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搬不起的石头-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时间一长,我认识一个女孩。她说话声有些沙哑。我和她是一个年级。我们没一起待过,只是偶尔聊聊。圣诞节前一天,她过来和我说用一下这个教室。她们要办个晚会。我说当然可以。她很高兴,说了声“谢谢”。末了,她邀请我也参加。到了那天,她们过来布置教室。我见她们拿了很多彩带剪纸。我帮她们吹了几个气球。走时我让他们别忘了给我留把板凳。等到晚会开始后我才赶到。人挤了满满当当一屋子。她们把桌子在中间摆成一个矩形,留出足够空间表演节目。我和那个女孩的搭档招了招手。他看到我冲我笑笑。我也同样报以微笑。在我平时看书的地儿她们给我留了把板凳。我见到了那个女孩。我看了她一会儿。她木木的,在剥一个柚子。她傍边有个男孩子,不时地,两个人看起来很亲密。接近尾声得当儿,主持人嬉皮地问谁是最可爱的人。底下响起一个整齐的声音喊出女孩的名字。女孩出来唱了首歌。歌词让我想起来我和她说过的一些话。我觉得这并非巧合。她唱完之后,有声音要她再唱一个。她就推说时间不早了。底下声音就变得杂乱一片。接着我见那个男生拿着气球跑了过去。他单膝跪在女孩脚下,把捧在手里的气球举了起来。四下里跟着起哄发出一阵欢呼。男生又站起来把女孩抱在怀里。夹在他俩之间的气球被砰地挤爆了。底下又是一阵鼓掌声、大笑声。和在场的每个人差不多,女孩也显得激奋,跟大家一起笑。而我起初也觉得好笑,跟着鼓掌,但一想到挤爆的气球,我就不那么高兴了。我捏了些桌子上的瓜子。我有离开的念头,不过还想等等看。零零星星地,有人开始往外走。他们让留下来拍照,尽管这样,我还是跟着离开了。

两天后,我又见了她。她抱着一摞书,说在这儿上会儿自习。我从别处给她拿了把椅子。早上来了一伙人,他们说他们的椅子不够用要搬走几把,我说不关我的事,他们就搬走了。她把那些书本放在讲台上,又拿出一本坐在椅子上看。隔了一会儿,她换了个姿势,反着身子坐在椅子上。我见她一只手托着下巴,另一只手放在头顶,左右活动着脑袋弄出些叭叭的声响。她这样坐了有半小时,我们没说什么。后来的一个人把她叫走了。她走时说把书先放我这儿。这以后,除了一星期后她来拿书见一回面便再也没见过。

第九节 不经意的乳房

一天醒来,我发现我看事物模糊了不少。这也是我担心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我近视的度数在不断加深。五步之内,我眯着眼睛勉强还能认出人来。超出了这个范围,我只能看得到大致的轮廓。也就是说所有人在我眼里只剩下高低和胖瘦的区别了。我并不习惯戴眼镜。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有时候,我走在路上难免会认错人。次数多了,我就很少主动和谁打招呼。这让我不由地想起一件事来。在对门宿舍住着个谈不上朋友的哥们,因为有时我会记不起他的名字。我想他也未必知道我是谁。我们仅仅彼此面熟。有一阵子我们经常碰面。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很多情况是我要出门,而他正从那个方向赶来。我就看着他走过来,直到他转眼也看我时。我脸上挂起笑,他也回应似的朝我点点头。之后,只要我们见面基本上就是按这个套路来。即使在我不笑的情形下,只要看他一眼,他也会冲我点点头。有一次他找我聊天。他站在窗棂前和我说话。他问一句,我答一句。他说他在广播站工作,所以每周逢单号都要路过这儿。那天下午安排有他的一段播音。凭我的直觉,他没准把我当成了怪物,而他像个生物学家对我充满了好奇。问我的也都是一些琐事。我们探讨过很多问题,从日本天皇的地位到飞机迫降发生的事由。当然,也有些争执。比如在结婚上。我告诉他我不喜欢结婚,我觉得两个人能在一起已经足够了。他说即使如此,父辈一般都很关心乐意举办婚礼。我把那说成是虚荣心在作祟。他没有反驳我说的话,不过,他表示他不反对结婚。总之,他觉得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我懒得继续说下去,我感觉这样说来说去毫无意义。而且我已经说得够多的了。有时候,一连几天都未必说这么多话。我并没打算说这么多话,我觉得这一点都不实在。我想静静地做些事,翻几页书也行。哪怕是想些事。事实上,我都是这么过来的。

可他一句接着一句说个不停。这么一来,我有点烦躁不安。尽管表面上我很平静,在心里一直念叨着祈求他快点结束。他一边说话,一边注视着我。我有些局促,不知怎么回应他,只得也看着他。这样的话,我就必须昂着头,但不是由于他个头比我高。是因为我坐着,而他站着。我之前让他坐着说话,他说“没事儿”。我只能自己坐下。我得坐下来歇歇脚。我穿着一双皮鞋。是新近从货摊上买的。货摊小姐介绍时说它大气又时髦。我还试了试,也觉着还行。当时没发现皮鞋的后跟这样硬实。现在穿上它走一段路,哪怕是站上一阵子,也要歇一会儿脚才行。眼下,即便是坐着,自脚板而上,和火苗一样,后跟仍间或地窜起一股犀利的麻胀感。跟猫的胡须一样分明。我想把脚从鞋子里伸出来活动活动。我还没来得及这么做,他陡地停了下来。像录音机卡了带。我以为他会说“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之类的话,就不觉喜上眉梢。但他顿了顿,打了个嗝,又说了起来。我憋了一肚子火。没等多大会儿,我感到脖子有些僵硬,就转了转脑袋。我尽量克制自己,我准备瞅准时机打断他,说出那些我本以为他要说的话。这时,一个女孩过来了。她进屋时莫名其妙地朝着我看,她走近时我才认出来他们是同事。他们说了几句话。末了,他就过来跟我说他有点事等改日再聊。我呢,巴不得他有这句话。转身出门的当儿,我看到女孩的半边脸。白得像乳汁或者说Ru房。这个念头在我脑海一闪而过。女孩的胸脯不很丰满,我想是因为她瘦的缘故,所以在我看她的一瞬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我也不清楚怎么就想到了Ru房。但毋庸置疑,它们都是白的。当时我确实这么想来着。

我不记得有一回是干什么的,像是排队。我在身上找什么东西,手臂不小心碰到了后面的人。后面站着个女孩。我扭过头来视线正巧落到她胸前。女孩低着眼。她的胸脯和我的手肘差不多在同一个高度。我张口想表示歉意,但话到嘴边又溜了回去。她始终没有看我。我不确定碰到的是她。我上身只穿着一件T恤,手肘没有受到任何遮挡。我感觉我触碰的是个软绵绵的物体。虽然和它接触的时间极短,给我的感觉却异常细腻、温润。这种感觉跟着我的意识流遍我的全身。很快地,我的注意力全集中在这上面。也是极短的一瞬,我感到一阵舒坦漫了过来。一种说不上来的快感。微弱又饱满。却不是从从身上而是体内倏地滑过。而且,这个物体是有温度的,像血液一样温吞吞的。感觉好像碰到的是带着体温的棉被,或者说成沙发垫什么的。但我又觉得,某种层面上说,这样还是不够完整。还有些其他的内容。比如说……凹陷感,……弹性。是有这些东西。像是在肚皮上跳舞。我的确感到了弹性的存在。但我说不上来一些还是很多,不过,它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这让我觉着碰到的更像是装着温水的气球。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我想起那个女孩。主要是裸露的Ru房。是的。照这样看来,只有那么个东西才能和我描述的物体相吻合。从各种特征上来看:软绵绵、温吞吞,还有些弹性,的确最合适不过了。我不知道为什么男人身上没有这东西,但静下心来一想,有了也是一桩麻烦事。总之,这是没办法的事。不过,女人倘若没了Ru房,势必不那么为男人所喜爱。我想到这个。

这事发生的很早了。那时候我大概还不认识汤。我想了想时间,算了算离认识汤也近了。

第一节 K城

K城,我去过两次。

那是我头一回坐火车出远门。外面下着雨。对角坐着一位大爷。旁边是一家子人。一个顶多二十出头的女孩手里抱着孩子。孩子看样子还没满月,用红毯子裹着。夜幕趁着雨势悄悄落地,接着灯光还能看得到路边的灌木丛。那些灌木在夜色里黑漆漆地缩成一团。跟个洞穴一样。

我闲着没事和大爷聊了几句。他看起来也闲得发慌。他说他出国旅游去了。去哪儿,我问。“去的是英国。”他说。我说应该挺不错的。我想起了英国的各种城堡。“嗯,是挺有文化的。”但就他的语气来看显得平淡无奇。我问他是不是坐飞机过去的。他点了点头。

“那不是要花很多钱?”

“……也不是很多。”

“大概多少?”

“三四千。”

“三四千可以吗?”

“算起来差不多。”他并不很在意。

“那倒不是很贵。”

他说他儿子是卢森堡的武官。我说不管怎么说,他都该为此感到荣耀。他一点也不这么觉得。事实上,他们父子一年也难得见上一面。他的另一个女儿在北京教学。一年大概回来看他一次。他承认儿女尽管都很有出息,但没一个能陪在他身边。总之,他只能自个儿照顾自个儿。

我在便当店找了份工作。店不大,老板共有三个。由一个瘸了腿的人主事。等我下一次过去,他们就散伙了。一对老夫妇现在打理这家店。其中一个老阿姨没有离开。她对我很照顾,但我怀疑她并不是真心实意的。她瞧见是我,显得很高兴。她朝里面吆喝了一声,就乐呵呵地忙着收拾。她很爱笑。我见大厨也在。我还记得他挺着个大肚子,浑身只挂着一条四角短裤趴在床上的样儿。他肚皮上长着汗毛。稀拉拉的一片。一身上下都是痱子。每天冲完澡都要擦些药粉才能睡着。老阿姨会帮他解决背上他够不到的地儿。那当儿,他半倚半靠在墙上,跟打荷的师傅说着什么。那个打荷的则剃了个光头。一个小姑娘从门后的浴室里溜了出来。她头发披散着。用一块浴巾盘着身子。她瞟了我一眼,进了隔壁一小间屋子。我想到那小姑娘大约是新来的。最里面的一间屋,除了老乙,其他人都光着膀子坐着看电视。老乙冲我抬了头。他的腿弯里散了一堆零钱。他一张一张把它们辗平,然后叠放在一起。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戴着一顶棒球帽。上面是条黄色格子衫,底下通常是灰色的裤子。我从没见过老乙脱掉那个帽子,即使是在K城最为懊热难耐的时候。我不知道他睡觉前是否把帽子摘掉,或者是直接戴着它睡觉。从我晚上阖上眼到第二天起床看到他第一眼,帽子就在他脑袋上老老实实戴着。这多少跟我没多大关系,尽管我也很想知道原因。实际上,我是后来才想到这码子事。这对于一个四十来岁的人来说多少有点滑稽。但对于他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甚至后来凡认识他的人都私下里议论他不洗澡,因为没有人见过他洗澡。他就是这么一个奇怪人儿。有人说他身上结了厚厚的一层灰,他也置之不理。过了一段时间,大都觉得没意思了,便没人再提这些事了。

老乙没什么文化。这是他自己说的。但是和他待的时间一长会发现他不是个简单的人。他熟悉高斯定理。有一次在算账的时候提到这个的。对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