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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坤之行-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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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义,别跟这爷俩发疯,赶紧吃饭去,你和三立待会还要赶路进山呢。”

    说完,招呼他们到厨房里面去吃了早饭。

    用完饭,“孟夫子”打发儿子去收拾东西,准备好武器、衣物、干粮、药品、地图等等,做好入山前的准备。

    他自已则是和柳义舒舒服服地靠在一张用百年花梨木加工jing制而成的雕花太师椅上,边聊天边喝着当地有名的特产“凤凰荼”。

    “孟夫子”拿起一个杯口有着拳头大小宽,杯身高三、四寸的jing致汉白玉茶杯,揭开盖子,惬意地抿了一口茶,说道:

    “柳义啊,你有心陪三立到飞龙山帮助寻找‘金线草’,老夫先行谢过了。”

    “‘夫子’,岂能如此说话,呵,呵,您和三立的事就是学生的事,恰好,我也正想找个合适的地方历炼历炼,试试能否把武功突破到六级。”

    柳义微微一笑,接着又稍有不解,问道:

    “只是,‘夫子’,我们村南三十余里处的卧虎山山高林密,物产丰饶,难道就没有如您所说的‘金线草’一药吗?”

    “卧虎山形如虎卧之状,雄峙州城之南,其高近万尺,方圆五十余里,飞禽走兽、奇花异草不计其数,饶是如此,其山之止也只会有‘铁线草’,甚或是有‘银线草’,绝无‘金线草’!”

    说完,看见柳义满脸极是诧异,“孟夫子”傲然一笑,低下头喝了一口茶,慢慢吞下,继续说道:

    “‘铁线草’高半尺,其叶细若针,其茎坚硬微黑,其根如铁线,有疗风、消肿毒之功效,‘铁线草’历经百年吸收天地灵气后,全身上下皆变为白sè,是谓之‘银线草’,‘银线草’的药xing比之则更胜数倍,可惜老夫这中风的病根甚是奇特,就是‘银线草’也对之无益。”

    说完,微微苦笑,神游屋外,一脸地无奈。

    “如此说的话,那是非得要寻找到那个‘金线草’不可了,‘夫子’,您这病令人着实感到怪异,平时倒也无事,就是一到冬季天寒时的三个月就出不了门,不知是何缘故?”

    柳义双眉紧皱,眼看‘夫子’,说道。

    “岂止出不得门,咳!咳!就是藏身于豪不通风的密室,早晚也是钻心疼痛,寝食难安,不能到私塾授课,若一出门受了风寒便马上瘫痪,至于患上此病的来龙去脉,是老夫当年云游天下时所受伤引起,其细节当下还不好与你解释。”

    “孟夫子”说着,略显黯然之sè,脸上也变得更加苍白,yu言又止,沉吟片刻后,接着说:

    “好了,老夫的病无需多说了,如今再说一下‘金线草’吧。你是否认定,‘银线草’经过若干年后又可化为‘金线草’?”

    “孟夫子”稍稍地提了提神,抿了一口茶,狡黠地反问一下柳义,看见对方长久地不吱声,又说:

    “那是不一定的,通常环境下的‘银线草’过几年就会干枯,随后腐烂,只有在两万尺以上,终年冰雪覆盖的高山生长的‘银线草’历经百年以后才化成‘金线草’,化成之时,全身上下皆由白sè转为金sè,而在此地东南边五百里处的飞龙山顶,才有适合它的生存环境,当然,仅仅是适合而已,至于有没有?找到与否?那是要凭运气的。”

    “孟夫子”说完,双眼似乎有些迷离,片刻之后才回过神来,凝视着柳义。

    “‘夫子’,学生会尽力而为的,常言说:‘吉人自有天相’,您就安心地呆在家里养病,等待我们的好消息吧!”

    柳义深知“孟夫子”受到病情折磨的痛苦,不禁好言相劝。

    “但愿如此啊!医治老夫的这个方子系令尊所开,令尊当年救治了老夫却不能断其病根,非为医术不jing,恰是缺两种药,一是‘金线草’,二是‘百年排风藤’,这两种药在世俗已属灵丹妙药,甚是难寻。好在‘百年排风藤’老夫于上月由一好友处所得,现如今已是万事俱备,独缺金线一草而已”

    说罢,从身后桌子拿起一半尺厚、封面稍许破损的大号线装书递给柳义,说道:

    “此书名珍奇药草大鉴,原本系当年因莫大机缘从一采药道人所得,现存放于密室,此为手抄本,乃老夫照原本一字不漏抄录而成,现送与你,也算是令尊当年救命之恩的小小回报,此番进山,你们亦可按图索骐寻找。”

    柳义平时虽对医药之术不甚钻研,但看至“孟夫子”如此认真的样子,便知是珍贵之物,自己即便用不上,但也可以转让给父亲或哥哥,对于他们医术的提高说不定十分有用。

    急忙双手接过,连连道谢。捧在手上,翻了翻,果然是“夫子”的字迹,一律为小楷毛笔,字体端正,结构严整,书上所记载的许多竟然是自己闻所未闻的药物,每一种均有一幅图画配之说明,栩栩如生,“金线草”赫然在其中,当下心头大喜。

    “孟夫子”得意地笑了笑,说:

    “不过一手抄本而已,何需道谢,倒是果然寻找到奇药,令尊与你两父子俱为老夫的恩人了。不过此书在世俗中也是难得之物,你务必保管好,勿令他人知晓,免得惹来麻烦”

    柳义自然知道此书的珍贵,况且他又是稳重之人,不喜在人前炫耀,当即答应下来。

    正说着,孟三立已收拾妥当,迈进屋里,准备来辞别父母,正yu叫上柳义趁早出发。

    “孟夫子”想了想,随即打住他们,又急匆匆地走进房间从里面拿出一黑布包裹,压低声音,对着柳义说道:

    “此番进飞龙山,关系重大,但山高路远,来回足足有二、三个月的时间,而且八角山之山匪官军数次清剿都没有剿灭,种种危险,诸多意外,实难预料。”

    说时,一脸肃穆,看了看柳义,接着,把包裹交到他的手上,又说:

    “包裹内藏有一大杀器,用之得法,以你当前之功力七、八级的高手亦足可与之周旋,三立不喜yin柔之力,不甚适合运用此物,现借于你,练习之法亦在包裹内,其法不甚难,可在途中练成,足当尔等一大助力。”

    说罢,又交待两人一番,叮嘱他们在路上的一些注意事项,便和颜氏与柳义两人拱手话别。

    天高云淡,秋风飒爽,蔚蓝天sè中不时有大雁成群结队,掠过长空,飞往南方。

    从州城到飞龙山之路途,需要跋涉重重山水,且多为崎岖不平的小路,不甚适合骑马。柳义和孟三立全副武装,走在路上,两人均左手提一根丈长白蜡杆大枪,后背三尺朴刀,腰带弓箭,右大腿上绑着一柄尺许长匕首。

    这是柳义多次进山打猎后,经过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

    弓箭可远程攻击,利于袭击飞禽和远距离的野兽;

    长枪可大范围保护自身,特别是针对那些跳跃速度迅捷的,诸如虎豹豺狼之类的猛兽;

    朴刀可近身搏杀;

    匕首在贴身缠斗时会派上用场。

    俩人平时练武就极为刻苦,自武功达五级之后,凡上山打猎,除了携带那些武器之外,小腿上还绑着五十余斤的玄铁,谓之负重练习,就是睡觉也没有解下来。所以,柳义两人的耐力、轻功、奔跑、突破等方面的能力非同一般。

    刚入山不久,面前是两条路,一条向东较为开阔,是明显的官道,可直达明新治下的平阳县;一条向南窄小许多,而且是上山的道路,崎岖不平,是通向南齐县的小路。

    只见东边那条大道旁边的空地上聚集着大量的人马,估摸着有上千人之多,全身盔甲,携带的武装竟和柳义他们一样都有刀、枪和弓箭,只是不同于柳义他们这种白腊杆子大枪,而是一律的普通军队经常用的铁枪,俗称“小花枪”。

第五章:杀破狼() 
柳义和孟三立正琢磨着是否要上前去礼貌xing地打一声招乎。

    “柳秀才,又上山去打猎啦!”

    蓦地,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从人马中响亮地传来。

    随即,“呼啦啦!”地,士兵们整整齐齐地从中间让开一条道。

    “咚!咚!咚!”

    一个彪形大汉大步流星地向他们走来。

    “啊!王守尉,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哈!哈!”

    柳义一看,急急忙忙地施了个礼,笑眯眯地向彪形大汉走过去,并且鬼头鬼脑地靠上前去,压低嗓门细声悄悄问道:

    “啊!大守尉,难道又有什么重大军情?怎么动用到你们城卫营的人马了。”

    王守备姓王名焕,时年35岁,是州城护卫军第一营守尉,官居从六品,修为达到七级高阶顶峰。

    因驻地在东门附近,时常有官军到“仁和堂”买药看病,已相熟多年,又兼为人豪气,偶尔也指点柳义一些功夫,也算是忘年交了。

    “哈哈!那有什么重要军情,只是铁帽山此次听说出产的铁矿石较多,还有相当数量的玄铁,知州怕出别的意外,又临时抽不出什么人手,命我带上本营人马护送三千民夫前去运送,这不,当下我们还在等着那些民夫呢。这趟差事来回恐怕要一个多月啊。”

    说着,似乎看出了柳义他们站立时姿态的些许异常,还特地瞅了一下两人小腿上紧紧鼓胀起来的绑带。

    “守尉,多谢了,上次帮我们一个大忙,找到玄铁,这不,我们马上请工匠做好了这个,好用得很。”

    说着,柳义抬了抬左脚。

    王焕客气了一番,随后,问了问他们武学的进展情况,接着又指点一下柳义在突破五级的时候应该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三人正热火朝天地聊着,民夫们陆陆续续地赶来,柳义见时候不早,便与王焕告辞,向南边赶去。

    半个月之后,已近晌午之时,两人正在一个有着六、七千尺的高大山岭之半山腰处艰难爬行,孟三立用袖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气喘吁吁地说:

    “义哥,歇一下,吃点东西,xx的,累死老子了。”

    说完,也不管柳义,独自走到一块二丈方圆的平地,坐在一块大石头上,随之放下长枪,解下身后背的大箩筐,拿出一只足足装有十来斤水的大水囊,仰起头“咕咚!咕咚!咕咚!”地喝起水来。

    这孟三立若是他人的话,他可不理会,若是和柳义在一起,凡是背行理、搬猎物之类的重活都会主动一个人把它扛下来,名之“锻炼气力”。

    所以途中何时休息、何时进食,都由他自己拿主意,柳义只是听之任之而已。

    孟三立喝完,把水囊丢给柳义。

    接着,又从箩筐里面拿出一个油纸包着的块状物,剥开一看,是一支十余斤重的猪脚模样的东西,十分的粗大,显然是已经烤得熟透,一层厚厚的表皮上溢出点点油脂,泛着迷人的金黄sè泽,发出阵阵诱人的、让人食指大动的奇异香味。

    黑大个盯着猪脚,刹时眼睛眯成了一条细,嘴上呵呵一笑,低下头,大口大口地嘶啃起来。

    片刻,两张厚厚的嘴唇上已是粘满油渍,他一边吃着一边说:

    “嗯!不错,义哥,你这独门的去水保鲜和烤制之法,唔,又jing进不少,瞧,十天都过去了,野猪肉的肉质竞然丝毫未变。”

    “还行,只是那天用来烧烤的那些炭火材质不佳,否则还可以做得更好一点。”

    柳义喝下了几口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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