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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小的奇妙江湖-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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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盛会中篇(三)() 
白袍客缓缓收刀,脸上的笑意并没有收下去,但是却给人一种虚假的感觉,“真是个有趣的人,下次再遇到你用刀的时候,你就不一定会这么好运了。”

    温侯依然是开始那般平淡的样子,“侥幸胜了半招而已,下一次谁胜谁负可不是你说了算,不过这次确始输了半招,我的修行之路,还很长啊……”

    说完这一段话,温侯满意的合上了眼,从本来跪着的姿势,直接躺了下去,也是一直到了这时,他身上的那些刀伤才统统迸发开来,血液瞬间将地面染成了红色。

    “公子,公子!”看到这情景,手下赶紧上来抬人,裁判已然分辨出胜负,倒是没有阻拦。

    “胜者,白袍客!”

    场内欢呼者有之,唾骂者有之,垂头丧气者亦有之。看样子昨日私设的赌局,有人赚的盆满钵盈,有的人赔了个底朝天,倒是为这场比赛额外增添了些关注点。

    白袍客一口鲜血喷了出来,运了几息,没有理会其他人,而是一个人孤单的返回九华山门内调息,温侯投机给他来了几下重拳,并不是那么好消受的。

    看着白袍客的身影越来越远,二小这才回过神来,看着师傅问道:“师傅你刚才说什么,是胜负已分?”

    下场比武是在下午,所以李道长没有再喝,而是将酒葫芦塞上,一边准备离开,一边慢慢向二小解释道:“两人以快打快就是在比谁造成的伤口更大,更影响行动,比谁更能承受而已,而那最后一招时,那个温侯已经跟不上了,当然就结束了。”

    “师傅你,看的这么清楚?”二小有些茫然,当时他所见到的是处处残影,一直到温侯倒下了他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甚至到现在他都没分清那些对攻的残影顺序。

    “别纠结那么多,你只是看一看,他们的路线并不一定需要你去钻研,留个印象就好。”李道长倒是洒脱的多,丝毫看不出有半分在乎的样子。

    二小一愣,随即傻笑了一声,“也是……”

    “师傅,中午喝点?”

    “就等着你这句话!”

    李道长对于自己这个徒弟是越来越满意了,机灵,懂事,本来爱钻牛角尖的毛病现在也好多了,而且最关键的是,愿意陪自己喝酒了。

    一个人喝酒哪有两个人一起喝来的舒坦,所以自打二小提出一起喝的决定以来,李道长从没提过反对意见,这几天更是有机会就跟二小喝个痛快,两人甚至在酒楼里隐隐有了酒鬼师徒的外号。

    随后的比赛,不能说不精彩,但是没有第一场那般引人注目了,毕竟都是听说过的高手,成名绝技基本都被摸了个透,自然没有了神秘感。

    所以即使依然观看的热情很高,但是终归比不上第一日上午那两匹黑马的对决。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第四天下午,血瞳出场的时候,终于被打破了。

    血瞳人如其名,异于常人的血色瞳孔,剑法拳法均有所展露,以越打越强著称,但是至今没有遇到太过于强大的对手,所以没多少人知道他的极限究竟在哪。

    不过在二小与李观主这里,就又是另一种看法了,“师傅,这个人的实力应该很高吧,所谓的越打越强,我看更像是压制自己的实力,慢慢放开,直到对手支撑不住立即停止。”

    李观主点了点头,倒是没有其他的表示,对他来说,这种比武看看即可,看多了又开始觉得有些厌烦了。

    轻声叹了口气,李观主看着二小聚精会神的样子,突然有些怀念起了当时在村子里的时光,那时候的二小,总是很努力,很努力的练功,没有其他杂念,不会像现在这样分析,去观察那些对决。

    突然产生的感慨,让李观主有些惆怅,他第一次如此清晰的感受着二小的成长,不同于以前在他眼前慢慢长大,二小现在更像是已经长出翅膀的鸟儿,已经学会了离家飞翔。

    本来他出来找二小就是怕二小在外面不适应,现在发现即使自己不够称职,二小依然足够肚子生存在这个江湖上,所以他更珍惜和二小在一起的这些日子了,包括一起喝酒,一起谈论比武,包括听二小谈着那些他所思考的事。

    不用镜子,李道长也知道自己的头上已经白了,而二小,他还在长大,只是他已经不再那么需要自己的庇佑了……

    血瞳的出场,欢呼声最高的便是那群豪放的女侠们了,脸皮薄点的只会红着点,不时扫上几眼,而那几个奔放的双眼肆无忌惮的将血瞳从上到下扫视了个遍,那目光仿佛是要将血瞳吃下去一般。

    即使同为雄性,二小不得不承认,这个血瞳,长得确实好看,如果不是曾观察到这个血瞳有喉结,其实二小真的不敢确定这是一个汉子。

    连同为雄性都觉得好看,那些女侠们的目光也就可以理解了。况且本来血瞳长得已经足够俊美,再加上那双颜色妖异的瞳孔,若是放在其他地方,不知道要吸引多少女子芳心暗许。

    至于那群女侠,她们倒没有芳心暗许之说,据不可靠的酒楼小道消息,这群人甚至曾商量过将血瞳绑回家。

    虽然不知道真假,但这个消息着实刷新了二小的认知,虽然现在不像前朝那般保守,但是这群女侠有些太开放了,让二小觉得有些过头了。

    不过这些事倒是无伤大雅,毕竟她们也没有真的做,消息也不一定是真的。所以场中大部分人的目光依然是集中在擂台上。

    “唔,不行。”那群女侠的加油声太大了,让二小实在没办法做到忽视她们,而将心思全部集中在观看比武上。

    说起来,根据昨日喝酒时听到的消息,拿着巨剑的那个大汉似乎就是被血瞳的对手给打败的,这次的比武果然是一山更比一山高啊。

    想起了自己即使剑不断德华,估计也只有三四成胜率的那场战斗,再到现在跟打败了大汉的人站在同一擂台上的血瞳,看了看那张充满朝气的脸庞,二小突然有些丧气。

第一百三十五章 盛会中篇(四)() 
除了年纪比自己大一些,不过估计也大不了多少以外,这个人似乎每一个方面都比自己要强啊,无论是武功,还是长相……

    二小的思维突然就偏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一直到两人已经打了一会儿,那些女侠们巨大的呐喊助威声才将他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血瞳依然是右手持剑,跟前几场一样云淡风轻的表情。而他的对手,是来自徐海黑熊寨的二当家,掏心熊熊爷。

    是的,黑熊寨的二当家,姓熊单字爷,这个名字究竟是怎么来的已无从考证,不过以熊爷能使小二止啼的长相,以及占山为王后养出的霸气,这个名字倒是变得颇为形象。

    熊爷善使奇门兵器子午鸳鸯钺,鸳鸯钺其实大多用于偷袭或者水战,但是这个常理对熊爷并不适用,熊爷最擅长的,便是地上与人对攻了。

    而这子午鸳鸯钺又由八卦延伸而成,熊爷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却使着太极借力打力的手段,倒是让不少没接触过的人吃了大亏。

    “小子,看你细皮嫩肉的,现在认输,我还可以留你一命,不然你死了,那边的那群姑娘,恐怕会很伤心哦!”

    熊爷来自匪寨,自然不会那么好心提醒,这些话只是用来试探能否扰乱一些对手的思路而已。只是他人大多注意着他的外表,他的匪气,很少有人知道,在黑熊寨,他才是真正的智囊。

    “废话真多。”

    血瞳的反应依然平淡,手上出剑的速度并不快,他也是第一次接触此等兵器,所以上手并不敢快攻,只是想要摸清这兵器的打法。

    熊爷脸上横肉一抖,“那就没办法了,只能送你去见阎王了啊。到了下面,报我黑熊寨熊爷的名字,估计能找到不少伴!”

    还没等血瞳回话,熊爷本来不快的速度,瞬间暴涨!

    左手一勾带偏了血瞳的剑身,右手一个反推,直接奔着血瞳毫无保护的脖颈而去,显然他并不准备给血瞳适应的机会。

    血瞳感受到一股柔力将自己的剑尖拨开时就已然暗道不妙,也是幸得他先前多留了几分力,不然这一下恐怕非死即残。

    只见血瞳直接迅速收剑回身,边退边挡。而熊爷则是没有任何后退的意思,一招接着一招,最后更是一式青龙入海直接震开了血瞳的长剑,一脚踹了过去。

    这突如其来的一脚,直直击中了血瞳的胸腹,一连疾退了十多步的血瞳只觉得一股热流从喉管直接冒了上来,咬咬牙,还是咽了下去,只是血腥味有点呛,不太好受。

    熊爷此人,趁你病要你命这个准则的忠实执行者,他可不会给血瞳多少调息的时间。只有死的对手,才有在他面前休息的资格,他是这么想的。

    奇门兵器,之所以称之为奇门兵器,就在一个奇字,因为用的人少,接触的人少,所以往往对战的人都会有因为不适应而有一个空档期。

    特别是熊爷所使的子午鸳鸯钺更是如此,鸳鸯钺一雄一雌,开合交织,配上八卦一刚一柔,对手往往来不及适应两种力道的变换就会被击伤乃至死亡。

    而眼前的这个对手,在熊爷眼力和之前那些并没有多大的区别,无非是年轻一些,长相特异一些而已,而这些,可不会让他手下留情。

    二小本来还有些挫败感,看着已然进入白热化的战斗,瞬间将自己的那一点小心思抛之脑后了,毕竟相比于自怨自艾来说,还是看比武要精彩一些。

    看到熊爷手持双钺步步紧逼,二小试图将自己代入了一下血瞳的位置,然后很无奈的发现,自己似乎并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解决当前的困境。

    从血瞳左支右绌的动作中可以看出,熊爷的鸳鸯钺比之普通的兵器要更难摸透打法。而二小自己更是只是那几式基础的剑招,若是对上了,只怕拼命都不会有太大的用处吧……

    二小如此想着,却下意识的忽略了一个问题,他不知不觉已然把自己的对手设立到了熊爷这种对手的高度。

    事实上,大多数来看比武的,外行看招式华丽,看干脆利落一招击倒成名高手的爽快,内行看一招一式的动作,对于自己的武道也会有所裨益。

    很少有人会跟二小一样,将自己代入场中人,替换过去,思考对攻的方法。这并不是眼界或是年纪的问题,有时候,你只能承认,有些人天生就是与其他人不同的。

    没有超出二小的预料,血瞳的抵抗越来越艰难,也越来越无力,与前几场的打法压根没法联系到一起去,明眼人都能看出,这场比斗,已然接近尾声了。

    “嘿,小子,你现在跪下磕头求饶,熊爷说不定心情好还能饶你一命。”嘴上这么说着,熊爷手上的动作并没有任何放松的意思。

    他不会干那种欺辱了别人,再留一命的蠢事,之所以说这些话还是因为他的恶趣味,当了这么多年土匪,什么样的杀人手法他基本都试过。

    慢慢的杀人已经没法再让他获得乐趣了,直到有一次,手下劫道的时候有一条漏网之鱼,那个幸存的人躲了一天一夜,以为逃出生天时,正好遇到了从外面回来的他。

    那一次摧毁希望的感觉,让他重新找回了“乐趣”。这一次,他同样很乐意在血瞳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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