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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之剑仙-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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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吾观你行止有度,而又像粗通文墨之狗,又为何吸人脑髓,杀生取食。”

    狗官赶紧爬倒在地,说道。

    “请公子赎罪,在下也觉得杀生取食不对,但每每观察县城官员下乡收租,进入百姓家中都是一翻搜刮,官员走了后,百姓都骂他们是吸人脑髓的狗官。

    暗想他们原来也是狗成精后才当的官。有一次狼妖来县城吃了县衙内大小官员,又要吃县城百姓,县城百姓虽然对在下见了就打,逮住就踢,但在下也非忘恩负义之人,所以立马带领一群野狗拼死将狼妖赶出城外。

    只是后来县城无人管理,烧杀抢掠无处不在,在下就当了县城的官,又将所有的狗收服,只是下了一道命令才犯下如此大错。”

    王元丰一听,也是感觉一阵无语,但总归是好事,这野狗子也不算凶妖,如能加以约束,说不定还会有什么作用,就问道。

    “是何命令?”

    “回公子,在下就吩咐狗群说,只要见人就吸人脑髓,但没想到狗群一出去就见人就真的吸人脑髓,直到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将人抓住掀开头盖骨,吸收骨髓,但后来在下想补救,但为时已晚。”

    野狗妖趴在地上雨声泪下的说着。

    王元丰一听点头说道。

    “原来如此。”

    这野狗妖虽无害人之意,但表达不当,但狗群却也会错了意,上面命令下面体会不到,下面根本就不知道上面的意图,也就变成了歪嘴和尚念歪经,这才导致野狗子吃人事件发生,但也不能全怪这狗妖,看着趴在地上的野狗子,说道。

    “你先起来吧,你虽粗通道理,但好多事都是一知半解,能做到这样没有继续为祸乡里已经不容易了,也不能全算在你头上。”

    “谢谢公子。”野狗妖从地上爬起来,摇着尾巴说道。

    王元丰又问道。

    “请问你是如何成妖的?”

    野狗子摇着尾巴说道。

    “在下本是乡间一野狗,由于长相丑陋,被主人家抛弃荒野,后独自在周围人流浪捡食生活,非常羡慕那些有主人的狗,他们可以狗仗人势,好不威风。

    于是在下就去人群中一样能找到一个主人收留,也可以像它们一样狗仗人势,但好多人都是绕着我走,有时候还拿棍棒打我。

    我无奈只有在城外垃圾堆中生活,捡一些人们吃剩下的食物,也算活了下来。

    只是后来毛发全部脱落,身体越来越瘦,但却也精神,就在垃圾堆中睡了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能变成个人样了,就想去县城看看。

    刚好看到有狼妖吃人,在下听老夫子说,知恩要图报,所以我要报恩,都带领狗群将狼妖赶跑了。”

    王元丰一听,这狗妖也够可怜的,但狗如果毛发脱落,骨瘦如柴,想来能够成妖的原因也就能猜得到了,应该是体内形成了狗宝的原因,如猪形成猪砂,牛形成的牛黄,都是这种原理,而且是一种药材,非常昂贵,百斤难买。

    而且这种形成狗宝的狗,力大无穷,异常凶猛,就是三五个壮汉也不是对手,取狗宝这种东西的时候,都是主人动手,狗对主人完全信任,哪怕知道主人要害它,它也不会反抗,通常狗宝都是这种方法取出来的。

    可能是这野狗子被人发现身上有狗宝,才被人追打的,知道的人肯定会贪图狗宝,要杀野狗子夺取狗宝,不知道的人看见满身脱毛,骨瘦如柴,就会当癞皮狗打出去。

    但没有主人的野狗根本没人抓的住,所以时间长了也成了气候,但王元丰奇怪,虽然野狗也知道知恩图报,但好像对他没有什么恩情吧,就问到。

    “虽然知恩图报乃人之本分,但县民对你不是恶意慢慢,就对你即打又骂,何来恩情之说?”

    野狗子思索了一下说道。

    “公子有所不知,在下嗅觉灵敏,从城外垃圾场中刨捡的食物中,都能闻出来是哪家扔的,其中这里扔的最多,如果不是这些食物,在下也活不下来,听老夫子说,活命之恩大于天,所以在下感觉这是恩情,如若不是黑狼岭狼多势重,在下早就想去为此地主人报仇。”

    王元丰听了,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观其金黄色狗头上,一双硕大的眼睛明亮无比,其中无一丝杂色,纯净到连一点变化都没有,就知此狗说的都是真话,而且以它的见识句句属实。叹了一口气说道。

    “好一个忠义无双之辈。”

    几个侍卫和贾成贾亮等人都为之动容,没想到原来事实是这样,感觉比起这狗头人身的怪物都感觉有点惭愧不如。

    又看着这野狗子对自己摇着尾巴,还用一双无比干净的眼睛看着自己,就问道。

    “不知阁下今后有何打算?”

    野狗子一听,耳朵一下竖起来将官帽都顶的一跳一跳的,赶紧上前两步使劲摇着尾巴,在王元丰面前说道。

    “在下求公子收留,只要公子能帮在下能将黑狼山杀害此间主人的狼妖灭了,在下愿意奉公子为主,永世不会背叛。”

    王元丰没有立即回答,从野狗子的形态说话中,就知道这野狗子也是忠良之辈,从开始判断就知道这野狗子也渴望有个主人,虽然后期遇到了许多事情,但心中任然没有怨恨着谁,看着野狗子一副可怜兮兮的看着自己,突然想到,也许这就是它的本性,是它所奉行的道吧。

    随即就点了点头,说道。

    “好,但你要告诉我为什么要做出这个选择?”

    野狗子激动的摇着尾巴,说道。

    “您是第一个能跟我说话的人,而且没有一见面就动手打我,从没有人对我如此心平气和。想来跟着您这样的主人也不会打我。”

    “就这么简单?”王元丰差异的问到。

    “是是,就是这个原因。”

    强压下了自己不平静的心情,看着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摇着尾巴的野狗子,忽然想到一位法师最后死前说过一句话。

    畜生易度人难度,宁度畜生不度人。

    这个法师学鲁班法脉,教了几个徒弟全是欺师灭祖之徒,而且合起伙来谋夺这位法师的法本法器,被徒弟们打成重伤之后逃了出来,但已受重伤,最后只剩下自己所养的用来看门的狗发现救回了山洞,狗每天从外面找来食物让这法师活着,但已重伤不治,伤了神魂。

    临死之前看着陪伴着自己的狗,说了这两句话,然后用自己一身修为帮狗打通了灵窍,将所有所有的东西都就给了狗。

    自己可绝对不怀疑这野狗子的忠心,就说道。

    “你可有名字?”

    “野狗子。”野狗子欢快的说道。

    王元丰摇了摇头,这也能算名字?就说道。

    “你现在已经修出人身,也算得道之生灵,用这名字却有些不合适。”

    看着野狗子摇着尾巴看着自己,身上穿着的金色衣服好像是用自己毛发炼制而成,也算一种本命法器,没想到被打怕了,用本能炼出的法器都是防护用的。就说道。

    “你以后就叫娄金,本体为狗,就叫娄金狗。”

    “是主人,谢主人赐名娄金。我以后就叫娄金狗。”

    野狗子手舞足蹈的说着,说完一下子拜了下去,说道。

    “娄金狗拜见主人,待得为此地主人报仇后,娄金愿永世跟随主人。”

    娄金狗拜下去之后,王元丰忽然感觉安灵台中的浑天仪动了一下,就将心神收回,观察浑天仪,浑天仪还是老样子,很细微的转动着,但在二十八宿中西方第二星,有了微弱的亮光,暗道一声。

    “原来如此。浑天仪原来还有这种作用。”

    浑天仪本来就有测算天象,监察气运的功效,是整个天地的一个缩影,都相互接应,也是天人合一的一种体现。

    而且这娄金狗的命格,刚好有西方第二宿的一些特性,也刚好归心,之后娄金狗和自己的气运相连,所以才在浑天仪上显示了出来。

    而浑天仪内含日月,四极,五方,星辰齐全,应和天地人三才,能出现这种状况也就不奇怪了。

    这浑天仪本身就有调节气运的功效,暗合天地,不知道那种灰蒙蒙的气团给这浑天仪到底造成了什么变化,暂时还不知道,只有以后慢慢研究了。

    压下了心情,睁开眼睛,看到娄金狗正一脸紧张的看着自己,看到自己回过神来,娄金狗又欢快的摇起了尾巴。

    这黑狼岭自己本来就是要去的,这次娄金狗也要去给此地主人报仇,自己的把握就更大了,但此地这个烂摊子却不能不管,还好被破坏的不大,就开口对娄金狗说道。

    “此地百姓对你偏见太深,你在待下去也颇有不便,你有什么想法?”

第五十五章 初定一县() 
“全凭主人做主,主人说怎么做,娄金就怎么做。”

    看着娄金狗一本正经的说着,让王元丰感觉一阵无语,问了等于没问。看它一副等待自己拿主意的样子,就知道指望他不可能了。

    想了一下,就向贾成问道。

    “成管事,你可有什么好的意见?”

    贾成想了一下,感觉这烂摊子还得处理,不然娄金狗就算是带着狗群离开此地,没有人管理的兰封县必定又会进入大乱,没有了野狗子,就会跳出别的势力来,到最后秩序混乱,还是如此,如遇歹人,那兰封县的状况还不如现在呢。也就说道。

    “此地娄金却不能在此地待了,此地百姓对娄金误解颇深,又拜公子为主,可以带领狗群另则地安置。

    但此地却不能不管,一来防止又出现歹人纠结地青皮无赖祸害百姓,二来可以为公子增强一份势力。

    我们只要召集一位善于管理之人来此地,在配合几位辅助,通军伍之士一名,外加壮丁百位,则保兰封万无一失。”

    “好。”听了贾成所说,王元丰拍掌叫好,果然看的明白,方法也是不错,就说道。

    “那就有劳成管事了。”

    贾成看了一眼吴统领说道。

    “此时要成还得仰仗吴统领的支持。”

    王元丰疑惑的问道。“为何?”

    贾成说道。

    “此地周围百里却无能援助之力,在进城时属下以观察到贾氏商行标记,想来他们也是无事,此县城人数不过万人,所以咋们在此地分号最多五人。但在治理方面却也足够。”

    贾成看了一眼这些武功高强又懂练兵之道的侍卫又接着说道。

    “虽然外派掌柜也粗通武艺,但也仅限于习武防身,对训练士卒,维持秩序确实一窍不通,所以只能仰仗吴统领多多支持了。”

    说着还对着吴统领拱了拱手。

    王元丰听完原因后看向吴统领。吴统领虽然也有任务在身,但对四公子的本事确实佩服至极,但碍于武安侯命令,也有点难为。

    作为军人,服从命令是天职,不管任何事,都把上级命令放在第一位,现在还没有完成侯爷接四公子去南地战场的命令,所以也有点迟疑,于情于理却要对此事支持。

    但没有接到侯爷命令,如果是顺手而为之事,或许自己可以做主,但此事一看就是要长期停留在此,作为一名军人却是不行的,战死可以,但没有与任务有关的理由,却是不行,又看到四公子正看着自己,硬着头皮对上官穿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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