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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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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一个抉择。

就像今晚必须做出的抉择那样,一年多前我必须作出一个抉择:是否要完成蓝衣社的任务,以高能的身份前往美国,与天空集团大老板高思国见面?

在面临这个抉择之前,我已发现许多惊人秘密,险些葬送了自家性命——当我还叫古英雄时,杭州发生的一场神秘车祸,使我昏迷了整整一年,被剥夺了原来面孔,换上一张死者的脸。

从漫长的昏睡中醒来,却未曾意识到,我的名字、家庭以及一切,都已摇身一变成为另一个人——高能,天空集团中国分公司的推销员,也是兰陵王高长恭的第49代孙,他的家族原本是我最大的敌人。虽然一年多的时间过去,我的护照与所有的身份资料,依旧印着高能的名字,他的妈妈仍把我当做自己儿子,我同样也深爱高能的父母。

目前只有不超过三个人知道我真正的身份。

现在,是时候告诉你们,我如何来到美国,又如何成为杀人犯,被关进这座监狱的前前后后了……

2008年,夏天。

夜晚枯树下的长考之后,我已作出了决定。

蓝衣社是谁?

拉斯维加斯的常青,上海的端木良、华金山与南宫,现在加上我——古英雄。

我将以高能的身份前往美国,与天空集团大老板高思国见面,他将如何对待我这个从未谋面的“亲侄儿”?是像亲叔叔那样关照我,让侄儿享受荣华富贵,还是把我当做骗子投入监狱?抑或根本是个圈套?

幸亏我是个失业的穷小子,既无家人羁绊,也没有后顾之忧,大不了再度一无所有,回到贫民窟过一辈子。至于端木良给我的一切,只是小恩小惠的诱饵,随时随地可能失去。

但假设侥幸成功——先不管兰陵王的秘密,也别提我迷雾般的身世,算算天空集团那份产业,即便分给我百分之一,也足够过神仙般的上等人生活,拥有梦寐以求的一切……无论是高能还是古英雄,对我来说又有什么区别?

我的命运早已被彻底改变,不怕再被改变第二次。

在此之前,我想先去看一个人,为我换脸的人——华院长。

黄昏,细雨霏霏,黑云蔽日,满城风雨驱散暑气,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来到郊外,太平洋中美医院。

八个月前,我身为昏睡的植物人,躺在这家医院的病床上,不知哪一个千年才可醒转?

提前与院长华金山通过电话,是他为我移植了高能的脸,又是他让我在昏迷一年后醒来,竟然又是他在幕后参与监视我,因为他也是蓝衣社的一员。

刚走到医院楼下,头顶传来一阵呼啸声,我本能地往旁边一闪。

十分之一秒,一个黑影在眼前坠落,几乎擦到我的鼻尖,响起沉闷的撞击声。

什么东西溅到我的脸上?

不是雨水。

而是另一种带有腥味的液体——血。

在我身前坠落的东西,正匍匐在水泥地面上抽搐,后脑勺涌出大量的血,随着雨水肆意蔓延。他的脸仰望乌云下的苍穹,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仿佛倒映着最后见到的脸,那张脸以后将时常在我的噩梦中浮现。

“华……金……山……”

缓缓喊出他的名字,而他再也不能合上自己的眼睛了。

雨水冲刷着我的脸——华院长的血,化成一条条溪流,将我的衬衫染成古怪的粉色。

身后响起尖叫,两个小护士吓得逃跑了。

需要再解释一遍吗?当我走向医院大楼,华院长从头顶飞下来,在我的面前坠楼身亡。

若非及时躲开,恐怕会砸在我的头上!很可能不是华院长摔死,而是我被这枚人肉炸弹砸死!

自杀?他杀?

仰头看向这栋仅有五层的房子,密集的雨点坠落在眼底,天色阴沉得接近黑夜,如同一张变幻莫测的脸,发出冷酷的咆哮和对我的嘲笑。

突然,眼角余光扫到一个影子。

条件反射地瞪大眼睛,越过密如牛毛的雨幕,一个黑色人影,像子弹打进我的世界。

一秒钟后,黑影风似般钻进树林。

不必经过大脑思考,黑影指挥我的双腿,飞快地跨过花坛,紧追不舍地没入林子。

“站住!”

暴躁地狂吼一声,视野被茂密的树叶占据,唯有剧烈摇晃的枝叶,留下那个“人”的踪迹。我的全身被雨水淋湿,顺着额头模糊眼帘,胸口也冰凉一片。眼前不断闪过华院长的脸,惊骇地盯着天空的眼睛,这双眼球里刻录下的人,就是这个逃窜的黑影。

哪怕黑影会夺取我的性命,也无法阻挡我追赶的脚步。当我冲出树林,世界已完全陷入黑夜,将我彻底地抛弃。医院后面是大片稻田,双腿浸泡在深深的泥水中,甚至感到小龙虾在咬我的袜子。

我看不到。

除了脚下的稻田,身后的树林,那个“人”已彻底逃出我的视线。

只有雨,冰冷的雨,像箭镞射在我的脸上。

他(她)走了吗?

艰难地在雨夜的稻田跋涉,眼睛已失去作用,第一次体会到盲姑娘秋波的感受。

不,我又感觉到了,通过身体,通过皮肤,通过心脏,通过夹杂在风雨中的喘息,隐藏在黑暗中的目光。那个人就在我的身边,如同一块透明胶,永远无法让我看清,却永远与我形影不离。

“你是谁?”

猛烈却无力地在雨中挥舞拳头,仿佛自己与自己搏斗。

渐渐地,那个影子已然远去,像虚幻的风吹过稻田,隐入辽远的田野,躲进乌云背后的星空。

“华金山死了!”

“昨晚,我已知道了。”

端木良不紧不慢地与我说话,神情自若仿佛死的只是个陌生人。

上午,雨刚停。

几天来第一次回办公室,便冲到端木良面前,毫不客气地盯着他的眼睛。

“你不害怕?”

“听说是自杀,从医院楼顶跳下来——我并不感到意外,他一天到晚研究心理学与大脑,早晚有一天犯失心疯,走火入魔自取灭亡。”

“可他不是你们蓝衣社的一员吗?”

“是,但不是‘你们蓝衣社’,应该说‘我们’,我们蓝衣社。”他笔直地站起来,“古英雄,私下里我可以叫你的真名,你也是蓝衣社的一员,最重要的一个!”

奇怪,我看不出这句话是说谎:“我真的是蓝衣社的社长?”

“在你的父亲离开以后,你自然继承为蓝衣社唯一合法的社长。”

“那晚是常青在视频里说的,让我怎么信任你?”

“你丢失了全部记忆,假如一下子都告诉你,恐怕你自己也无法接受。”

“那么请告诉我,华金山是怎么死的?那个杀死他的黑影是谁?”

“杀死他?”端木良眉头一耸,“他不是自杀的吗?”

“我是目击者!他就摔死在我面前。”突然眯起眼睛,脑中浮起昨天雨夜,晃动在树林间的幻影……“一个黑影,飞快地逃出去,下着雨,天黑了,我没有追到他。”

“凭什么说华金山是被他杀的?”

“除了我以外,没有任何人看到过那个黑影。但我确信,这是一桩谋杀!就是那个黑影,我距离他十米之遥,便感应到了那种气息。”

“杀气?”

“是,但看不清这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有一个模糊的黑影,风一样消失了。”

端木良凝思许久,意味深长地吐出一句话,或是一句警告:“他不是我们蓝衣社的人。”

再度紧盯他的眼睛,读心术也再度告诉我,这句话并没有说谎。

事态超出我的想象是正常的,但我难以置信的是——事态已超出了蓝衣社的想象,在蓝衣社之外还有一个人!

他(她)是谁?

一下子想到莫妮卡,但这位混血美女正远在美国,不可能穿越回来杀人。

脑子全都乱了,原本剪不断的千头万绪,又多了一座迷宫。

“别多想,这只是一个插曲。”端木良站起来微微一笑,给我冲了杯咖啡,“华金山这个人行为怪异,不排除有我们不知道的仇家,何况现在他对我们来说,也没什么太大作用。”

“所以你一点都不对他的死感到悲伤。”

端木良的态度让我想起了两个成语——鸟尽弓藏、兔死狗烹。

“对不起,你不要以为蓝衣社是冷漠的,其实我们都是充满热情的人,为了那个共同的目的。”

“兰陵王的秘密?”我感到肩膀在剧烈颤抖,“为了发现这个秘密,你们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给我移植死人的脸,欺骗我那么长时间,让我代替另一个人生活!”

“抱歉,如果你没有丢失记忆,你也会这样选择的。”

“那么现在给我的选择呢?”

端木良靠近我的眼睛:“你在犹豫?究竟去不去美国?本来你已打定了主意,但因为目睹华金山的死,又害怕了?”

我不置可否地后退一步,不想让他感觉到我的恐惧。

“不仅仅是华金山,还有在我的办公桌上自杀的陆海空,失踪的严寒和方小案,我希望知道这些人出事的真相。”

“以后会告诉你的。”

这句话就等于承认了,我的三个前同事的意外,确实与蓝衣社有关。

“端木良,你真让我失望!”

“你这么说,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走到窗口背对着我,悲哀地长叹一声,“虽然我比你年长几岁,但从中学时代开始,当你还叫古英雄,我们两人就是最好的朋友,可以用情同手足来形容。”

“难以置信,我有过你这样的朋友!我妈妈还记得你吗?古英雄的妈妈。”

“不,我从没去过你家。关于蓝衣社,你的父亲一直对家里保密,你的妈妈向来一无所知。但是,你的父亲经常带你去我家,有段时间我们形影不离,挤在同一张床上抵足而眠,彻夜谈天说地。”

“不可思议!”

然而,端木良的语气越发怀旧与伤感:“英雄,当你出事变成植物人,最伤心难过的人是我!我每天都期待你能醒来,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上,担负起蓝衣社社长的使命。”

我竟有些不寒而栗,端木良说起我们两个的往事,竟然充满男女之间才有的感情,难不成我们还是少年同志?怪不得妈妈说我以前从没谈过女朋友。赶紧中断他的抒情:“别,不管是真是假,请别再说了。”

“好,不谈往事,只说现在,那晚说的事情,你决定好了吗?”

“以高能的身份去美国?”

“别装傻了,我知道你心里还在挣扎,害怕陷入更深的危险,但又不想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你放弃了选择,就等于放弃了亿万富豪的人生!放弃了你最后的未来!你就永远做一个失业的小职员,活在别人的鄙视之中,活在我的蔑视底下吧!我最亲爱的兄弟!”

该死的端木!为什么每句话都像利刃,准确地捅进我的心窝!

“够了!请再给我几天时间,我会作出决定的。”

“好。”他的攻势得手,见好就收,“古英雄,我等你的消息,这几天就帮你办手续,美国方面会给你发出邀请。但愿你不要让我们失望,我的社长。”

“再见!”

我厌恶地退出房间,再也不想看那张脸了。

接下来的许多天,一直默默问自己——

去?

还是,不去?

依然to be or not be?

我没有再去上班,没有再见过端木良,他们似乎胸有成竹,一直没来骚扰我。

最近头发全长好了,恢复了原来的发型,为了不让妈妈担心,我每天早上出门,傍晚坐地铁回家。经常坐在公园长椅上,乘着凉爽的树阴,度过炎热的漫漫夏日。无聊时捧起一本书,斯蒂芬?金的《黑暗的另一半》,小说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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