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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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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微笑着说:“联邦调查局的声学专家,已仔细比对录音中的两个声音,其中一个年轻人的声音,确定就是本案被告。那位年长者的声音,确定为本案死者!警方在调查死者遗物过程中,发现死者生前有秘密录音习惯,悄悄将自己与他人的对话录下来,当然这看起来有些不道德。死者生前录音绝大部分遗失了,但根据他留下的部分录音,与这张光盘里的声音比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是他本人。”

刹那间,我明白了!常青这个老变态,居然偷偷录下我和他的对话。又不知是哪个浑蛋——也许就是杀人真凶,为将我彻底陷害到电椅上,便把这段最为致命的录音,快递给时刻盼望给我定罪的检察官!

我绝望地仰头叹息,那个隐藏在黑暗中的魔鬼,真是费尽心机无所不用其极。就在我的官司形势好转的时刻,却悄然在我背后插上最狠的一刀!

检察官简直已是狞笑,走到我面前高声问道:“高能先生,你能否告诉法官及陪审团,刚才这段录音里的声音,是否是你和常青的对话?”

沉默,但沉默并没有用,我该否认吗?既然联邦调查局的专家已经确认,再撒谎又有什么意义?只会让陪审团对我的印象更坏,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是,我承认,这段录音里的声音,是我和常青的对话!”

检察官如释重负地点点头:“非常好!”

萨顿律师垂头丧气地闭上眼睛。

“能否再告诉陪审团,这段对话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大约半年以前,在中国的上海市,常青住的酒店房间里。”

“你能否解释一下,录音里的最后一句话?”

检察官把录音快进到最后——

“你们究竟要怎么样?害死了我的父亲,现在又要来害我吗?”

控方请来的华人又用英语翻译了一遍。

“你认为常青害死了你的父亲?甚至还想要害你?”

这个问题几乎是刺进胸口的刀子!

我无法抗拒,也无法说谎,只能怔怔地回答:“是,那是在我父亲死后两天,我通过父亲生前的电话记录,才找到常青所在的酒店。”

“在你父亲死后两天?”检察官敏锐地捕捉到了线索,“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段录音的第一句话,也就是常青对你说的,英文大意是——昨天凌晨一点,他用酒店的号码,给你的父亲打了电话。”

致命一刀,我已无处遁形!

“是,我的父亲刚与他通完电话,就自杀去世了!”

“非常抱歉。”检察官故作同情地说,“但我仍要问下去,结合录音里最后一句话,是不是意味着,你认为是常青先生打的电话,导致了你父亲的自杀?”

最后一刀。

此刻,一个声音在我身体里高喊:“不!千万不要承认!承认了你就死定了!一定要说不!说不!”

这是梅菲斯特的声音。

不,我不会听从幽灵的摆布。

“Yes。”

敞开胸膛,接受这一刀刺破心脏。

对不起,莫妮卡。

我承认了,承认我曾经的推断——常青害死了我的父亲,这正是我的杀人动机。

萨顿律师已失望至极,他指望我拼命否认,或许还有胜算可能。

“谢谢!”检察官趾高气扬地向法官说,“我的问题问完了!”

法官异常严肃地看着我:“本次开庭到此结束,等待下次开庭的通知——下次开庭陪审团将作出最终裁定!”

2009年,农历除夕。

在美国阿尔斯兰州的看守所里度过。

没有年夜饭,没有父母双亲,窗外没有爆竹声,电视机里没有春晚,更没有小沈阳,只有囚室里沉睡的比尔,还有铁窗外漫天的大雪。

孤独地蜷缩在床上,双眼愣愣地盯着黑暗,怎么也闭不上眼睛。因为无论白天或黑夜,我看到的都只是同一种颜色,将我缓缓吞噬的颜色,一如梦中的那池湖水。

今天,萨顿律师单独来探监,他说现在情况非常糟糕——陪审团已掌握我的杀人动机,即便证明我与天空集团大老板的关系,也很难洗脱杀人罪名。所有最重要的证据,全都对我不利,包括字条上的“DAY DREAM”。虽然证据链条还不完整,但并不妨碍对我的有罪推定,从动机到时间直到凶器,全都符合杀人条件。何况一开始我就向法庭隐瞒了我和常青的真实关系——我说他是父亲生前的好友,其实他间接害死了我的父亲。还不如早点坦白这一点,等到被那段该死的录音揭穿,我已无路可退。

律师说官司打赢的希望已很渺茫,最坏的可能就是被定罪为一级谋杀,甚至并不排除死刑可能——尽管阿尔斯兰州上次执行死刑,还是在七年以前,据说那个倒霉的家伙,在椅子上坐成了电烤鸡。

不过,我还有另一种选择,就是主动向法官认罪,不必等到陪审团最后来定我的罪名。美国司法制度奖励主动认罪者,以减轻司法程序负担。我很可能逃脱死刑,甚至不必终身监禁,也许只有十几年刑期,如果表现良好,蹲上七八年就有机会出狱。

如果不认罪的话,也可能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萨顿律师认为这种可能性,现在只剩下10%!剩下90%的可能,我将被判一级谋杀罪,面临最严厉的刑罚。

律师被这个案子折磨得彻夜难眠,强烈建议我现在就认罪,可以保证性命无忧。

思考了一分钟。

但这一分钟对我而言并不短暂,我想到刚刚醒来的瞬间,仿佛从母体来到这个世界,初生婴儿般看着周围一切,脑中完全空白一无所知……这就是我全部的生命?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转瞬就要在电椅上终结?

我不想死。

可是,不死的代价就是要说谎,要煞有介事地告诉法官,我确实杀死了一个人。

真的是我杀死了他吗?现在我倒希望是的!这样我就可以不用撒谎,正大光明地去认罪,正当光明地被减轻刑期,又正当光明地蹲十年美国大牢再出来。

可惜这不是真相。

杀死常青的是另一个人,或者是另一群人,他们隐藏在黑暗彼岸,露出邪恶的微笑,盯着被困于绝境的我——只要我承认自己杀了常青。

不,我没有杀人!

为什么还要承认?为什么要替别人揽下罪名?为自己活命而承认杀害了别人的生命?

最近的一年来,我已说了无数个谎言,我不愿再说谎了。

我不认罪,永远都不会认罪,我要作无罪辩护!

当我最后一次拒绝萨顿律师的认罪建议,我能看透他眼睛里想的话——

“这个固执的中国小伙子!真是傻啊!谁知道你究竟有没有杀人呢?也许你一直在对我说谎,也许你本来就是杀人凶手,干吗要拼命死撑着呢?”

我即刻冷冷地说:“我没有对你说谎,我知道你心里想什么!”

萨顿律师的脸色一变,马上收拾公文包告辞:“祝你好运!”

好运?

这个词从来都没有属于过我,自从我醒来成为另一个人,一年来经历的所有事,从被公司裁员到父亲自杀,从飞来美国到蹲进牢房……

下次开庭是最后的裁决,等待我的是好运,还是厄运?

时间,已过了子夜十二点。

从鼠年来到牛年。

在我短暂的记忆里,去年这个时候与父母一起在家守岁。父亲面色红彤彤的,希望我能工作顺利,早日找到合适的女朋友。他早已去了另一个世界,将我留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独自在雪夜的看守所过年。

轻轻抹去两滴眼泪,却听到一阵惨叫从比尔的床上发出,又是某个极度可怕的噩梦?

面朝雪山,春暖花开。

(请容许我篡改海子的诗句。)

阿尔斯兰州地方看守所,绝望地等待了近两个月,远方落基山脉的雪线渐渐上升,终于接到了开庭通知。

审判日。

还是莫妮卡给我买的那套西装,特意在看守所里理了头发,将胡子剃得干干净净,就像出席一场盛大的派对——末日审判的死亡派对。

这是我第四次上法庭,但愿也是最后一次。缓缓走进属于我的被告席,依然面对陪审团那些老面孔。我甚至知道了其中几位的秘密,有个男的一直瞒着老婆搞外遇,一个大学教授其实是同性恋,还有个老头每晚都会虐待他的菲佣。更有甚者是个家庭主妇,在五年前毒死身为牧师的丈夫,就埋在自家院子里,对外声称老公去非洲传教了。

检察官轻松地整理资料,我的辩护律师面色凝重。他并不担心我的命运,而是如果这桩案子打输了,会影响他以后接单的价格,尤其在金融危机之时,腰包会大大缩水。

旁听席几乎坐满了,几天前本地报纸刊登了消息,大家都想来看看审判结果。莫妮卡仍然坐在第一排,却异常低调穿着黑纱套装,乍一看还以为是孝服,让人想起《红与黑》里的玛蒂尔德,是来为我送葬的吗?可我与她非亲非故,更无肌肤之亲,顶多只是个冒牌堂兄,值得她这样做吗?当看到我走进被告席,她摘下大大的墨镜,露出一双幽怨的眼睛。这是她从未有过的目光,完全不像从前雷厉风行的性格。

忽然,莫妮卡将混血的双眼瞪大,我看到了她眼睛里的话——

“没人能够打败你!”

冰冷的心被她温暖了一下,我紧紧盯着这个女子,似乎整个法庭只剩下我们两人。

法官的话打破全场肃静:“现在,请控辩双方作总结辩论。”

率先出场的是检察官,他将按照对控方最有利的观点,对所有的证据进行总结。

他整了整西装向法官点头,又向陪审团点头,最后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我,平稳地说:“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审团的各位成员,今天你们将在此裁定这位被告,是否犯有一级谋杀罪?是否对一位美国公民的遇害负有直接责任?根据法律赋予我的权利,我将不会对被告是否有罪发表个人判断,而仅仅为大家分析一下,目前已掌握的大量证据,以及这些证据互相之间的逻辑关系……”

检察官丝毫不带感情色彩地陈述证据,当然每个证据都对我极其不利。从案发被捕的警方记录,到后来庭审时的各种证词,甚至我入境美国和酒店的住宿记录,凡是可以在美国境内采集的证据,他都事无巨细地一一呈现,直到最后发现杀人动机。已经不需要什么总结了,检察官已然将陪审团征服,就连法官听的时候也频频点头。

现在,轮到我的辩护律师说话了。

萨顿律师情绪有些低落,但还是满面笑容地对陪审团说:“尊敬的法官大人,尊敬的陪审团成员们。今天你们将在此审判一位年轻人,他从万里之外第一次来到美国,就像我的祖父渡过大西洋第一次登陆纽约。这位年轻人素来品性良好,能够熟练地用英语对话。他来美国的目的很简单——为了寻找失散多年的叔叔。就像从前许多电影里情节一样,他对于美国还完全陌生,刚刚入境两天的时间,就遭遇了可怕的意外,竟因涉嫌杀人而被逮捕。他行使了美国法律赋予他的米兰达权利,因为他知道自己是无辜的!”

他又列举了一些证据,其实基本都是对我不利的,但强调目前还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比如杀人案发生当时的目击证人,抑或任何影像或图片资料。至于那段半年前的录音,仅仅作为我的杀人动机,却不能成为杀人证据。

确实是厉害的律师,能从那么多不利证据中,找到最关键的要素——警察虽然看到我拿着凶器,却没有亲眼看到我杀人!我仍有打赢官司的可能,接下来全得取决于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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