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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6-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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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得上床,听吵闹声、脚步声。好像监狱坐落在水星内部,而不是在加州,水星是距离太阳最近的行星。你会觉得又冷又热,这是你孤独一人或者有病的明显标志。你当然会努力想点别的心事、好事,可又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有时,某个在警卫室的看守点燃一盏灯,那么一束光线就会钻进你牢房的栏杆。这种事在我那里发生过千百次了。有时是电灯的位置没安装好而射进来的光线,有时是上面走廊里的日光灯,有时是旁边走廊的灯光。于是,我拿起书本,凑近光线,开始阅读。看书困难多多,因为字母、页码好像精神失常或者被这种地下水银般的气氛给吓坏了。但是,照样阅读,阅读;有时,速度快得甚至让我自己都目瞪口呆;有时,速度极慢,仿佛每句话、每个词不仅对我大脑而且对我全身都是精神食粮。这样,我可以消磨时光,而不在乎我由于为弟兄们操心而坐牢的原因究竟是不争的事实还是在做梦,至于我在狱中的死活大部分弟兄觉得无关紧要。我知道自己在做有用的事情。这是很重要的。我在做正事的同时,看守们在走路或者交接班时互相客客气气地打招呼(可我听起来像骂街),或者一见面就骂人(这是我刚刚想起来的)。我正在做有用的事情。随便别人怎么看,反正是有用的事情。读书如同思考,如同祈祷,如同与朋友谈心,如同阐明你的想法,如同倾听别人的谈话,如同听音乐(对,对),如同看风景,如同出门逛海滩。各位如此亲切友好,一定在纳闷:巴里都看些什么书籍啊?我什么都看。但是,让我记得特别清楚的一本书是我在人生最绝望的时刻阅读的书,是它让我重新恢复了平静。是一本什么书呢?是一本什么书呢?那本书的名字是《伏尔泰作品简编》。我向各位保证:这本书非常有用,或者至少对我来说非常有用。

那天夜里,法特送西曼回家后,在旅馆里睡了,那是杂志社从纽约为他事先预订的。服务台的人告诉他前天就在等他了,还有部门领导留给他的口信:问他是否顺利,情况如何,他明知这个时候单位已经没人了,还是给单位打了电话,在答录机上留下一个口信,大致说明了他与巴里·西曼见面的情况。

淋浴后,上了床,在电视里寻找色情节目。他找到了一部电影,里面有个德国女人正在跟两个黑人做爱。德国女人说德语,两个黑人也说德语。他纳闷:德国也有黑人吗?后来,他看烦了,换成了免费频道。他看了一小段垃圾剧,里面有个大约四十岁的肥胖女人在忍受一个大约三十岁胖子的丈夫和他新情妇——一个三十岁胖女子——的辱骂。法特想,那胖男人显然是个阴阳人。这节目是在佛罗里达摄制的。所有的人都穿短袖衬衫,只有主持人除外,他身穿白色西装上衣,草绿色长裤,灰绿色衬衫,打着象牙色领带。主持人逐渐给人以不舒服的感觉。那胖子在做怪相,让他那小胖子情妇忽悠得好像鬼迷心窍一样摇来晃去。与之相反的是,胖子的老婆静静地望着观众,最后一句话没说就哭了。

法特想,应该到此为止了。但是,节目或者说那一小段节目,并没有到此结束。胖子一见老婆哭了,反而变本加厉地恶语相向。在胖子说出来的话中,法特以为听出来一句下流话。那胖子还说,今后再也不允许老婆毁掉他的生活了。胖子说:我不属于你的。小情妇说:他不属于你啦!你别蒙在鼓里啦!片刻后,胖女人有了反应。她从座位上站起来,说道:我再也听不下去了!她不是说给丈夫的,也不是说给小情妇的,而是直接对准了节目主持人。主持人说:你要想想自己的处境,说话的时候想想是不是合适。胖女人边哭边说:我来这个节目是被骗的。节目主持人说:上这个节目可不靠欺骗。胖子的情妇说:别胆小啊!听听他对你说什么吧!胖子在老婆身边转来转去地说:听听我要对你说的话吧!胖女人举起一只手,好像举起了汽车上的保险杠,离开了拍摄现场。小情妇重新坐下。过了一会儿,胖子也坐下了。这时,主持人已经坐到了观众席上,他问胖子是干什么工作的。胖子说:现在我失业了,可不久前我是保安。法特改换了频道。他从小吧台里拿出一瓶田纳西公牛牌威士忌。喝下第一口后,他想呕吐。盖上小酒瓶,重新放回小吧台。过了一会儿,他睡着了,电视机还开着。

就在法特睡觉的同时,电视里播送一篇报道,是说有个美国女人在墨西哥北部索诺拉州圣特莱莎失踪了。报道记者是个墨西哥裔美国人,名叫迪克·梅迪纳。他讲述了一系列在圣特莱莎被害妇女的名单,其中许多人的尸体被扔进了公墓的集体墓穴,因为无人追究这些死人的来源。梅迪纳报道的地点在沙漠里。他身后有一条公路,再远些是个高地。梅迪纳报道时用手指着那里说:那边就是亚利桑那州。大风吹乱了报道员的黑发。他身穿短袖衬衫。接着,出现了一些装配厂和梅迪纳的画外音:在这块边境地区,实际上没有失业问题。人们在狭窄的人行道上排队。客货两用卡车上布满了细沙,颜色像孩子拉出来的屎。洼地像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弹坑,渐渐地变成了垃圾场。画面上出现了一张面孔,是个小伙子,不会超过二十岁,又瘦又黑,高颧骨,梅迪纳的画外音说:这小子是给非法越境分子当向导或者中间人的。梅迪纳说出一个名字。一个女青年的名字。接着,出现亚利桑那州一个村镇的街道画面,那就是女青年的老家。出现了一些房屋,花园里的草木都是枯黄的,四周圈上了银灰色的铁丝网。出现了女青年母亲悲伤的面孔。她已经哭干了泪水。出现了女青年父亲的脸,高大的身材,虎背熊腰;他死盯着镜头,一言不发。父母身后是三个姑娘的身影。母亲用口音浓重的英语说:是我们另外三个女儿。最大的还没超过十五岁。三个女孩拔腿向房子后面跑去。

电视上报道上述新闻的同时,法特梦见了自己写过的一个人物,那是他第一次发表在《黑色黎明》上的新闻报道,此前杂志社退回了他写的三篇文章。那人物是个黑人老头,比巴里·西曼还老,居住在纽约的布鲁克林,曾经是美国共产党员。法特认识老头时,布鲁克林已经没有共产党员了。但是,老头继续坚持支部活动。老头怎么称呼?他叫安东尼奥·乌里塞斯·琼斯。但是,小区里的年轻人叫他“斯科茨伯勒男孩”,又叫他“老疯子”,或者“骨头口袋”,或者“皮包骨”。但通常叫他“斯科茨伯勒男孩”,主要原因是老头常常说起斯科茨伯勒事件,谈起斯科茨伯勒审判,谈起那些在斯科茨伯勒险些被绞死的黑人们,谈起如今在布鲁克林小区已经无人记得的那些黑人们。

法特偶然认识安东尼奥·乌里塞斯·琼斯的时候,老头大概有八十岁了,居住在布鲁克林最破烂的地段之一,是个有两居室的单元房。客厅里有一张桌子和十五六把椅子:是酒吧里那种长腿、小靠背的折叠木椅。墙上悬挂着一个巨人照片,身高至少两米,穿着老式工人装,正从一个面对镜头的男孩手中接过毕业证书,男孩笑着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巨人的长相和男孩一模一样。

“那孩子是我啊!”琼斯对法特说。那是法特第一次去老头家里。“那巨人是罗伯特·马尔迪约·史密斯,他是布鲁克林市政维修工,钻下水道的行家,跟十米长的鳄鱼搏斗。”

二人进行了三次畅谈,法特给老头提了很多问题,有些问题企图动摇老头的政治觉悟。法特问老头怎么看斯大林。琼斯回答说:斯大林是龟儿子。怎么看列宁?老头说:龟儿子。怎么看马克思?老头说:恰恰应该从马克思说起;马克思是伟人!应该尊敬!从这里开始,琼斯用最好的语言说起马克思来。只有一件事琼斯不喜欢:马克思性格暴躁。这归咎于贫困,因为琼斯认为贫穷不仅会生病和生气,而且导致性格暴躁。法特的下一个问题是怎么看柏林墙倒塌和一些社会主义政权垮台。琼斯回答道:这是可以预料的,早在事情发生的十年前,我就预测出来了。接着,他不合适地唱起《国际歌》来。他打开窗户,用法特绝对预料不到的洪亮声音,唱起《国际歌》的第一句:“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刚一唱完,他就问法特《国际歌》是不是专门给黑人写的。法特说:不知道。我可从来没从这个角度想过。随后,琼斯为法特描绘了一番布鲁克林共产党员的情况。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党员有一千多人。战后,上升到一千三百人。实行麦卡锡主义的时候,党员剩下大约七百人;麦卡锡主义结束时,布鲁克林剩下不到两百党员。到了60年代只有一百人;到了70年代初,不到三十个党员分散在五个不可征服的支部里。到70年代末,只剩下十人了。到80年代初,只有四人了。这剩下的四人里,80年代里死于癌症的有两个;有一个没通知任何人就退党了。琼斯认为,可能那人外出旅行,死在途中了。总之,再也没有露面,无论家里、家外,还是他常去的酒吧都没有。也许去佛罗里达找他闺女了。那人是犹太人,有个女儿住在那边。事实是,到了1987年,只剩下我自己一人了。我继续坚持。法特问:你为什么要坚持?有一阵工夫,琼斯在考虑如何回答。最后,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法特的眼睛说:

“因为总得有人维持支部的活动啊!”

琼斯的眼睛小而黑,好像煤炭;眼周皱纹很多。睫毛几乎全无。眉毛开始脱落。出门时,带上大墨镜,手提拐杖,回家后放在门边。他可以一连几天不吃东西。他常说,上了年纪,吃东西没好处。他与美国国内的共产党员没有联系,与国外也不联系。但是,有例外:他与加州洛杉矶大学一位退休教授有书信往来,那人叫什么明斯基博士。琼斯说:十五年前,我属于第三国际领导。明斯基劝我加入第四国际。接着,他说:

“孩子,我送你一本非常有用的书吧。”

法特想:肯定是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因为他看见角落里和椅子下到处堆放着琼斯自费出版的《共产党宣言》,天晓得老头从什么地方弄来的经费或者用了什么花招蒙骗了印刷者。但是,当老头用双手抱起一本厚书送到他眼前时,法特惊喜地看到不是什么《共产党宣言》,而是《贩奴》,是一个什么休·托马斯写的,法特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起初,他不肯接受。

他说:“这书太贵了。您肯定只有这么一本吧。”

琼斯回答说,别担心,我没花钱,就是用了一点小伎俩罢了;由此,法特推断书是偷来的,这也让他难以置信,因为老头不会干这种乱七八糟的事情,但是有可能书店里有同谋,在琼斯把书装进夹克里的时候,那黑人店员假装没看见。

几小时后,法特回到自己房间,刚一翻开那本书就发现作者是个白人。是个英国白人,曾经当过英国桑赫斯特皇家军事学院教官;这对法特来说等于是个指导员、一个穿短裤的英国破士官,为此,他把书丢在一边,不去读它了。另外,他对琼斯的采访还是受人欢迎的。法特发现,对于他的大部分同事来说,记事报道很难超越美国黑人追求新奇的界线。一个着迷的传道者,一个着迷的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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