现在的说法那就叫提前入股,而且这股是包赚不赔的。

而关于风水宝地的传说历来都在农村传得神乎其神,公认的最厉害的风水宝地就是‘九龙朝凤’,据说谁家有人的坟地占了这样的风水宝地,那就是当皇帝的命。所以在风水术中就流传了朱元璋葬父的说法。

说朱元璋一生贫穷,先是当要饭的,后来又做了和尚,混了大半辈子,眼见着就一辈子的大好青春就要过完,有一天得到一个道人指点,为他指了一处九龙朝凤之地,并告诉他说,只要他将父亲葬于此地,必能成天下显贵,可眼瞅着父亲活得好好的,怎么也不死。于是有一天便将父亲带到那处风水之地,然后将父亲推入事先挖好的坑里,活活埋了。

此后不久,黄河暴动,义军突起,朱元璋加入义军,很快在军中显迹,一步步干起了江山大事,最终建立起了维系300多年的朱氏大明王朝。

不过这事听来令人发指,不近人情,很多人一笑置之,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谈,对风水之说的神秘虚加夸张罢了。

老爹到了而立之年得了我这么一个儿子,之前我有两个姐姐,一个儿时酗酒死了,当时计划生育抓得严重,为生我还四处躲藏,在外辗转了好几个月,终于算是生下了我,一看是个儿子,都欢天喜地。后来据说只所以我是个儿子是因为当年老祖奶死了,埋了一个好地气。

我心说他奶奶的,敢情老祖奶要是埋错了,我现在还成一女的了?

一转眼我就蹦达到了二十四岁,一无所成,老爹也过了半百年岁。

我的一些个小学同学孩子都上小学一年级了,就我一个始终漂零辗转,无有所成。

我看我老爹整天愁眉不展的看我老祖奶的照片儿,心说坏了,他不会琢磨着老祖奶的坟当年还是没埋好吧。

我是那种不会太认命,但偶尔也会认命的那种人。眼瞅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就在家里坐不住了,再加上老爹的职业,他对墓穴的研究比较透彻,虽说只是一个地方风水先生,但在这方面的知识也是不容小觑的。我就偷偷跟他学了几手,决定去干一行地下工作。

从事盗墓,除了命运的捉弄之外,我也想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一些不一样的刺激。

谁能想到老爹是风水先生专门为人找地气下葬的,我却是专门儿挖别人墓穴的,这样滑稽的对立面,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

因为爱好配音,几年前,我加入了网配圈儿,很快又在YY上建了一个配音爱好的频道。在这个频道里,我认识了一些志同道合的人。

其中就有两个频道黄马女同志更是有这方面强烈的欲望——盗墓。

说来你可能不信,这两个姑娘一个叫凌风、一个叫兔子。

见面的那天,兔子留着不长不短的头发,和凌风一样提着行李,登着运动鞋。很有质感的运动范儿,凌风猛然一看有些娃娃脸,不过,还好,相较之下,兔子比较活泼,凌风稍显沉默,不过极易相处。这俩姑娘站在一块儿,我眼睛就直了,心说要是举个招牌直接把她俩给拍卖了,一定比盗墓得来的钱还值!

兔子看着我就笑:“一刀,第一次见面,你给我的印象可不太好,不是帅哥,我觉得我应该撤了。”

我说你撤吧,等我整容回来你别后悔。

凌风就在一边儿笑,说我还挺幽默的。

我们三个说说笑笑,就准备出发。

这一次的目标是在秦岭山脉的中段。

秦岭是中国南端的一个大山脉,横亘三省,全长达一千多公里。

而我们要去的这一地段却是在陕西省南部的山脉地段。秦岭在这里的山势显得极为复杂多变,我们在出发之前花了几天时间弄清楚了我们要到达的具体位置,然后又仔细的了解了一下当地的地貌。

这个地方实在是太过于偏避,用谷歌都查不出确切的地理位置。

我们先坐飞机在咸阳机场降落,而后又转乘客车趋向距离目的地最近的东来镇。客车能到的东来镇还不算偏远,接着又在东来镇打车到达东来镇下属的洄村,这里已经是现代交通公具能够到达的极限了。

我们租来面包车司机一路叫苦不跌,嚷嚷着要加钱,经过我们再三的软语下,终于花了将近12个小时将我们送到了洄村的最深处。一路上都是土路,路上常年积水留下的吭吭哇哇,很是颠簸。

要不是见我带着两个姑娘,那个司机打死也不敢拉我们,在这样偏远的山路里,他还怕我们突出歹念,好在我这个人生来比较面善,再加上与那司机不时聊天,换来了他的极大信任。

到达山路的最终端的时候,已经是下午6点,这也是万幸,如果我们不能在天黑之前到达这里的话,就算交情再好的司机也不愿意在夜里走这崎岖的山路。

下车之后,那司机一道烟就跑了,留下我们三个站在最原始的古道上,看着眼前那条进山的小径发呆。

凌风把行李提在手里,看了一下手表,正是秋季,天黑的快,我们一路行来马不停蹄,对于即将到达的古墓都是极为好奇。“走吧,别愣着了,天黑之后再寨营住下。我们带的干粮和装备有限,到时候还要进入古墓,不知道会多余花掉多少时间,尽量不要把时间花在进山的路上。”

我和兔子都点了点头,然后扛上行李上路了。

经历十多个小时的山路颠簸,我们一开始居然有些不习惯走路起来,这种感觉直到半个小时之后的天黑才消失。

我们选择这个时间出发的另一个原因是,正是中旬时期,月亮正圆,可以帮助我们在黑夜里走山路。

虽然只有7点多钟,但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我们借着月亮又走了三个多小时,这才准备停下来休息。

绕是我这么一个大男人也经不住这一路走来的辛苦,兔子和凌风更是一坐下来就气喘吁吁,我一边支起帐蓬,一边说:“按照我们这样急行军的走法,不出三天应该就可以到达古墓的大体位置。”

凌风一边帮我扶着帐蓬,一边说,“照这么走法,不出三天,你俩就帮我收尸吧。”

兔子也过来帮忙,居然还不忘踹我一脚,“没事儿,跑不动了,这还有一个人力车夫。”

凌风就上下打量我一番,“你瞧他瘦的,能背得动我吗?”

我说你俩就别唱双簧了,有这功夫挤兑我,还不如躺下好好歇歇。

等搭好帐蓬,他俩就钻进帐逢里去了,我探探头刚要进去,就被兔子拦在门口,去去去,这帐蓬没你的份儿!今儿晚上在外面给我们守夜!

我一听就急了,“搞哪样呀?我一个人还能非礼你俩呀?那也得你俩愿意不是?!这么冷的天,你想冻死我呀!”

凌风抄手就塞我一张棉被,“拿去,冻死了我替你收尸。”

我拿着棉被就被她俩给撵出来了。

生完火,我要四处找了些干柴,等到坐定已经快12点了,她们已经把带来的干粮吃了,留我一在火堆旁。我捂着棉被缩在火堆旁,吃着干粮,不一时困意就卷了上来。

山地的秋天树叶泛黄,通常是为了保暖取暖做准备,叶子里不能储备大量的水份,地上早就落了一大片枯叶,这些枯叶刚好是引火的好材料,我把火堆旁的枯叶一并拢到了火堆里,然然后裹着被子就歪在火堆旁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天上的月亮还是明的,抬手看了一眼手表,凌晨3点,我开始感到有些坐不住了。山林里的气温在这个时间低到可怕,如今正是深秋时节,我明显感到自己的关牙在打颤。我把棉被又裹紧了一些,火堆已经灭了,我找火机,却发现火机怎么也找不着。最终我把目光指向了近在身侧的帐蓬。

兔子和凌风显然睡得很销魂。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带两个女的来一起盗墓是一件多么不明智的举动,很明显,她俩的同一阵线直接把我给毙了!

我低低喊了一声:“兔子?……凌风?……”

没有人回答我。

我悄悄的走近帐蓬,然后又探头探脑的将帐蓬的一角掀开,月光透了进去,我看到棉被的一角。

“兔子?……”

没有人回应我。

“凌风?……”

还是没有人回应。

我心里就骂开了:你俩睡得倒是挺安稳,冻得我连爷爷都不认识了!

那股寒意实在太浓了,尤其是在我感到帐蓬里的温暖之后,更是有些冲昏了头脑,心里暗暗道反正我也不是非礼,不管了,先进去暖和暖和再说!

这样想着就蒙头钻了进去。

我本来以为可能会碰到她们其中的一个,可是等我钻进去之后才突然发现整个帐逢里居然是空的……

她们俩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不在了!

这可真是要了命了,这深更半夜的,又是在这荒郊野岭,她俩没事儿给我玩什么失踪呀?我心急火燎了一会儿,突然就明白了,在这原始森林里想必她俩也不敢跑远,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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