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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行大隋-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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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男子分开众人,一把抱起小女孩儿,粗糙的大手在小女孩儿脏兮兮的小脸上仔仔细细的擦了一遍,眼泪擦干了,可那两道白皙也被和着泪水的尘土掩埋。

    “小女不懂事,惊扰道公子了!”

    “无妨,阁下可愿将令千金手中之物给我一观?”

    男子将一团黑黑的东西取了来,递给常歌行。入手,似乎还有些温热,却是被小女孩儿攥的太久,沾染上的体温。

    常歌行一点一点将手中之物舒展开,却是一根煮熟了的草根。他单手拖着这颗草根,展示给众人看。

    小女孩则有些可怜兮兮的看着草根,这是她的,有了这个草根,她或许就能多熬上些日子。或许能等到那些官老爷们大发慈悲施舍些稀粥,或许。。。。。。只是让死亡来的稍微晚一些罢了。

    感谢大家的支持,您的每一次收藏,每一次推荐都是我最大的动力

    (本章完)

第46章 进城() 
“这些孩子可都是国家的花朵,未来的栋梁,他们如清晨的太阳冉冉升起。可是,你们都做了什么,给鲜艳的花朵吃这些没有营养的东西,这是在犯罪,你们这是在犯罪知道吗?眼前就有一条光明的大道,城门已经为你们打开,大家还在等什么?”

    “进城!我们要进城!”

    怀抱小女孩儿的汉子率先喊了出来,他知道,正如常歌行所说,照这样下去,自己的女儿是挺不了多少时日的,为了女儿,他愿意冒险一试。

    有了带头的,就有了相应的。

    “进城!”

    “进城!”

    “我们要进城!”

    。。。。。。

    呐喊声此起彼伏,骇的城门官脸如死灰,他用手死命的捂着头上那顶薄薄的乌纱,似乎只有这样才会安心些。他想要逃回城内,向自己的上官禀报此事。

    “反了,这群刁民要造反了。。。。。。”

    怎奈跑的匆忙,一脚踩在了他整日把玩的算珠上。每一粒算珠都是他精挑细选的,又花了不少时日打磨,直到有了金玉的光泽才攒在一起,做成了算盘。

    他在捐这城门官之前,本是一个小商人,倾尽家财才当上了陈国的公务员,虽然是最底层的,也足已让他光宗耀祖。虽然捧上了铁饭碗,他那一手好算盘却也有了用武之地,凡是城门花销、收CD经过他那算盘盘算过。

    所以他这一个狗吃屎也摔得极为豪华,堪称狗吃屎的加强版。乌纱帽被摔得变了形,却没有掉落的危险,它更加牢固的箍在城门官的脑袋上,沿着帽子有一圈血迹隐现,看来乌纱帽这回是真的牢固了。

    常歌行不禁想起前世玄幻小说中滴血认主这回事,乌纱帽该不会也发生认这城门官为主的事儿吧,到时候人帽一体,帽在人在,帽亡人亡!

    城门官从嘴里吐出几颗断掉的牙齿,就连腭下的山羊胡也少了大半,他用手摸了摸头,发现乌纱还在,咧嘴竟然笑了起来。只是配上满脸血迹,显得有几分狰狞。说他三分像人,七分像鬼,也不为过。

    他挣扎着想要起来,只是胸腹部传来的剧痛,让他的几次努力都白费了。作为五讲四美的小白,最是助人为乐。它屁颠屁颠的跑到城门官前,前前后后转了数圈,像是在找什么重要位置。

    终于,它锁定了城门官戴着乌纱的头部,马尾调换了几次位置,终于正好垂在那副鼠脸上。

    “快。。。。。。把。。。。。。你肮脏的尾巴拿。。。。。。拿开,小心。。。。。。小心本官。。。。。。扒了你的皮!”

    城门官由于断了数颗牙齿,说话间四处露风、八面露雨,十个字九个不在音节上,剩下一个也随着牙齿间的风声跑了。

    小白突然马尾直竖,一副马脸上显出吃力表情,一坨坨冒着热气之物正中城门官的脸部,那含糊不清的咒骂也变成了沉闷之声。小白扭转马脸很是得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杰作,然后呈半蹲状在城门官的衣服上擦了擦,这才将竖起的马尾放下,轻摇着,走开了。

    常歌行很是同情的看着被马屎淹没的城门官,自己穿越过来第一天便享受到了如此待遇,那种温热感、湿滑感,真的是终身受用不尽啊!

    作为一个接受过前世现代化教育的人,常歌行是知道的,他这么带着一帮难民进城,肯定会被安上一个谋反的大罪,救人不成,反而会害了这些人的性命。

    “来,大家找些褥单、被罩,我有大用!”

    难民对常歌行极为信服,不多时便找来了几床被褥,拆下褥单、被罩,放于常歌行面前。

    常歌行之所以要被单褥罩,是因为这些难民除了这生活常用的什物外,也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东西。

    看着摆在面前的所谓的被单褥罩,他将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这些难民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困苦千倍、万倍,这哪里是什么家用之物,比一般的抹布还不如。

    一个窟窿连着一个窟窿,大窟窿套着小窟窿,小窟窿套着小小窟窿,简直就是一张张天然的渔网。上面的污渍与泥垢倒是增加了不少强度,常歌行怀疑,这些渔网状物品洗上一洗是不是就会立即的瓦解,捞上来后彻底变成一团谁也解不开的乱麻。

    他挑选了几张还算完好、颜色比较浅的床单。在尚未燃尽的火堆里挑选出几块被碳化的枯枝,待火星散去。在床单上写起了大字,说起写这样的横幅,他虽然没有亲自写过,但好歹也见过猪跑。

    常歌行先是浅浅的写上一遍,然后又涂抹了数遍,直到上面的字迹足够醒目才罢休。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总共十一个大字,每一个都有一尺大小,保证离得老远就能看得清。

    常歌行狠了狠心,在自己右手食指上狠狠的咬了一口,虽然疼得他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却没有一丝鲜血流出来。

    “前世电视剧上都是骗人的,牙齿咬破手指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做到?这样的镜头上演的时候应该标注上:特技镜头,请勿模仿!还是。。。。。。因为小爷我天赋异禀,皮肤比别人稍微厚了那么一丁点儿!”

    常歌行无奈之下,抽出半截剑身,食指在锋利的剑刃上轻轻划过,便有一条细长的血线出现在手指上,看上去就像画笔画上去的一般,笔直、均匀,长短、粗细都堪称完美。

    过了一个呼吸,疼痛的感觉才传至大脑,血液也终于涌出伤口,滴滴落在横幅上。

    常歌行高高举起尚在滴血的手指,“让我们以血盟誓,共进退,某生路!”

    怀抱小女孩儿的汉子首先咬破了自己的手指,一枚鲜红的手印落在横幅上,透过薄薄的布匹,染红了下面一捧黄土,使得本来无光泽的泥土,有了花儿的羞红。

    难民们纷纷咬破手指,在横幅上留下点点嫣红,如寒冬里开放的腊梅,使得本来尚有些微凉的天气,顿时有了几分红火气息。

    (本章完)

第47章 老子曰:有多远,滚多远!() 
常歌行心里那个气啊,人家凭着一副好牙口就能咬破手指,自己却要用到那柄世间少有的神兵,难道自己的皮肤真的比一般人要厚吗?

    常歌行走到城门官面前,他依旧如一只死老鼠般躺在地上,若不是嘴里的轻哼声,还真的如死了一般。

    “我这就带着这些难民去给你请功,这有可能是你这一辈唯一干的一件好事了,我也不用你报答,我只想借你一件东西!”

    常歌行也不等城门官答应,一把抓起他的手,宝剑在他的手掌上留下一条醒目的血痕,一阵如杀猪的声音响彻城门口,一个鲜血淋漓的手掌印出现在横幅最为醒目的位置。

    横幅被高高的挑起,上面的点点嫣红,与密密麻麻的破洞格外引人注意。阳光透过窟窿,透射而下,像极了璀璨的星斗。这横幅便是一片天,这溢满窟窿的光华就是一挂银河。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

    。。。。。。

    在常歌行的带领下,难民们高喊口号,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城门。

    建康城的城门很大、很重、也很坚固,需要数人共同推动才能开启或是关闭。或许它真的如这些逃难的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可以挡得住战火的洗礼。

    建康城的城墙不知修筑于什么年代,砌筑的岩石表面已经有了些许风化的痕迹,岩石之间的缝隙隐有苔藓出现,使得坚固如铁的城墙有了一种难言的腐朽味道。或许,这座巨城也要到了重新修葺的时候了吧。因为不管是它,还是它里面的主人,都已经习惯了安稳,甚至陶醉于这种宁静,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宁静。

    今天它迎来一群客人,一群不一样的客人。他们要为这个城门最为穷凶极恶的城门小吏请功,而且是大张旗鼓的请功,那条几乎被鲜血染透的横幅更是显示了他们无与伦比的决心。

    “谢城门官大人放我等进城!”

    “城门官大人是好人!”

    “城门官大人是大大的清官!”

    。。。。。。

    。。。。。。

    那挣扎着刚站起身的城门官再次跌倒,嘴里喃喃道:“坏了,坏了,这么多难民得多少银子啊,本官这么多年的积蓄完了,全完了。。。。。”话还没说完,便白眼一翻昏死过去。

    常歌行既然已经带他们顺利进城,便没有了再呆下去的理由,至于以后在这建康城里他们过得怎么样,就要看他们的造化了,自己也是凡人一枚,顶多算是一个多进化了几千年的凡人,管不了这么多人的命运。

    他遥遥的看着兴高采烈的难民,悄悄的退走,常歌行可还没有忘记自己来这陈国第一大城的目的,拉赞助。

    常歌行负手走在前面,小白则不紧不慢的跟在后面,不用什么缰绳,也不用什么口令,一人一马已经养成了长久的默契。

    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发出“哒哒”的声音,甚是清脆悦耳。青石板上还有些湿润,不知是未干的朝露,还是地气上翻的潮气。踩上去总有些湿滑的感觉,却也将这本来粗糙的条石染上了一层柔柔的光晕。

    街道之上多有头戴薄纱、手执纸伞相伴而行的女子,婉转而笑,颇有江南柔媚。反倒是男子,尤其是年轻男子,颇为少见,这让常歌行很是奇怪。

    “哎呦!对不起,对不起!”

    正在欣赏这建康城风光的常歌行,猛地被一行色匆匆之人撞了一下。他还没来得及反应,那人已经埋头而去,只留下一个稍微佝偻的背影。

    “这建康城内,人口素质还蛮高的嘛。被人撞了一下,居然没被碰瓷儿,不像在那荒郊,随便扔一个酒坛,就能砸出一个碰瓷儿团伙儿。”

    常歌行看着桥下的流水,鸣唱的鸟儿,被阳光照射得半透明的绿叶,心情大好。吃了一路的干粮、干肉,腹中虽然不至于饥饿,但那风干之物口感却不是那么好。现在看到干巴巴的肉干,不用下口,他都有一种饱胀之感,甚至胃酸与胆汁都会翻腾不已。

    常歌行转来转去,选了一家最大的酒楼,迈步而今。有跑堂的热情迎来:“客官,您是要吃饭吗?”

    常歌行在一处临街的桌子前坐定,将宝剑放在餐桌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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