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哔哔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天雷神-第5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四处燃烧,形成炽热的火团。这些法符各有各的作用,灭兽符,是专门用来灭兽的,对野兽类动物有着强大的杀伤作用;灭妖符,是专门用来灭妖兽的,普通的灭妖符的作用也不算太大,要击杀一头妖兽,起码要用到3000张以上的灭妖符,但这对于普通的法术而言,已经是相当强大的击杀方法了;灭魔符,是专门用来对负魔兽的,在东大陆的东北角上,有人成功地将野兽培养成了魔兽,魔兽的出现,差一点改变了整个大世界帮派之间的秩序,还好,死亡山谷的法符大师成功地练制出了对负魔兽的灭魔符,要想对负一个魔兽来,需要用到5000张灭魔符,要用一群人围着对魔兽进行轮翻的攻击才好将魔兽击杀;灭魂符,是专门用来对负阴魂的,迷魂庙的深处,随时都有阴魂的出没,灭魂符是对付阴魂极为强大的方法,阴魂极为害怕火焰,一张灭魂符就能将一个小小的阴魂燃烧为灰烬,当然,阴魂的鬼气越重,所用到的灭魂符就越多。”

风影看到,这些法符颜色差不多都一样,是黄色的。在法符的上面,一横一竖地画了许许多多的图案,有的像是鱼,有的像是刀剑,有的像是鸟。在图案的中间,细细的写了几行字,怪模怪样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从心理上猜测,似乎是一种古老的咒语。

天狼看着这些法符,“这些都是什么的鬼东西呢,乱七八糟也不知道他画了什么。拿了这些法符有什么用?光杀一个魔兽,就要用到5000张灭魔符,像你这样的打法啊,我还不如叫来一大群人,一起将魔兽围起来,一人吐一口口水,如果我们给这只魔兽啊,吐了5000口口水,这只魔兽再怎么厉害,也会被口水淹死!还用这些法符干什么呢?”

红红笑了笑,“现在的问题是,法符大法师不好意思卖口水,就只好将口水转化为内心的痛恨,画在法符上,形成了一张一张的咒语,于是乎,老板就卖法符了。”

徐须明道,“停。你们俩也太不尊重人家了,好好的法符,怎么能说成是口水呢?我看这法符啊,写得方方整整,有模有样,自成一统,在法符的上面,隐隐约约地散发着淡淡的灵力,这些灵力是由天地元气而成,如光如波,对生命的灵魂有着一定的杀伤力。”

天狼拍了拍徐须明的肩膀,“徐大哥啊,真是深藏不露啊。没想到,你对法符也会这么了解啊,照你这么说,这法符还真有两下子呢。”

风影问老板,“这法符主要是以转化为火焰而烧伤对方,那么,对于火焰系的修练者来说,对火焰有着天然的抵抗能力,那么,这些法符的作用还有几成?”

老板大眼一睁,“我只是卖法符的,倒不知道用法符攻击火焰系的修练者所造成的伤害有多大。”

风影又问,“这法符和火焰有什么区别?”

老板答道,“这火焰是一种火,而这法符在攻击对方的时候,虽然也会转化为一团火焰,但是,法符并不是以高温来烧伤对方,而是以法符其中的法符波纹来伤害对方。”

风影看了看这几类的法符,选了100多张的灭魔符。之所以会选灭魔符,是因为,他对魔兽还不是很了解,有了这些灭魔符的存在,心里也踏实了一些。

四人向前走去,走着走着,来到了一个小摊前,细心一看,只见小摊前高高地挂着一个招牌,上面写着大大的“情圣”两个大字。红红和天狼好奇,当先走了过去。只见在小摊前,站着一个身材高个,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倜傥,黄金贵气的青年男子,拿着一把扇子,正在一扇一扇,面露微笑,自信满满。在他的小摊上,摆放着三种书,左为《**攻略》,中为《爱情宝典》,右为《美女攻略》。

看到四人走来,情圣乐呵呵地说,“欢迎,欢迎。我这里有爱情宝典,男士专用的**攻略,美女专用的美女攻略。用了我的宝典啊,包你们能追到你们想要的对象,是年轻男女追求爱情不可多得的指导书。我年轻的时候啊,也曾经青春过,有不少的女孩子追过我,但都不是我所喜欢的。后面,当我看到我所喜欢的女孩子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在爱情方面,能力相当的差,老是追不到女孩子,大多都是追着追着,女孩子就跑了。其他人都笑我是情傻。我很不服气,于是找了好多的女孩子去追。刚开始,我还是不够自信,不知道女孩子想要什么样的男人,也不在意自己的穿着外貌,言行举止,所以,追女孩子的时候,怕这怕那,又不懂说些什么来哄女孩子开心,于是乎,那些女孩子久了以后,一个一个都说我没有情调,不懂浪漫,一个一个都离我而去了。我很不服气,于是多处请人指教,听取多方意见,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总结了一些经验,再接再厉。后来,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我不断地改进着,三年以后,我慢慢地发现,我追到的女孩子越来越多,越来越漂亮。但我没有就此停止,我沉醉在追女孩子的快乐当中,不断地偿试着新的花样,不停地寻找新的追法。五年后,我越来越自信,在情场上越来越得意,但凡是我所追的女孩子,一旦出手,没有追不到的。不管多漂亮,不管多有钱,只要是我想要的,我都能自信地将她追到手。在志得意满后,我写下了这三本书,算是我人生当中的一大发现,也是我人生的一大总结。这三本书当中所写的内容,大多都经过我的检验,条条方法属实,句句话是真。学了我的爱情攻略,一定让你们美梦成真。”

天狼拿了一本《**攻略》,翻看了几下,“你有老婆吗?”

情圣回答道,“没有。”

天狼不服地说,“你连一个老婆都没有,有什么资格来写爱情宝典?等你**佳丽三千了,你再出来摆摊吧!在这里骗小孩子是吧?”

情圣不服,“不是我没有能力去娶老婆,而是我不想去娶。现在的我,想追哪个是哪个,想追谁就是谁,这并不是什么难事。相反,就是因为追女孩子太过于容易了,所以我才不急着去娶。在我的人生里,充满了**与激情,每每有女孩子看上我,我总是会回答她说,在你的背后,正有一群的美女正排着长队等着我去和她们约会,所以现在还没有时间来和你谈恋爱。”

天狼道,“结婚和约会是两码事,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而约会只是蜻蜒点水,你没有和女人结过婚,相当于是说,你在爱情里面,根本就是一片空白。怎么能说,你是情圣呢?”

徐须明问情圣,“什么叫爱情?”

情圣苦了苦脸色,“爱情就是两情相悦,你爱着她,她爱着你。你们在一起,很开心,很快乐,并且相要长长久久地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风影问情圣,“你睡过多少个女人?”

情圣自信地伸出了一只手,张开了五指。

风影问,“五千?”

情圣道,“五万!我现在80岁,在我经历过的时光里,有60年的时间,我都在疯狂地追着女孩子,有时每天和几个女孩子在一起。我认识的女孩子加起来是一个五万人的大部队。”

天狼问,“追女孩子有什么妙招吗?”

情圣摇了摇头,“没有什么妙招。刚开始,我以为,多约会就能追到女孩子,但是后来我发现,给女孩子一个好印象比什么都重要;刚开始我以为,漂亮的有钱的女孩子很难追,后来才发现,其实这些漂亮的有钱的女孩子就是难缠一点,多了一点的小姐脾气,骨子里啊,还是一个弱女子;刚开始我以为,天天追着女孩子就会让女孩子开心,后来才发现,追多了,反而会让女孩子反感;刚开始我以为,多花钱就会浪漫一点,后来才发现,出奇不意更让女孩子欢心;刚开始我天天去追女孩子,结果女孩子一个一个都跑了,后来我回家精心看书,一幅读书人的样子,**倜傥,结果,倒是有很多的女孩子来追我;到了后来,我自信了一回,才发现,自信是追女孩子的必杀技,有实力比玩花样要厉害得多!”

天狼摇了摇头,“如果你现在还没有任何的实力,而你又要去追一个女孩子呢,哪怎么办?实力是高级的人才有的牌子!”

情圣道,“自信,你可以什么都没有,但你不能没有自信。没有了自信,等于是说,你对你的人生还是一片迷茫,那么,一个女孩子还什么会把自己交给你呢?”

红红问,“你睡了这么多的女人,但一个都没有娶,你不觉得你很负心吗?”

情圣不语。

天狼指了指红红,“你有本事把她追到手,我就服了你!”

情圣看了看天狼,又看了看红红,心理明白了些什么,沉默不与。

徐须明道,“不要多说了,我看啊,你这不是什么爱情宝典,应该叫作花花公子宝典,是教人追女孩子,玩玩就跑的不义之举!”

情圣半天说不出话来,红红看了看天狼,突然,右手哒的一声,燃起了一团火焰,直接烧在了情圣的书上,不一会,书上就冒起了滚滚浓烟。天狼一看红红的火光亮起,立马大手一张,抓起了一本书,用力一合,将书揉得粉碎。

四人一看得手,纷纷向前跑去,不久,消失在了人群当中。情圣看着燃烧着的书摆,想去追四人,却又急着要去将火扑灭,不得与,只得作罢。

第五十章 逛街

跑着跑着,大约跑了两三分钟,四人没入了人群中,回头看看,发现没有人追过来,四人才停了下来。此时,微风轻轻吹来,吹来了一阵阵的清香。风影闻着花香,转过头往旁边一看,看到了一个小花摊。

风影看到,在小花摊的上面,摆放着一盘盘的鲜花,有太阳花,桅子花,夜百合等等。在小花摊的后面,有一个年轻的女子,穿着一件青绿色的衣服,身高达一丈之多,此时正在一盘一盘地清点着花盘,正是多梅。自从上次在迷雾谷分开以后,风影没想到真的会在死亡山谷里见到多金一伙人。只是,此时的多梅已经没有了巨人族的装束,而只是一个普通卖花女的扮装。

风影拿起了一盘百合花,“多梅小姐,一盘花要多少钱?”

多梅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回过头来一看,原来是风影,“哦!原来是风影小弟啊,我还以为是哪个人呢。你要买花吗?买花送给哪个女孩子啊?”

风影笑了笑,“不送给谁,拿回去自己看。好久不见,没想到你在死亡山谷的魔血城里卖起了花来了。你打算就这样在这里生活一裴子吗?”

多梅摇了摇头,眼睛中现出了一份担忧,“现在还不知道,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

风影看了看多梅,“在这里摆摊,有没有被人欺负?”

多梅道,“刚开始来的时候,有好多的人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们,但久而久之,他们慢慢地也就习惯了,于是我们也就在这里安定了下来,我在这里卖花,多金几人给别人当保卫,日子和在巨人族的差不多,只是,认识的人少了一些,有时候感觉,别人看着你的眼光有那么一种冷冷的感觉。在巨人族里面,认识的人多的是了,大街小巷,村头村尾,说说笑笑,大大方方,哭也好,笑也好,都是不受约束的。但是到了这里以后,认识的人少了,有什么事也只能和几个人说说,久而久之,总是感觉到未明的孤独。”

天狼走过来,“你叫多梅是吧?好了,我记得你了,你们的巨人族啊,我也去过。现在你来到了我们死亡山谷,有什么事不如意的地方,你尽管和我说,我能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