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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身皇太女-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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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不吵到太子殿下用功,自然是可以旁听的。”顾荒城发了话。

我恼火不已,尽管自从公羊潇洒出现,我就明白阻止不了他。

“顾司业放心,我定然不影响到纷纷。”公羊潇洒的眼波轻浅地扫过曹远芳,就像抛媚眼似的,波光滟潋,害得曹远芳脸上一红。若不是她对顾荒城的爱慕之意坚定无比,说不定就此一心花痴去,其他男人变路人。

随后。公羊潇洒的目光又落在我身上,变成春风般轻忽,又透着股子轻视。“我深知纷纷从小就不擅长读书,之前又落下了那么多功课,谁但凡搅和一点,他就完不成任务了。”

公羊潇洒,算你狠!那你就睁大你的桃花眼看着,看本宫到底擅不擅长读书!哼,前世填鸭式的教育都让我熬出来了,何况背几本古书?有物理难吗?有化学难吗?有几何难吗?

我不说话,近乎愤然趴在桌上。即刻拿起书本苦读,一秒也不想耽误。因此我没看到公羊潇洒和顾荒城交换了一个极微小却默契的笑意。好像这激将法如此管用,两人都很欣慰似的。

等公开考过后。我才意识到被公羊潇洒又摆了一道。但在补习期间,我一看到他那种“哎呀小笨蛋,快放弃吧!反正你也背不出来。”的神情,就拼命努力,多苦也咬牙坚持住了。

因为,我绝对不能输给他!绝对不能!

反观曹远芳,尽管心思不在书本上,也不在我这个“老公”身上,而是在教书人那里,却为了博那人一句夸奖,下了死力气,居然进步很大。得到夸奖后更加亢奋,发誓以后当文化人。

爱情的力量啊!

就这么着,我没日没夜的学习了半个月,终于迎来了公开考的日子。之前的突击复习,公羊潇洒全程跟着,逼得我一直集中精神,半分怠懒不得,就像上足了发条似的。

好在期间除了知识的积累外,我也有其他收获。那就是曹远芳和我朝夕相对,自然而然地从战友彻底转变为了闺蜜,还是无话不说的那种。

其实仔细想来,偶然中总是隐藏着必然。像她那样外冷内热、脑袋一根筋、做事不管不顾的傻缺孩子,很难交到真心朋友。谁敢啊,不怕误伤吗?再说跟智商令人发愁的人在一处,早晚有一天会被连累的。

而我这种表里不一的不良少……呃,少女,身负绝密,整天混迹在少年们之间,在性别本能的驱使下,稍微接近下女孩子,都被看成举止轻佻,调戏姑娘,参奏太子行为不端的奏折一堆一堆的往我父皇的龙书案上砸。在这种环境下,我都不敢和女生多说话。

虽说红拂绿珠与我亲如姐妹,我也无比信任她们,但她们毕竟是宫女,总守着本分,哪有朋友的感觉?再加上我和曹远芳都掌握着对方的秘密……她知道我是女生,我知道她爱慕国子监的司业大人顾荒城。当然,她的心思,只要肯留意的人就能看得出,只有她自己觉得是了不得的秘密。

于是,两个没有同性朋友的人、两个孤单的少女,一旦化敌为友,就迅速向对方接近,转眼就无话不谈了。

至于说,在我的奋斗生涯中也有不和谐音符,就是某些年纪轻轻就有老学究气的人,非议我和曹远芳这对“未婚夫妻”在婚前过于亲近和随便,类似于什么夫什么妇的。但一来,我们在一处时,附近都有以正直闻名的顾荒城和人缘极佳的公羊潇洒在。二来,曹大祭酒以从未有过的铁手腕封杀一切流言,居然很快压灭了这八卦之火,根本没让它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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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打赏和粉红票的感谢名单,明天奉上。

谢谢。

☆、第七十八章 这是对皇子的歧视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

公开考这天,国子监的学子们像是围观外星生物一样,里三层、外三层的堵在史学课的课堂外面,从全部打开的门窗,观看重新考试的太子殿下公羊落瑛和太子党首脑武定国。这时代虽然没有高倍摄影,没有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观测器,但这么多双眼睛盯着,我若再能作弊,就是神仙下凡了。

何况,我和小武还分坐偌大课堂的对角,在阿邦的建议下,都穿着紧袖的袍子和扎脚的裤子,连互相偷瞄,或者私藏小纸条的机会也没有。

其实我们这样做是有些夸张,但这番举动表明我生气了,被怀疑时就受了全体学子的侮辱和伤害,我现在要证明自己!

“被这么多人盯着,太子殿下很淡定啊,风度真好。”

“废话,你也说他是太子殿下。那是从生下来就众星捧月的人,接见外宾时,还经常陪皇上一起站在金銮宝殿上,面对全大燕的重臣。吃个饭都几十个太监宫女侍候,习惯了被一堆人围着、瞧着,能不淡定吗?这叫什么知道吗?威仪!”

“那武定国呢?”

“那家伙皮厚得很,有尴尬之意也透不出来。”

因为我是坐在窗边的,所以听到几个学子在窃窃私语,差点没笑场。老天爷给面子,虽是冬天了,好在今天没风,我脚下还摆着三个炭盆,未写字时,手放在暖手筒里,倒不至于冻僵。

看到如承诺中那样,学子们选举出几个代表,和国子监几个有名的老学究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临时准备着考题,我不禁看向小武。小武很快感应到我,咧嘴笑笑。露出一口白牙。

他皮肤黑,身体好。虽然也憔悴了些,但不太看得出来,倒显得比我有气势。不像我,眼下青黑一片,眼珠子却通红,被磁白肌肤衬着,就像八百年没睡的僵尸,才被人从土里挖出来。

不过意外的是。我这模样似乎为我赢来了人气。向来心里看不上我的,这时候觉得我够努力,也没那么差。心软些的,就觉得太子殿下“我见犹怜”,是被其他同学迫害的,太过分了!

“从来没有努力会白费。”参加公开考之前,顾荒城对我和小武说,“你们这一个月吃足了苦头,让我刮目相看。所以给我精神点,考场如战场。要相信自己一定能赢!”

“是,我们一定能赢!”我和小武应答。

“大声点,我听不清楚!”

“我们一定能赢!”我和小武加大声音。

“大声点。我还是没听清楚!”

“我们一定能赢!”我和小武大叫,声嘶力竭。

但,血液,同时热了,有沸腾感。我甚至有点遗憾自己不是真正的男人,否则,有一天我会和顾荒城上战场,肩并肩,联手对敌。血染沙场。

这个男人,非常值得被依赖。被交付。

这个男人,太会战前总动员了。

于是。我突然就放松下来。任谁把两年的史学书通背过一遍,习题做过几百道,还和文武状元进行过大讨论,心里也会有点底的。这样的学习方法虽然不会令知识牢固,但短期记忆绝对没有问题。

这么想着,我的目光就在人群中自动搜索,很快看到顾荒城站在最前排的正中央。他的脊背挺直得有如苍松,更像是一面永远不倒的旗帜。阳光自他背后照来,他双手负在身后,神情和目光都无比的坚定和镇静,似乎看着自己的兵走向战场,他充满着无比的信心。

发觉到我看他,他微一点头,唇角似有一些安慰的笑意,竟然有些温柔。

我心中诧异无比,要知道我和顾荒城的初相见就像是火星撞地球般的火爆,之后又屡屡对抗。虽然经过十二姑娘山的事故后,他对我的态度好转,这些日子又任劳任怨的帮我补习,但这样好的脸色却是从来没有过。

情不自禁,我也回以笑容,露出八颗牙齿的灿烂笑容。然后我发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找到一个人,与他目光相对,心神交流,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似乎,有些说不清的默契,还有些**。总之,骤然拉近了彼此的距离似的。

那是一种镜头的定格感,凝固而流连,很美好。可惜我的定格不过片刻,就有一只拼命挥动的手闯入画面。略一侧目,就看到曹远芳同学站在顾荒城身边,奋力摇动手臂,以表示支持我。可是姑娘你这样合适不合适啊,我不是要远航,我只是参加考试而已。

我别过头,怕小芳姑娘一激动,再喊点口号什么的,那就丢人丢大了。于是目光乱飘之下,我看到阿邦站在一扇窗子外头,双手支在窗栏上,对我眨了眨眼睛,鼓励之意很明显。我还看到了赵关,他的神情有些挑衅,分明要看我热闹。宋先华、何藻、张书玉也在,齐齐比划出三个代表胜利的“v”字手指。这还是我“发明”的,从宫中传出来后,民间很是风传。

再往后……我忽然意识到……是下意识的……我似乎在寻找某人。找谁呢?和我熟悉的人都已经在这里了呀,我还想看到谁?

我的心很茫然,自己也搞不懂自己在做些什么。直到,我看见公羊潇洒的身影时才赫然发现,我居然是在找他!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到底有多重要,令我在上“战场”的最后关头,想看到的人是他!

他今天没穿白,而是深紫色长袍,交领广袖,头上系着镂空缠蟒紫金冠,左耳上鲜红如血的耳钉骚包得很。袍子上,仍然以隐绣的方法辅以金色蟒纹,配以黑色薄底长靴。

他是宗室子弟,又是惟一的、经过皇封的亲王世子,按规矩,有资格穿蟒袍。但他平时十分会做人,行事那叫一个恰到好处,即不过分低调,也不嚣张跋扈,在国子监时,鲜少打扮这么华丽的。虽然国子监规定,在监内都要穿常服,也就是校服,连我都服从了,他却我行我素的,但这家伙最大的本事就是:明明他违规很多,偏偏别人看不见。就算看见,也不去追究。

想想就气啊!这是对皇子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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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感谢ursula1011+我是忆秋打赏的桃花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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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刁蛮郡主(两张)、ㄔ路人甲ㄗ、lillian00、ydj打赏的粉红票

感谢臁ǘ秸牛釕賌^、小院子打赏的平安符

谢谢。

☆、第七十九章 写个服字

而今天的他,身姿挺拔的站在当地,虽然不像顾荒城那样旗帜般鲜明与坚毅,却高贵、威严、唯我独尊、俊美无双。简直就是……旧大燕的代言人,新大燕的标志。

幸好,国子监女生部的学生只来了曹远芳一个,不然岂不又华丽丽的花痴一片?可是,不过是我的公开考而已,他有必要这么隆重吗?

我有些疑惑,注目在他身上的时间略长了些,直到他似有所感的也看向我。我迅速垂下双眼,假装在史学课堂外、不,国子监内,也不,是这世上根本就没有这一号人。对这种喜欢成为众人瞩目中心的人来说,无视他是最好的办法。

可是我的眼睛可以无视,我的心可以吗?刚才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的目光好像在……在顾荒城身上。不是吧?难道他暗恋顾司业,所以非要挤进我的学习小组?

这念头冒出来得很突然,可我却觉得非常靠谱。不然,为什么那么多女孩子喜欢他,要死要活的非嫁给他不可,哪怕当小妾也义无反顾,而他看似风流潇洒,却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呢?再想想,这么些年来,他确实没有过绯闻。就算大燕贵族男女普通晚婚,他今年也二十一了,连亲事也没订,不是很奇怪吗?照说,他爹想要篡夺皇位,应该找给他娶上几房有权有势的媳妇,好做为亲王府的助力才对啊。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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