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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醇的森林-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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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书店里面,清幽书香或远或近飘荡鼻间,杜醇暗忖,即使认路本领不强,也不能禁锢自己的脚步啊,漫漫长路还有更多惊喜正等待自己的眼睛。

杜醇在书海中徜徉,随便的在哪个角落盘腿一坐,下午时光就这么如流梭般转瞬即逝。翻看完喜爱作家的最新小说,杜醇揉搓着脖颈的酸痛,信步走在小说书架前。突然,一本小说进入视线,是琴。韦伯斯特写的《长腿叔叔》。

杜醇很小的时候就拥有了一本《长腿叔叔》,那时甫上初中的她,省吃俭用买了它,杜醇记得,那时的她背着重重的书包,踮起脚跟才把它从书架拿下。封面上一个棕发女孩沐浴在一片金黄的暖色灯光中,捧书静读,女孩尚显纯稚的侧脸,显出朦胧的痴迷。

后来的杜醇知道,封面上的女孩叫judy,同她一样也是孤儿,只不过judy没有她幸运,她遇上的李佩特太太只把她当作累赘以及免费劳动力。可是命运终究是眷顾了judy。一个自称为约翰。斯密斯的好心理事因她出色的写作能力而把她送进女子大学。Judy的人生从此崭新开启,她以巨大的热忱学习新知识,体验大学新生活,结交新朋友,她不停的把自己的所见所感所伤写给被他称为“长腿叔叔”的理事先生,即使不曽收到回信,她仍旧把从未见过的“长腿叔叔”当称亲人般倾诉。

在大学校园里长成窈窕淑女的judy,之后认识了心意相通的杰维斯少爷,小说以戏剧化结尾收场,原来杰维斯少爷就是“长腿叔叔”,本来一无所有的judy在成长道路上,用笑容,努力,自尊为自己迎来了爱情,友情和梦想,演绎了最温馨最浪漫的爱情童话。

从书架下取下《长腿叔叔》,春江花月夜的古筝曲在耳边舒缓流泻,她好似回到了十几年前的那个午后,单薄瘦小的自己站在书架前,爱不释手得捧着它,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从小小雏鸟,慢慢丰满成长,飞向广阔蓝天。

轻翻书页,墨香四溢,自己是不是已经在蓝天中飞翔了呢?十几岁的自己只以为天空中有朝霞,白云,和弧度优美的彩虹,而忽略了茫茫苍穹中,总会时不时有闪电雷鸣,暴风骤雨。只有拥有强壮翅膀的鸟儿,才有资格在空中驰骋鸣叫,她杜醇,再也不愿仰视高空了。

手中拿着《长腿叔叔》和一本梵高画册,杜醇向收银台快步走去。自己的那本《长腿叔叔》已经在来A城前送给了读高中的妹妹,那么多年了,她一直把书保存得完好如新。私心里,即使自己遭遇了许多失意挫折,杜醇仍旧希望,书中的美好能给妹妹带来汲汲力量,支撑着她走下去,从此展翅高飞。

还未走到门口,杜醇就隐隐听到了门外有雨声淅沥,身边不时有淋湿的人狼狈经过,下雨了。站在已经拥挤不堪的门口,许多人无措得等着雨停,可是雨却越下越大,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楼之势,杜醇也是焦急得站在人群中,没了办法。明明上午还是和风万里的,这天,真是说变就变。

人群躁动着,不时有人鼓足勇气冲入雨中,瞬间就湿了衣衫。杜醇站了半个多小时,已经傍晚,这雨却是不依不饶得下个不止,本想打车,可是大雨天的,出租车早已载满了仓促回家的人,哪还有空车等着自己。

咬了咬牙,抓紧手中包包,在大雨滂沱中朝公交车站飞跑过去。

站在公交车里,杜醇已经全身如落汤鸡,冰冷雨水紧贴肌肤,引得她打了个冷颤。搓一搓胳膊,发丝上的雨水滴滴落入前襟。清爽出门,却是如此狼狈得回来,杜醇不由得哭笑不得。

下了公交车,瓢泼大雨在灰暗的天空中倾倒,坡路上的雨水汹涌下流,路面上已经积水颇深。杜醇在站点棚下站了会,想想反正已经湿透,再次冲入雨帘。

跑了没一会,路面上有辆车飞驰驶过,杜醇没有在意,不料,这辆车在前方一个急转弯,已经停在她前方。

杜醇慢下脚步上前,隔着雨水,模糊看出这是唐穆森的车。

“上车。”车窗下滑,唐穆森目光炯炯得看着雨中狼狈的杜醇,不悦的声音已被大雨声稀释了不少。

杜醇仍然站在车窗前不动,遇上唐穆森让她有些意外。瞄了瞄干净的车厢,自己这个模样怎好意思坐进去弄脏人家的车。

“谢谢,不用了。。。会把车弄湿。”抖抖嗖嗖得站在雨中,她已经冷得说不清楚话。

“快上车,我不想再说第三遍。”

唐穆森看着窗外嘴唇冻得发紫的杜醇,心中怒意与无可奈何纠结在一起,差点就想把这个女人揪进车中。可前科在前,又怕吓着了她。这个女人怎就如此不省心,大雨天的还在外头瞎逛,完全把自己的话当成耳旁风。想到此,眼中火焰升起,却又不好发作。

杜醇听他口气不善,时间长了,对这个男人有了几分了然。何时生气,何时温和,她倒能感觉到。不敢再多言,低着头开门坐进了车。

唐穆森已经打开了暖气,随手把自己的西装扔给杜醇,“穿上。”生怕杜醇又说出个“弄脏”二字,不耐烦道,“不许说废话。”

杜醇只觉得阵阵冷意已经渗入血骨,身体不由自主得微微发抖。也不再顾及太多,穿上了唐穆森的西装,硕大的西装包裹着自己,有了轻微的暖意,西装散发出的属于男人的特有的味道令得她有些不自在起来。

“去干什么了?为什么没接我电话?”唐穆森看向一脸苍白的杜醇,淋得太厉害了,很有可能要生病。

听到唐穆森打电话给自己,杜醇才想起来下午在书店把手机设成了静音,放在包里,自然是没接到电话。自己老板原来也有春风般温暖的一面,她倒是颇为受宠若惊。

“是吗。。。。。。我在书店的时候把手机调成静音了,没听到。”想到书,急忙从包中取出察看,还好,没有淋湿。

唐穆森侧头睨一眼杜醇的书,真像是个孩子,为了手里的东西,可以不顾一切,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天气,自己又成了什么样。

他今天提早回家,前两天杜醇在公司的事已经在员工里头闹得沸沸扬扬,人人都在猜测杜醇的身份。今天,石南和戴书清这两个家伙也放下工作,颇为八卦的跑到他这里,一脸揶揄得问他佳人到底是何许人也。

稍许沉默的戴书清更了不得,指着墙上的画开口就问他,“这是那个女孩画的吧?”

他不语。

“你不像是个随便挂这种画的人,除非画画的人很特殊。”说完一脸挑衅得看着他,等着他回应。

“老唐你什么时候转性啦?据我的情报,那天的小美人可不是你一向爱的菜啊。”石南的瞎嚷嚷也让他头疼。

“还有老唐,你小子现在也不睡自己的窝了,天天回你爸妈那,这个也说不通啊,我看你小子也没到疼侄女疼到天天回家的地步吧,最近也不出来喝酒了,你总要给我们一票兄弟一个交代吧”。

“老戴,你说他最近是不是很反常?”石南转头问戴书清,戴书清也点点头。他是个电脑工程师,却没有读书人的木讷,早觉得唐穆森最近瞒着他们什么,唐穆森可不是石南,是个典型的行动派。今天被石南拉来问八卦,他虽觉得可笑,却不是没有好奇的。

Linda的描述详细具体,碍于老板威严,不敢造次。暗地里则是巴不得他们两人挖到猛料,告之与她一同分享。

“你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八卦了?”唐穆森看着眼前老友,只觉好笑。自己对于杜醇的心动与日俱增,只是她对自己却太过胆怯防备,他暂时还不想把她吓着。

没想到他的搪塞拗不过办公室里的两个家伙,他们抱定了要打探到一二的心理,就这么半推半强迫得跟着他回了母亲的家。说得好听是拜访母亲,顺便蹭饭,其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他实在没法,也就由得他们瞎搅和。

回到家的时候,雨已经下的很大,母亲焦急得告知他杜醇出去了,而且八成是没带伞。想起她上次的迷路,他也顾不得两个看好戏的家伙在场,连打了几个电话,杜醇却是没接。

这个女人总有能力搅乱他的心绪,他当时就拿了车钥匙出了门。

汽车驶近唐宅。

“客厅里有我的两个朋友,你打过招呼以后就自己上楼去吧。”唐穆森下车后对杜醇轻声嘱咐,仔细看她面色,还好,脸色稍微红润了一些。

“哦,知道了。”杜醇呐呐得回应,头皮发麻,自己这副蠢样,湿漉漉的头发乱糟糟的贴在脸颊,怎好见人呢。心里一阵丧气,不知道英姿当年出的笑话有没有我多。

尾随在唐穆森之后,杜醇忘了身上还披着唐穆森的衣服,就这么步入了灯火明亮的客厅。唐夫人早就听到汽车声站在了门口,一见到杜醇,就快步上前握住了杜醇的手。

“哎呀,醇醇,全身都湿透了。快进来。”

转头向石南,戴书清招呼。“小南,书清,这是一一的老师,杜醇。”随即温柔得看着杜醇,“醇醇,这是我家阿森的好朋友,石南,戴书清,认识一下。”

杜醇看着眼前的两个陌生男人,一个健硕敦实,一个温文尔雅,对方也是用揣测的目光看着她,脸色倒是十分温和友善。

“你好,杜小姐。很高兴认识你。”健硕的那个男人率先开口。

“你们好,我是杜醇。”轻声礼貌问好。

“可以了,上去换衣服吧。”一直沉默的唐穆森站在一旁出言催促杜醇上楼。

“哎呦,我老糊涂了,醇醇,快,快上去,先洗个热水澡。感冒了可不好。”唐夫人招呼杜醇快些上楼。

杜醇就这么回到了自己的小窝,外面的风雨萧萧终于与自己隔绝。

作者有话要说:仓促得写了一章,姐妹们大胆提意见,赐予我力量吧。。。。

潜水的同志也上来现个身吧。。。。。

至于更文,周末一定更,只是小日子挺忙,我会尽量抽空更的。。。(偶连星期天都要上课。。惨不惨?)

第二十一章

松了口气,杜醇低头看向自己,猛然发现唐穆森的西装还挂在自己身上,被身上的雨水沾湿了大片。赶忙拿下西装放好,这西装看着就很贵,就这么脏兮兮的还给人家似乎太欠礼貌,顿时没了办法。

随即又想到刚才傻乎乎得穿着它见了那么多人,洋相百出,苦着张脸靠在门上。她杜醇在水旺二十多年干的傻事也不及在唐家的这段时间多。冷意来袭,赶紧跑进浴室洗去一身狼狈。

浴室内热气环绕,杜醇只觉得全身的细胞都贪婪得享受着这股温热,热水冲刷着身体,但愿所有的不快烦恼都通通远离。

吹完头发,杜醇披着一头蓬松卷发,裹着厚厚的卡通外套坐在柔软的床沿上,春雨仍旧滴滴答答,引得听雨人陷入愁绪。看向沙发上的黑色西装,它的存在使得这柔美的女性空间生出几丝突兀的阳刚,杜醇的眉目不由自主得现出几丝迷茫。

她真的没想到会在大雨天遇见他,杜醇承认,坐在他的车中的那一刻,她的心里明明白白的涌出一股暖流,就好似那个略显绝望的夜晚,她迷失在陌生的街头,是他带着自己回家,甚至细心得准备了食物,让她不至于度过一个饥饿慌乱的夜晚。

即使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充满了不愉快,杜醇却暗暗得承认,这个看似冷漠的高傲男人已经用实际行动纠正了自己的偏见,即使他缺乏亲和力,没有阳光般的笑容,但至少是个合格的绅士,而且还是英俊的那种。

站起身来伸胳膊抬腿,视线却是一直不离那件宽大的西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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