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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仙局-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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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竹拿起来,又放在鼻尖嗅嗅,“品质很好,我还需要几味药,就一起买了吧。”

    墨竹又报几个药名,百年的也有,千年的也有,又买了不少种子,一共花了五万个海灵石,这还是打折之后的价格。

    老板将那两瓶辟谷丹直接送给我,目瞪口呆。

    有钱真好!

    胖老板特别好心,问我怎么脸上一道疤痕,他有特效药可以除疤。

    我摇摇头也不知道为什么疤痕一直不会好。

    “我给你瞧瞧。”老板今天做了笔大买卖,心情特好,估计一会特效药也可以送。

    “谢谢老板。”我把笑脸凑过去。

    这一凑过去不要紧,可把胖老板吓了一跳,“诅咒烙印?”连蝴蝶翅膀都紧了紧,半收拢起来。

    “诅咒?那是什么?”我抬手摸摸脸,这道疤不疼不痒,可就是不会好,我一直以为是自己的药效果不好,没想到居然是诅咒,可是谁诅咒我,又是出于什么目的?(。)曝光!:

一百二十一、一言不合就开打() 
难道回到古代正是因为这个疤痕?那时在鬼树底,已经愈合多年的伤痕居然再次裂开,当时就觉得奇怪,现在想想这根本就是新的伤口,而非当年那个口子。┡Ω.M

    一旁墨竹若有所思地,始终没说什么。

    胖老板再多灵丹妙药也解除不了诅咒,更何况他不擅此道,但女孩天真可爱,又送了一瓶疗伤的丹药给我,嘱咐我出门在外多加小心。

    真是个好心的胖老板,道声“多谢老板。”

    离开药铺,墨竹递给我一串银铃手链,这是他刚刚在路边铺子买的,似乎不是法器,对修炼也没有什么帮助。

    “这是什么?做什么用的?”我问。

    “送给你。”墨竹好仁泛着莹绿的光泽,墨色长随风摆动……

    “你有什么企图?”我警惕地眯眼问他。

    面对我的提问,墨竹狐疑地眨了下眼,似乎想起之前也是这样,无功不受禄,对他的好意,我从来都不愿意接受。

    他有些好笑,摇摇头道:“不过是普通白银做的小玩意,送于你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稍微遮掩一下你的特殊体质,否则被强者察觉异象,此地人生地不熟,难保多生事端。”

    我这才恍然大悟,想起自己的隐息之体,带个铃铛叮铃铃响,就不怕别人现了。

    “还是你想得周到。”接过手链,美滋滋戴在手上,精灵的手艺果然精湛,连铃铛上的人物表情都楚。

    方才出药店时,墨竹顺便打听了一下段府的位置,于是我跟着墨竹造访段府去了。

    站在段府门前,管家询问我们的来意。

    墨竹道:“在下名叫楼翼,与段府大少爷段夏在历练中认识,他请我们有空上府中一叙。”

    管家一听,忙将我们迎进去,又禀告了家主和段夏,很快段夏和尚未离开的曾竹采薇,一同踏入客厅。

    采薇美目流转,视线完全被墨竹吸引去,我本来就不待见他们,连装腔作势打个招呼都懒得打。

    正打算隐息吃水果,却不想墨竹道:“舍妹和我一同叨扰,真是打搅了。”

    几个人同时,弄得我只好放下那串乌黑诱人的葡萄,跟他们略略欠身问候,“我和兄长一路历练至此,有幸结交几位朋友,登门拜访烦扰了。”

    我的疏离并没有浇息他们交友的热情,跟墨竹一来二去,相谈甚欢,尤其是采薇一双明眸,几乎一眨不眨盯着墨竹。

    我在一旁默默听着,当个称职的背景,他们说着,我吃着,他们唱着,我吃着,他们彼此打起来了,我还在吃。

    墨竹脑袋伸长凑过来道:“这葡萄很好吃吗?”

    我点点头,水灵水灵香甜可口,当然好吃。

    正在切磋法术的段夏和曾林,一个手握藤蔓,一个手执锋利长剑。

    此时我们已经坐在客厅前屋檐下,斗法。

    “你谁会赢?”墨竹问。

    采薇趁机挪过来,坐在我和墨竹中间,随手拿起一颗葡萄,仔细地剥下葡萄皮,递给墨竹。

    我样都想直接喂进墨竹嘴里了

    墨竹囧了囧,正想推辞,我一把夺过葡萄丢进嘴里,道:“我哥不吃葡萄。”

    采薇微微恼怒,但面不改色道:“为什么?”

    “因为他过敏。”

    于是墨竹抬在半空的手,默默收回去,郁闷地扭头,专心和段夏二人比试。

    我得意翘起嘴角,又丢一颗葡萄到嘴里。

    显然采薇从没听说过吃葡萄也能过敏的,古怪地眼,但也无话可说,只得吩咐了段家下人,再拿点橘子什么的来。

    你就拿吧,我兄长不单葡萄过敏,橘子西瓜通通过敏。

    但是,还没等来下人端着橘子进来,倒是等到了段雪回来,

    她似乎只是路过客厅,仅仅瞥了一眼客厅前院的我们,又扫了一眼斗得正欢的曾竹段夏二人,走。

    但紧随段雪身后,又出现一名男子,又是个漂亮的精灵。

    在他院门的瞬间,采薇就瞧见他了,两眼放光,目露花痴,女儿般娇羞轻声道:“翟初怎么有空来此?”

    说的好像她是这里的主人似的,真正的主人还没话呢。

    一旁的曾竹不着痕迹冷哼一声,似乎眼,却也没说什么。

    难道这个紧随段雪而来的翟初比较帅吗?精灵都长得很漂亮,除了药铺的胖老板,还真没见哪个模样差的。

    但其实我想再次呐喊,诶,你们别都长一个样啊,我脸盲。如果不是衣着服饰有差异,不太熟悉的人,我还真认不清。

    段夏笑笑同翟初问候他入座,顺便问问段雪要不要一同喝茶聊天。

    翟初也投去关切的目光,问询:“段雪不如一起来吃些甜点喝点茶,这么久不见,叙一叙也是好的,不知此次你们一同去历练收获如何?”他的声音清冽宛如融化的冰川滴在青石板上。

    谁知段雪却板着脸,扭头恶狠狠道:“关你屁事。”

    采薇一听就亮开嗓子不快道:“翟初好心让你来喝茶,你这个混血精灵,居然敢这样不识好歹?”

    曾林微微低头与身边的段夏耳语,我耳力非同常人,听了个一清二楚,“你家这位姐姐,怎么水林回来好像变了个人似的,以前一直都是一副自卑懦弱的模样?”

    身为弟弟的段夏也不由地眯起眼睛,低声道:“从前的段雪可没有这般直爽乖张,是从水林回来生了什么事吗?”

    但疑惑归疑惑,这个弟弟对姐姐直呼其名,可没有多少亲近和在意,见段雪不买账,也不去触那霉头,而是长鞭一伸,从客厅里拽出一把椅子放在屋檐下翟初同我们坐到一处。

    又多一个人分我的葡萄,最好这个叫翟初的也不爱吃葡萄。

    段雪是个清冷的性子,懒得同采薇多做争执,甩下“花痴”两个字走。

    被骂了的采薇脸色可不太好,刷的从椅子上跳起来,段雪也同时转过脸怒目薇。

    精灵非常爱护这个世界,轻易不会杀生,而且只吃素。

    但是他们族人之间却不是这样,一言不合就开打的性格,不知从何而来,只要不打死,随便你怎么打,反正会自我愈合。(。)**:

一百二十二、卷入斗争() 
大概就是这样奇怪的习俗,造就了他们全民皆兵的强大实力。.M

    所以当段雪和采薇再次生口角上的争执时,采薇瞬间亮出她的兵器,正是她头上的那朵蔷薇花,阵阵花香飘散,醉人心神,仿佛身至百花丛中,温暖而美好。

    之前在树林里时见他们对段雪还是有点忌惮的,现在为什么敢不管不顾大打出手?

    墨竹忙将我拉开,远离战场,另一边曾竹段夏和翟初也跳出花香范围,离得远远的。

    墨竹道:“这种离情花香能迷惑人的心神,但是不同于普通的花粉,花粉会随风而散,这种离情花却不会,而且香气不单从鼻口,甚至从皮肤渗透,一样能够迷惑人心。”

    “也就是无孔不入?”我惊得瞪大了眼睛。

    “没想到采薇一上手就放大招,这种法术一施展,步伐和度可就减缓了很多。”曾竹道。

    “但是有离情花护身,以段雪法力低微的火球,就无法伤到采薇。“段夏补充道,这样揭自己姐姐的短,着实很让人怀疑他们居然是一家人。

    果然我们说话的当口,段雪飞身跃向远处,手中小小的火焰蓄势待,但火焰在风中摇摇晃晃,显得微弱可怜,似乎近不到采薇身前就会孱孱熄灭。

    此时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这个村庄的街道如此宽敞,房屋如此高大,花园如此平整,空地如此巨大,原来方便他们随时动手打架,既不容易伤及无辜的人,也能减少对建筑花草的破坏。

    段雪见火焰起不到作用,转而掏出一把弓箭,拉开长弓,离弦之箭飞快朝采薇激射而去。

    采薇虽然身形稍慢,但也只是稍慢一下而已,精灵天生拥有度和灵巧的身手,混血精灵的全力一击只不过是他们的一半度。

    采薇甚至有时间轻笑一下,躲过箭羽,而这一笑间蜿蜒藤蔓从花粉迷雾中游移而出,段雪眼神一晃,差点就被藤蔓缠上,她纤纤玉手拈动,指尖开出一朵鲜艳的火骨朵。火骨朵仿佛有生命般跳离段雪指尖,冲那些藤蔓而去,逼得藤蔓节节后退。

    但段雪法力有限,火骨朵只能萦绕在周身做防护,过五步距离就会熄灭,她再次拿起弓箭,眉头紧拧,不愿气馁,一箭又一箭直直射向采薇。

    “不自量力。”采薇身段灵巧,步伐挪动,裙裾飘飞,婀娜宛如精灵……额,她本来就是精灵。

    “混血精灵这样的低劣种族,以为自己有能力打败真正的精灵吗?”采薇不屑道。

    段雪听到“低劣”二字,怒上心头,箭羽一搭,再次直逼采薇面门。

    “都说了没用,还使这一招,果然愚蠢……”但采薇话还没说完,霎时惊恐地瞪大眼睛,她虽然轻巧地躲过飞箭,但飞箭带着炙热火苗穿透迷雾,将她的白蔷薇一击而溃,虽然没有直接命中,但被红色热浪灼伤的白色花朵,卷曲颓败。

    虽然采薇及时用灵水包裹,迷雾法术仍是散去,白蔷薇伤得几何,我也,只见她面色难,恼羞成怒,“居然敢伤我法宝,要你付出代价,你这低贱的种族!”

    采薇一声怒吼,法术变换,她大概想骂得更难听点,可碍于旁边几个心仪的男子,还是要维持形象。

    语言从混血精灵,变成低劣种族,再变成低贱的种族,如果她被打败了,估计还会接着骂杂种贱种之类的吧。

    但是这样的言辞,对精灵族而言不算没教养的侮辱,而是不体面的实话,他们同人族分三六九等一样,混血精灵就是抛弃了神明的下等种族。

    但是即使是下等种族,只要有高人一等的实力,就能够翻身,而实力的验证就在于比武斗法。

    这和人族是一样一样的。

    明明这世上按士农工商等级划分人等,但实际上商这个最低贱的人群,却最有钱,他们有实力将除了士以外的农和工都鄙视下去。

    所以精灵世界的规则,大致与此异曲同工,纯种的精灵属于优等种族,混血精灵属于劣等种族,但是武力为尊,只要实力比对方强,这个等级之差只是一纸空谈。

    这是否又应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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