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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市井田园-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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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地唐妙身上烧退了一点,大家才真的松了口气,也有心思跟仝芳寒暄聊起来。

仝芳说那日得知桃花病了,小山就等不住,非要来看,但是他奶奶寻思小孩子隆冬天儿里出远门不安全,万一冻出个好歹,而且来看病人,如果也被传染了就麻烦。萧朗在家闹了两天,不让他来就不吃饭不睡觉站在雪地里撒泼。奶奶也没办法,看今儿早晨天气好,中午早早吃了饭便让仝芳来看看。谁知道路上又下起了大雪,幸亏他们带了棉被,还抱着炭炉,倒也没什么。

仝芳笑着道:“我们家他奶奶现在可吃桃花的醋了,说她那么个小丫头,就把小山的魂给勾走了,让她改天去家里给他们瞧瞧,到底是什么样一个小精怪!”

唐妙觉得热,把小手伸出来,还不等高氏给她塞,萧朗立刻握着她的小手塞进被子里,诱哄道:“奶奶说生病了不能把手伸出来的,要等病好了才可以!”

唐妙朝他笑了笑,可能因为生病,笑容软软的,甜甜的,看的萧朗心花怒放。

花花桃桃是第一次这样对我笑呢!他笑眯眯地看着她,拿出自己的小手帕帮她擦脸上的汗,动作轻柔地生怕吓着她一样。

仝芳觉得唐妙寒气没都发出来,便让高氏又按照大夫的方子熬了一碗,夜里给孩子喝进去。晚上高氏一夜不曾合眼,时不时地就摸摸孩子身上,后来见她身上的小薄棉袄棉裤湿漉漉跟雨淋了一样,还不确定又让仝芳也看了看,仝芳欣喜地告诉她没事了。

一大早唐妙就醒了,转着眼珠子骨碌碌地看,觉得好像近视眼的人突然戴上了眼镜一样明亮无比,自己这算是在鬼门关晃悠了一圈吗?

大人已经起了床,萧朗因为担心花花桃桃所以很晚才睡着,现在依然眉头紧紧地蹙着,小嘴抿起来。唐妙扭头看着他,心道这才是睡得一脑门子官司呢,想起他那滴眼泪,心里莫名觉得柔软起来。

她悄悄地翻了个身,伸手点了点他的鼻子,轻声道:“小屁孩!”

萧朗嘟囔了一声,立刻醒了,侧身朝着唐妙,笑道:“花花桃桃,早呀,你睡醒了吗?”

唐妙眨了眨眼,“谢谢你来看我!”

萧朗嘟起嘴,“如果我生病了,你会去看我吗?”

唐妙笑起来,“自然,我可不喜欢你生病,我讨厌生病,你还是好好的吧!”

高氏见他们醒来过来给唐妙穿衣服,萧朗立刻坐起来,“我现在都是自己穿衣服的!”

高氏笑着夸道:“小山真能干!”

萧朗笑眯眯地看着唐妙,好像在等她的夸奖,唐妙白了他一眼,道:“我也会!”说着自己把高氏递过来的棉袄棉裤穿上去,还一样样地系好衣带。

萧朗惊讶地看着她:“花花桃桃真厉害!”

高氏也很惊异,忙让仝芳几个来看,唐文清抱唐妙抱起来,蹭了蹭她的脸颊,喜道:“我们桃花真厉害!”

冬天虽然菜少,但是也有好处买了鱼鸭鸡肉的轻易不会坏,仝芳照例冬天多带肉来,虽然高氏每次都说别带了,至少别带那么多,她依然我行我素。

仝芳道:“我们要是不住下还好,一住下,老太太可着急了。就怕我们饿着她孙子不给吃喝。”

高氏笑道:“这是老夫人心疼小山呢。”

仝芳撇撇嘴,叹道:“她心疼,难道我们就不疼?她把孩子惯坏了,到时候看看怎么管教。你不知道,他姑家的几个孩子,惯得不像话,现在才几岁呀,跟小霸王似的,动不动就要烧房子杀人的,真是不成体统!”

高氏安慰道:“你也别担心,我看这跟孩子本性有关,小山是个善良乖顺的孩子,惯一点也就是有点脾气,你看他来这里,一点坏脾气都没,好得呢!”

仝芳瞅了一眼在炕上跟唐妙玩积木的萧朗,“那是在这里,说来也怪,他就对桃花这孩子,倒是少见的好。”

仝芳带了两只腊鸡、一大块腊肉、还有一大条鲜的五花肉,一篮子红枣、几包红糖、点心等。高氏把东西一分为二,送去那边一份,又劈了半只腊鸡,拿了包红糖,挑了些饱满的红枣让唐文清去给庄嬷嬷家送了。庄嬷嬷回了两把鸡蛋给孩子吃。

这里的人是不兴做腊肉的,一般人吃不惯,但是有些人又特别喜欢吃,只是做不好,买又买不到,就比如庄嬷嬷。萧家也是因为有个闺女嫁去了南方,学了这门手艺,回来教给了自己的嫂子们,又训练了家里的厨子,如今也能做出味道很好的腊味来。

夏天的时候打完场帮庄嬷嬷家种的白菜,秋天大丰收,收了满满三大车,两家一家一半,老唐头就让大儿子拉了半车回家。

西间北炕不烧火,把炕席掀起来,摞满了大白菜,还挂了些干茄子、大葱、扁豆之类的菜。

这个冬天省着点也能有菜吃,至少不会一直只吃咸菜疙瘩、大酱、香椿芽那样贫苦。

亲家冤家

因为仝芳和萧朗的到来,家里改善了伙食,每天都会炒豆腐大白菜,里面还有肉,孩子们很开心。

唐妙病好了,身体还有点虚弱,每顿饭高氏都给她吃个鸡蛋现在加一碗肉汤,吃得她小脸红扑扑的。

这日天气晴好,没有一丝风,一对喜鹊站在杏树枝头喳喳地叫,唐妙和萧朗趴在手箱上看柳无暇给写的书,两个人叽叽喳喳不停,俨然又一对小喜鹊。

唐妙用细细的指尖点着书册,对萧朗道:“小山,你都四岁了还没有习字?柳家无暇三岁时候就会背很多诗句了!”

通过聊天,唐妙发现萧朗这小鬼头根本不喜欢看书,到现在也不会背什么,更是大字不识一个,不禁替他着急。要是现代,四岁的孩子早叽里咕噜会背很多唐诗,还会唱歌跳舞的。

她决定循循善诱,“你应该早点读书的,读书了才能知道很多事情……”

萧朗惊异地看着她:“知道哪些事情?”

唐妙背诵了一段三字经,见萧朗无动于衷,便又背诵了一段百家姓,说到唐和萧的时候着重念了念。

萧朗笑了笑:“花花桃桃好厉害,能背这么多!”

唐妙有点挫败,觉得自己不懂孩子的心理,也没资格做幼教,这小屁孩根本无动于衷啊!

她又开始用激将法,“我不要跟不读书的人一起玩!”

跟萧朗在一起的时候,她说话特别溜,也没什么好怕的,不再藏着掖着,一副教训小孩子的口吻!萧朗倒像是比她还小,也不觉得被她训哪里不对。

萧朗用指头戳着书页上的字,嘟着唇,有点委屈地道:“可是我们玩又不玩读书,有什么用嘛!”

唐妙不理睬他,假装津津有味地看柳无暇送给自己的书,萧朗看到那枝桃花,惊喜道:“好漂亮的花花桃桃!”

唐妙蹙眉,瞪了他一眼,“那是桃花,不是花花桃桃!”

萧朗见她生气了,笑嘻嘻地凑近,“我跟你一起念书吧!”

唐妙翻了翻,找了篇自己能念全的跟他一起念,念到最后一句,发现那个字竟然不认识了,拍了拍脑门,又不好意思说不会,便根据模样随便编了个音念出来。然后她发现人萧朗比自己聪明得多,虽然不喜欢念书,可是念了几遍就能背诵,还可以准确无误地指出那个字的位置。

跟他念了几遍,唐妙也觉得自己记忆力好起来,寻思可能换了新脑子,比自己之前的好用,内心深处喜不自禁。

夜里高氏跟仝芳说起薛家的事情,让她帮自己拿个主意。

仝氏想了想道:“大梅长得细弱,要是干农活只怕很受累。薛家倒是不错。不是主家其实更好,平日有好事能沾点光,大事也落不到头上,他们家有地又雇工,大梅去了也不用干活。我寻思着倒是可行。”

高氏犹豫道:“可我和婆婆总怕他们薛思芳以后不喜欢大梅,或者学坏,到时候不管哪一样,对大梅都不好。”

仝芳笑道:“你担心那么多做什么?如果他出息不好,你们以此退了婚,如果他到时候不喜欢大梅,肯定自己就想退婚。不管成不成,这对大梅的声誉没啥影响,这两年日子难熬,还能得点补贴,叫我说没什么不好。你想想,景枫现在读书,以后肯定要去童试科考,哪一方面都要钱打点,人家老柳家是让景枫去伴读,难不成还管着考试前途这一些?再说要是景枫考得比柳家几个子弟好了,只怕又会让他们有想法,到时候还得另说呢!”

高氏一听心里也有点动心,想了想也是这么回事,但是还想再跟家里人商量商量。

结果第二日王媒婆又上门,这次拎着丰厚的礼品,给大梅的花布、绣花鞋、手帕、发带、木梳等,很是齐全。高氏觉得有点奇怪,但是又说不上哪里不对劲,陪着王媒婆说了半日才意识到。

这薛家敢情就是冲着大梅来的,一般人串门,知道家里有孩子,不管怎么说点心是要带几包的,可他们给的全是大梅的东西。

高氏寻思他们这般势力,只看着看上的,恨不得大梅就是光溜溜一个人,这样的亲戚,断然不行。高氏也不再想立刻回绝了王媒婆,让她把东西带回去。

王媒婆万分不解,高氏性子和软,向来跟人和和气气,很少拉下脸来,看她这番倒是恼了,忙问:“大梅娘,这是怎么啦?刚才不还说的好好的?这薛家跟济州府知府薛大人可是同宗,以后大梅嫁过去,说不得……”

高氏立刻打断她,冷硬道:“王大娘,如果薛家是真看上大梅了,愿意跟我们做亲家,这倒是好的,可他如果只是心血来潮,把家里男人玩女人的那一套拿出来哄我们,我可不答应,你还是跟他们明说吧。我们家虽然穷,可是我们是嫁女儿,找亲家,不是卖女儿让人玩弄的!”

王媒婆见高氏一脸冰霜色,不禁扭头看仝氏,仝氏正抱着唐妙跟萧朗认字,回头摇了摇头,“大娘,你还是算了吧,要是薛家没诚意,这事就不用说了!”

这多少女婿娶媳妇的时候,嘴巴甜得抹了蜜,媳妇进了门,往后几十年没再管丈母娘叫一声娘的!!!

高氏自不想如此,若是那般,自己好好的闺女,岂不是白养了!

王媒婆碰了一鼻子灰,只好把东西带上离开,却又不甘心,一路上怎么都想不透是哪里得罪了她。薛家给了她丰厚的媒钱,若是成了自然有更多的拿,她着实不想让这门看起来一拍即合的亲事吹了。

别说唐家,就算是其他唐家堡再好一点的人家,若是有这样的好事,哪个不得屁颠屁颠地凑上去,她高氏竟然就这么干脆地拒绝了!

王媒婆偏不信!

不信归不信,不管她来几次,高氏只一口咬定,就是不行,唐文清这些事情自然都听媳妇的,跟他说也没用。

这个冬天,天寒地冻,格外漫长,可是有萧朗三不五时地陪伴,唐妙觉得竟然很温暖。萧朗如今已经要求嬷嬷给他找了老师,正式拜了师傅,这让萧家人大是惊讶。萧家的孩子一般十岁才拜师,像他这么大的孩子都是玩玩闹闹,不过他们想萧朗平日不喜欢跟家里那些孩子玩,喜欢读书也有可能。

自从拜了师,萧朗十天里跟老师读两天书,然后会缠着仝芳带他去唐家,跟桃花一起读书,嬷嬷给他找了个大丫头伺候,他也不肯。

他说:“大丫头是做什么的?”

嬷嬷告诉他:“伺候你穿衣服吃饭的。”

萧朗学着桃花白了大丫头一眼:“我自己会穿衣吃饭,要她做什么!”

萧朗看起来很喜欢读书,而且比唐妙读的好,主要是唐妙对古文无兴趣,加上那些字开始认起来吃力,总是会跟现代学的知识混为一谈,况且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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